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总第1996期(2003.08.20)专门散播各种受中共查禁的新闻和评论 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推动政治改革 突破新闻封锁 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VIP Reference(Dacankao) Defends Human Rights in PRC Since 19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江泽民被告违犯比利时人权法 2. 华盛顿邮报:美国公开批评中国政府背弃人权承诺 3. “人权观察”批评澳大利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立场不够坚定 4. 中宣部禁传媒擅提政改修宪 5. 少儿不宜与人民不宜——中国政府为何封锁外国电视广播 6. 大陆人游港澳抢购政治禁书 7. 废除中共政法委的非法权力──从兰海冤案看司法受制于党治 8. 中国新闻周刊:谁来监督省委书记? 9. 上海静安搬迁扯出周正毅弊案居民告官败诉 10. 中国私人企业家开始把权力交给下一代 11. 胡温新政与中共的命运 12. 太阳报:胡锦涛悄然「去江化」 13. 雍正皇帝的自白:《大义觉迷录》 14. 可怜可悲的“韩素音现象” 15. 从李自成的失败看奴性思维 16. 为什么中华民国是新中国----王希哲答辛明先生 ~~~~~~~~~~~~~~~~~~~~~~~~~~~~~~~~               言─┼─论               |则┼兼|               ┼┼●┼┼               |明┼听|               由─┼─自   ●说明:本刊18,19两日系统升级,没有出版。20日始恢复出版。   正在美国访问的台湾国民党副主席、台北市长马英九在华盛顿拜访了 美国联邦紧急措施署和联邦卫生部,与美国的灾难防治和疾病控制部门交 流抗击萨斯病的经验。马英九对美国之音表示,能否使台湾的经济恢复景 气、减少失业,是这次台湾总统大选成败的关键。台湾《新新闻周报》的 一篇文章说,国亲两党的竞争对手、民进党籍的现任总统陈水扁,近来频 频向国民党阵营的“马-立-强”做出友好的姿态。所谓,“马-立-强”就 是指台北市长马英九、桃园县长朱立伦和台中市长胡志强。这三个人在台 湾被认为是国民党籍的年轻一代政坛明星。《新新闻周报》的文章说,在 这三位强劲的政治明星中,顶数马英九最受宠若惊。陈水扁不仅在马英九 53岁生日时送上了一瓶象征“长长久久”的酒,而且表示会全力支持马英 九做好台北的市政工作。面对台湾政坛的这种议论,马英九回应说:“据 我所了解,县市长生日总统都会送(酒)的,他不是只送给我。同样,总统 对于所有的县市的建设都是支持的,也不是只对我。” 至于台湾政坛流传 的所谓“马-立-强”的说法,马英九对此似乎不屑一顾。马英九说:“这 只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台北市、桃园县和台中市在联合推销我们的元宵灯 节的时候,一种现场、即兴式的促销用语,在政治上毫无任何意义。只不 过这段时间刚好立法院休会,政治议题不多,所以被人炒作了。”   吕秀莲结束访问南美洲,返回台湾途中再次过路美国,在西海岸西雅 图市过境。台湾多年来是波音公司的顾客,吕秀莲认为波音公司是这次过 境外交的重头戏之一。参访被取消后,吕秀莲非常愤怒,星期天晚间用中 英文口出怒言。她说:“波音公司去年才跟台湾签定了和约,抢走了我们 华航要购买多少新型飞机的生意。怎么回事!所谓中华历史第一位民选的 副总统,去拜访波音公司,有哪一点对它不起。我可以不去波音公司,波 音公司能不能公开宣布取消去年跟华航购买飞机的契约?IF YOU WANT MAKE MONEY,YOU'D BETTER MAKE FRIENDS, RATHER THAN MAKE ENEMY. SHAME ON BOEING!吕秀莲美国之行发生参访波音受阻后,随后在西雅图时间18日又参 访微软公司,吕秀莲当时盛赞微软公司同样承受中国压力,但较之波音公 司是「抗压力强」(Softpower is more power),彰显柔性力量更有力量 。中国国务院采购中心官员高志刚表示,为了保护中国的软体产业,中国 政府未来将仅购买内装中国作业系统及应用程式的硬体,要购买非中国本 国软体系统的政府单位,一律特别呈报。中国在鼓励部长更新目前使用软 体,提升至应用WPS Office2003的国会特别会议上,中国政府表示,为了 促进中国国内软体产业的发展,以及保护中国资讯系统的安全性,中国宣 布要将目前政府官员使用国内办公室软体的比例由33%提高到100%,要政府 部门一律配合。 该措施将实施至2010年,除了提升国内软体产业及资讯系 统的安全性外,中国此举在挑战西方科技。   香港特区政府计划重新进行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香港保安局局长李 少光表示,香港特区政府计划下个月推出新一轮的民意咨询工作,但是这 次的立法没有时间表。李少光说,特区政府会以开放态度认真聆听各界意 见,尽力消除市民对立法的疑虑,并承诺未来订定的法律一定要得到大多 数市民的支持。香港前保安局长叶刘淑仪先前在推动二十三条立法时作风 过于强硬,引发香港市民极大不满,五十万人走上街头抗议示威。在强大 民意压力下,特区政府决定延迟第二十三条立法。原廉政公署专员李少光 在叶刘淑仪请辞后接任保安局局长职位,负责继续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工作 。   从明年开始,中国将推出新型智能身份证。所谓智能身份证是将个一 个人的重要信息储存到一张电子卡上,当局可以随时追踪任何公民。新身 份证的提倡者和支持者说,新智能身份证将有利于杜绝伪造、保护公民的 利益。反对者则担心,人们担心智能身份证给中共当局带来巨大方便,政 府掌握公民的个人信息,将方便滥权行为,损害公民的利益。 ~~~~~~~~~~~~~~~~~~~~~~~~~~~~~~~~ 江泽民被告违犯比利时人权法   比利时律师星期二表示,六名法轮功成员将根据比利时的一项新法律 ,具状控告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违犯了比利时的人权法。   这六名法轮功成员当中的一名史拉茨星期二告诉路透社说,比利时、 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一些法轮功成员已经具状控告江泽民犯了实施酷刑、侵 犯人权和种族灭绝等罪行。史拉茨说:“我认为我们的案子非常有力,否 则我们不会提出这个案子。”   这项诉讼的提出是根据比利时8月5号才通过的一项新法律。这项新法 律取代原来引起争议的一项类似法律。按照那项旧法律,比利时法院接受 有关违反人权的诉讼,而不管被告和原告的国籍,或者犯罪地点。因此这 项旧法律给比利时带来巨大的外交压力。   不过,这项函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新法律,只准许声称的犯罪 和比利时之间具有关联,才可以向比利时法院提出诉讼。香港《南华早报 》说,现年33岁的比利时电脑工程师史拉茨表示,他们提出的这项诉讼符 合了新法律规定的标准。他说:“我是比利时人,而另外一名原告虽是中 国人,但是在案发时是比利时居民。”   史拉茨表示,作为中国镇压法轮功的一部分,他于2002年2月在中国被 捕并且被驱逐出境。在这项诉讼里的其他中国籍原告目前分别居住在美国 、爱尔兰和澳大利亚。史拉茨说:“我们谈到酷刑问题。他们当中有些人 失去了家人。有些人曾经被长期监禁。”   香港《南华早报》说。中国当局在四年前将法轮功列为非法的邪教组 织。在此之前,有大约1万名法轮功学员包围了共产党领导人居住在北京的 中南海大院,抗议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VOA) ~~~~~~~~~~~~~~~~~~~~~~~~~~~~~~~~ 华盛顿邮报:美国公开批评中国政府背弃人权承诺   美国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克拉纳说,中国没有严格遵守去年十 二月就人权问题向美国做出的承诺。克拉纳对华盛顿邮报说,这些承诺是 布什政府今年四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年会时,没有提出谴责 中国议案的部份原因之一。美国官员最近在公开场合指责中国违反承诺, 没有邀请联合国调查人员前去查看未经合法程序把人关进监狱的情况以及 违反宗教自由权利、允许在监狱内动用酷刑等等。 China Ignoring Rights Pledges, U.S. Charges Commitments to Allow U.N. Investigations 'Have Not Been Met,' Official Says By Philip P. Pan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22760-2003Aug20.html ~~~~~~~~~~~~~~~~~~~~~~~~~~~~~~~~ “人权观察”批评澳大利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立场不够坚定   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批评澳大利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立场不够坚定 。人权观察星期三发表声明说,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本星期早些时候访问 中国时,放弃了就人权问题向中国施加压力的立场,认为平静外交已经产 生了足够效果。人权观察负责人蒙戈文指出,澳大利亚这样做削弱了其争 取领导联合国人权组织的努力。澳大利亚目前正在游说担任联合国人权委 员会主席职务。蒙戈文说,中国的经验表明,如果国际社会在人权问题上 同中国进行对话的同时不施加压力,就不会产生效果。 中国反对党领袖清水君在重庆被中共国安保卫: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3/08/200308211222.shtml ~~~~~~~~~~~~~~~~~~~~~~~~~~~~~~~~ 中宣部禁传媒擅提政改修宪   中共的宣传部门及学术机构高层日前传达了被称为「三不能提」的中 央精神,要求在传媒体学术讨论中不能提包括修宪、政改和「六四」三方 面问题。