大参考总第1966期(2003.07.19)专门散播各种受中共查禁的新闻和评论 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推动政治改革 突破新闻封锁 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VIP Reference(Dacankao) Defends Human Rights in PRC Since 19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中共要求香港:要稳定,也要23条 2. 苹果日报:胡温不肯公开说挺董 3. 法报指北京与香港之间危机四伏 4. 樊百华:港人治港的根本在实行普选 5. 请注意台湾郎阮次山对香港市民大游行的评论 6. 19条人命与19个亿:哈尔滨铁路局长王占柱被中纪委“双规” 7. 《中国宪政论坛:保护私有财产与修改宪法》青岛研讨会综述 8. 余世存:改革话语的异化 9. 胡舒立教育李希光的故事 10. 从“妓女伟大光荣正确”到“妓女万岁” 11. 美国之音:中国干涉港台民众申领加拿大护照起风波 12. 中国控杨建利间谍罪非法入境罪以制造外交筹码 13. 「双面间谍」陈文英案 法官维持五控罪   林兆枢:暂不处理陈文英侨联顾问头衔 14. 土改使农民失去自由--我在四川的见闻与体验 15. 东海一枭:中国人不是猪!──兼驳陈必红(又名“数学”) 16. 中国镇压4周年:世界各地法轮功成员聚集美国首都华盛顿 ~~~~~~~~~~~~~~~~~~~~~~~~~~~~~~~~               言─┼─论               |则┼兼|               ┼┼●┼┼               |明┼听|               由─┼─自   中国人从来不相信美,不相信女人的美.女人的美,女人的贞洁不过都是 物品是金钱.周幽王与褒姒还是唐玄宗与杨玉环,俩女子的下场无一不是凄 惨的.凄惨便也罢了,只是死了之后也不得安息愣还得背着一笑倾国红颜祸 水的恶名遭受千古唾骂.中国历史上的四大美女得到历史怎样的一个评价? 不过就是西施害了吴国! 貂蝉害了汉朝!扬玉环害了唐朝! 陈圆圆害了明朝! 中华文化里,女性从来都是物品,都是得守着贞洁耐着寂寞供男人把玩的物 品,把玩末了,还要成为担当罪责的替死鬼.这实在是中华文化卑劣的一面. 而那一层处女膜,恰好便是这个文明的一层遮羞布. <女人更该主张性解放>   尽管剧中被封为“宪政专家”的人很多,但清末民初其实只有一个人 对西方宪政文明的理解是最透彻的。这个人就是没有出现在《走向共和》 里的严复。全剧中又是在伊藤博文询问端方的时候唯一一次提到了他。当 伊藤得知严复仍然在海军学校任教时,他长叹道:“我这位老同学才华比 我高得多,可我现在是首相,他却只是一个教官”。严复用了一句话就登 堂入室,他说西方政治文化一言蔽之,就是“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 。在价值目标上是自由,在政治框架上是民主。在制度手段上是权力制约 ,在统治形式上是法律。这就是宪政民主。也就是走向共和的最后一站。 最后一站不是天国,却是尘世间迄今为止一种最不坏的的政治结构。--王 怡:《走向共和》—三个陌生人和两个名词解释 /《成都晚报》2003-5-18   在同一所医院里,别墅式的高干楼掩映在绿树红花中,显得那么高贵 ;新落成的保健楼还似乎散发着一种油漆未干的味道,就象个暴发户那样 显得那么富态;可是,这两个地方人总是那么少,而与它们形成鲜明对比 的是低矮破旧的、灰黢黢普通病房里的人始终川流不息。此情此景,真让 你深刻体会到什么叫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老爷子触景生情地说,这才叫 “三个代表”呢——高干病房代表先进文化方向,大款病房代表先进生产 力,而散发着恶臭的普通病房,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那些 看不起病的普通农民、下岗工人呢?谁代表他们?--中国最肮脏的产业   有关“稀土富豪神秘失踪”的报导一出,遭遇造假风波的中国稀土再 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9日,董事长蒋泉龙派公司法律顾问与记者联系 ,“蒋总现在就在宜兴,希望向记者当面澄清。”蒋泉龙情绪很激动,“ 我没有神秘失踪!我干嘛要出逃?20年心血创下的企业怎么会放弃?”蒋 泉龙在富比士中国大陆富豪榜中名列三十九。 ~~~~~~~~~~~~~~~~~~~~~~~~~~~~~~~~ 中共要求香港:要稳定,也要23条   三个星期来处境困难危机不断的董建华到北京寻求支持,看来已经达 到目的。据外电报导,中央领导人在这个时候并没有降低对董建华政府的 要求,既要香港稳定并赢得民心,也要港府履行“责任”,通过不得人心 的国安条例。   路透社说,就在香港大规模游行要求董建华下台之后,北京再次表示 强烈支持香港领导人,再次为困境中的董建华提供政治生命线。   总理温家宝表示支持董建华政府。温家宝告诉记者说,“以董建华为 首的政府肯定能领导香港人们克服目前的困难。我仍然相信香港同胞将重 视香港维持稳定的根本利益。”   就公开来看,北京对董建华没有任何不悦的表示。但在幕后,外交官 说,北京领导人可能要董建华解释他为什么低估7月1日抗议规模。   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副主席曾庆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董建华时,董 显得轻松。但没有谈话的细节,预计焦点是振兴香港经济,平息公众对董 建华试图通过国安条例的怨恨。董建华得到胡锦涛的热情接待。胡锦涛询 问香港经济如何在萨斯之后恢复,董建华回答旅游业恢复比预期要快。他 们在照相机前面微笑。   但在微笑的背后,中国正在经受“一国两制”政策的最大考验。香港 危机也为北京希望吸引台湾统一罩上阴影。   温家宝说,“我仍然相信‘一国两制’有强大的生命力,任何东西都 不能动摇它。我仍然相信香港未来会更好。”   北京正热情希望帮助香港恢复经济,缓和民怨。但经济学家认为,在 美国经济复苏之前,香港经济很难启动。香港失业率创记录,消费者信心 非常弱,刺激措施将加重财政赤字。提高董建华的威信更难。被人们认为 顽固又冷漠的董建华试图通过践踏基本人权的国安条例,面临下台呼声。   法新社说,中国领导人19日训斥困境中的董建华,告诉他香港经济恢 复的关键是维持社会稳定和赢得民心。   胡锦涛在会见董建华时表示,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近期的事态 非常关注。香港只有保持社会稳定,才能保持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持自由 港的特色和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也才能为经济的恢复和 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这个事关香港同胞福祉的重大问题上,香港 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各界人士都应共同作出努力。   胡锦涛还继续敦促董建华通过引起大游行的反颠覆法。反对那一法案 的人担心香港的基本自由可能受到侵蚀。胡锦涛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自 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法律,是落实香港基本法的必然要求,也是 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必须履行的责任。他表示,注意到香港特 别行政区已决定就有关法律草案再次进行公众咨询。他表示相信,在经过 认真、广泛的咨询后,有关立法一定会获得广大香港同胞的普遍理解、支 持和认同。   虽然胡锦涛表示保证香港的自治,但他也重申香港决不能成为颠覆基 地。他说,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是香港人的香港。任何外国势力以及其他 外部势力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我们都坚决反对。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符 合各国投资者的利益,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利益。   董建华在会见后告诉记者得到北京领导人的支持,温家宝同意扩大最 近达成的经济合作协议。他说,胡锦涛和温家宝完全掌握香港发生的事情 ,他们显然很关心香港人的福祉。   美联社说,温家宝在表示支持董建华时没有提到反颠覆法和质疑董建 华政治前途的抗议。批评者说,董建华的管治能力已经瓦解,为了香港好 ,他应当下台。 董建华说中央领导人完全支持他所说的。但对于记者提出 胡锦涛和温家宝是否对于处理政治问题提出建议,董建华笑而不答。   董建华在飞往北京时说他不同胡锦涛和温家宝讨论内阁换人问题。港 府发言人说,董建华进京讨论的焦点是香港经济。   在会见之后,董建华说中央领导人讨论了香港经济如何增长已经最近 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内地将对香港开放电信、旅游和金融。   中央政府没有显示胡锦涛和温家宝希望如何解决香港最严重的政治争 论。但北京上个星期采取不寻常步骤,派出高级官员到香港收集民意。中 国领导人坚持,他们尊重高度自治和对香港承诺的西方式自由。   中国媒体星期六报导说,董建华在北京受到了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 总理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的破格接待。北京还为香港媒体特别安排了董建 华与胡锦涛主席拍照的机会,来说明北京对董建华继续执政的支持。   *官方传媒简短报导,读者一头雾水*   不过,中国官方的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对此只作了非常简短的报导, 只是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7月19号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赴京述职的董 建华。有分析认为,为了保持香港政局的稳定,北京会继续支持董建华, 但是不会强力挺董。   有迹象显示,中国领导人对香港50万民众游行示威,反对董建华提议 的国家安全法案以及他管治香港的方式感到震惊。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 人孔泉对香港政府两名高级官员辞职使董建华政府处于崩溃边缘的说法不 以为然。他没有理会台湾记者所说的香港的危机证明一国两制的失败。他 说,相反,香港政府经历了各种考验而且维持了繁荣的局面。   尽管香港最大的亲中政党民建联主席曾钰成星期五出人意料的提议允 许香港人在2007年董建华离任时选举下一任行政长官,但是香港的分析人 士认为,香港的政治稳定而不是选举改革是董建华北京之行优先讨论的议 题。董建华在行前还表示,他会尽快公布接替辞职官员叶刘淑仪和梁锦松 的人选。   董建华在过去两个星期里被迫几次对公众的压力做出让步,首先是对 拟议中的反颠覆法做出修改,然后是无限期的推迟对该法案的表决,然后 接受两位非常不受欢迎的官员的辞职。第三位高级官员、卫生署长陈冯富 珍也在星期六提出辞职,转而在世界卫生组织任职。   *董建华仍面对辞职呼声*   尽管董建华一再保证他会倾听民意,但是他仍然面对着不断要求他辞 职的呼声。董建华星期四表示他不会在香港最困难的时候辞职。预计北京 的领导人也会支持他继续留任,至少在目前是这样。不过,香港大学的唐 教授说,中国政府仍然面临着很多棘手的问题。他说:“我认为,北京对 董建华的政治技巧的信心的确受到了动摇。现在的问题是,究竟在多大程 度上他们认为董建华可以吸取教训,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他们能够很快的找 到接替董建华的人。”   中国大陆一位有影响力的学者这个星期建议,指派一位有很强的政治 技巧的副手来协助董建华。对董建华一直存在的一个指控是他在政治上无 能,而且没有处理危机的能力。   星期五,新华社宣布北京替换了外交部驻香港的代表。这意味着北京 领导人对香港发生的情况不满,而且希望看到出现变化。 ~~~~~~~~~~~~~~~~~~~~~~~~~~~~~~~~ 苹果日报:胡温不肯公开说挺董   特首董建华面对上任以来最恶劣的政治形势:五十万人上街反对他过 去六年的施政、曾支持他的商界人士也在背后「倒董」。内外交困下,寻 求中央支持成为董建华政治前途的唯一「保命灵丹」,可是 19日在北京, 他得到的是表面的高规格接待,领导人却始终不愿意在镜头前说一句「我 支持董建华」。    在经历政坛大地震后,特首董建华19日行色匆匆上京半天述职,虽然 特区政府事先张扬,特首今次会获中央政府以破例的高规格接待,可是接 见他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均没有在香港传媒镜头前, 明确地表示支持董建华本人,温家宝只是严肃地说,「依然相信」以董建 华为首的特区政府,定能带领香港人克服困难。   董建华当天下午三时十五分到人民大会堂福建厅获胡锦涛接见一个多 小时,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罕有地陪同胡出席,胡、曾二人同是政治局常委 ,类似安排也是从未见过,而主管香港事务的国务委员唐家璇、港澳办主 任廖晖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刚也有列席。   不过胡锦涛未有如前任国家主席江泽民一样,趁拍照时间在香港传媒 前大赞董建华,即使香港传媒争相提问主席对7.1大游行和对董建华管治的 看法,胡锦涛只表示等一会再谈,之后就与董建华大谈四月在深圳见面共 商对抗非典型肺炎事宜,又问董香港民航、旅游、商贸、餐饮等的复苏情 况如何,完全没有谈到挺董。   获胡锦涛接见后,董建华随即在四时五十分到达中南海紫光阁与温家 宝见面,副总理吴仪穿上艳红套裙出席,唐家璇和廖晖同样列席。   在董建华步入紫光阁前,在场的记者先问温家宝是否仍支持董建华, 温家宝和唐家璇都笑而不答,吴仪更别转面孔与廖晖耳语。直至董抵达, 温家宝与吴仪先后与董握手,再返回座位坐下;当记者再争相问温家宝如 何评价7.1游行和港人对全民普选的诉求时,温即收起笑脸,并严肃地说出 他「依然相信」的四点。   温家宝先指着董建华说:「我依然相信以董建华先生为首的特区政府 ,一定能够带领香港人民克服当前的困难。」他继而指前方的记者说:「 我依然相信广大香港同胞能够以香港根本利益的大局为重,维护香港的稳 定。」   他又加强语调说:「我依然相信『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 任何力量不可动摇的。」然后再提高声线说:「我依然相信香港的前途会 更加美好,谢谢各位记者。」温、董原定一小时的会面,结果延长了约十 分钟。 董建华后来返回酒店,被记者问及中央是否支持他时,他先叫记者 稍后看中央发出的新闻稿,又强调在与领导人三小时会面中,主席和总理 均「再三表示」对香港的关心、会尽一切力量帮助香港克服目前困难、对 他和特区政府的支持,以及完全有信心香港可克服这些困难。   至于他有否向领导人反映港人要求普选特首和加快民主进程的诉求, 董建华说:「今日□倾过。」对财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的空缺,董则表 示适当时候会把人选报请中央任命。直到傍晚,官方新华社才发出新闻稿 ,全力挺董。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指这次中央高规格接见董建华,除了是在 稳定香港局势的大前提下,向倒董人士显示中央仍支持特首外,也是想稳 住军心,希望在特首身边一直支持他的人,不要在这个时刻「跳船」。 ~~~~~~~~~~~~~~~~~~~~~~~~~~~~~~~~ 法报指北京与香港之间危机四伏   中央社记者邹明智巴黎十九日专电,法国《费加罗报》今天指出,北 京与香港关系「危机四伏」,因为自从「九七回归」之后,香港经济一落 千丈,年经济成长仅及百分之一点五,失业率跃升为百分之八点六,不动 产市场崩盘,「一国两制」让香港得的少而失去太多。   费加罗报分析最近香港政情指出,五十万居民街头抗议,抗议违背基 本人权与自由的「反颠覆法」,是「回归」六年来头一次,迫使香港政府 让步,收回成命。特首董建华为此不得不上北京请示,寻求支持。   法国媒体说,形式上中共当局不插手过问香港政府的任何作为,实际 上,中共一直以「一国两制」的名义,掌控香港的任何政治事务,仅让香 港政府有主导经济的权力。可是,六年来香港经济每下愈况,唯有向大陆 北京伸手才能得救。   董建华今天北京之行获得中共热情迎接,因为彼此「相依为命」。董 建华希望今年六月间香港与北京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能提早生效,北京当 局则将藉此一举取得掌控香港经贸的机会。当然,如此做法对北京而言并 非完全没有风险。   报导指出,北京若不支持董建华,等于承认去年任命董建华连任五年 特首是错误的决定,同时也承认香港居民街头抗争有理,亦即接受「一国 两制」实行失败的事实,让台湾冷眼旁观北京的自相矛盾。费加罗报指出 ,投资人无不忧虑香港就此进入动荡不稳时期。目前,股市尚称平静,但 维持信心仍要看董建华的北京之行的结果。香港需要大陆,大陆也一样需 要香港,这个平衡一旦破坏,整个亚洲将承受莫大的后果。 ~~~~~~~~~~~~~~~~~~~~~~~~~~~~~~~~ 樊百华:港人治港的根本在实行普选   让人激动难已的消息传来: 约两万多名香港民众于13日下午参加在中 区举行的民主大会。这是自「7 1」大游行后港人再一次大型集会。大会 于晚上7点半左右结束。大会的主要诉求是还政于民、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 会。这是我期盼中的!   我与朋友早在1年前就说过:抵制23条膨胀是防御性的,只有争取普选 才是主动进取的。现在,23条膨胀延期了,防御战取得阶段性大成果。但 是,我参加的杜导斌先生发起的声援抵制23条也使用到的「延缓」一词, 如同董建华宣布的「推迟」一词。虽然方向相反,但让人不能放心则如出 一辙。怎么彻底放心呢?办法只能是根绝傀儡型港府存在的可能性!   当我说到争取普选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鲁迅的说法:欲达打开窗户 必以号召掀开屋顶始。这样的策略不能说无用,但我不以为然。这种策略 与争取普选风马牛。难道为了争取普选需要提出暴力革命吗?不需要。就 是用例如几万、几十万、上百万人上街游行示威的办法,而且也根本不需 要像柳三禅先生说的那样天天上街,那样既累人也不需要,就是首先通过 舆论实事求是地向香港市民说清楚,争取普选是合法、合度、合利、合义 、合情、合理的。既如此,傀儡港府不同意就上街反对傀儡港府;北京不 同意就上街抗议北京。至于哪一天上街、多少人上街、怎样上街,则须视 具体情形而定,没有定规。   是的:港人治港是全部努力的根据。有了这一根据,为实现民主化的 全部努力都是合法的、堂堂正正的,用不著躲躲闪闪、声东击西、矫枉过 正之类的策略、办法。   是的,蔡耀昌先生说得对,只要票数够,董建华政府未来随时可以将 基本法23条立法重新摆上立法会的议程,甚至只需10天,便可以强行通过 。社会必须紧钉特区政府行动,并要强力要求「还政于民」,才能在制定 国家安全法的同时,尊重民间意愿。   是的,考验包括民主党、前线等政党、工会及其它相关民间团体的时 代到来了。考验什么呢?考验你们对基本法的理解、对港人治港的理解是 否及格,更考验你们对香港自由资源的利用能力,尤其考验你们团结合作 的勇气、胸襟与智慧:到底要不要为了香港的自由而出以公心,即使自己 的团体在未来香港的政治格局中无足轻重,也要拼尽全力联合奋斗。   是的,可以有一部份人要求重组行政会议,一部份人要求董建华必须 尽快重组班子以舒缓民怨,一部份人要求董建华下台以振民心……但是, 大家都必须一起要求真正的普选。难道香港人真是因为有了些自由就忘乎 所以、就以为不必再有台湾式的民主了吗?   是的,即使23条寿终正寝了,中共还不是要抓谁就抓谁?但是,北京 怎么抓呢?它不可能直接派人来抓,只可能由傀儡港府代劳。这样,只要 有了普选,不怕它傀儡不进坟墓!只要傀儡政府进了坟墓,普选的政府就 不可能对北京政府言听计从,因为民选政府完全可以动辄抬出香港民意的 王牌呀!   不要管北京会不会继续支持董建华,也不要管田北俊到底能走多远, 董建华走了再来一个江建华、胡建华呢?田北俊的力量再大也不可能大过 上街的百万香港市民!我一直认为,暴力革命未必好,但大规模和平的街 头表达一定是不可缺少的,否则,专政党就一定在一夜之间成了菩萨党, 自由民主就成了书斋游戏了。不要听那些已入局、想入局的伪自由主义者 的陈词滥调,世界上没有那么巧的好事情专等著中国老百姓捡便宜的。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不是说香港大多数市民会支持立法的吗?那就顺水 推舟要求来一次由国际社会监督实行的香港全民公决嘛!这样的先例绝对 需要开的!   普选不就是全民投票吗?   不要有什么畏难情绪,有现在这样的自由是多么地便利啊!   当然还谈不上改造全中国,也不必将矛头指向中共政权。董建华、李 嘉诚、霍英东们可以膨胀23条,民主力量也完全可以膨胀港人治港、高度 自治呀!看谁膨胀得有效、成功罢了。(2003年7月14日) ~~~~~~~~~~~~~~~~~~~~~~~~~~~~~~~~ 请注意台湾郎阮次山对香港市民大游行的评论 请大家注意凤凰台政治评论员阮次山在评论香港市民大游行及董建华特首 的回应时的表现: 1.他贬低丑化香港市民反对23条恶法的民主诉求. 2.在电台公然支持香港人民反对的23条立法(他却指责媒体直接参加大游行). 3.利用民主社会的舆论自由为中共专制政权作帮凶. 对此种人大家想一想该怎么办? ~~~~~~~~~~~~~~~~~~~~~~~~~~~~~~~~ 19条人命与19个亿:哈尔滨铁路局长王占柱被中纪委“双规” 送交者:北方的狼 2003年7月19日   刚刚于一个多月前上任的沈阳铁路局局长,上任才3天就被中纪委双规 ,押至回哈尔滨。消息一出沈阳铁路局的全体干部和员工一片哗然。“刚 来函天就出了大事了,这也有点太快了吧?”   可是哈尔滨铁路局以及哈尔滨铁路分局的广大干部员工们一片叫好。 特别是那些被王占柱欺压过的下岗职工们更是从自己一百多元的救济金中 ,拿出20—30元不等,集资购买鞭炮一时间,哈尔滨铁路职工的宿舍内, 不断付出震耳欲聋的炮竹声。   哈尔滨分局职工为何如何恨王占柱?自打王占柱从齐齐哈尔调到哈尔 滨铁路分局以来,他的心思全部放到站自己的弟“王老二、老三”侵吞国 有资产,据黑龙江纪检委和铁道部纪检委在王占柱离任3天后的审计已查明 ,仅王占柱任职期间,哈铁分局亏损达19亿元之多,王占柱利用职权与哈 尔滨铁路局局长何虹达,共同报废两列没灌车,为“王老二、王老三”以 收购废铁价格购买两列油灌车,几年获利九亿元人民币,此数正是王占柱 经营亏损的一半。难怪哈铁分局成为全路系统唯数不多的亏损特大户,钱 都流进王氏兄弟的公司,何虹达为哈尔滨铁路局长,怎能没有股份呢?   王占杜不仅自己能贪钱,而且与二弟及齐齐哈尔黑社会头子,外号“ 小地主”的张子文、“大地主”张福顺有深交。在王占桂与何宏柱,在齐 铁分局任职期间,何、王二人将齐铁分局的房子低价租给“地主”集团, 并用铁路分局钱折借给“小地主”集团,豪华装修宾馆和夜总会。   “小地主”在洗浴中心内的几个包房装上监视器,与王占桂兄弟共同 策划先后将齐齐哈尔滨原市委书记范文举,原黑龙江省公安厅长陈有才、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有财、全国人大秘书长昔志,铁道部陈传志 及环保部部长韩抒滨的儿子等几百名高官嫖娼过程全部录像。齐齐哈尔市 四大家国有银行行长,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王名副局长、王瑞及刑警支队支 队长吉中意都成为“地主”集团的保护伞,以王瑞等五名副局长现已全部 双规。   在五瑞等人的保护下,陈有才、王占柱、“地主”集团垄断着齐齐哈 尔的毒品业,几乎也垄断着色情业……。风是对“小地主”略不顺心思的 社会人物和官场人物,“大小地主”一律拿下。现正查明,“大小地主” 策划并指挥杀死19条人命,伤计360余人,重伤至残38人。齐齐哈尔等地百 姓说:“大小地主”是不折不扣的黑社会老大。“王老王”几年前在大庆 暴打解放军战士,“小地主”首当其功。   更为可笑的是,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代表,齐齐哈尔副市长 兼锋泉县委书记王树清的儿子王浩也系“小地主”集团的主犯之一,几年 前王浩国与齐市一姓武的市民争夺油料市场,以张福顺等人将姓武之人杀 死在家中,武家之人告到刘丽英处,刘丽英亲批此案,可是在韩杼滨、陈 有才、王瑞、徐衍东等人的关照下,公、检、法齐上阵,王树清这位有着 联合国环境保护奖励的所谓种树书记,花着联合国提供的近千万人民币, 方才摆平此事。   王浩救出张福顺后,王浩的亲生母亲发现王树清与齐齐哈尔电视台和 京剧团的多名女主持人和女演员有染,函向黑龙江省纪检委举报丈夫,侵 吞联合国种树绿化巨资,王树清无奈只好找小地主策划将自己老婆杀死, 然后假装向省公安厅报案,向公安部报案,此案轰动一时,连联合国的的 环境官员也被王树清骗了,连连发来唁电。事后由“小地主”找了个顶罪 的病人,给了一笔巨资,王树清的儿子才平安无事。   王占柱还残酷打击上访之人。2002年哈铁客运段职工李红滨与王英君 到铁道部反映超时劳动,王占柱命令哈铁分局政法委书记张宝才和哈铁公 安分局刑警队长苏文茂(也是哈市黑社会保护伞)将上访工人刑事拘留。 事后,二人状告铁道部长。王占柱一方面花了近千万公款封堵北京新闻界 ,一方面给张宝才、苏文茂各一套新居(每套50万),以示鼓励。此后不 久,苏文茂唆使刑警队打死两名上访工人。真可谓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就在王占柱被“双规”以后,张宝才竟然还口出狂言:“我们与刘志 军部长是铁哥们,若是刘部长知道是谁抓了我们敬爱的王局长,我们赴汤 滔火也要把王局长救出来。杀他一两 个省纪委的,看谁还敢抓咱们的领袖 。铁路的事只能咱们自己管!”这么嚣张的气焰,真是少见。   2003年7月上旬,公安部长周永康召集铁道部公安局展开整风大会。会 上,周部长严厉批评了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不依法办事的恶劣作风。苏文茂 得知此事后,给自己酒后壮胆说:“谁不知道我姐是铁路检察系统的名花 呢?周永康敢胡来的话,我姐夫韩杼滨也不会放过周永康的。”   据知情人士介绍,苏文茂的姐姐苏文娟系哈尔滨铁路一中毕业,现年 46岁,是韩杼滨的校友,小韩杼滨18岁。该女毕业后靠父亲、哈尔滨铁路 公安局局长的关系,趁改革开放后钻入哈铁分局检察院。因苏文娟天生丽 质,身高1米72,在哈铁系统成了著名交际花。韩杼滨当上铁道部长和最高 检察院检察长后,苏氏姐弟靠着自己父亲的老关系,靠上了韩杼滨。苏文 娟几个回合就把韩杼滨搞得神魂颠倒,百依百顺。于是,苏氏姐弟两假借 韩杼滨的威力,在哈铁公检系统无恶不作。而苏文茂在读初中的时候就是 哈尔滨火车站有名的地痞小流氓了。但就是这样一个流氓,在其姐姐情人 的保护下,竟然还成了铁路公检系统的标兵。而王占柱多次被人到北京举 报后,都是苏氏姐弟为王到北京游说,由韩杼滨出面为王占柱消灾。 ~~~~~~~~~~~~~~~~~~~~~~~~~~~~~~~~ 《中国宪政论坛:保护私有财产与修改宪法》青岛研讨会综述    察今    呼应十六大奏响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议社会主义政 治文 明”的号角,踏着中国“入世”、融入国际社会、顺应世界潮流的脚步, 中华大地响彻了一个新时代的呼声:与时俱进修宪,走向民主宪政!    “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根据实践中取 得的重要的新经验和新认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 要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这是胡锦 涛总书记200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 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提出的新时代治国安邦的紧迫任务和神圣使命!    肩负着时代神圣的使命感,激扬着共和国公民的责任感,来自全国各 地的四十多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于2003年6月18日至 20日聚集在著名而美丽的青岛栈桥风景区泛海名人大酒店,举办了“中国 宪政论坛:保护私有财产与修改宪法”研讨会,以国家主人翁的精神畅所 欲言地表达了自己关于修改宪法的系列意见和建议,反映了学界和民间对 于修宪的种种呼声与诉求,开展了诸多修宪及宪政热点与焦点的探研与争 鸣,推出了修改宪法的一年近期建议案和五年中期目标与十年长期规划方 案,报送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修宪小组等有关方面, 并寻求通过一定程序将修宪近期建议案提交明年春天召开的全国人大十届 二次会议审议。    这次民间修宪研讨会由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和青岛大学法学院 联合发起,由破产法起草和推动者、著名中国民间学者曹思源等主持。中 国法学界泰斗江平,著名理论家、前中宣部部长朱厚泽,经济学家冯兰瑞 ,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大学、清华大学等官方和民间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与企业家代表和媒体 记者汇聚一堂,共研修宪与宪政大计。研讨议题广泛,观点十分尖锐,热 点辨析深刻,焦点争鸣热烈。与会者共提出宪法具体条文修改建议达数十 条,几乎涉及修改宪法的各个方面。不仅包含达成或基本达成共识的平等 保护私有财产、确认公有制多种形式并与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修 改国体条款使之与共和国名相符、实行政务公开和信息自由、确认公民权 利高于一切及保障人权与国际接轨、建立健全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审理机 制、庄严承诺遵守已加入的国际公约和世贸规则、反恐入宪、恢复国家主 席兼任国家军委主席制度等建议,而且还对承认双重国籍、删除宪法序言 、取消“主体经济”与“非主体经济”的划分、实行总统制、全民直接普 选制、人大政协两院制、军队国家化等敏感问题展开了各抒己见的争鸣。    此番在中国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上任初始之际举行的民间自由讨论 修宪活动,引起了海内外的热烈反响。香港《南华早报》、《星岛日报》 、《明报》、《太阳报》、风凰卫视等国内外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此次活 动,国内外多家网站论坛也对此次民间修宪研讨活动展开了热烈讨论。这 些媒体和网友们大多认为:在中国,人们现在可以自由讨论修宪、争鸣敏 感话题本身就是一种令人鼓舞的进步,这种研讨对于推动中国的宪政民主 、推动宪法修改、在全民中普及宪法和宪政知识,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 有的国内青年网友还由此看到了中国走向民主共和的希望,对祖国未来的 光明前途增添了信心。    此次民间修宪活动,是在何种背景下举行的?研讨的主要热点、焦点 、关注点是什么?展开了哪些观点的交锋与争鸣?提出了何种宪法条文修 改建议文本?笔者且就上述问题作一客观综述,谨供关注中国修宪与宪政 民主的公民同仁和海内外各界共同参研,共促中国民主宪政与富强。       六 大 背 景       这次民间修宪研讨会是在如下六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1、呼应十六大提出的“与时俱进”思想路线和建设“政治民主”与 “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因而乘势推进。    中共十六大以前的思想路线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十六大充 实和深化了思想路线的内涵,提出了“与时俱进”的理念,将思想路线表 述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就为意识形态的演进、改革 开放的深化乃至宪法的修改与完善等等,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十六大最鼓舞人心、最富有理论创新精神的是:提出了“发展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提出了“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为与时俱进修改宪法、推 进共和民主宪政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2、SARS危机引发了信息公开化、政务公开化和确保公民知情权的的 强烈呼声,因而借势推进。    我国近来防治SARS的沉痛教训,引发了举国上下呼唤政务公开、信息 公开、新闻自由、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强烈声势。信息无国界、全球共享; 政务公开化,全民监督,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声。因而为政务公开、新 闻自由入宪形成了时代呼声和坚实的社会基础。    3、孙志刚事件引发了国内人权意识的空前高涨,因而造势推进。    前不久发生的大学生孙志刚被警务人员收容并殴打致死的事件,骤使 举国舆论哗然,激起全国各界同仁对生命价值和人权问题的热烈讨论和深 刻反思,强烈呼吁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人身权和迁陡自由、择居自由等基 本人权与自由。这既为国务院迅速、高效率地废除收容谴送制度提供了社 会动力,也为人权入宪、顺应民心提供了时代契机和广泛的民意基础。    4、中国入世后遇到诸多国际法与国内法实施矛盾问题,亟待解决, 可从修宪入手促势推进。    我国加入WTO以来,屡屡出现国际约法与国内法律法规实施矛盾问题 ,亟待通盘解决。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案例,国内法 官往往难以审理,难以裁决国际约法效力是否高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这 就要求宪法与国际惯例接轨,明确承诺遵守国际公约和世贸规则,统一规 范国际约法的一体遵行。    