分析人士指出,中共高层是担心这些敏感话题会引起广泛的公开 讨论,从而令老百姓对新领导层产生过高的期望。   星岛日报报道说,中国的新闻单位、大学和研究机构本月较早前已接 获通知,明确规定不能搞关于修宪的讨论,同时也规定不能提政治改革和 「六四」事件。一位看过这个文件的消息人士称,中共中央是担心大范围 的公开讨论会破坏党内团结并影响社会稳定。   另一位接近胡锦涛智囊圈的人士则解释说,所谓「三不能提」的限制 仅指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因为有关议题中央已经在最近有所定论 ,并将在十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作出交代,在这种情况下,众说纷纭不 仅已经于事无补,而且还会混淆视听。   据这位人士透露,抗「非典」之疫告一段落之后,胡锦涛开始愈来愈 频繁地与其智囊团周边的学者接触,集中听取他们在修宪和政治改革方面 的见解,经他面谈的各界学者不下百人次。但据一位曾经被胡锦涛召见和 问政的学者称,胡锦涛多数时间都只是不露声色地倾听,而表态的情况很 少。   据悉,此次修宪虽然会提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但只是将其与国有财 产的保护相提并论,并且其「不可侵犯」的程度将不会使用「神圣」这样 的字眼来形容。   另据报导,六月十八日着名学者曹思源牵头在青岛举办民间修宪论坛 一事,中央对此预先毫不知情,而此一论坛所制定的修宪目标,在国内外 引起相当大的影响,且论坛的参与者中,不乏中央修宪小组班子邀请的顾 问学者,这引起中央的不快,加上对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前形势失控的担心 ,这正是「三不能提」出台的背景之一。   消息人士强调,「三不能提」只是对外不对内,胡锦涛本人还是频繁 地「找人提」,而且本月底还要就相关议题召开一次智囊团会议,其间将 提及政治改革的框架。熟悉相关情况的人士表示,中央在这些问题上的主 张已经成形,并且在十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将会有说明,但这些说明「 绝对不会是爆炸性的」。   香港文汇报则报导,有望提交三中全会讨论的中共中央关于第四次修 宪的建议草案目前正在抓紧草拟,三个代表入宪是此次修宪的最主要内容 。中共政治局决定,修宪问题是未来三中全会的两大议题之一,备受关注 。从以往资料来看,修宪问题直接明确列入中共中央全会议题,实属少见 。   以一九九九年修宪程序为例,中共中央是将政治局通过的修宪意见发 给各省、市、区、中央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共中 央委员及候补委员徵求意见,同时徵求党外及专家意见,这些意见返回后 修宪小组再修改。随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 ,便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然后并向全国人大常委提出。   北京政情分析人士认为,将修宪问题列入中央全会议题,一方面从讨 论形式上显得更加集中郑重,另一方面也为时下讨论修宪问题提供一个导 向。以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政治局会议讨论形成的中共中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有望提交三中全会讨论 并通过。   北京宪法专家表示,中国第四次修宪的基本原则已经确定,此次修宪 将以十六大精神为基调,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小改」。估计修改的 地方最多不超过十项,六七项的可能性比较大。据了解,此次修宪原则与 以前相似,只对需要修改的并已成熟的问题作出修改,可改可不改的问题 不作修改。   修宪问题专家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是本次修宪最 重要的任务。尊重和保护公民权利也将是此次修宪的一个重点,料会涉及 保护公民财产权、知情权、自由迁徙权等方面。 ~~~~~~~~~~~~~~~~~~~~~~~~~~~~~~~~ 少儿不宜与人民不宜——中国政府为何封锁外国电视广播   西方从六十年代对影视等文化产品实行分级制度,有效地保护了他们 的少年儿童。这一理智、先进的制度,没有得到我国文化、宣传部门的重 视。直到今天,我国电影、电视剧的传播与管理仍混乱不堪。我们的孩子 们,在“享受”色情、暴力、恐怖等下作文化产品方面,比美国、欧洲的 孩子们要“自由”得多。“祖国的未来”充分享受着被诱惑、被惊吓、被 挑唆的自由,正如搜狐视线专题所言:“种种潜在深处的人性之恶,被这 个社会的肮脏、丑恶的一面肆无忌惮地激发着,他们自身的抵抗却软弱无 力。”   有人大代表提出这一问题,引起传媒与社会的关注。其实,早在1989 年3月,广电部曾出台过一纸文件,意在限制未成年人观看某些影视作品。 不料,这个文件贯彻落实的成果,只是兴起了一个“少儿不宜”的标注, 而这一标注反而成了制作者、经销者的“导向标”和炒作点,为大赚黑心 钱和毒害少儿服务了。广电部的那个规定,现在连再次提起都不好意思。 记者采访时,“业内人士”们都说不知道有此文件,其中有些高水平的人 士,是知道而明智地假装不知道。   注意到一种可怕的现象:几乎所有对平民社会,尤其是对弱势群体有 利的中国法规,均不能得到有序、有效的贯彻落实;而那些可以为强势群 体和权力团体带来福利、机会的法规、文件、土政策,均能雷厉风行、强 力推行至实现特定群体利益的最大化。社会权力部门和执法单位,在无私 利驱动和有私利驱动两种情况下,其效率、能量之表现,根本就不象是同 一个组织系统,也不象同一个运行机制。老百姓平时抱怨的“不干好事” 是冤枉了部分人,而如果说“干好事不积极也忒无能”,则比较客观。   例子不必多举,证据都在人们亲历亲闻的生活经验之内。想想关于义 务教育和社会保障、国家赔偿、劳动纠纷、农民减负等法规、文件的遭遇 ,对比一下拆迁、城管、交管、捉娼、禁赌、征收提留、大额经济案件等 方面的执法情况,足矣。   对社会对平民有益的事情,因其不利于某些人,往往是不提不议,议 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而一些对社会对平民不利的事,却往往是 不议而决,不宣而行,不通强行。听任娇嫩的“祖国花朵”惨遭腥风血雨 侵袭的同时,对老梆的“社会基础”却“过度保护”,生怕他们“被资产 阶级思想所腐蚀”。对比之下,令人不胜唏嘘。   今年,我国继续保留已经落地的26个境外卫视频道,此外新增凤凰卫 视资讯台、彭博财经亚太频道。新闻集团旗下的星空卫视,以及欧亚体育 台也获得了落地权。目前为止,被允许在中国内地“有限落地”的境外频 道已有30家。   何谓“有限落地”?“人民不宜”是也。以禁止、取缔民间个人、社 区自行接受空中自由电波为保障和前提,通过现代技术让漫天飞驰的电波 在大陆实现“按级分配”——按“国民等级”和国籍分配的“分级制度” 。说具体点,就是允许三星级以上酒店和涉外小区、港澳台人士收看,不 许境外电波进入寻常百姓家。据我所见,有些地方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和“ 副高”以上人员,可以持“级别证明”买解码器,交解密费,享受收看境 外频道的“政治待遇”。也有不交费的,收不收费有线电视台自有分寸。   30家境外频道,已达到接受卫星转播器容量的极限,再接受境外频道 非上新卫星不可。可是,这项资源,这些个花费,只是为了一小部分人, 和一般平民百姓没有关系。   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过“禁止大陆民众收看境外电视节目”的议 案、提案吗?没有。但这“人民不宜”的“分级制度”执行得非常严格, 堪称一项“优质工程”。   “相信群众”,据说是一条不奉行则“什么都做不成”的“基本原理 ”,实际上却一直“把群众当阿斗”。有此“严防死守”式的监管,谁还 相信“相信群众”的表白?   担心百姓们被腐蚀、毒化、误导,小看人!当代中国老百姓什么歪理 邪说没学过?什么骗子、骗术没见过?什么谣言、谎言没听过?   亩产13万斤;三年进入共产主义;12年消灭“四害”;饿死数千万人 形势大好;国家主席是叛徒、工贼、内奸;王光美是美国特务;61叛徒集 团;“5.16”分子;绿色尸体、梅花党;知识越多越反动;老子反动儿混 蛋;越乱越好;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中;中国成为世界革 命中心;世界人民心向红太阳;一切为了某个人;人活着是为了斗;宁要 什么草不要什么苗;存帮理灭人欲;彻底批判人性论、相对论以及无标题 音乐;魔术师智取被美国总统夫人偷走的国宝九龙杯;鸡血疗法甩手疗法 红茶菌;包治百病的神药神水;大学讲坛上“带功报告”;某大师发功灭 了兴安岭大火;月亮上看见长城;计算机二进位起于《易经》;盗版毛片 进万家;专门引进境外下流作品看人家的阴暗面;思想上竟然能保持“高 度一致”……   林林总总,举不胜举。“教义”邪过邪教,仪式圣过神圣,“高尚” 低过下流。掂一掂小小寰球,谁能比中国理论家放的屁更臭?谁能比中国 宣传家洒的墨水更毒?谁能比中国牛吹得更牛?就凭境外电视人长条二尺 半的直肠子,还想和久经考验和体验的中国人民玩弯弯绕,姥姥!   一进入高级酒店和涉外小区,就有了百毒不侵的身心,这依据的是些 什么狗屁理论?你扪心自问这蠢不蠢?要说看境外频道受毒害,对港澳台 同胞也得禁看才是,咱们凭什么不关心自己家的人呢?为什么允许他们看 ?是因为他们觉悟高抵抗力免疫力特强?显然不通。他们受了多年殖民教 育和反动教育,觉悟、素质要是比咱大陆人还高,那天理何在啊!是因为 他们中毒太深无可救药,干脆不管了?也说不过去。从咱官员和他们的对 等待遇看,分明是港澳台的中国人比一般中国百姓高出一头,属“高等国 民”。   看境外频道算福利待遇,不给全体中国人谋这个福利没有任何理由; 假如把它算作“文化侵略”,政府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反侵略。认定标准一 致,国民待遇一致,这个要求不能说过分吧!   既有先进文化,怕什么“文化侵略”?你放马过来,我催马过去,还 不知谁侵略谁呢!他老外看着那电视节目,不误国富民强文明发达,咱看 看就能把持不住沦为下流了?这不是打心眼里认定咱中国人贱骨头是什么 !   在当今世界,控制信息交流,控制思想言论,愚蠢而徒劳。在一个强 行规定收音机不得超过几个管的国度,断然成长不起先进的电子产业。我 们以为资本主义制度阻碍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不无道理;如果我们及 早认识到了极权的垄断与管制对科技、生产力发展是致命的,那么,原殖 民地的同胞就不会高出大陆中国人一头了。   我们没有停留在只有“旗手”和“革命家”们才能观赏好莱坞电影的 时代。我们社会进步的标志,即“人民不宜”逐渐减少。时至今日,渐进 式改良已落伍于时代,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实现完整的公民权利。有 悖宪法精神的,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的,和政治文明格格不入的,妨碍 国民素质提高的——种种这样那样的“人民不宜”,都应结束在当代中国 人手中。孩子们,应该活得象个人样,不能再遭前辈遭过的罪了。 ~~~~~~~~~~~~~~~~~~~~~~~~~~~~~~~~ 大陆人游港澳抢购政治禁书   为提振香港旅游业,北京当局7月底放宽广东省中山等4个城市居民以 个人身分到港旅游后,不但带动香港的金饰、百货业的生意,香港的文化 出版事业也也受惠不少。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导,不少香港当地书店都表示,近日上门消费 的大陆客明显增加,这些客人到书店里都会购买政治类、财经书籍以及英 语学习用书,其中又以大陆的政治禁书最受欢迎,如《“六四”真相》、 《毛泽东和他的女人们》、《新发现的毛泽东》、《晚年周恩来》、《胡 锦涛传》、《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大陆客人看到纷纷掏钱购买。   20日起又有广州、深圳及珠海居民可以申请个人签证赴港澳旅游,一 项调查显示,深圳市就有约60万居民计划在半年内到香港一游。9月1日起 ,北京及上海居民也都可以透过这种途径到港旅游。   为迎接蜂拥而至的大陆旅客,香港书商准备推出活动,将在媒体上打 出“购书天堂”广告招徕,香港的龙头书店商务印书馆同时构思几项因应 方案以迎接财神的光临,其中将包括以人民币直接付款,并全面在各店面 装设验钞机,同时将推出订书寄送服务,方便游客。   另一方面,中共放宽大陆居民以个人身分前往香港澳门旅游,虽然带 动当地观光旅游的人潮,香港当局也小心谨防大陆人士到港作案,香港保 安局长李少光表示,尤其将留意是否有黑帮分子乘机来港洗钱。为防止大 陆人士借个人游名义而在当地犯案,香港执法部门已向大陆公安机关通报 曾在香港犯案人士的名单,今后将不许他们入境香港。   随着赴港的大陆旅客不断上升,对香港入出境第一线人员构成很大工 作压力,港方表示当局将抽调人员协助。 ~~~~~~~~~~~~~~~~~~~~~~~~~~~~~~~~ 废除中共政法委的非法权力──从兰海冤案看司法受制于党治   王怡 (成都)   中共政法委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原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干部、四川省“政法委法制宣传中心”主任兰 海,因被控贪污、挪用公款罪,于2001年2001年4月17日被拘捕,到2003年 7月10日收到维持原判有期徒刑14年的二审裁定书,其间不但超期羁押,并 因其身份特殊而历经波澜。此案名义上虽经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成 都市中级法院审理。但事实上从决定拘捕兰海到为判决“定调子”,均经 过中共四川省政法委主要领导拍板,从侦查到出庭支持公诉,也均由四川 省检察院检察官游彩平、李跃从头至尾经办。此案的一审审级事实上是省 级,一审判决也代表著四川最高司法当局的意见。而之所以名义上放到成 都市进行一审,一是为了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二是利于 将二审终审控制在四川省司法当局的势力范围内。这也是中国司法实践中 一种典型的“一审代二审”的程序腐败。   我此处所称“四川最高司法当局”,并非指的四川省高级法院,而是 “中共四川省政法委员会”。众所周知,附属于中共各级党委之下的各级 政法委,是中共控制公、检、法政法工作的最高机构。这一机关在正式的 司法体制中半隐性的存在,不但控制著司法系统的人事大权,组织部署一 年一度的“严打”和各类运动式的政法任务(如打击法轮功的司法运动) ,而且在个案的控诉与审理中也是最高的和最后的“法官”。一个“垂帘 听审”、甚至根本就不听审的,既不在场也不对结果负责的“隐身法官” 。之所以说它是半隐性的存在,因为在任何案件的判决书或正式司法文书 中都不会出现这个机构的名称,任何根据政法委的意见进行的判决,都绝 不会告诉当事人政法委意见的在场。换句话说,中共政法委对一切案件的 干预都是程序外的,都在正式的司法程序中被洗得干干净净,不会留下任 何指纹。   甚至法学家们在对司法体制进行研究时,中共政法委这一口含天宪、 君临司法之上的机构,也往往被故意的忽略。如北大法学院院长苏力先生 在其论述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煌煌大著中,醉心于挖掘法治“本土资源” 的当下价值,却偏偏对最具党国体制特色的“本土资源”──中共政法委 的强势存在不置一词。朱先生在序言中感谢自己一位“最好的朋友”,这 位朋友正好是某省政法委政策法规室的干部。这竟然成了整本书中唯一一 次提及“政法委”的地方。   某些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对个案的干预尽管粗暴,但却是非制度化的 和显性的,因此也就是可以公开抗争的(抗争之成败姑且不论)。但是, 中共政法委对司法机关所进行的干预却是制度化的和隐身的,面对一个无 限强大但在一切司法程序中都看不见的对手,当事人的不服缺乏方向感, 并求诉无门。你撕破了嗓子,这个在背后操纵一切的对手也绝不会露面。 中共政法委,成为中国司法体制中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政法委干部成为司法受制于党治的牺牲   兰海是一个长期从事法制宣传工作的原省政法委干部。1994年,在党 政机关大办实体的风潮下,四川省政法委也决定办一个能够搞到钱的实体 ,兰海自告奋勇,经政法委领导同意,开始成立“四川省政法委法制宣传 中心”,主要和电视台合作,创办并制作“法治之光”系列栏目。这个中 心四川省政法委没有一分钱的出资,由兰海个人筹款一手创办,并以政法 委的名义拉取赞助。所谓中心也只有兰海一个政法委干部,其余人员均由 兰海自行招聘。四川政法委给兰海的政策是自负盈亏、自受自支,自生自 灭。政法委要求中心向委机关每年缴纳两万元的管理费。直到1999年整顿 机关办实体,法制宣传中心与四川政法委脱钩,被转移到《四川法制报社 》名下,兰海从报社辞职,不再领取工资,继续经营宣传中心和“法治之 光”栏目。   事实上,这是一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典型的挂靠与冠名的 “红帽子”经济实体的例子。法制宣传中心打“政法委”的招牌,然后给 政法委缴钱。那么法制宣传中心的剩余索取权究竟归谁所有呢?这类情况 下产权问题如何界定的确可能存在一些分歧和难点,类似这种情形产生的 产权纠纷也很多。但90年代之后,谁出资谁受益的公司资本原则得到法律 承认,产权归出资者所有这一基本原则无论在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得到 了尊重,并无歧义。所以近年来,对这类冠名实体实际出资人和经营者的 资金使用行为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进行追究的案例已非常罕见。但兰海 为什么会被起诉并被错误定罪呢,此案的特殊性就在于,和他进行产权争 夺的不是普通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而是手握司法最高权威的中共省一 级的政法委。   通常情形下,政法委干部的身份会构成一种司法特权,尽管正式法律 只规定逮捕人大代表才需事先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同意,但事实上,没有哪 家检察院胆敢不事先经过政法委同意而逮捕政法委的官员。但在兰海一案 中,原政法委干部的身份并非构成一种特权,却意外的构成了一种让正规 司法体制无能为力的绝境。当兰海曾向政法委机关隐瞒宣传中心一笔资产 的事实被检察机关获知并报政法委请示时,一场对冠名实体剩余索取权的 产权争夺,就迅速演变为一场实力悬殊的司法迫害。因为省政法委的介入 ,被告的一审辩护律师几乎毫无作为,他告诉兰海,政法委定了的案子, 我说什么也是没有用的。当被告家属找到成都一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时, 这家事务所主任竟坦然表示,律师和法院一样都受政法委的领导,绝不可 能为你一个案子得罪政法委。在审查起诉阶段,一位四川省检察院的检察 官对兰海说,“你肯定是得罪了政法委哪位领导”。二审准备阶段,一位 法官在提讯兰海时,也曾好心向他建议多向有关领导写信。直到二审庭审 结束后,省检察院反贪局领导来征求兰海意见,问一审确定的贪污、挪用 款合计71万,是否愿意筹集出来上交政法委。但坚信自己无罪的兰海表示 ,“这些款项是我的钱”,不同意上缴。   我长期关注此案,和被告家属保持联系,并旁听了二审开庭审理。兰 海的二审辩护律师曹军先生是一位法理慎密又敢于执言的律师,庭审中以 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中心的冠名关系和政法委对宣传中心无任何投入的 事实。连出庭支持公诉的省检察院案件经办人也无颜继续强词夺理,而中 途退场。留下一位未经办案件的检察官,几乎对公诉事实全盘否定,勉强 挨到了庭审结束。然而面对一边倒的庭审局面,二审审判长对庭审过程中 明显成立的基本事实和法律观点视而不见,宣示了预先准备的几点审理意 见。