5、国企改制民营化后被强行侵夺私有财产的案例层出不穷,已引起 社会强烈不满,平等保护私产的呼声日高,因而顺势推进。    随着我国许多中小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拍卖、转让成私有企业后逐步 得到发展,有的民营化企业增值数倍、数十倍,不少地方政府强行侵占、 剥夺增值后的民营化企业的私有产权(本次研讨会上就有两个典型案例, 遭此厄运的私营企业家在会上发言时泣不成声),已引发社会的深重担忧 和强烈不满。这就为平等保护私有财产入宪形成了民心所向的时代要求。    6、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已提出了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修宪的 紧迫任务;中央已成立第四次修改宪法领导小组,正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 各界意见建议。因而助势推进。    2002年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已明确提出了紧迫任务:为了“使宪法成 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要对宪法“进行必要修正和补充” 。今年春天的全国人大十届一次大会上,也涌现了大量关于修改宪法的提 案。最近中央成立了第四次修改宪法领导小组,已召开数次会议广泛征求 专家学者和各界的意见建议。这正说明:与时俱进修宪,反映时代要求, 是党心、民心所向,修宪工程已经启动。    “保护私有财产与修改宪法”研讨会,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反映民 间学者百姓呼声,呼应中央修宪工作而召开的。       三 大 热 点       会议重点围绕近期现实中出现的SARS危机、孙志刚事件和私有财产被 随意侵占的社会热点引发的三大修宪热点展开了专题研讨与论证:       热点一:公私合法财产皆神圣不可侵犯    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把宪法第12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 犯”改为“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皆神圣不可侵犯”。   一种观点认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法国大革命提出的激进口号 ,现在东西方非宗教国家大多不用“神圣”二字,况且“神圣”二字与我 国主流意识形态不合,只要明确“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皆不可侵 犯,受国家法律同等保护”即可。    一种观点认为:财产不分姓“资”姓“社”、姓“公”姓“私”,只 分“合法”与“非法”,只要是合法财产,都是不可侵犯的,都应受宪法 与法律平等保护。有些从旧政权沿袭而来的非“社会主义”的国有资产, 也属于国家的公共财产,也同样不可侵犯;有些贪污受贿而来的私有财产 ,但不合法,则不应受法律保护。而“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皆未涵 盖集体财产和非国有法人单位财产。建议宪法改提“国家的公共财产及合 法的集体财产、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皆不可侵犯,皆受国家宪法和法律平 等保护。”    个别人士认为:现行宪法第13条已表明国家保护私有财产:“国家保 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但立即引起许多与会者的反驳:一是第13条只表明保护公民的生活资 料,而生产资料如企业产权、股票等皆未在保护之列;二是在公私财产的 保护上不平等,前者是“神圣”的,后者是有限的;三是在执法和司法实 践中,对公私财产的处理上常常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四是现实中已大量 出现以政府公权力侵占、剥夺私有财产(包括企业产权也包括宪法第13条 所保护的“房屋”)的现象,而未能得到法律保护。    也有颇为专业和冷静的学者分析认为:在确认公私合法财产受国家平 等保护的法律原则基础上,私有财产(如私有房地产)也不是不可以由国 家征用的,但按国际惯例,财产公用征收必须通过合法认定仅限用于公共 福利所必需,用于商业和房地产开发则不能征用私产,此外还应按市场价 值充分而预先补偿。这一条不明确规定,保护私产会流于形式。    有人质疑:如果当地政府硬要强行用低价征用,怎么办?    有学者答道: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人进而质疑:当地政府市长一般是市委副书记,而当地法院院长、 法官都是市委常委提名决定任免的,有几个法官敢判当地政府败诉?    一位个人产权被当地政府一纸文件就变为“国有资产”的私营企业家 泣诉道:“我的冤案就是按照法院管辖权,一审告到区法院,二审上诉到 市法院,法官说我的饭碗都在人家手里,怎么敢判市政府败诉?省高院法 官同情我,但是鞭长莫及。我真是告天天不应啊!……”    有学者建议:凡告本地政府的行政诉讼,可突破一审法院管辖权,应 确定:“如有争议,可提交征收方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经过热烈讨论与周密论证,会议达成共识,建议宪法第13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国家的公共财产及集体财产、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皆不可 侵犯。    国家依法平等保护公私等一切合法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 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集体的、法人的和个人的合法财产。    对财产的公用征收应经过合法认定为用于公共福利所必需,并且进行 充分与及时补偿。如有争议,可提交征收方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热点二:实行政务公开化、信息自由化    大多与会者认为:政务信息公开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前提和基础。 我国近来处理SARS危机的经验教训证明:信息封锁垄断、政务暗箱操作, 不但贻害本国国民、有损本国形象,而且还可能殃及世界、侵犯世界人权 ;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则不仅有利于本国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而且有 利于世界和人类的和平安全与发展。因此应该在宪法中确认:国家实行政 务公开、信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有的学者指出:政务公开是中共十三大早已确定的原则。邓小平要求 一字不改、全面执行的十三大报告规定:“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 题让人民讨论”。十六大报告也再次强调: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原则” 。如果早能真正落实,就不致于SARS向国内外广泛蔓延了。如今更应以宪 法形式规定国家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义务,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公民 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提供必要条件。    有的与会者质疑:即使政务公开原则入宪了,但如政府操作中大多事 情都加密,冠以“国家机密”的头衔,那政务公开还不等于一句空话?    有学者建议:应强调公开是原则,保密是特例。只有少量军事、外交 、技术机密应作为特例通过法定程序限时加密并限时解密,其余政务信息 应一律公开。    有的学者指出:政务公开和信息自由是联合国确立的一条世界共同准 则。第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S9(1)号决议郑重声明:信息自由是一项基 本人权,是构成检验联合国为之奋斗的其他基本自由的试金石。因此当今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政务公开、信息自由写进了宪法。    不少学者提出:新闻自由是保障信息自由、政务公开和舆论监督的一 项国际惯例。没有新闻投资与报道、评论的自由,信息自由、言论自由、 政务公开就没有载体,舆论监督也会成为空话一句。这引起了与会的几乎 所有新闻记者的共鸣与赞同。    有的学者还指出:新闻自由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那里早就指明 了方向。正如列宁所指出的:“人民的自由”,“只有在人民真正能毫无 阻碍地结社、集会、创办报刊……的时候,才能得到保障。”亦如马克思 所论断的:“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作为以马列主义 为指导思想的国家宪法更应对新闻自由郑重确认。    于是,与会者建议宪法第2条结尾增加一款:    “国家实行政务公开,保障信息自由、新闻自由,重大情况向公民公 布,重大决策经公民讨论,为公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和监督管理社会公 共事务提供必要条件。”    同时建议宪法第22条第1款结尾增加一句:    “公民和法人有投资新闻、出版发行和其他文化事业、参与同业竞争 的自由。”       热点三:人权入宪并与国际接轨    有的学者提出:与市场经济接轨,与共和国体制接轨,与国际惯例接 轨,应作为修改宪法的三大原则。尤其保障人权入宪更应与国际接轨。中 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之一,已经认同并签署了联合国发起制定的《 世界人权宣言》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 治权利国际公约》(三者合称联合国《国际人权宪章》)等国际约法,因 此其宪法的相关条款尤其是关于人权的条款,应该与上述《国际人权宪章 》和国际约法、国际惯例对应接轨,建议在宪法中明确表述国家全面保障 联合国上述约法确认的世界人民人人享有的系列人权。例如《世界人权宣 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 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及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 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作了同样的 规定。因此我国宪法也应确认此项基本人权。蒋彦永大夫就是行使了这项 世界人民人人享有的权利,向国内外媒体及时反映了SARS信息,才使SARS 真实信息得以公开,促成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非典的壮举。    大多与会者认为:孙志刚事件已引发全国人民强烈呼吁保障公民的生 存权、人身权和迁徙自由等基本人权与自由。宪法应当反映这种时代呼声 ,顺应民心。况且,联合国《世界人权宪章》已明确规定:人人在各国境 内有迁徙往来之自由和择居自由。我国1954年宪法第90条也曾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文革”中的1975年宪法剥夺 了此项公民权利,如今应当立即恢复。   有的学者提出:我国签署并已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 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明确规定了人人有“罢工权利”,我国1978年宪法第 45条也曾规定公民有“罢工的自由”,如今当此“建国以来人权状况最好 的历史时期”,理当恢复此项世界公民人人享有的权利。   对此有的学者分析认为:如果说八十年代以前我国国有企业占主要比 重,罢工主要是罢国家之工,那么如今国有企业比重不到30%(199 8年国有经济比重只有28%),罢工抗议的对象主要是私营和外资企业 老板,这是调解劳资纠纷的最后一种合法手段,更应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 利。    不少与会者认为: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1条规定:“人人有 权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也明确规定了类似的权利,并强调必须“保证选民 的意志的自由表达”。而要做 到这一点,就必须是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即有差额)的选举。    有的学者主张: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目标 ,应在宪法中强调赋予公民享有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公益 诉讼权。现实中曾有不少这样的实例:当某级政府部门违反上级人大制定 的地方法规,批准损害公共环境或生态景观的建筑项目时,当地公民自费 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却以该公民不是公共利益损害的直接受害人为由,认 为该公民没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拒绝受理公民的行政诉讼案,而眼睁睁 看着不可再生的生态资源被破坏。故特别建议宪法应赋予公民以公益诉讼 权,避免国家主人没有为国家公共利益受损而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的荒唐 现象。    有的学者认为:鉴于现实中某些法律否定宪法、部门规章否定法律、 领导人讲话否定法律与规章等法律效力层级倒置现象,尤其有人产生“宪 法赋予公民的种种政治权利被抽象肯定,一些法律和部门规章则以种种限 制具体否定,使之无法行使”的质疑,宪法应限定国家和政府不得制定限 制或剥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有的学者提出:法未禁止即自由和无罪推定,是现代法理的基本原则 和世界通行的国际惯例,也是世界人民的基本人权。故建议将此两项原则 入宪。    有的学者以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为据:“人人有思想、 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 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或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 仰的自由。”认为: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是两个概念,信仰自由不仅仅是 宗教信仰或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包含信仰某种思想、某种主义、某种理念 或世界观的自由。故建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中列入“信仰自由”和“宗 教自由”,并明确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从事与宗教或信仰相关活动的 自由。”    有的学者从更高的视角提出:宪法应确立“公民权利高于一切”的原 则,这是我国已确认的“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具体体现。   经广泛与深入探研,与会者提出如下有关人权入宪的建议条款:    宪法第33条第1款后建议增加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高于一切。    国家全面保障公民的人权,包括公民的生存权、人身权、健康权、名 誉权、隐私权、司法救济权、   迁徙权、财产权、平等权、发展权、各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各项政 治权利。    任何人不经正当法律程序和法院公开、公正审判,不得被剥夺或侵犯 自由、财产和生命。”    宪法第39条建议增加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迁徙自由和择居自由。”