并借口“案情重大”宣布会将此案交由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其实此案法律和事实上均无疑难之处,涉案金额也不巨大,因新闻报道 的严密封锁在公众中也无丝毫舆论影响。所谓“案情重大”,唯一的因素 就是此案的立案和审理得到了原四川省政法委领导的首肯和指示。   财产权模糊,而公权力不受制约   此案的二审裁定,最终以“特殊时代背景下以政法委名义拉来的赞助 就是政法委的公款,因为没有这个招牌就拉不来赞助”为理由,维持了对 兰海的有罪判决,既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又剥夺了他的财产权。这个判 决的荒唐令人吃惊。人类社会近两百年以来,在对于剩余索取权的归属或 价值的来源上确有重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众所周知,一是资本价值论,一 是劳动价值论。要么是资本产生了价值,要么是劳动产生了价值。后者是 马克思经济观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支点。而二十年市场改革则是从劳动 价值论回到对资本价值论的承认。但这个判决两个都不认,抛出了一个“ 品牌价值论”。而完全无视政法委收取管理费、贱卖自己“品牌”的行为 。也无视品牌之外的任何投入。“以政法委名义拉来的赞助就是政法委的 公款”,一句话就取消了公司法的资本原则,也取消了原教旨社会主义的 劳动原则。法官似乎不知道商业社会还有商标使用许可或品牌特许经营这 种事。   更重要的在于,如果法制宣传中心是一个“国家机关”,以政法委的 名义得到的钱就是政法委的钱。那么政法委利用制作有偿新闻节目收受赞 助款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单位受贿罪。政法委尽管高高在上,却也是 一个见钱眼看的机关。但中共政法委作为一个最高政法领导机关,它怎么 可能来从事经营活动呢?它又想弄钱,又不愿惹一身臊。这才是兰海的法 制宣传中心能够办起来的原因。法制宣传中心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实体,这 保证了政法委不承担民事责任。宣传中心挣钱是没有大错的,政法委从宣 传中心那里通过管理费和其他形式分一杯羹,这钱对政法委来说,就洗干 净了。在当年时代背景下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拿。   但问题是宣传中心慢慢做大了,“法治之光”在兰海经营下成了一个 全国法制宣传领域内的知名品牌。谁享有剩余索取权?法制宣传中心事实 上长期处于产权不明晰的状态。1999年政法委将中心移交四川法制报社, 所谓移交只换了个挂靠单位,报社仍然容许兰海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 定工资。政法委和报社都从不过问宣传中心的财产和事务。这中心到底归 谁仍然含混,但政法委的态度事实上已经放任自流。不过这是因为当时中 心一名出纳侵占中心资产112万案发,中心的货币资产在帐面上已所剩无几 。这是能够顺利移交并继续听任兰海自主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后来, 当政法委领导得知兰海把中心30余万以个人名义存在帐外并有30余万借款 未冲销时,矛盾骤然尖锐。当初既没有一分钱出资也不愿担当任何风险和 责任的四川省政法委,坚持打击兰海贪污犯罪是虚,坚持摘桃子才是真。   事实上,除上交政法委的管理费外,兰海的宣传中心数年间是四川省 政法委几乎唯一的提款机,负担著政法委领导和机关从手机通讯到开会宴 请的诸多开销。兰海的父亲曾向律师展示他使用的一部应政法委领导要求 更新换代之后被淘汰的手机。从被羁押开始,兰海三番五次向检察官反映 原省委政法委领导于1997年和1999年4月16日两次从《法治之光》提现金或 转现金支票共计18万元,至今未冲抵的事实。这是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会 被检察官如获至宝的举报,但在原始帐簿被检察院拿走后,兰海被检察官 反复告知不要说与案件无关的事。二审终结后,兰海在《致四川省政法委 全体同志》的公开信中再次举报了此事。   (对兰海一案案情和判决的详细分析,参见我撰写的《对兰海案二审 裁决的不同意见》)。   一方面是兰海的私有财产权因时代背景得不到法律的清晰界定,一方 面是政法委在司法系统中至高无上的专断的权力。此案中因为兰海与政法 委的直接经济关系,两方面短兵相接,胳膊拧不过大腿,私权斗不过公权 ,造就了兰海有期徒刑14年的冤案。   政法委强化了司法机关的边缘化   四川省政法委幕后法官的特殊身份和在当前司法体制中至尊无上的地 位,对兰海一案的侦察和审理造成了隐性的和致命的摆布。并是造成一个 简单案件反复退回补充侦查、超期羁押并造成冤案的主要原因。二审为什 么会超过最长两个半月的审理期限后长达半年之久,主要原因就是遇上中 共十六大召开和省委政法委继而换届。原四川省政法委书记最终调离四川 ,升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主要领导。加上新一任省政法委领导对兰海此案的 态度也尚不明朗,这一人事变迁直接导致了兰海的悲剧,不是任何法律和 事实上的技术问题,而是这种隐晦的致命影响,才构成此案审理中不可预 期的非理性结局和审判机关东走西顾的、可耻的犹豫。   悲剧在于,当一位前政法委官员与政法委首脑打起仗来,整个司法系 统就成了一个尴尬和胆怯的旁观者。共产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也曾说,“ 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但中共政法委的存在却使检察和审判机 关的地位下降为一个下级的执行者,并强化了法院系统长期以来在党治体 制内部的政治边缘化地位。各地的法院院长进不了中共各级党委常委,各 地政法委书记就算由公安局长兼任,也几乎看不到由法院院长兼任的情形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按惯例均由中共政治局常委兼任,连新一届公安部 长都是中共政治局成员,书记处书记。但最高法院院长却从来连政治局候 补委员都轮不上。政法委高高在上,法院不如公安。这种司法体制的惨淡 局面,使得司法机关从根本上缺乏足够的力量和政治地位在涉及其“上级 ”的案件中去理直气壮的充当裁判,更遑论司法的公正。   兰海一案并非涉及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或具有意识形态上的政治敏感, 却仍然因为司法受制于党治而免不掉冤狱之灾,并因此在正式制度框架内 几乎失去了一切继续抗争的可能。以此观之,中国的正式司法系统存在著 巨大的漏洞和盲区,中共政法委凭借来自于政党的政治性权威,不可否认 在一半的时候它也算是这种漏洞的弥补者,但到了另一半的时侯,却是专 门捅漏子的破坏者,是躲在法庭背后吹黑哨的人。   中共政法委的权力是一种暴政   上个世纪80年代随著市场化改革和民主启蒙运动,司法独立的概念深 入人心,中共党内开始出现对政法委凌驾司法机关之上的非法权力提出质 疑的声音。中共十三大期间,政治局曾经讨论决定撤销各级政法委。但这 项决定后来因政局的动荡而搁浅。在去年底的中共十六大会议上,85岁高 龄的中共元老李锐提出《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其中再次主张 撤销政法委、确保司法独立的宪法原则。他认为,“政法委是党内机关, 现在由党的政法委书记统管国家的公、检、法执法机关,同‘依法治国’ 的方针相抵触”。这样还是“党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   最近,经济学家曹思源、国内学者张英红等人也开始公开呼吁取消各 级政法委,以保障司法独立。中共政法委统一领导侦、控、审在内的司法 工作,从源头上造就了司法的腐败,和对法治社会一切基本程序的否定。 司法独立的宪法原则对于旨在制衡国家权力的宪政秩序具有极为关键的功 能。它最重要的价值,还不是保障法院在两个普通公民之间充当一个公正 的裁判者,而是保障法院能够在公民和国家(政党)之间,也能够充当一 个公正的裁判者。充当个人自由的保护神。然而在一套表面的公检法分工 协助、独立执法的体制背后,中共政法委凌驾于宪法之上的不受制约的专 断权力如同釜底抽薪,使通过法治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这一方向从根本上 落空。   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中共政法委的权力都是一种非法的和僭越的 权力。1949年,根据《共同纲领》废除了民国政府的一切法统。政务院在 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等之外,设立了“政治法律委员会”,以代替尚 未建立起来的司法机关。1954年宪法建立起司法制度,并规定法院“独立 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至此带有“训政”色彩的中共政法委员会便失 去了它的合法性。1957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在批转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党 组《关于司法工作座谈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反右斗争情况的报告》中,批 示“全部审判活动都必须坚决服从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党委有权过问一切 案件”。这一党内批示全面背叛1954年宪法的司法独立原则,从此党委审 查案件的做法一直延续到1979年。之间1975年、1978年两部宪法取消了法 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这一规定。直到1979年《中共中央委员 会关于实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指示》,取消了各级党委审查批准案件的 做法,改为由各级党委的政法委负责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人事权力 。这一体制一直延续到今天。   一个法治社会最基本的准则,是任何机关所执掌的国家权力,都必须 经过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没有得到法律授权或认可的机关是伪机关。一种 专断的权力如果获得了法律表面上的认可,我们称之为极权。而如果一种 专断的权力甚至连法律表面上的认可都没有取得,就只能称之为暴政。中 共政法委对于司法审理的干预权力正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没有任何名分与 合法性的暴政。其一,宪法没有授予任何机关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进行 领导和干预的权力。其二,中共的《党章》关于政党组织及其职权的规定 ,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授权。然而即便在这种自我授权中,我们也找不到“ 政法委”这个组织的名称,遑论其权力范围。中共党章只规定了三种内部 组织,一是中央委员会及各级党委,二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三是中央及各 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纪委是仅对政党成员进行纠察的内部机构,姑 且不论。而军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的军事委员会相重叠,至少也在名义上 顾及了宪法体制的颜面。事实上,中共对各种国家事务的领导和控制,主 要是通过各级和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党委的网络系统进行的。中共内部 并没有设置各种直接领导某一领域的专门机关。这也是中共《党章》所言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的体现。前些年中共中央曾 一度设立金融工委和企业工委,这两个直接领导干预国企改革的政党机构 ,在今年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并入新的国务院机构。这些都是执政党敢于进 步的表现。因此,目前中共政法委就成为了中共党内唯一一个直接凌驾于 国家权力机关之上的专门组织。   废除中共政法委,走向司法独立   中国1982年宪法恢复了司法独立的条款,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独立不仅是我国的宪法 原则,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同价值标准。实现司法独立不但是一个中国 人基于宪法对于国家和政党的正当要求,也是中国签署的一系列国际条约 所承担的义务。   下面引自阐述司法独立原则的一些主要国际条约和文件的规定:   1、 1966年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一项 规定:“在判定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中的 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 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2、 1983年在加拿大举行的司法独立第一次世界大会通过的《司法独 立世界宣言》,规定“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   3、 1985年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于1985年制定、并 经联合国大会决议核准的《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其中规定: “司法独立应该由各国以宪法或法律加以保障,尊重并遵守司法独立是所 有政府及其他组织的义务”。   4、 1987年8月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通过的《世界司法独立宣言》 ,规定“每个法官均应自由地根据其对事实的评价和对法律的理解,在不 受来自任何方面或由于任何原因的直接或间接的限制、影响、诱导、压力 、威胁或干涉的情况下,对案件秉公裁判”。   5、 国际法学家协会《关于司法独立最低限度标准的规则》,指出“ 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能,制作司法判决等活动中,只能服从法律的要求与其 良心的命令”。   6、 1988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关于审判人员、陪审员和陪审技 术顾问的独立性及律师的独立性的宣言草案》,其中对将法官独立的解释 是“法官个人应当自由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他们对事实的分析和法律的理 解,公正地裁决其所受理的案件,而不应有任何的约束,也不应为任何直 接或间接不当影响、怂恿、压力、威胁或干涉所左右,不论其来自何方和 出自何种理由。”   7、 1995年,34个亚太国家最高法院院长(或首席法官)在北京签署 了《关于司法独立的宣言》(又称北京宣言)。该宣言指出,司法机关应 该在公正地分析事实和理解法律的基础上依法审理案件,而不应该受到其 他任何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司法机关对一切具有司法性质的问题,享 有司法管辖权。   很显然,中共政法委这一非法机构的存在,与上述司法独立的要求格 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在无数类似兰海的冤假错案中,在一切针对法轮 功、政治异见人士、宗教信仰、民族问题等所谓政治明暗案件中,都能看 到政法委这一庞然大物的影子。正如伏尔泰所说,行政的腐败是对水流的 污染,是一种可能被纠正的污染。而司法的腐败则是对水源的污染,是一 切腐败中最可怕的腐败。因为除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已经不太可能被矫正 。司法独立和控审职能的分散,其制度意义除了防止出错之外,更在于出 错之后有更大的可能得到纠正。而中共政法委对于司法独立的干扰,最重 要的还不在于造就冤案,因为冤案是任何司法制度都无法彻底规避的。这 一体制最恶劣的就是因为一种不受制约和分割的整体性权力的存在,使冤 案一旦造成,就几乎彻底失去了昭雪的可能。   中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但由一个在政治上边缘化的机 构(最高法院)所推动和谋划的司法改革,却注定一直在要害的问题外围 打圈。要推动真正的司法改革,确立起码的司法独立,就必须壮大胆子把 唬人的画皮撕开。必须公开的、理直气壮的提出废除中共各级政法委“垂 帘听审”的非法特权。这种不可一世的特权,是中国司法制度的耻辱,在 每桩案件中也构成了对每一个当事人的意欲和人格的羞辱。   这一强横了几十年的专断机构,到了寿终正寝的时侯。为无数的兰海 ,为每一个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我以个人的名义向学术界和民间社会呼 吁:为撤销和废除中共各级政法委组织,让我们一起发出声音。 2003-8-15于成都红照壁 ~~~~~~~~~~~~~~~~~~~~~~~~~~~~~~~~ 中国新闻周刊:谁来监督省委书记?   中国新闻周刊21日刊载评论文章说,最近中央先后查处了原贵州省委 书记刘方仁和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腐败案,将两人分别开除出党。仔 细分析刘方仁和程维高的腐败事实,我们不仅可以发现许多共同之处,刘 方仁和程维高腐败的手法来说,和一般的贪官并无二致,但是,由于他们 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两个地方重量级贪官的现形,又有一些与别的贪 官不一样的地方,也使对他们的查处,具有一些明显的特征。   比如,这两个人都曾是省里的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有绝对的决定权 ,并肆无忌惮地任用亲信,为其滥用职权打开通道;两个人的腐败问题, 都与利用权力帮助他人招揽工程或干预基建项目有关;两个人离开省委书 记这个一把手岗位后,又都担任了人大主任,其腐败问题的败露,都不是 在其权势最显赫的时候,对其的查处,有其明显的滞后性;   刘、程二人在所任职的当地,老百姓早有传闻,甚至编有顺口溜,但 由于他们位高权重,都奈何不得;同时,这两个腐败案件的查处,最终都 带有一定的群发性,也就是查处一人,倒下一批。由于这两个人的特殊政 治地位,决定他们的腐败以及权力滥用,对所在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 严重影响。   作为两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省里一把手,刘方仁、程维高都可以称得上 是党的重要领导干部,他们都是经过长期的奋斗才被选拔到省委书记这个 重要岗位上。问题是,这两个人在如此重要的领导岗位上任职,为什么在 其任职期间监督机制似乎对他们不起作用?这究竟是我们的制度存在重大 缺陷,还是这两个人有特殊的本事可以成功地逃避监督?   我以为答案应该是很清楚的,这就是我们的监督体系或监督制度存在 一定的缺陷。从理论上说,中国现阶段对公职人员及其行使的公共权力的 监督不能说不健全,更不能说没有,如党内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立 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等。但仔细分析 这些名目众多的监督体系,对于一个地方如省里的省委书记这样的一把手 来说,却几乎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比如党内的监督,省里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归省委领导的,也即省纪 委书记是在省委书记领导下工作的,如果纪委书记要主动监督省委书记, 他的职位还能保得住吗?