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的自由。”建议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 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请 愿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罢工自由以及通过 任何媒介并不限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与观点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直接或通过公开、公正、差额的民主选举活 动自由选择自己的代表和政府主要成员参与治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公益诉 讼权。    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不得制定限制或剥夺上述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而应制定保障上述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事项,公民皆有自由。”   宪法第3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建议修 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从事与宗教或信仰相关活动 的自由。”    宪法40条建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包括互联 网上通信联络交流的自由)、通信秘密和个人私生活及个人隐私受法律保 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 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个人私生活及隐私权。”    宪法第125条建议增加一款:“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公开审判证实有 罪之前,应推定为无罪。”       三 大 焦 点       与会者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围绕一些敏感话题各抒己见,形成了热 烈争鸣的三大焦点:       焦点一:国体、国名与“专政”条款问题    宪法第1条第1款即“国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 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绝大多数与会者认为应该与时俱进修改国体条款。但对于如何修改产 生了激烈的“焦点争鸣”。    许多与会者认为:应根据“三个代表”和新党章精神修改国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建国以来实际上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而中国共产党 过去历来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按国际惯例(包括过 去苏联等社会主义国际阵营的惯例),在宪法和国体条款中不宜明文指定国 家由某个政党领导,故原来在宪法中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 导的”比较符合当时实际。然而根据“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新 党章的精神,中国共产党如今已不是仅仅代表中国工人阶级的利益,而应 该代表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因此不宜再提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否则既不合乎中国共产党利益代表的广泛性要求,也不符合当前中国 的实际。故此建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政党领 导的”。这样,既合乎宪法不明文指定国家由某一个政党领导的国际惯例 ,又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与时俱进的原则。    有的与会者认为:知识分子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掌握 者。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以“工农和 知识分子联盟为基础”,而不仅仅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有的学者指出:国体应与国名名实相符。我们国家的国名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共和”的实质是各阶级、各民族、各政党、各阶层、各区 域平等、民主、和平地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共和”的核心是民主与平等 。根据宪法序言阐释:“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在 宪法中指定国家由某一个阶级“专政”,难免有人会诘问:这符合“共和 国”的国名吗?是否国体与国名名实不符?就连纯属社会主义时期的罗马 尼亚1969年宪法的第一条,都开宗明义地表明:“罗马尼亚是一个社 会主义共和国。”我国1954年宪法的第一条,也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人民民主国家”。自“文革”中1975年宪法改为“无产阶级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至今在国体条款表述上未有“民主”、“共和”的内 容。因此,建议将我国宪法第一条中“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改 提为“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这样既可澄清国名与国体名实不符的诘难 、达成国体与国名相通对应的统一,又合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 十六大精神和时代要求。    对于宪法序言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有的学者认为可改为 “坚持人民民主宪政”;有的学者认为可改为“坚持人民民主与法治”; 有的学者认为简洁一点可改为“坚持人民民主”;还有的学者引用1954年 宪法“保卫人民民主制度”的提法,建议改为“坚持人民民主制度”。    综合此项焦点的讨论争鸣,与会者建议宪法第1条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政党领导的、以工农和知 识分子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    与此对应,宪法序言第六段中“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一句建议删去; 宪法序言第七段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建议改为“坚持人民民主法治” 或“坚持人民民主宪政”。       焦点二:全民普选制问题    有的学者指出:全民普选制是马克思主义确立的巴黎公社原则,也是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原则。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总结巴黎公社 的经验时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 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这是马克思总结的巴黎公社的全民普选 制原则。恩格斯热情赞扬上述原则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 为社会主人”的“正确的方法”。因此他们都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应 该实行全民普选制。即所有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府主要官员都应普遍由选民 直接、公正而有竞争的选举产生,并受选民监督,随时可以被选民罢免。 而我们现在的选举,还在按21年前的1982年《选举法》进行,只是县以下 人民代表由选民选举。如今应在宪法中规定全民普选原则,并相应修改《 选举法》。    有的学者指出:我国建国之初便已实行过各级人大代表选民普选制。 1949年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12条规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条也已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民族 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遗憾的是后来的《选举法》例退了。现在应在 宪法中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皆由选民直接普选产生。恢复建国之初公 民便拥有的政治权利。    有的学者认为:过去讲暂时不搞全民普选、选民直选是因为我国生产 力水平和选民的文化水平不高。近几年我国在生产力水平和文化水平都比 较落后的农村实行村委会由选民自由提名、直接选举,其成功的实践表明 :在生产力水平和文化水平更高的城市实行选民自由直选的条件,已更加 成熟了,也就是实行城乡全民普选制的条件已经成熟了!    有的学者则认为:各级政府主要官员都实行选民直接选举需要有一个 过程,但至少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该率先由选民直选,同时乡 镇长、街道办主任应先推行选民直选,然后逐步推进市县级、省级乃至国 家领导的全民直选。    有的学者表示呼应,赞成分步骤逐级官员推行选民直接选举,但应确 立改革推进时间表,不能无限期拖延,像1982年的《选举法》,一拖就是20 多年。    有的学者指出:选举应该是有竞争、有选择的选举,等额选举不是真 正意义上的选举,是不选而举。应在宪法中确立差额竞选的普遍原则。    鉴此,与会者建议在宪法第2条中增加一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采用直接差 额的普法方法产生。”    同时,上述“热点二”中建议增加的宪法第35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享有直接或通过公开、公正、差额的民主选举活动自由选择自己 的代表和政府主要成员参与治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利。”也与此呼应。       焦点三:军队国家化问题    军队国家化,这话题乍听起来比较敏感。但在与会专家学者们讨论起 来,却非常冷静、理性、有理、有据。    有的学者认为:军队国家化、人民军队由人民掌管问题,其实在现行 宪法中已有相关规定。例如宪法第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 装力量属于人民。”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 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宪法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 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在的问题 是,怎样具体落实,使之制度化、程序化。武装力量的掌管权是事关国家 与人民生死存亡的最重要的国家权力之一,理应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掌握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中央军委应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日常 管理和执行机构,应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全国人大的监督。    有的学者指出:其实我国第一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早就有军队国家化 主张。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建国前夕就已明确提出:在和平时期应该把党 的军队转变为国家军队、人民军队。    有的与会者质疑:那如何体现党对军队的领导呢?    有的学者答疑:应改革和完善党对军队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中 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党应推荐德才兼备的干部通过民主选举程序进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 导层和国家中央军委领导岗位,把党的思想、路线和主张通过合法程序转 化为法律、法规和有关决议。同时在部队各级组织优化党的组织建设,发 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有的学者提出:国家中央军委和党的中央军委名称容易混淆。我国现 行宪法中称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 ),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称谓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亦 简称“中央军委”),两个机构名称(尤其是简称)容易混淆,指代不清 。我国1954年宪法曾称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易于区别党的 中央军事委员会,但“国防”未能涵盖军事的全部职能,名与实未能全符 。故建议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事委员会”(简称“国家军委” )。    不少与会者认为:应该恢复国家主席兼任国家军委主席制度,并统一 规定任期和连续任职期限。我国1954年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当我国第一代领导人 毛泽东只担任党的主席而不担任国家主席时,他只兼任党的中央军委主席 而不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依照宪法由国家主席刘少奇兼任国防委员会主 席。故建议恢复我国1954年宪法的规定和我国第一代领导人的优良传统: 国家军委主席由国家主席兼任。此外,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全国人大正副 委员长、国务院正副总理和国务委员都由宪法规定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两届”,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也不宜例外。    有的学者指出:由民意机关掌握国家军队,由国家元首兼任全国武装 力量统帅,符合当代国际惯例和世界趋势。不但发达国家是如此,许多亚 非拉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    鉴此,与会者提出修改宪法相关条款如下建议:    宪法中所称“中央军事委员会”建议一律改称“国家军事委员会”。    宪法第93条最后一款之前建议增加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担任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    宪法第93条最后一款之后建议再增加一款:    “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宪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 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 ,努力为人民服务。”