再比如,权力监督主要是通过省里的人大来进行 ,但是目前我们的体制中,有的省人大主任是由省委书记兼任的,他自己 领导的人大能监督他自己在省委的权力吗?还比如,司法监督是一个重要 的监督手段,但是省里司法工作总体上是由党的政法委员会协调指导的, 如果省里的司法系统要监督省委书记的话,首先要取得省委政法委员会的 支持才有可能,而在省委书记领导下的政法委书记有胆量直接监督他吗?   另外,即使舆论要想发挥监督职能,一旦要在媒体上披露诸如省委书 记这样高官的问题,也必须层层审批,这个过程中的难度可想而知;至于 老百姓的上访、控告等,真正能发挥作用的有多少,我们难以测算。但就 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所作所为以及石家庄市建委郭光允的遭遇,已经使 人感受到打击报复、利用公共权力置人于死地的可怕。   应该说真正能对省委书记起到监督作用的是中央和中纪委。然而在多 数情况下,中央、中纪委也很难做到主动:比如多数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 愈来愈隐蔽、狡猾,老百姓很难真正知情。即使有人反映,多数只能起到 提醒上级注意的目的,真正离查处,还有很大的距离。即使是上级考察干 部,只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民众更难以表达,因此有时会出现这样 情况:一个领导干部问题很严重,非但得不到查处,还可能再度被提拔、 重用。   这样说来,理论上十分完备健全的监督制约体系,至少在对诸如省委 书记这样的重量级官员是不灵验的。这是不是制度中的缺陷,很值得我们 深思。否则刘方仁、程维高的腐败问题为什么不能及时得到遏止?可见, 谁来监督省委书记的问题再也不应该是危言耸听的问题,而应该成为我们 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按照党的原则,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反对 任人唯亲的做法。实际上我们看到要做到这一点是多么的不容易。就刘方 仁和程维高两个腐败案来看,非常相似的地方就是两个人几乎都是通过拥 有绝对的用人权任用亲信,然后才开始大搞腐败的。这说明能不能公正地 用人,不仅是一个地区事业发达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重要领导干部是否 廉洁的重要体现。   对省委书记监督的苍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指我们对一把手任用私人 的做法、以及他在位时所具有的权势威严,缺乏最起码的制约手段。比如 说,一个人只要和省委书记私交好,这个人就可以左右很多人的命运,于 是这个人实际上也就拥有了很大的权力。这说明,对省委书记的监督,首 先要解决对其绝对用人权的制约,这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开端。如果没有这 方面的硬约束,其余的都等于零。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 导师) ~~~~~~~~~~~~~~~~~~~~~~~~~~~~~~~~ 上海静安搬迁扯出周正毅弊案居民告官败诉   捅出官商勾结律师反被控   台湾苹果日报林妙容21日,上海商人周正毅勾结上海市政府,违法贷款 、迫使上万名上海静安区居民搬迁案,目前已经宣判,上海居民被判败诉 。与此同时,长期代表被拆迁户兴讼,状告周正毅与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 地管理局的律师郑恩宠,八月初被上海检查院以「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 正式起诉。   拆迁户禁旁听   路透社昨天报导,根据这些拆迁户透露,上海法庭在本周二已就拆迁 户控告静安区土地管理局与周正毅非法拆迁一案开庭,但不允许居民入内 旁听。一名四十八岁的王姓妇女在法院外对着公安警察嘶喊,「为什么我 们不能进去?这个案子和我们有关,我们房子都没了。」   目击者指出,当天法院外至少有五名居民和十五名警察大声争吵,并 且试图冲撞进入法院,但被警方强力阻挡。一名五十一岁的居民指出,他 们从来没想过民告官的官司能赢,但总得试试。   小民无奈上访曾遭驱赶   不愿具名的拆迁户居民指出,周正毅在上海投资的四万三千平方公尺 开发案,是由上海市政府免费提供土地,周正毅并未花费一分一毫,而居 民的补偿金也没有着落。居民指控,周正毅与上海市官员共谋,将二千名 居民赶出毗邻上海南京西路高档商圈的住家,却不愿给予居民合理的补偿 金。   该地段为上海老城区稀有的黄金地段,如果开发案顺利进行,五到七 年后,老旧巷弄褪去,原址将代以总销售金额超过八十亿人民币的现代住 宅区。周正毅自去年五月开始推动此案,今年三月上海拆迁户曾在今年三 月「两会」期间上访北京,在遭到驱赶后,返回上海向上海新任市长韩正 请愿,一直未获回应。中国政府直到今年五月间,才着手调查周正毅案。   律师也被拘捕   此外,总部位于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十九日指出,代表居民诉讼控告 周正毅的律师郑恩宠,八月上旬已被上海检察院正式起诉,罪名为「非法 获取国家秘密罪」。郑恩宠妻子蒋美丽已被允许于昨天前往看守所探望郑 ,这也是六月六日郑恩宠遭到逮捕后首次会见亲属。 郑恩宠为上海专门帮助被拆迁户诉讼的著名律师,他同时揭露拆迁中不法 情形和列举腐败内幕,有关他的事迹甚至被编写进专供中央党政高层过目 的新华社内参。   在郑恩宠的支持下,上海被拆迁户将周正毅和上海静安区政府告上法 庭,并引起中央的重视,周正毅也因而被捕。然而郑恩宠此举却招致上海 官员仇恨,被警方以莫须有罪名拘捕。中国人权信息中心在新闻稿中严厉 谴责上海法院审判郑恩宠,指这是对律师维护公民权益的公然迫害,并要 求立即释放郑恩宠。 ~~~~~~~~~~~~~~~~~~~~~~~~~~~~~~~~ 中国私人企业家开始把权力交给下一代   在中国走上经济改革道路的25年后,一些最大的民营企业的创始人正 在向其子女交班,委以企业中的重任。对共产党执政的中国来说,第二代 民营企业家的出现可谓前所未有。中国原有的民营企业在中国共产党1949 年上台后的短短几年时间内便被实行国有化,直到1978年经济改革开始时 ,共产党才允许设立民营企业,而真正上规模的民营企业直到90年代才出 现。   但是财富和权力的代际交接在中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广州出版的《 新财富》杂志在其今年4月号上对中国前400位富豪作了排名,其中仅有5人 不是依靠自我奋斗而致富的。   据《远东经济评论》的报导,在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并已成为全球经 济增长的推动力之际,第二代民营企业家掌握着中国一些最大的民营企业 的未来。他们作为一个群体而言,通常较其父辈缺少雄心壮志,但同时也 更为职业化,接受过更好的教育,可能只是闯劲稍差一些。   共产党对民营企业家态度的转变使得人们担心中国会出现裙带资本主 义(crony capitalism)。共产党现在认为,多数企业家是靠诚实劳动而积 累起自己的财富的,并表示将吸收部分企业家入党。第二代民营企业家中 有一些人与党的关系非常密切。   譬如,位居《新财富》排行榜第二名的万向集团(Wanxiang Group)创 始人鲁冠球之子鲁伟鼎今年7月就当选为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万向 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商,鲁伟鼎是该集团总裁。   但在更多的时候,第二代民营企业家与党的关系不甚热络。导致这种 情况的部分原因是,家族企业已经建立起来后,他们不再那么需要同政府 官员拉关系,以获得支持。此外,他们的父辈通常仍活跃在商界,而他们 更善于结交官场。   尹明善家族就是一例。这位在《新财富》排行榜上名列第249位的重庆 摩托车业大亨曾因被诬告犯有间谍罪而入狱,但他现在却成了中国参政最 积极的民营企业家之一。他现在担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而目前仅有两位 民营企业家出任省级职务。尹明善把三分之二的时间都花在参政上,但他 的儿子就自称无意与此,而共产党方面也没有就此问题和他接触过。   第一代民营企业家身上都有一些共同特点,如个人魅力、敢闯敢干、 挑战极限等。在《新财富》排行榜上名列第109位的纺织设备业巨商吴良定 的长子吴捷说,其父辈中的很多人希望参政是因为他们过去曾受到过共产 党的迫害。   就拿他家来说,他的爷爷因为在国共内战中国民党战败前1年加入国民 党而让他的父亲遭受牵连,并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吴捷说,由于这种经 历,他父亲那一代民营企业家就感到非常有必要向别人证明自己的能力, 他们非常不愿受压迫。   由于老一代尚在位,全面的交接班大多还未进行。同辈之间的竞争仍 可能会搅乱精心拟定的接班方案。山东中狮国际集团(Shangdong Zhongshi International Group)创始人李树森之子李华山接班的事情就遭到自己几 个兄弟的激烈反对。李树森为了安抚长子,同意他可以继续负责中狮国际 集团的北京业务,从而给李华山的接班带来麻烦。李树森虽然已指定由李 华山掌控中狮国际集团的核心业务,但他并未就集团如何分割作出决定。   女人,通常是企业创始人的第二任妻子,常常是影响中国家族企业权 力交接的一个很大变数。吴良定的妻子陈爱莲现年45岁,目前担任该家族 企业中最大企业的董事长,同时也是该企业的头号股东,并是另外两个企 业的大股东。尹明善的妻子陈巧凤现年42岁,担任力帆集团(Lifan Group) 的财务总监,并在其中持股24%。   老一代民营企业家前妻的子女在家族企业中担任要职,但他们现在的 妻子可能会偏向自己的子女,甚至有可能希望自己独掌大权。新一代民营 企业家如果想今后获得生存,可能还需要展现出父辈的闯劲。   1993年,吴良定将其长子吴捷召回老家浙江,希望培养他做自己的接 班人。