建议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武 装力量的最高权力机关,审定全国武装力量的编制、预算和决算,决定参 战与否、动用武装力量使武力、是否宣布战争状态和戒严。在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闭会期间国家遭遇危急情况时,上述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暂代行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 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与和平行使公民合法权利,参加抢险救灾和国家建 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有的与会者认为:第29条的修改即确立军队国家化,目前的可行性值 得研究,但可以考虑列入五年或十年目标。其他属于技术性问题,目前就 可以实行。       六 大 关 注 点       (一)将建设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写入宪法    有的学者提出: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 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既合乎我国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体本质要求,也是 我国今后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因此亟应写入宪法。此外,八十年代初我 国提出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现在已走完两步。1982年制定宪法时提 出“逐步实现……现代化”是准确的;但如今正在走最后一步,就不宜再 提“逐步实现”了,故建议改提“尽快实现……现代化”。再者,现代化 应适应世界发展趋势和国际公认标准。从国际上来看,现代化概念和标准 已不仅仅是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内涵了,还应包括政治、文化、 教育、卫生与人等社会各个方面的现代化。故建议在四个现代化后面加上 “社会现化代”。   因此,建议将宪法序言第7自然段最后一句修改为: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法治,坚持社会主义 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扩大社会主 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团结奋斗,尽快实现工业、农业 、国防、科技和社会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       (二)确认公有制多种形式并与非公经济平等竞争    有的学者提出:公有制经济不能规定只有两种。公有制的多种形式和 多种实现途径早已被十五大以来的理论、政策和实践所确认,宪法也应予 以确认,再不能象第6条第1款那样解释公有制只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 众集体所有制”两种了。再者,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应 在遵守同等的市场规则基础上平等竞争。故应明确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与多 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并存共进、平等竞争。此外,社会主义分配形式以 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早已被十五大以来的理论、政 策和实践所确认,这种原则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再不能如第6条第 2款那样限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分配只“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一种方 式了。    有的学者指出:应取消“主体经济”与“非主体经济”的划分。现行 宪法第6条规定: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另一面的含义就是:非公有 制经济只能是“非主体经济”。但从理论上来讲,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 :各种市场主体(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都应在同一的市场规则中平等竞 争。如从法律地位上就划分“主体”与“非主体”,就违反市场平等原则 了。从实践上来看,1998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中私有经济已达40%,而同期私 有商业的比重已达62%,远远超过了国有商业21%)和集体商业(17%)的总 和,公有制商业在比重上已不是“主体”了。因此不必要划分“主体经济 ”与“非主体经济”。   鉴此,有的学者建议宪法第6条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多种形式的公有制经济与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 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 存的分配制度。”    有的学者则建议宪法第6条进一步简化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的制度。”       (三)设立宪法法院 构建宪法监督机制    大多数与会者认为:应具体落实胡总书记“健全宪法监督机制”的要 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宪法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必 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确保宪法的实施。……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 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 正。”要健全宪法监督机制,必须有宪法监督机构,若无专司其职的机构 ,便难形成有效运行的机制。因此,建议在宪法中规定设立全国人大宪法 委员会和宪法法院专司其职。这也是以宪为本、宪法至上的宪政体制的本 质要求。    有的学者提出:建立违宪处罚机制方能树立宪法权威。宪法本身已宣 示,胡总书记也强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 法律效力。然而在实践中,不少人只害怕犯了刑法、经济法,却不怕违反 了宪法。为什呢?就因为违反刑法、经济法要受惩罚,却从来没听说哪个 人违反了宪法受处罚的,也没有法院受理和裁决违宪案件。因此,没有宪 法法院审理违宪案件、制裁违宪行为,宪法的权威必然大打折扣!    有的学者指出:历史证明宪法再好如无保障等于一纸空文。1967 年“文革”中的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打被斗被污辱之后,义愤填膺地拿出宪 法,义正词严道:怎么对待我个人都无关紧要,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国家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即使罢免我,按照宪法规定也必须 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然而,宪法本身都没有保障,又如何能保护一个 国家主席?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只要宪法实施没有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上述悲剧不定哪天就有可能重演!    有的学者指出: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设立了宪法监督与审判机构。 不仅发达国家是如此,即使象伊朗等发展中国家也在宪法中规定设立宪法 保护委员会等,专司负责法律违宪审查和受理违宪投诉等等。    鉴此,与会者建议在宪法有关条文中规定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 委员会,并明确其对所有法律、法规行使违宪审查等职能;规定设立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法院,并明确其受理公民或法人关于违宪案件的诉讼等职 能。    有的学者提出:应保障司法独立与宪法保障机制相配套。为落实十六 大报告的要求:“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 法和法律的特权。”建议宪法第126条、第131条分别修改如下: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 涉。”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 干涉。”       (四)承诺遵守已加入的国际公约和世贸规则    不少与会者认为:中国作为联合国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之一 ,已经加入并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 治权利国际公约》、《反酷刑国际公约》等维护人权、人道主义和国际政 治经济秩序的国际公约和条约,中国已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 经济全球化中的一员,理应在宪法中庄严宣布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已加 入并签署的各种国际公约,严格遵守WTO规则和国际惯例。    有的法律实践者提出:应统一规范国际约法的一体遵行。近年来在我 国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这种现象:中国入世后有些地方或部门在经济运行 中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外国商人以世贸规则为法律依据告到法庭,法官不 得不受理,而本国公民以同样依据告到法庭,法官往往不予受理。本国国 人反成“二等公民”了。倘在宪法中明确承诺遵守国际公约和世贸规则, 法官再如此荒唐,便可追究违宪责任了。   鉴此,与会者建议在宪法第32条尾部增加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庄严承诺: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已加 入的各种国际公约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五)帜鲜明地提出反对恐怖主义    面对当前国际反恐怖主义的新形势,我国已明确宣布:坚决反对任何 形式的恐怖主义,并已参与、配合国际反恐行动。有的学者提出:这一符 合国际政治新秩序和新趋势的正义之举,应率先在宪法中旗帜鲜明地宣示 ,走在世界各国宪法改革推进反恐的前列。    再者,“帝国主义”概念应结合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实际和国际关 系现状进一步研究、界定。过去给人的印象是:凡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 美、英、法、德、日等)都被称为“帝国主义”,甚至连较发达的社会主义 的前苏联也被称作“社会帝国主义”。如今仍在宪法中保留“坚持反对帝 国主义”似已欠妥,不符合我国当前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努力构建 合作伙伴关系的现实和趋势。    鉴此,建议将宪法序言倒数第二自然段 中“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 权主义、殖民主义”。修改为:“坚决反对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和任何形 式的恐怖主义”。    宪法第32条 结尾建议再增加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决反对任何屠杀和伤害他国或本国无辜平民的恐 怖主义,并参与、配合国际反恐行动,维护人类安全与世界和平。”       (六)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两院制”    一些学者还提出:应考虑在五年或十年目标中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人大 政协两院制。即把政协由议政机构转变为立法机构之一,赋予法律创制权 和立法初审权,使之类似国外议会两院制中的“参议院“;而人大则类似 于”众议院“,掌握立法的终审权。这样,既不改变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 权力机关的性质,又使立法机构有相互制衡的机制,使立法过程更规范、 立法决策更科学、立法偏差更减少。    学者们还提出了建立人大政协两院制的四大理由:    一是保持历史的延续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于建国初期成立伊始 ,便行使过国家立法权。    二是坚持国体的共和性。各民族、各党派、各省份、各界别平等共和 、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共和国国体性质,决定了代表各民族、各党派、各 省份、各界别组成的全国政协应该享有立法权。    三是落实各民族的平等性。我国在国际上一贯主张:国家不分大小一 律平等;在国内也应坚持: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宪法第4条也已明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但仅由按人口选举的全国人大来立 法,人口较少的小民族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肯定少,反映小民族立法意志 的机会也就少。如果每个民族不分大小各自选举1至2名全国政协委员,并 将政协也作为立法机构之一,那么各民族在立法权益上就相对平等了。    四是构建立法机构的制衡性。有利于加强立法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有助于减少立法过程中的偏差与失误。       此外,与会者还探讨了人大代表专职化、规定宪法停止生效的特别程 序,以及参照国际惯例、承认双重国籍、抚慰海外赤子等相关修宪与宪政 问题,取得了系列的学术成果。    人们期盼这些修宪建议和学术成果能引起决策者和全国人大代表的高 度重视,使之在完善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改革的成果、百姓的 福音,转化为走向民主宪政的路基和桥梁,转化为社会发展与文明进化的 动力!   (说明:本文为作者应上海《社会科学报》之约所写的,上月在青岛 所召开的“修宪研讨会”综述稿,将首发于该报,现经作者授权,代贴于 论坛,以飨对修宪关注并关注民间推动修宪的网友。) ~~~~~~~~~~~~~~~~~~~~~~~~~~~~~~~~ 余世存:改革话语的异化   对最近二十多年来的中国,稍有知识的人都会说,这是一个改革开放 的中国。承认改革开放,以改革开放一言蔽之,似乎成了中国人的常识。 但这是一个不过脑子的常识,这一知识也是奴隶奴才们的知识,是非成人 的、“类人孩”们的知识。用我的话说,它遮蔽了、淡化了、忽视了中国 国民的生存哲学和中国变革的政治哲学。   因为改革开放是中共的话语,用后来人们的观察和总结,宣扬此话语 是想以经济行贿、以发财号召来回避来解答中共统治的合法性问题。这种 话语与中国国民的生存方式没有多大的关联。从中国人自身生存的角度理 解,中共建国后前三十年是阶级斗争话语,后二十多年算经济建设话语, 当然,这样说仍饱含中国人的善意。因为也可以说是“经济搞活”话语或 “发财致富”话语。不管怎么说,改革既非中共的本意,也非中国社会的 时代要求。   因此,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直大声嚷嚷改革的中共忽然调 子不再高亢了。大概它明白了大多数国民不再能从改革中受惠获益,大概 它明白了自己“闷声发大财”的皇帝新衣之举已经众所周知,改革已经变 成了一个坏词。