他还决定将自己在1982年创办的企业分拆为三,他本人掌控旗舰企 业浙江中宝集团(Zhejiang Zhongbao Corp. Group.)。吴捷则用父亲给他 的人民币100万元(合12万美元)启动资金成立了自己的企业,名为日发集团 (Zhejiang Rifa Holding Group.)。而吴良定的第二任妻子,吴捷的继母 陈爱莲则经营另外一家名为浙江万丰奥特集团(Zhejiang Wanfeng Auto Group) 的企业。   吴良定现年56岁,穿着打扮看上去像是一个佛罗里达州乡村俱乐部的 会员:青绿色条纹衬衫配白色休闲裤。他的办公室里放置着进口嵌瓷的木 制家具,他开玩笑说这完全配得上一个英国公爵了。   他说,长子吴捷对高科技很感兴趣,对传统工业不感兴趣。他实际上 不打算从事传统工业。而他的妻子则喜欢大规模生产和传统工业。他本人 则强调公司管理,如果3人经营同一家公司,将很难达成一致。   而分开经营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万丰奥特自称是全球第二大摩托车和 汽车铝合金轮胎生产商,而日发是纺织机械和精密仪器行业的领先企业。   吴捷说,他父亲目前已从其对日发的100万元投资中获得了人民币2亿 元的回报,其中大部分是通过在日发的持股所得(目前持股量为23%)。中 宝的生意也不错。父亲、儿子和继母在3家公司中都有股份,3个人的股份 加在一起就在每个企业都享有控股权。   吴捷说,他并不特别想回家经营家族企业,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此事。 吴捷现年36岁,处事低调,幽默风趣,对于自己的好恶有明确的认识。   吴捷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家乡做过两年律师,后来又去深 圳呆过一段时间,在那里和香港公司做生意,还在新疆帮同学从俄罗斯进 口过皮革和汽车零部件。他回到新昌老家是因为他一个“非常传统的家庭 ”。按照中国的传统,晚辈不敢违抗父辈的意愿。   吴捷仍希望回到法律行业,但他在这方面还没有什么动作,部分原因 是经营自己建立的公司能够做到一言九鼎。2000年,他聘请安达信为公司 进行业务研究分析,出谋划策并培训高级员工。他说,他父亲绝对不会做 这样一笔投资,也不会像他这样在信息科技业累计投资达到人民币5,000万 元。   他说,他花钱要比父亲更为随便。他有他的想法,而且对生产零件也 不感兴趣。因此,日发只从事研发、组装和营销,而把一些关键产品以外 的所有制造业务都外包出去。吴捷还有一个信条,就是不会从事化工业。 他说,不管这个行业有多么赚钱,他也不打算搞,因为化工业对环境的污 染太大。   2001年,吴捷从父亲手中接过了中宝董事长的职务。他说,这只是暂 时的,而他父亲则表示,这是永久性的。   在吴良定的5个子女中,吴捷是唯一一个在家族企业中拥有大量股权的 子女。吴良定的一个女儿在中宝工作,但只有一小部分微乎其微的股份, 而其他几个子女在这方面则是一无所有。他说,继承财产会让他们变得懒 惰、依赖、不懂得创造,而只知道消费。   吴良定不打算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女,而是计划设立一个基金,资助 来自贫困家庭的浙江大学学生。吴良定在《福布斯》杂志2002年中国富豪 榜上排名第27。   他预计该基金将于2010年启动,他将把自己所有的人民币10亿元资产 全部投入该基金。吴捷将担任基金董事长,而他的其他子女将担任董事。 ~~~~~~~~~~~~~~~~~~~~~~~~~~~~~~~~ 胡温新政与中共的命运   杨君   中共要步大清朝的后尘吗?   在中国走向民主政治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是唯一的障碍,但显然 是最主要的障碍。中共,这个曾经自命为「彻底反封建」的「最最革命」 的政党,却恰恰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帝制传统的真正继承人。共产党革命的 后果是,革掉了新生共和制度的萌芽,反而恢复了大一统帝制的内核。其 夺取权力、巩固权力、使用权力和交接权力的政治游戏规则,在本质上回 归了明清旧制的暗轨。从历史的视角看,今日之中共与上世纪初之清廷, 正处于不同历史周期表中同一个节点上。邓小平发起的经济改革,有如「 洋务运动」的盗版;赵紫阳推行的「政治改革」,恰似「戊戌变法」的续 集;慈禧二度垂帘的丑剧又已经上演,接下来,所谓「胡温新政」仍然与 「清末新政」一样,只有反反复覆的阵痛,不见悲喜交集的分娩,终究还 是无休无止地难产着。这是一出无聊乏味、情节雷同、似曾相识的国产历 史剧。   大清朝廷因「仿行宪政」不成而灭亡。现在,只留下一个悬念:中共 的命运,能否逃脱历史的宿命?   专制独裁是注定要死亡的,或安乐死,或暴死。民主潮流,浩浩荡荡 ,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中共的命运也早已一目了然:第一条路是继续以 假大空的托辞来拖延和推搪真正的宪政改革,去步清廷的后尘;第二条路 是脱胎换骨,放弃暴力专政的一党制,洗心革面成为多党制下的一个普通 执政党或反对党。前者是不归之路,强梁者横死;后者是新生之路,立地 成佛。在庄严的历史面前,绝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现体制已现典型末世特征   目前的中国,以上海北京等几个现代化橱窗作点缀、以富含水分的GDP 和财政收入作包装,正勉强维持着一副稳定繁荣的表象。其实,中国的内 部早已暗流涌动、乱象纷呈。正统意识形态的漏洞已经大到无法弥补,中 共官僚体系的统治权威已经因贪污腐败而丧失殆尽,政治、经济、社会发 展的严重失衡使大规模社会冲突的危险日益迫近,广大中下层民众的不满 和失望正在被激化为愤怒和反抗。专制之癌已经扩散到社会肌体的全身, 中共的大一统独裁体制已经进入生命的晚期。   曾经让民众普遍受益的经济改革,在八十年代中期因官商勾结而中止 ,转而成为一场大众受损、特权得益的腐败狂潮,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 来」的羊肠小道走进了「让大部分人富不起来」的死胡同。江泽民「积极 推进」了十三年的「政治体制改革」一直在原地踏步,迟迟不能真正启动 ,已经让最有耐心的人也快要失去耐心。   江泽民时代有如前苏联的勃列日涅夫时代,保守有余,进取不足,暮 气沉沉,老气横秋,黯淡无光,乏善可陈。在江泽民时代,大众的共产主 义信仰灰飞烟灭,专制政权外强中干的特点暴露无遗。党靠消耗和透支国 家财富的方法赎买权贵阶层的忠诚,靠默许基层官员盘剥工人农民来稳定 政权的根基,靠大张旗鼓的愚民宣传和赤裸裸的暴力镇压来保障政权的稳 定和安全。中共越来越不像一个政党,其行为方式更酷似依靠武力强制收 取保护费的黑社会。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积累着矛盾、冲突和仇恨, 统治集团的道义伪装和政治权威正在无可挽回地彻底丧失。这是典型的末 世特征。   「体制内改革」还有望吗?   尽管如此,中共仍然是中国社会唯一能够迅速有效地动员起来的有组 织力量。因为统治集团不仅直接掌握行政权力、武装力量和舆论工具,直 接支配全部的国家财产并间接支配民众的储蓄资金,而且几乎完全垄断了 所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从而使民间社会长久地失去自组织能力。 所有的组织都是党的附属组织,凡是不能为权势集团所吸收的民间群体, 要么身陷囹圄,要么亡命天涯,要么一盘散沙。十四亿人民组成的国家犹 如被武装劫持的人质,当权者以内乱、割据、「亡党亡国」相要挟,一副 「我没命大家全没命」的拼命三郎架势,将「稳定压倒一切」解释成一党 专政「一百年不动摇」,更将自己装扮成「社会稳定器」、「利益平衡器 」、「民族粘合剂」和「国家安全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没有共产 党,就没有新中国」反倒成了真理。   因为中共以党代政、以党统国,所以,要想既改变党的专政功能,又 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避免因社会动荡而导致无组织无政府状态和 经济崩溃、国土分裂,自然以「体制内改革」为第一选择。如果中共能够 发起所谓「体制内改革」,正大光明地走「和平演变」的「自由化」之路 ,主动将专政党改造成普通政党,完成中国式的「光荣革命」以还政于民 ,实为代价最低、副作用最小的中国政治转型之路。   鉴于现政权高度集权的特点,「体制内改革」必须由最高层发起、由 最高层推动、从最高层改起,否则万难建功。这是中国产生「老人政治」 、「死人政治」、「新人政治」现象的体制根源。盼开明君主、望救世青 天的心态,并不仅仅源于中国的传统,也源于中国的政治现实。虽然「体 制内改革」的梦想曾经被六四屠杀打破,却没有完全破灭。中共十六大上 领导层的新老交替,又一次带给人们政改的希望,对江泽民时代的极度失 望,转为对胡温新政的热切期待。对于大多数翘首以盼胡温新政的人们来 说,这是最后的希望;对于现政权来说,这可能也是改善统治形象的最后 机会。高压下的稳定与泡沫中的繁荣,毕竟快撑不下去了!   但是,中共这架老旧的专制机器和依靠操纵这架机器而荣华富贵的权 势集团,还能承担起体制再造的历史责任吗?有人说,「改也是亡,不改 也是亡,不如将一党制进行到底」,「反腐败是亡,不反腐败也是亡,不 如腐败个够」,如果大权在握者抱着这种与专制腐败共存亡的决心,体制 内改革还有望吗?   权力斗争下的「胡温新政」   毛泽东说过,八百人统治中国。所谓领导一切的那个「党」,其实并 非六千六百万成员的那个庞大的党组织,而只是那个组织中的一小撮达官 显贵。大陆政治的黑幕是那样严密,这八百人集团的组织活动方式和权力 运作方式与黑社会无异,不仅大众不得与闻,便是那六千六百万胁从者也 不得参与。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仍然只能从领导人的排名次序、假大空的 官方文告和莫辨真伪的小道消息中了解中国的政治走向。   目前,仅凭几出亲民走访、一场遵宪演讲、一次疫情公开和一篇不疼 不痒的《求是》文章,胡温新政的面孔还在犹抱琵琶。政治改革只是一张 画饼,江氏余威仍是严酷的现实。不能不提醒人们注意,高层权力斗争是 常常容易被误读为「思想斗争」、「路线斗争」或「新政」的,虽然,权 争确实有可能转化为新政,甚至也极有可能成为推行新政的首要前提。   争夺权力是现政权得心应手、轻车熟路的事业。