改革派早已由理想者变成了受益者,用张维迎教授的话, 改革不能触动既得利益,改革的逻辑只应该使人受益,但改革的现实却使 大多数人失去权利,得不到机会;改革主体也是获利主体的真相早已为社 会大众更不用说边缘弱势群体所体悟。因此,连中共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说“改革”了,它悄悄地使用了一个雅词:转型。正是这个时候,新左派 应时而生,它高调平等,却归罪于资本主义,并揭露自由知识分子跟政府 等等有一种“复杂的共识”。   遗憾的是,知识阶层很少注意到这种话语的变迁:谁的改革,改革的 可能空间,改革的政治目的,谁来监督改革,等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讨 论。但中共的话语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变化,它用“小康”代替“现代化” 宣称自己的伟光正,它开始讲“法治”、强调“稳定”,再补一句“以德 服人”;面对越来越多地陷入生存压力中的中国国民,它说一声“三个代 表”就闭眼了事。   因此,到九十年代末,就有改革已死的说法儿,我在前年也说过转型 结束、改革结束的话。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话语空间(我们的说话权,我们 的言论出版自由),我们仍难以讨论中共话语变迁的意义。好在大多数中 国国民心知肚明,人们都明白,真正的问题只有一个,不是看中共改革做 戏,而是如何改革中共;真正的话语只有一个,如何唾弃中共及一切专制 制度,即如何限制、分解中共及一切权力者的权力。这就是众多国民无法 表达的全民革命或政治革命的革命要求,这是中国社会的时代精神,也是 中国文明发展的历史性任务。   但令人惊讶的是,到了新的世纪、新的千年,改革话语又被炒成热点 。行政改革、行政区划改革、人大改革、新闻媒体改革、民航改革、深圳 改革、北大改革、宪法改革,等等,再一次使改革唤发出“活力”,对胡 温“新政”也多从改革的角度而非承继统治施政的角度解读,仿佛不把中 共与改革捆绑在一起誓不罢休。中共的专制权力早已是一个死结,也许它 自己都渴望有人帮忙打开(在这一点上也许邓小平先生更接近仁慈的权威 蒋经国先生而非自己动手的叶利钦先生──当然只是接近而已),但有些 人却总指望中共来解决,并一再向他保证,你是个好孩子,你改得很好, 继续改吧。   更为可笑的是,相当多的学子或文人书生们也开口闭口谈起了改革, 他们先把改革定义成人间最好最伟光正的词,是经验主义的血泪结晶,是 自由主义的理论总结,从而声言反对革命,蔑视改良,口口声声赞成改革 ,属于改革派。他们因名称义,以为进入改革一派就是为了中国,为了历 史,为了人民,当然他们不无抱歉地说,革命都要做出牺牲,改革的牺牲 就不算什么了,是改革,就要有人做出牺牲;当然最好不要牺牲他们自己 。   对一个民族变革的政治哲学既无知识也无思考的人来说,这种奇怪的 改革逻辑是可怕的,用我的话说,它妨碍了民族精神的成熟,它使得谨小 慎微的改革派不敢站起来,它使得我这样为革命思考的人成了改革者的敌 人、碍事者、负担、添乱者,它使得我和一切边缘弱势者活该做牺牲。但 借用一位“体制内生存”的前辈学者的话说,不要自居改革派了,要当改 革派,至少得是厅级干部吧。这话浅薄有如戏说,却也一针见血,的确, 改革靠的是权力,没有权力的人是不好自称改革派的,也是不可谬托改革 派知己的。因此,北大改革是闵维方的改革,也许算是张维迎的改革,但 却不是会写文章的甘阳先生的改革,不是更有学问的李猛先生的改革,不 是社会学家的孙立平先生的改革,不是学者李零先生的改革。   真正的改革者需要的是权力外的压力,而不是权力外愚妄的欢呼或几 声恐吓辱骂以及冷嘲热讽,那样不会让改革者更新权力结构,至多会让改 革者在权力的角逐施展中丧失权力。权力外的力量所能做的是争取自己的 权利,是如香港五十万人那样展现自己的自由意志。再以北大改革为例, 在真正改革的年月,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如果北大改革者出台一个改革方 案,各个院系早就成立了各种有具体改革诉求的组织、有利益共识的团体 ,进行实质性的争取了,哪里像今天这样斯文地在传媒上发言(传媒改革 使传媒很少发挥公共平台的作用,反而近于人们的私人领域而非公共领域 ),从而只是让北大大赚名声而已。以此看今天的改革,也可知道改革“ 每况愈下”,改革变成了一个局,变成了一部戏。它十七年达成世界一流 大学的豪言壮语有如朱 基先生的国企改革三年脱困,它的巧言令色鲜矣 仁,谁相信呢?谁监制呢?   刚刚去逝的李慎之先生曾在体制内官居高位,他后来“出了局”,从 体制外思考变革的可能,他赢得了中国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的盛誉,他对改 革话语的理解可谓深得三味,即他理智上赞成改革,但他又了解中国改革 的不可能性,他跟外国人谈论中国改革,“这个架构本身就包含着一种制 度上的不可改革性。”林孟熹先生回忆说,李慎之先生为此还特别创造了 一个英文名词,Unreformability。李慎之先生念兹在兹的是,中国有无可 能出现一次远不同于阶级革命的政治革命或全民革命。这需要中国人自己 的努力。 ~~~~~~~~~~~~~~~~~~~~~~~~~~~~~~~~ 胡舒立教育李希光的故事   文/铿锵土豆   在李希光又成为事件的今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李 希光上一次成为事件的时候。它是一个朋友讲给我的,朋友保证故事的绝 对真实性。   故事发生在李希光凭《妖魔中国化的背后》一书暴得大名的那一年, 在木犀地光大银行二楼的韩国料理部(现已不再营业)有一次六、七个人 参加的聚餐,这次聚餐李希光胡舒立都参加了,我的朋友也在场。   当时《妖魔化中国的背后》正在红火,李、胡二人此前并没有见过面 。   那一天胡舒立到得最晚,在以一向风风火火的风格落座过后一会儿, 胡舒立即向李希光开火,她说:“希光,我们都是知识分子,我认为知识 分子说话要负责任。中美之间,如果说存在妖魔化问题的话,那起码也是 相互妖魔化,而且客观地说,我们妖魔化人家要妖魔得更厉害”。闻听此 言,我的朋友立即期待着能有一场精彩的交锋。可惜,李希光只是尴尬地 笑了笑,没有接招。后来话题便转向了别处。整个饭局间,李希光都比较 沉默。   中美之间的妖魔化问题已经成为一段过往的公案,但是非并不难判断 。而且说白了,并不存在是非问题,而只关乎利益。美国媒体对中国的一 些负面报道,是多元化社会中避免不了的偏见,但要说把中国说得像一个 中世纪国家是美国的一项既定国策,则未免太愚民了。而我们出于特殊利 益需要,系统地、长期地扭曲自己民众对另一个国家的了解和判断,则是 昭彰的事实。有时侯,我觉得我们这个国家特别地没心没肺,翻脸便把曾 经真心帮助过自己的人视如寇仇。不知各位看过凤凰卫视制作的介绍二战 期间“驼峰航线”的节目没有,当时由陈纳德将军组织的美国飞虎队所开 辟的从缅甸经昆明到重庆的航线,成为艰苦抗战中的中国唯一的战略物质 补给线,这条航线极为凶险,几天就有飞机掉下来或撞到山上,然而,它 始终没有中断,直到抗战胜利。“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记住别人的帮 助应该算是一条吧,特别是当这帮助是以血肉生命为代价的时候。   在李希光再次成为一个事件的今天,我想起了黑格尔说过的一句话: 很多迹象表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要远远大于人与猿猴之间的差别。他 老人家这句话说得真是又酷又有道理。一万只猴子眼里的世界也没什么差 别,但在两个人眼中,世界却可能神魔殊方。拿李希光与胡舒立来说,二 人年纪相当,教育背景相似,都到美国学习、交流过,但李希光去了一趟 美国,写作了《妖魔化中国的背后》,此书在当年那个特殊时空里,给处 于道义破产状态的政府以强心剂的作用。而胡舒立从美国回来,写作了《 美国报海见闻录》一书,该书是改革开放后近距离观照美国报业比较早、 比较客观的一本新闻著作,今天还有人将它奉为新闻的入门读物。人与人 之间是如此不同,叫人只能感叹造化的神奇。   有人说,当今中国的富人在财富积累的过程中都有自己的原罪。名利 场中的知识分子又何尝没有自己的原罪。有的人,他的名声暴涨一次,就 意味着对民众思想的一轮愚昧。如果说,在今天,富人还可以用钱来为自 己赎罪,那些已将偏见散播到空气中去的知识分子该怎么办呢?   李希光和刘康令人鄙视的地方   送交者: mzxtd 于 July 19, 2003 17:08:31   如果是国内的知识分子指责美国“妖魔化中国”到也罢了。因为党控 制信息的目的本来就是要让国内的人产生对美国的敌视情绪。国内知识分 子处在被封 锁的状态下,身不由己只能产生党所需要的感情。   而李希光和刘康不同。他们是看到了真相后故意装糊涂。处心积虑帮 助党愚弄本国同胞以换取个人名利地位。他们不是认知上有局限,而是良 心大大的坏。   胡舒立秉实直言,当头抢白李希光一顿。快人快语,听起来很解气。   国家间为了利益而互相攻击,可以理解。但作为知识分子,尤其是太 平盛世的知识分子,就要中立看问题。假使李先生不了解中美情况而写出 如此的书,可以原谅。但若是为讨好某些政权而刻意去做,则与郭沫若无 异,愧对天下读书人。   如果谁现在还认为学界是可以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那他大错特错。 学界的人早已被钱、权左右。特定时期点有相对上风的那一派总能炮制出 “有理、有利、有节”的宏篇巨作。习惯了,当流行色看吧,当街景看吧 ,要不就当又一次流感来临。然后它们都将进入历史的故纸堆。 ~~~~~~~~~~~~~~~~~~~~~~~~~~~~~~~~ 从“妓女伟大光荣正确”到“妓女万岁”   日前从报纸上看到一消息,说河南许昌一个十五岁少年因为转贴“妓 女万岁”的帖子而被网络警察处罚,感到非常吃惊,也非常内疚,因为这 个帖子是我写的。在此,向无辜受到牵累的那个小弟弟表示歉意。   本人乃一计算机工作者,来美国若干年了,现住西雅图。本人没有参 加过任何组织(除了以前的入团),也没有参加过政治活动,因为平时工作 繁忙,极少上网写东西。那个帖子,是我三年前写的。那是2000年的六月 底或七月初吧,正好不忙,就到搜狐说话去了。那时候搜狐还算很开明, 那个既伟大又光荣还正确的还没有来得及监视控制网络言论,网络警察大 概还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在搜狐的“我来说几句”里面,大家基本上还 能畅所欲言,而帖子也是按一、二、三这样编号的,所以如果删帖了,大 家还看得出来,而删的比例我估计大概在百分之十左右,自是和现在没法 比。   也是半认真半开玩笑吧,就萌生出把那种人和妓女比一比的念头。开 始写了三十几条,后来又修改了一下,总共凑成五十四条。题目是“妓女 比伟大光荣正确的54个理由”,后来又改成“我想替妓女说几句好话”。 贴在了搜狐里,后来又贴到了其它三四个地方,之后就抛到脑后了。到了 次年,看见别人修改了一下,把词语改得婉转一些,而且有的人还改成“ 妓女比贪官伟大光荣正确”或“妓女比官员伟大光荣正确”或“中国妓女 新论”等等。那个“程序员与妓女”的帖子是不是也和我原来写的帖子有 关,我就不知道了。至前日看见这新闻,才发现在网上到现在还在贴来贴 去。本人向那个十五岁的小弟弟说声对不起。   唉,也都是为了中国好。本人深信,要达到现代化,不能仅仅是经济 好,必须使整个社会文明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具体地说,就是逐步达到政 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自由化法治化,文化多元化,以及军队国家 化。总之,是要建立一个既理性又符合人性的社会。而要达到这点,必须 整体提高国民素质,使之从愚民教育、流氓环境和痞子文化中解放出来, 从而学会建立公平的游戏规则,而且有按游戏规则行事的意识和习惯,使 得国民习惯于理性地思考、真实地生活。从这点上说,现今的统治者和被 统治者都还处于素质极差的状态,因而整个社会也只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 则而已(到和国际社会有点相象)。当然,那些高唱“三个代表”的统治者 对此要负责任,因为他们剥夺了老百姓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权利。 ~~~~~~~~~~~~~~~~~~~~~~~~~~~~~~~~ 美国之音:中国干涉港台民众申领加拿大护照起风波   中国官方要求已加入加拿大国籍的台湾、香港、澳门籍人士在申领加 拿大护照时,不得把这三个地区作为出生国家来填写;否则,他们赴中国 的签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对近来一些原籍香港、台湾、澳门等地的加拿大 公民在申请赴中国签证时,被中国驻加拿大各地使领馆拒绝一事作出说明 。说明表示:根据中国外交部的指示,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不再受理把香港 、台湾、澳门填写为出生国家的外国护照持有人的签证申请。中国驻加拿 大各地使领馆从今年七月起开始执行这一规定。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官员江元松表示,持有上述护照的人士要想获发 进入中国的签证,就需要更换护照。中国目前接受的出生地填写方式有两 种。一种是前面写出生城市,后面的出生国家填“中国”。例如:香港, 中国;或台北,中国;另一种是只填出生城市,不填出生国家。对于原籍 香港、澳门的人士,还有第三种选择,那就是出生城市填香港或澳门,出 生国家填写“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   *加拿大台湾人社区不满*   中国官方的这一措施出台后,立即引起了加拿大台湾人社区的不满。 温哥华台湾同乡会会长林炎生指责中国的这一作法,是为了打压台湾在国 际社会的生存空间。他并指责中国以拒发签证为手段干涉加拿大内政。陈 炎生说:“希望加拿大政府本着不容他国侮辱加拿大国格,不容他国干涉 加拿大内政的立场,严正地争取加拿大应有的尊严。”   但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发言人周勇公开作出回应,为中国的作法辩护 。周勇说:“有些观点是说中国干涉加拿大内政。实际上,不存在干涉内 政的问题。因为大家谁都知道,台湾、澳门、香港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的 名称。那么,既然出现了这个问题,出现这些错误,中方就有理由,也有 必要向加方说明这一问题。”他表示,中国官方已经向加拿大政府作出了 说明。   加拿大外交部星期四提醒原籍港澳台的加拿大公民,他们赴中国的签 证可能会被拒绝受理。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则根据加拿大有关护照管理的 规定,为原籍港澳台人士护照上“出生地”一栏的填写方式提供了几项选 择。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负责护照事务的官员穆尔尼解释说,以原籍台湾 的人士为例,他们可以只填写出生城市,不填出生国家;或者填写出生城 市,国家则填写“中国”。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被中国接受。他们也可以坚 持在“出生国家”一栏填写“台湾”,加拿大政府接受这一填法;但加拿 大不接受把出生城市和国家填写为“台湾,中国”的作法。   *北京行动针对台湾*   多伦多的时事评论员金元清认为,中国的这一举动明显是针对台湾的 ,因为香港、澳门的人士在“出生国家”一栏仍然可以写上“香港特区” 及“澳门特区”。但这样做却违反了国际惯例,是在间接干涉别国内政。 不但影响中国的国际形像,而且势必会影响台湾籍人士以及其他加拿大人 士赴中国的积极性,到头来还是中国自己受损失。金元清说:“他们去大 陆经商也好,旅游也好,他们本身对大陆的经济都是有促进的。现在中国 这样一个政策,用政治的因素来伤害加拿大和中国的交往,我觉得中国的 政策是非常非常不明智的。”   较早前,中国在台湾移民较多的新西兰已率先实行了这一措施,结果 曾引起当地政府和台湾侨民的反弹,最后还是中国方面作了某些让步。 ~~~~~~~~~~~~~~~~~~~~~~~~~~~~~~~~ 中国控杨建利间谍罪非法入境罪以制造外交筹码   VOA天虹报导:美联社报导,被中国关押一年多的旅美民运人士杨建利 7月17号受到中国政府起诉,被控犯有非法入境罪和间谍罪。旅居海外的中 国异议人士认为,中国政府是想把杨建利的案子炒热,利用它作为政治外 交筹码。   美联社的报导说,杨建利是在美国的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创办人。 他本人持有美国绿卡,去年4月21号试图使用假护照在昆明登机的时候被中 国警方拘捕。报导说,杨被捕后一直不被允许和律师及家人见面,直到大 约10天前才传出他可能受到起诉的消息。据悉,杨建利的律师莫少平证实 杨被起诉,并表示他将在星期一和杨建利见面。 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人权 组织主席刘青说,杨建利被关押一年多,现在才受到起诉,这本身就违反 程序法。而开庭审理后可能很快宣判,也可能拖延宣判,原因是中国政府 要看时机而定:“比如说他们非要判这个人,但是又害怕国际舆论和影响 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找国际舆论焦点都转移到其它重大事情上去 的时候,采取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赶紧把他判了。”   *最早7月28日开庭审理*   杨建利的妻子傅湘在美国波士顿接受美联社采访的时候说,杨建利案 件可能最早在7月28日开庭审理,但是因为案件涉及中国政府所说的“国家 机密”,将不对外公开审理。   中国驻美使馆发言人在接受美联社问询时表示,对杨建利已被起诉一 事不太清楚。不过这名发言人说,“这个案子一直非常清楚”,因为杨建 利是“非法进入中国”。   根据美联社从北京国家安全局获悉的起诉文件,杨建利被控和一个台 湾国民党组织合作,从事民主人权活动。美联社的报导说,中国官方还指 控杨建利受人指使前往中国搜集有关对台政策的内部情报,以及有关中国 大陆生活状况的情报。 中国人权主席刘青说,按照中国法律,所谓非法入 境罪,也就是偷渡罪,一般会判两年以下的刑期, 相比之下,间谍罪可以 判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他把很多人都判了间谍罪,比如像李少民、 高瞻,很多人都是以间谍、以为国民党搜集情报这种名义把他们判的,但 是,由于这是非公开开庭,等于是由中国政府自己说了算,因为中国的法 院完全是听命于中国政府的。”   *北京想将杨建利作政治筹码*   在美国的中国异议人士方觉接受美国之音采访的时候说,杨建利是代 表个人追求自由民主的人士,并没有广泛的政治背景和政治基础,中国政 府明显地是想把杨建利的案子炒热,利用它作为政治筹码:“炒得越热, 就越提高杨建利案子在中共手里的筹码价值,总而言之,今年春天以来, 美国政府、美国国会和联合国这三个方面都提出了对杨的案子的不同意见 ,就使一个原来默默无闻的案子变成了一个具有政治价值和具有谈判价值 的案子。”   方觉现在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做访问学者,他认为,如果对杨建 利仅仅以非法入境案定罪,就只是一个私人行为,而不是一个政治外交筹 码了:“比如说,再扯上一些间谍罪,一是可以加大刑期,因为中国对间 谍罪的界定是非常含糊的,所以说,这个间谍罪的刑期是一个有很大弹性 空间的刑期,那么,中国可以根据他们的需要给杨建利一个或长或短的刑 期,这样增加他们以后和美国政府谈判的地位。”   方觉本人在来美国之前曾经两次因为持不同政见受到中国政府关押, 他认为,外界在观察中国一些敏感政治案件的时候,除了要看到案件本身 的人权意义以外,还必须看到它的外交意义,因为中国政府现在更注意的 是把持不同政见者的案件转变成外交筹码。 ~~~~~~~~~~~~~~~~~~~~~~~~~~~~~~~~ 「双面间谍」陈文英案 法官维持五控罪 【世界日报记者鲍广仁洛杉矶报导】洛杉矶联邦地方法院女法官库帕(Cooper )决维持对涉嫌「双面间谍」的陈文英五项指控,检察官艾米克(Emmick )18日公布库帕的裁决。  陈文英於本月 8 日获得法官同意以二百万元交保时、曾当庭要求撤销对 她的三项指控。这三项指控均涉及「未经授权接触并有意保留涉及国防机 密的文件」。  陈文英要求撤销的理由为,大陪审团在提出这三项指控时,没有明确表 明这三项罪名「有理由相信此举将伤害或有利於外国」的条文。  库帕 8 日在法庭上对陈文英提出的动议表示有意接受的意愿,但遭到检 察官艾米克的强烈反对。对检方来说,库帕同意以二百万元交保,已经受 到一次挫折。如果法官再裁定同意将五项指控中的三项撤销,对检方会是 一大打击。  法官库帕在裁决书中表示,她原先考虑如果大陪审团不在起诉书中提出 「有理由相信」的条文,会使这三项指控不明确,或不合宪法。但经过几 天的考虑,她被检方说服。  她说,大陪审团的起诉书有「有意保留」条文。这一条文足够表明,涉 及国防机密的文件是有意被保留的。这指明了犯罪的性质。「有意保留」 在这里就包含,在保留国防机密文件时,抱有「不良目的」。政府在起诉 时,如能证明被告知道做这件事是非法的就够了。而「有意」在这里可以 被解释为被告所从事的行为不能证明是合法的。  她的助理 18 日下午表示「拉温已经离开办公室」,不愿接受记者采访 。  陈文英被控的五项罪名中,另两项为「未经授权拷贝国防机密情报,并 有理由相信此举将伤害美国或有利於外国」。拷贝的文件,一指联邦调查 局代号为「忠实旅行者」行动的情报,二指一份涉及国防情报的电子通讯 。   林兆枢:暂不处理陈文英侨联顾问头衔   【世界日报记者陈青洛杉矶报导】中华全国归国华人华侨联合会主席 林兆枢一行过境洛杉矶会见该会任命的侨联海外顾问时,被问及打算如何 处理陈文英的侨联顾问头衔时表示,该会目前对陈文英案情了解不多,暂 时不作处理,看一段时间再说。  原来倾向将起诉陈文英的五项控罪取消其三的主审法官库帕18 日宣布, 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仍然保留检方的五项控罪。这对部分仍然关心陈文英 的侨社人士,并非一项好消息。  今年2月底委任洛杉矶九位侨领为中华侨联海外顾问的侨联主席林兆枢, 日前带领侨联代表团过境洛杉矶时,私下与洛杉矶的其中七位侨联顾问会 面。这七位侨联顾问包括胡顺、张作波、张素久、佘绍汉、罗文正、李社 潮、陈钧铭。其他两位没有与会的侨联顾问为主要在大陆经商的李玉玲, 和2月底已被 FBI 监视、根本无法出境到北京参加侨联顾问任命大会的陈 文英。  中华侨联顾问是中国大陆第一次对海外华人的荣誉委任,侨社对这些顾 问的筛选过程,有颇多质疑。加上刚好又发生了陈文英案,因此,林兆枢 一行与侨联顾问的会面,非常低调,甚至不愿向外界透露。与该团次日在 华埠与老朋友黄金泉见面的高调,形成鲜明对比,使有些侨界人士对侨联 代表团过境洛杉矶与侨社的接触方式,感到不满。  不过,对陈文英荣衔的处理,是侨联无法躲避的问题。可能因为中国大 陆与陈文英案有主要关联的从国安系统到外交系统,对陈文英的涉案,尚 未理出头绪,或确定因应之道,因此,站在侨务前线的侨联,只能以「过 一段时间再说」来回应。 ~~~~~~~~~~~~~~~~~~~~~~~~~~~~~~~~ 土改使农民失去自由--我在四川的见闻与体验   蔡咏梅   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不仅土地得而复失,而且被牢牢地拴在 土地上,逐渐变为一种新式农奴,国家则变成新的唯一农奴主   数年前,前中国社斗院副院长于光远来香港演讲,题目的经济改革。 他说:改革后,大家生活得比过去地主还好。那时我们在陕北搞土改,不 吃糠的就算是地主。听到此,我第一个念头就是:那你们共产党人当年为 甚么要搞土改?进而想问:土改自然使地主和地主的子孙倒了楣,沦为万 劫不复的贱民,那农民呢?他们又得到了甚么好处?         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终身难忘   我曾在我们四川安县的农村当过三年知青,这短短岁月为我一生留下 了许多终身难忘的回忆,而最难令人忘怀的是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而那 已是土改后二十年了。不说农民一贫如洗,连温饱都未能实现。生产队中 除了几家劳动力很强的,其它农民可以说全年没有吃过几顿饱饭,连栽秧 打谷子最吃重的农忙时候,也只能吃半干半稀的瓜菜饭。在田里劳动时为 填饱肚子,他们常摘未熟的豆荚生着吃;挖红薯一边污一边吃,吃得满嘴 唇污泥。而农民还告诉我,这日子已很好了。他们是与六○年时大灾荒相 比。这个生产队本两百多人,大饥荒饿死了一百多,有的甚至是全家死绝 。农民向我回述那段悲惨可怖的日子时,仍余悸犹存。   那时每个赶场天,在我们生产队通往黄土场的一个并不很陡的山坡上 ,总会发现一两具倒毙的尸体,都是饿得虚脱了的农民赶场回家,因衰竭 无力气爬完这道坡,一倒下去就再也站不起来。那条山坡路我走过很多次 。每一次我想到我脚下的路上曾倒毙过很多饿殍就背心发凉,甚至在夏季 。   要把我听过见过的农民的悲惨故事一一写下来,需要写厚厚一本书。   当过知青的人现在回忆起他们的苦日子总是充满自怜自哀,仿佛是世 界最可怜的人,其实比我们更可怜的是农民。当年许多知青面对比我们低 下的农民常不免有一种沾沾自喜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有时甚至可以用 来平衡知青受屈的心理。       农子农孙被拴死在土地上   记得有一次我和生产队队长及队上几个男社员有事上四十里外的县城 ,因为要上饭馆,我带了粮票,而农民都是用帕子包了大米去换饭。我们 知青是城里来的,因每年要回家探亲为理由可以排了大米去公社调换粮票 ,但农民没有这种特权。在上街吃饭要粮票的时代,我们安县的农民出路 都是带着大米,用一块布包了,然后到那种可以换饭的乡镇小饭铺,用饭 铺的秤小心秤个六两或八斤白米换一碗没盐没菜的白饭。这种大米换饭的 方式只在乡镇小县城通行,在我长大的成都就从未听说过这回事。那次我 就想,这些农民如果要到成都怎么办?   这种制度的设计似乎已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上了。我们生 产队的农民的活动范围几乎不超过方圆几十里,最远不过是到县城看病, 或到邻近的德阳、绵阳这类中等城市挑化肥,卖竹编箩筐。到城市生活是 他们连想也不敢想的事。知青常以讥笑玩弄农民的愚昧为乐,现在才明白 这种愚昧是因为他们的贫困,以及被强迫隔绝于城市文明之外的生态造成 的。   两三年后,知青开始陆续回城。我有个男同学回城时,队上的男青年 农民很羡慕他,说我们这一辈子只有在乡下完事了,男同学即回答他说, 「因为你们是龙(农)子龙(农)孙嘛!」话很刻薄,但却是冷酷的现实 。   一直到人民公社解散,土地实行承包,农民才首次可以自由地前往城 市,但他们被城里人称为「盲流」(现在叫民工)。他们享受不到城里人 的种种福利,干的却是城里人不屑于干的脏臭累话路,他们是城市中的边 缘人,社会的二等公民。   前几日读贾平凹新出的自传小说。作者诉说毛泽东时代一个陕西农家 少年在贫穷,在城乡分隔的歧视环境中挣扎奋斗的悲哀,令人伤感也令人 深思。按那个时代的阶级分类,贾平凹应该是翻了身的贫下中农,政治上 的红五类,但是他们未感受到做人的尊严。       土改是农民命运的分水岭   某日与人闲聊,谈到农村改革,我突发疑问:怎么会是土地承包?土 地不是土改时已分给了农民,农民连地契都拿到了吗?后来参加互助组、 合作社,农民不是拿土地、拿犁具耕牛入股吗?就是后来成立人民公社, 不是说为集制所有制,社员共有吗?现在人民公社解散了,农民不是该拿 回他们的土地?有人说,土地是国有的。那何时收归国有,法律依据又何 在?我以此询问过许多人,包括大陆的农业专家,但没有人可以回答。   这个问题太大,最好让学者们去研究,但我们却很容易认清这样一个 事实,即土改前后农民的生态的戏剧性大变化。土改是中国农民命运的分 水岭。土改前,农民可能没有土地,但他一定是自由的,他可以为甲地主 做长工,或为乙地主做佃农,也可以走西口闯关东,也可以不种田到城里 打工做小生意,甚至可能因勤俭奋斗自己当上地主。在走投无时也可以去 当兵吃粮或落草为寇。土改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两三年后土地失 去,而且随之失去的是自由,不能离开被限定的土地(合作社、公社生产 队),不能随自己意生产耕作,有个时期一点自留地,多喂两只母鸡,当 官的就会来割资本主义尾巴。《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耀刚在他的《大国寡 民》一书中说,「合作化不久,就是高级社,就是人民公社,再加上户藉 制度,农民被牢牢地管住了。」可以说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农 民实际已逐渐成为一种新式农奴,而国家成了最大而且唯一的新农奴主, 大概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农奴主。   土改前租地主的佃农向地主交租,土改后全中国的农民向国家交公粮 ,不知公粮算不算地租?       农民史无前例的被依附于土地   中国是几千年传统农业国,以农为本,农民从来是第一等国民,近代 工商业兴起,务农仍然是不被人看轻的职业。我父亲解放前即因羡慕农家 乐一度萌生过下乡务农的贪头(幸好未实行)。土改后至今中国农民的社 会地位如何?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如何?有目共睹,已不必赘说,总之, 如一九五三年梁漱溟为农命所说,工人与农民「有九天九地之差」。梁漱 溟为这句实话受到周恩来的批判和毛泽东的当众羞辱。   土改似乎是一出黑色滑稽戏,一个大讽刺,也像一场大骗局,打着平 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旗号,用暴力血腥的手段无偿剥夺了几百万地主和自 耕农(富农)的土地,让几万万无土地的中国农民欢天喜地,但绕了一大 圈,最后竟变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土地兼并最大的土地集中。中国农民空 欢喜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描述皇权之强大的话首次真正成为不 折不扣的历史现实。   后来这个大农奴主一手酿造出惨绝人寰的大饥饿,几千万农民在这场 人祸中默默饿死,竟然无灾民成群逃荒流窜城市,亦无陈胜吴广揭竿而起 。原因很简单,不是今天的中国农民更逆来顺受,而是当今国家权力之网 铺天盖地,密而不漏,为历史所未有。试问当此现实,中国何处去寻水泊 梁山?这场大劫难早已因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土地被无偿剥夺而成为全体 中国农民无所逃遁的宿命。农民从土改中没有得到甚么,除了奴役。 ~~~~~~~~~~~~~~~~~~~~~~~~~~~~~~~~ 东海一枭:中国人不是猪!──兼驳陈必红(又名“数学”)   与西方人相比,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忍耐度、麻木性高强多了,凡事 能忍则忍,得过且过,做稳了奴隶就是幸运幸福,天下太平。既使统治者 不得人心,只要不是逼得人民太惨太苦、走投无路,很少人愿意通过有理 有节的抗争打破现存秩序。中国人整体上严重缺乏民主思想、自由精神和 人权意识。身为奴隶而不觉、身在梦中不知梦啊。我把这种现象称为中国 人的麻木性和愚贱性。拙作《哭神州》中有句:"盛世寻常皆恶鬼,小民十 亿尽幽囚",在国内一些诗词论坛上曾受到广泛批评,认为我过甚其辞了。 有一篇颇受网民追捧的帖子:《做一个正正常常的人》,堪称麻木性愚贱 性的典型发作和表现。   该帖认为"中国社会现在明明是一个太平盛世,这时候要宣传什么反抗 ,什么争取自由,就是一个不正常的人,一个吃错了药的人,一个大脑神 经不正常的人",因为,"大家现在都安居乐业,有自己的工作或者产业, 每天上班下班,勤劳工作,假日想上哪儿玩就上哪儿玩,没有一个人被莫 名其妙地关进监狱"。   确实,人类文明在各个领域都获得了巨大进步,机械、科学的力量把 大多数人类从各种辛苦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象我一样的中国大陆 老百姓每天都有几个共产党员拿着皮鞭跟在我后面让我做这做那,比如顶 着烈日在做苦役,稍微慢一点皮鞭子就猛烈落下,身上旧伤未好新伤又添 …",诸如此类现象当然不可能发生在任何现代国家,前伊拉克、现北朝鲜 的领导人够独裁残暴了吧,哪里老百姓也没惨到如此地步嘛。   罗斯福总统早就提出四大自由的概念,即言论、信仰、免于恐惧和免 于匮乏的自由。"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人初步拥有了免于匮乏的自 由-----这一自由是中国人民的勤劳勤奋所致,并非我党的恩赐----不过, 鸡窝猪圈里的家畜也是不虞匮乏的。"有自己的工作或者产业,每天上班下 班,勤劳工作,假日想上哪儿玩就上哪儿玩",这当然是一种自由,可这种 自由对一个现代人来说未免太廉价太低级太了点。这种生存哲学,可命名 为猪的哲学,这种自由可称为猪的自由。   何况,就是这种畜生的自由,在中国也是极不完备极为落后的。作者" 每月的工资人民币2500元",可他知道吗,老少边穷地区还有多少同胞置身 严重的"匮乏"之境,还有多少农民、工人没有起码的保障,孩子上不起学 、病了上不起医院,多少人小病硬扛、大病等死?若非落后的生产关系严 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若非我党几十年的倒行逆施和无穷尽的腐败无休 止的浪费,中国摆脱"发展中"的头衔而进入发达行列也并非没有可能。   在政治领域,人权和自由仍然遭到蔑视和否定。思想强求统一、言论 不许越轨、媒体不是党办就是官管、宗教团体要听党的话当党的助手,人 民无权监督广大公仆,无权组党结社,无权选举国家乃至所在乡镇、城市 领导人,村级领导人的选举往往有名无实…,这样的人民,与猪何异?不 论匮乏与否,与猪无异!   "许多毛病和政治制度没有多少关系",但腐败绝对与政治制度有关系 ,关系密切之极。有专制就有特权,有特权就没有公平公正公开,就有垄 断黑暗腐败,特权是滋生腐败最适宜的土壤。由于人性的贪婪,世界上那 里都可能产生腐败,但论腐败范围之广、领域之多、程度之高,民主国家 与专制国家相比,那就望尘莫及了。有比较完善的制度约束着,腐败现象 绝不会如此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地漫延开来。   "没有一个人被莫名其妙地关进监狱",却有大批人被"合法"地关进监 狱。"江泽民政权自97年运行以来总共只判了两个人,徐文立和王有才"? 我不知"公开审判"是否仅两人,也无法统计被秘密抓捕、秘密关押、秘密 审判及劳教的政治犯良心犯究竟有多少。但我相信,中国的政治犯良心犯 绝非少数。前不久我在网上获悉:中国政府异常罕见地公布,从1998年到 2002年有3,400多人因被控危害国家安全而被逮捕(不包括被判2-3年劳教 的异议人士)。危害国家安全在中国的刑法中属于最严重的刑事犯罪,具 体罪名可分为颠覆、煽动颠覆、窃取国家机密等。众所周知,这些罪名大 多是用来迫害政治异见者的。就算只有一个人受到政治迫害和不公平对待 ,那也是法律之失,国家之耻。既使只有两个政治犯良心犯,也是中华民 族的奇耻大辱。那也意味着所有无辜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作者企图用"象朱熔基那样从小就是孤儿寡母什么背景也没有的人,象 李瑞环那样木匠出身的人,都有机会成为国家领导人"来推翻一党专制的事 实,说明中共是一个开放系统,没有一党私利,就是违反现代政治常识之 言。一个政权是否专制、开放,外要看它允不允许竟争,内要看它各级官 员是自上而下任命还是自下而上选举。我党的官员考察任命制,比起古代 科举制度(考试任命)更为恶劣。   作者又用自己"在亦凡论坛用真名实姓胡说了那么久,江泽民也骂了, 朱隆基也骂了"却没有出事来证明言论自由,太也无知荒谬。首先言论自由 是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2款:" 人人享有表达自由;该权利应当包括以口头、书面或印刷物,艺术或自己 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地寻求、接受和传播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世界人权宣言》也作了内容差不多的规定。如果仅仅局限于田头地角茶 前饭后及一些论坛角落"胡说",那叫私下里"发牢骚自由";其次,网络影 响愈来愈大,渐成新兴第四媒体,政府监控渐严,网络上发牢骚也并不一 定自由,据我所知就有数十位人士仅因网上言论过激被抓被关或受到警告 了。作者说他江朱都骂了也平安无事,这说明不了什么,要证明言论自由 是不能用举例法的。而且,作者没出事,我看主要是因为他是小骂大帮忙 性质的。由于他的小骂分寸掌握得不好,时有越轨出格之嫌,大帮忙又没 帮到点子上,所以尽管红遍网络,他的文字也很难走向传统媒体,而且时 也常遭删帖之苦。这不也证明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吗。   数学又叫陈必红,是个网络知名人士,曾有多位友人寄来他的一些文 章,要我予以批判驳斥。我看了几篇,感觉是逻辑混乱思想肤浅东拉西扯 强辞夺理荒缪不堪,大都不值一驳,就不愿浪费我宝贵的时间了。《做一 个正正常常的人》也是错漏百出。如他将追求民主、批评政府与反共划等 号,把反共与暴力革命划等号,他指责中国知识分子"对美国的现行制度顶 礼膜拜,对美国政府的现行政策不敢说一句不满的话",又说什么"大陆人 批评现在的国家领导人批评得最多的是心太软",这不都是胡扯蛋吗。   此文为了"攻击"中国人的愚贱和麻木,顺便借陈必红的头一用,并非 专门批陈,这种身为奴隶而不觉或为了某种原因故作不觉的下四门小角色 ,还不配老枭出手。   中国人的愚贱性麻木性,乃几千年君主集权下的愚民教育和数十年一 党专制下的愚民政策所致。贱与暴是国民劣根性的一体两面,前者表现为 奴隶主义和犬儒哲学,后者诉诸于非理性的暴力斗争。凡事能忍则忍,得 过且过(这就是某些历史时期失民心者未必立即失天下的根本原因)不怒 则已,一怒过激。到了奴隶都做不稳了贱民都做不下去了的时侯,愚贱的 家猪就会变为凶暴的野猪,揭杆而起,以暴制暴,杀它个血流成河尸积成 山!这就是中国历史跳不出暴力革命的历史循环的深层原因。   这方面,香港人民的表现就截然不同。都说香港人只关心经济不关心 政治,乃资产阶级经济动物。然而,七一香港大游行,并非出于经济目的 ,而是有着明确政治诉求的大规模政治抗议。他们所强烈反对的23条立法 内容,乃大陆政治生活的常态。据一篇《说服港人向政府感恩是不容易的 》网文介绍:   在港府保安局网站上,列出了一些立法条文与英美加澳相应条款的相 比较,也与回归前的香港法例相比较。从条文字面上显得十分宽松。再看 看该网站上列出的几个不会被定罪的具体行为,更是没法不承认其"宽松" 了:任何人意图推翻中央政府 --没有作出任何实际行动 --不构成「颠覆 罪」;任何人意图将中国某部分自中国的主权分离出去 --绝食 --不构成 「分裂国家」罪;中国公民 --意图胁迫中央政府改变政策 --和平集会 -- 不构成「叛国」罪;任何人宣扬分裂国家 --没有鼓动受众发动战争,没有 使用武力或类似恐怖主义行为 --不构成「煽动叛乱」罪;任何人披露关乎 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由中央管理事务的文件 --不构成损害性后果,即不危 害国家安全 --不构成「非法披露」罪;本地组织从属内地被取缔组织 -- 在本港没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不会被取缔…。   而上述言行,在大陆都是严惩不贷、严打不饶的重罪!港人并非看不 懂这些文字。之所以奋起抗议,如该文所写,是因为港人懂得看行动比看 文字重要的多。傻瓜才会相信字面上的美好就等于现实中的美好。大家都 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宣称要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并不少于其他国家 的宪法。但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受保障的情况如何,港人心里都有数;更重 要的,是香港人民有着浓烈的民主思想、自由精神和人权意识。这种意识 形态上的差别是港人强烈反对23条的主要原因。50万人的街头运动居然没 有任何骚乱和物品的损坏,在在都表现出香港人勇于又善于作和平理性非 暴力的抗争的文明素质。   香港人民用实际行动反衬出大民众的愚贱、犬儒和奴性。这就是文明 社会高素质的自由人与专制制度下低素质的非自由人的区别,说难听点, 也就是人与猪的区别所在。奴隶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身为奴隶而不自知、 而不以为耻、甚至以当奴隶和奴才为乐为荣,甚至倒打一耙,反骂敢于反 抗、勇于争取自由者"吃错了药","大脑神经不正常",这才是无耻的猪。   中国猪何其多也。经济上、政治上一时的腐败不可怕,可怕的是因此 而造成的人心腐败、道德崩溃、思想荒漠化。我在《大家都来舔屁股》中 愤怒指出:"有怎样的政府就有怎样的人民,有怎样的人民就有怎样的政府 ,互相促进,相辅相成。有如此之多的愚民贱民,如果没有专制那才不可 思议呢。专制培养制造愚贱,愚贱维护强化专制,在我党的英明领导下, 中国已成为愚民贱民恶民暴民最茂盛的社会。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2003、7、14 双引号中文字凡未写明作者的,均采自《数学:做一个正正常常的人》。   数学:做一个正正常常的人   在网上,经常看到有反共人士持如下观点:   中国大陆正处于中共的反动腐败残暴统治,人民缺少自由。因此,身 为大陆人民,就必须挺身反抗中共的反动腐败残暴统治,勇敢起来斗争, 不自由,毋宁死。而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不打算反对中共反动腐败残暴统 治的大陆人,道德上应当受到遣责,良心应当受到遣责,应当为自己安于 不自由,安于当奴隶而感到羞愧。   本贴子打算说明这样的观点不成立。假如中国目前正处于战乱之中, 比如受到外族侵略,比如日本或者美国正在中国大地上到处杀人,那么身 为一个中国人除了反抗别无其它选择,这时候宣传不自由,毋宁死,我非 常赞同。   假如中国目前正的有一个象希特勒一样的暴君在统治着人民,许多反 抗政府的和根本不打算反抗政府的人都被杀被抓,街上到处都是特务,在 任何公共场所都贴着"莫谈国事"的条子,监狱人满为患,关的全是无辜的 老百姓。这时候宣传自由的美好,鼓励人民起来战斗,我非常赞同。假如 中国目前真的是奴隶社会,象我一样的中国大陆老百姓每天都有几个共产 党员拿着皮鞭跟在我后面让我做这做那,比如顶着烈日在做苦役,稍微慢 一点皮鞭子就猛烈落下,身上旧伤未好新伤又添,这时号召人民反抗暴政 ,我非常赞同。可事实上中国社会并不是这样,中国社会现在明明是一个 太平盛世,这时候要宣传什么反抗,什么争取自由,就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一个吃错了药的人,一个大脑神经不正常的人。我现在在深圳工作,每 月的工资为人民币2500元,有贴子把我描述成好象我是贵族一样,这使我 觉得国外的人太不了解中国现在的行情了。实际上就我和我周围的同样条 件的其它人相比,我这个收入只能表示我是一个不怎么成功的人,是一个 非常普通的收入,连的士司机每月挣得都比我多。我的经历比较丰富,在 文革中当过兵,退伍又当工人,后来考上大学,后来又工作,我当兵时的 战友,大部分就是农村人,我的大量的亲戚都在乡下农村谋生,我当年的 工友,我上大学后的同学,其中有许多人还出了国,在美国谋生。所有这 些人我都同他们保持着联系,大家现在都安居乐业,有自己的工作或者产 业,每天上班下班,勤劳工作,假日想上哪儿玩就上哪儿玩,没有一个人 被莫名其妙地关进监狱。   大陆现在并不处于动乱之中,而是处于和平发展之中,这一点希望反 共人士一定要弄清楚。证据很明白,世界上任何地区现在是否动乱,就看 旅行社敢不敢做到那个地区旅游的生意,如果敢做,说明那个地区处于和 平之中。比如现在有人去印尼的动乱城市或者南斯拉夫去旅行吗?而现在的 中国去任何地区的旅游都是开通的。游客们到任何地方旅游看到的人民都 是安居乐业,正正常常过日子的,是一片繁荣景象。中共并不是一个闭合 系统,在中国并不存在一个叫做"中国共产党"的种族。如果中共是这样一 个种族,是其它人无法加入的只能他的成员世袭的一个种族,如果中共的 最高领导人也是世袭的,只能由高干子女接任,那么我们大家来反抗中共 独裁统治好了。可中共明明是一个开放系统,任何公民打算从政只要经过 努力都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而且事实也说明任何一个普通公民,象朱熔 基那样从小就是孤儿寡母什么背景也没有的人,象李瑞环那样木匠出身的 人,都有机会成为国家领导人,成为总理,在这种情况下谈什么"中共一党 私利"就是很可笑的事情。   我这辈子是不想搞政治的,是打算用我的本事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 所以我也不打算加入中共,也不相信共产主义。在中国,信仰是自由的, 我认识的信仰佛教的和信仰基督教的朋友不少,但是他们也都不打算反对 中国的现行社会制度。可我认识的亲戚朋友中有一些人是想搞政治的,而 且努力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些人中我这辈份的人少,而我的下一辈份的 人反而比较多,比如我的侄子,外甥,等等。而通常在我的下辈份的亲戚 中,能够入党的孩子通常都是很有出息的,学习努力,工作积极,也讲道 德,关心他人的人。而没入党的那些孩子反而有不求上进,吊儿浪荡,整 天沉溺于游戏之中,让人一提摇头叹气的那种。   中共在挑选它的党员时并不是专门到监狱里去挑那些善于杀人,抢劫 ,强奸的犯罪分子,而是到大学和社会上去挑品行良好的人入党。这一点 与两党制不同,两党制中的党是乌合之众,人越多越好,因为人越多选票 越多。中共干部的中坚现在都是一些三十岁,四十岁到五十岁的人,这些 人根本就不可能为当年的错误负什么责任。我不是中共干部,我今年四十 四岁,文革开始时正上小学四年级。而我的同学朋友们现在已经有爬得非 常高的了,现在中国的大部分市长也就是我这个岁数左右的人。向这样一 些人指责什么反右,大跃进文革是非常可笑的。   许多反共人士认为我们这些在大陆的人没有自由,只有他们这些在国 外的人有自由。可是当我提出国内外诸位网友介绍一下自己在所处的社会 都有哪些自由,大家比较一下时,却又没有哪个说出具体多了能做什么。 其实这些反共人士的逻辑是这样: 只有参加到他们的反共行列中,就叫有 自由,如果不参加到他们的反共行列中,就叫没自由,就叫奴才,就叫奴 隶,就应当受到良心的遣责。即使我们大陆人能批评国家领导人,只要批 评得不合他们的意,比如大陆人批评现在的国家领导人批评得最多的是"心 太软",那就还是奴才或者奴隶,就不是在说心里话,或者昧了良心说话。 只有象他们一样企图推翻中国的现行政治制度,不惜要求美国制裁中国, 不惜制造人体器官假案,不惜帮着美国造谣中共间谍案,而对美国的现行 制度顶礼膜拜,对美国政府的现行政策不敢说一句不满的话,这就叫做道 德高尚,就叫做活得真正象个人,就以为自己成了真正自由的人,就不是 昧了良心说话。我觉得这些人还不如在美国生活多年的许多美国学者,而 且我主要还说的是反共学者,这些学者在批判美国现行制度的各种弊病时 毫不手软,而不象这些反共人士那样从来不敢对美国的现行制度吭半点声 ,我认为这样才叫观点的奴才呢! 身处自由的国家大脑的思维却一点也不 自由,就禁锢在那几个什么"民主自由人权"的陈词烂调当中完全不敢重新 审视自己的思想,成了思想的奴隶。   中国社会远不是一点缺点都没有,正相反,是毛病非常多,多到举目 皆是的地步,但许多毛病和政治制度没有多少关系。比如深南大道上刚修 好了漂亮的马路,只一个多月上面就满是口香糖的痕迹。再比如盗版行为 猖獗,政府反复打击,不断破获大的盗版集团施以重刑,可是盗版者依然 前扑后继。比如虽然出动大量警力但山民们乱砍乱伐屡禁不止。比如计划 生育在农村推行受阻,许多农民大量超生又要希望工程援助。所有这些都 有待改进。   中国政治也不是非常廉洁,而是腐败现象还非常严重。但世界上不也 一样? 奥委会大量委员受贿,欧盟委员会因为大量的腐败而被迫集体辞职 。而现在中国政府正在大力想办法制止腐败,这几天一直由中央电视台一 套节目现场直播四川某个桥的倒塌事件的法院公开审理。而美国现在都做 不到用电视现场直播法院的审判过程。这样的直播,如果我是被起诉的领 导人,如果我的上级或者同级有类似的事情,我一定当着全世界的面把他 们的猫儿腻都抖出来,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嘛,因为作为被告我已经是最 后一次有机会通过中央电视台向全中国全世界直接说话,不说白不说。单 这件事情就说明了中国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   而且,世界上明明有香港这样的当年完全没有组党自由却通过廉政公 署有效抑制腐败的事例,已经强有力地说明了没有反对党一样可以抑制腐 败的成功例子,可反共人士好象瞎了眼一样就是看不到。   江泽民政权自97年运行以来总共只判了两个人,徐文立和王有才,十 三个亿人中只有两个人关进监狱,你把这叫做暴政,人类历史上哪有这样 的暴政,请给我举出这样的史料,说是中国或者世界上的历史上有某个国 家统治者只关了两个人却被公认为是暴政时代? 我在亦凡论坛用真名实姓 胡说了那么久,江泽民也骂了,朱隆基也骂了,怎么没有见到中共官员的 影子? 大概反共人士也觉得很困惑,所以就一个劲地编故事,什么陈必红 是国特罗,什么上了中央党校罗,因为他们不靠编故事就圆不了谎,他们 要是不自己骗自己就活不下去。我认为,做人就要做一个正常的人,小时 候就好好学习,长大了找个工作谋生,看准了机会搞一些投资,遇上了心 爱的人则结婚生子,工作时就认真工作,休闲时干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如果现在的工作不好就想法跳糟换个工作,如果国内呆得不顺心就出国 去留学或者谋生,如果讨厌这个城市就换个城市生活。 如果受到法律侵害 就去法院起诉,或者打110报警。   总之,好好地做人,好好地过日子,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太平日子,这 就是我向大家提的建议。 ~~~~~~~~~~~~~~~~~~~~~~~~~~~~~~~~ 中国镇压4周年:世界各地法轮功成员聚集美国首都华盛顿   1999年7月20号,中国政府正式取缔法轮功组织、并且开始镇压法轮功 的活动。来自世界各地的法轮功成员从7月19号开始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 为期4天的纪念活动。   为了纪念法轮功组织被中国政府镇压4周年,来自世界各地的法轮功成 员星期六在华盛顿国会山附近举行了一场题目为“光明与和平”的演唱会 。参加这场演唱会的法轮功成员中有一位是中国著名歌唱家关贵敏。他早 在七、八十年代因为演唱“浪花里飞出欢乐的歌”、“青春啊,青春”和 “我们的明天比蜜甜”等歌曲而红极一时。   关贵敏说:“大家好,我是关贵敏。我是1996年开始练法轮功的。原 来我是一个老病号,我现在练了这个功以后身体很好。法轮功学员现在受 到中国政府一些人的打压。我们来演出的目的就是告诉他们:打压是错误 的,我们没有做什么坏事嘛,为什么要这样不可理喻的、毫无理智地去镇 压呢?所以我们现在的想法就是要告诉世人,希望大家来真正地了解法轮 功。”关贵敏曾经是中国国家一级演员,1996年开始练习法轮功,目前居 住在美国。   法轮功这次纪念活动将连续举行4天。演唱会以后,法轮功学员还将在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前举行请愿和烛光悼念活动。除此以外,他们还将在下 星期一在华盛顿举行游行和集体练功。另据华盛顿的法轮功组织透露,下 星期二他们还将在美国国会山西侧草坪上举行公开集会,呼吁停止镇压法 轮功。据这家组织称,届时将会有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参加。(VOA) --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  editor@bigNews.org The Best Chinese e-Magazine │则兼│  http://bigNews.org i SUPPORT FREEDOM OF SPEECH │明听│ 国际统一刊号ISSN:1097-2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