恋权不放的江泽民与 位高而权轻的胡锦涛之间,必然会有或明或暗的权力斗争,这是中共体制 不可变更的传统特色。从诞生之日起,权力斗争一直是中共历史的一条主 线,毛刘毛林毛周之斗天惊地动,邓胡邓赵江胡之争波汹浪涌。高层权争 充满阴谋诡计、栽赃陷害、文攻武吓,从来就没有多少积极的意义。除非 ,党内的权争不再是权谋之术、不再是暗箱操作;除非,权争以民意或至 少以党意为依归,向公开竞选的方向发展,否则,权争也就还只是权争而 已。   对于有志于中国民主化的人们来说,真正的新政是施舍不来的。让权 争转化为真正的新政,需要海内外民主力量的压力、推力和助力,唯其如 此,当压力、推力和助力足以改变权力斗争结局的时候,当亲民意的一方 不是靠权术而是靠民意而获得大权的时候,新政才会真正启动。 动向8月 号 ~~~~~~~~~~~~~~~~~~~~~~~~~~~~~~~~ 太阳报:胡锦涛悄然「去江化」   太阳报二十日古吕文章指出,胡锦涛虽然迎合江泽民的虚荣心,但实 际上也在悄悄地进行「去江化」。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近日调职传言风 声一日紧似一日,有关版本甚多,但都是传她调任权力甚小的闲职。消息 是否属实,暂不得而知,但深圳人以及北京人都相信并非空穴来风。   黄丽满原是江泽民任职电子工业部时的直接下属,她亦是凭与江泽民 的「特殊关系」,方能爬上深圳第一把手的位置,其能力被指为深圳历任 第一把手最差的一个,若被调职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在江泽民仍暗中保 持核心地位的背景下,若黄丽满被调职,则是不折不扣的「去江化」。   文章说,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笔杆子王沪宁,本来不过是上海的一 个大学老师,被江泽民拉到北京后,拼凑出三个代表的货色,因而当上了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江泽民仍任中共总书记时,王沪宁列席中共中 央政治局常委会,就像过去赵紫阳的秘书鲍彤一样。   文章说,十六大以后,江泽民交出了总书记的权力,胡锦涛接任,王 沪宁依然列席政治局常委会。北京人都说,王沪宁明摆着是江泽民在政治 局里的线眼。有王沪宁在,江泽民就不但可以看到政治局会议的文字记录 ,而且还可以通过王沪宁的嘴知道政治局九个常委在会上的一言一行。不 过,前不久胡锦涛亲自通知王沪宁,你以后不需要列席政治局常委会了, 会议情况通过正常组织渠道向泽民同志报告。北京人说,想不到这么温良 恭俭让的胡锦涛竟也敢「出手」。   文章说,在江泽民不再担任总书记初期,胡锦涛召开政治局会议和常 委会,都是事前向江泽民请示报告,而现在胡锦涛不再事前请示,而是会 后知会。北京人说,胡锦涛这样做,符合中共的组织纪律和政治伦理,得 到大部分中共元老支持。但他这样出手,必然得罪江泽民。 ~~~~~~~~~~~~~~~~~~~~~~~~~~~~~~~~ 雍正皇帝的自白:《大义觉迷录》   雍正称思想改造为“大义觉迷”,本书提供了鲜活的榜样,将使你无 尽叹惋!本书半文半白,不难读懂。人们看一看雍正是如何批判一个走火 入魔的古代知识分子,读一读这个脱了胎换了骨的书呆子的检讨、体会, 即审讯口供挺有意思。   雍正是一个改革的皇帝,即位伊始,雷厉风行,清查钱粮,改革积弊 ,耗羡归公,惩贪追赃,实行养廉银制度,摊丁入亩,打击不法绅衿,得 罪了不少的人。雍正当世就落下骂名,被舆论说成是篡逆的伪君,不讲人 伦的畜类,是一个凶残不仁的暴君。   湖南落榜秀才曾静归纳条理成十大罪:害父、逼母、弑史、屠弟、贪 财、好杀、酗洒、淫色、诛忠、任佞。又说,满人夷狄,入主中原,得统 不正,导致天怒人怨,天崩地塌,灾害不断,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因 之曾静上书岳钟琪,策动造反,推翻清朝。曾静还说五星聚,黄河清,合 该轮到他做皇帝。这是该当凌迟处斩、灭宗灭族的大逆之罪。雍正乾断结 案,说什么曾静不是主犯,乃是上当受骗,可以赦免,揪出死了近半个世 纪的浙江吕留良做垫背,说吕留良著书立说害死人,才是真正的罪魁。吕 留良被开棺戮尸,满门抄斩。   这桩由曾静造反案引出吕留良文字狱案,合称曾吕案,经过四年专案 调查审讯,处理结果重吕轻曾,震骇王公大臣和天下臣民,雍正自称为“ 出奇料理”。真是帝王断案,与众不同,赦了主犯,灭门死人。   《大义觉迷录》有五奇:皇帝受谤,自白辩诬,一奇;赦免造反重犯 ,拉个死人灭门,二奇;改造极刑重犯,脱胎换骨做新人,三奇;刊布谋 反档案,开展批判运动,四奇;老子编的宝书,全国士子必读,儿子谕令 禁毁,五奇。有些五奇,亘古罕闻,还不是一部奇书么? 全文: 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3/25/20001129/331161.html ~~~~~~~~~~~~~~~~~~~~~~~~~~~~~~~~ 可怜可悲的“韩素音现象”   郁申树   想起了韩素音 发生萨斯疫情期间,不知怎么,总是想到韩素音女士,「莫名」地对她充 满了期待,这次她总该说些什么吧,早在爱滋病蔓延中国时,就起过这个 念头。   经历过文革的人,很少有不知韩素音的。   上世纪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前期,韩素音一直是中共的贵宾,她每次 回国少不了受要人接见,周恩来自不必说,与她亲切晤谈过十几次,她始 终如一地倾心「新中国」,一半原因就是因为周恩来的魅力。当然,其他 大人物她也没拉下,作过江青,华国锋,邓小平的座上客。   当时舆论铁桶般一律,媒体由两报一刊统领,唯一例外的是《参考消 息》,它专载外国通讯报道,算是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貌似客观公正。 不用说,《参考消息》刊登的内容都经过精心挑选,有时为了混淆视听愚 弄民众,中共领导人还根据需要,故意向来访的外宾透露一些政策方针, 由他们回国后发表,再通过《参考消息》(出口)转内销,和两报一刊里 应外合,强化宣传效果。   其中韩素音的作用被发挥到极致。比如国家领导人接见她的新闻,虽 然放在《人民日报》头版,却只有几行字,但不久《参考消息》就转载她 发在国外报刊上的大文章,当然是对中国歌功颂德的「美言美文」。由于 中共要借韩素音的嘴对外宣传,外国人也要通过她了解神秘莫测的「红色 中国」,她就从「著名作家」摇身变成「中国问题专家」。   中共的义务宣传员   这个对「中国通」的外国人的称呼,用于韩素音实在不伦不类。她在 北京出生长大,而且除了几年留学,三十岁前是住在本土的道地中国人, 只是后来随洋丈夫出走改了国籍而已。那时又正值文革白热化,四九年回 国的老舍等许多作家已被迫自尽;冰心那样年近七十的老作家也在干校劳 动改造。如果有正常的良知,同为作家的韩素音,即使不敢对残无人道的 迫害提出异议,也应感到兔死狐悲,与这个野蛮的政权保持距离。   比中共宣传更蛊惑人心   但韩素音乐此不疲地担当这个「专家」角色,频繁地在中外穿梭往来 。对外,她不仅是中共的义务宣传员,还始终站在中央的「正确路线」一 边。打倒四人帮时,她拥护英明领袖华国锋,揭批江青对她说过的「反动 言论」;邓小平上台时,她坚定地反对两个凡是。对内,她通过采访她的 国内记者,批判她生活的那个资本主义社会,什么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 狱;什么西方家庭没有亲情,全靠赤裸裸的金钱维系。由于她用自己的「 经历」现身说法,教育大陆民众珍惜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因此比中共的僵 化宣传更蛊惑人心。   八十年代初,大陆年轻人向往西方的热情势不可挡,中共也被迫开始 搞经济改革,要向韩素音「厌恶」的那个资本主义学习,她为之忧心忡忡 ,无奈卫道的余地愈来愈窄,只得挣扎着「谆谆」告诫中国人:不要只看 西方好的一面,你们知道吗,西方,尤其是美国,因为性自由,出现了可 怕的爱滋病哟。   到此,不但没有人再听韩素音的说教,反而质疑,她为什么不回到她 热爱的社会主义中国,却一直住在她痛恨的那个资本主义英国和瑞士。显 然她明白自己对中共的价值,就因她是生活在外国的「外国人」。   不可救药的异化   如果韩素音真的是爱屋及乌,因爱自己的祖国而错爱中共,那么在「 六四屠杀」以后;在中国的爱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已经超过美国,而且许多 人是为了生存卖血而染病;中国的贫富差距让她所生活的欧洲人无法想象 时,她理应彻底反省自己以往的论断,对长期误导同胞表示忏悔,那样才 显出她爱国的真挚和赤诚。   可惜,与人们的愿望相反,在「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时,已八十三 岁高龄的韩素音在接受中国记者采访时,一如既往地赞美「新中国」,激 动地夸奖「新中国」取得了不起的成就:「中国人民的卫生和健康状况发 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教育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最难得的是,中 国与外国不一样,它注重人人平等,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   对比从共产党营垒里反叛出来的李慎之写的《风雨苍黄五十年》,生 活在民主社会五十年多的韩素音的这番感慨,如果不从坏处去说,也让人 感到人性一旦异化,常常是不可救药的。   因此,期望通过萨斯让韩素音重新审视中共只能是缘木求鱼。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不可思议的是,不少在韩素音误导下长大的中国人,一旦出国,不仅 没有接受被韩素音愚弄的教训,还步她的后尘,而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举凡在学业上取得一点成绩;在科研上获得一些成果;很少感激在住 国的资助和培养,却首先夸耀中国人的聪明,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进 而把中共等同于祖国,处处表白自己的「爱国」心迹。反过来,如果在升 学,求职、入籍上受挫折,也会激发他们爱国热情,竭力站在中共的立场 ,批判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   更有不少在资本主义社会发了洋财的华人,为了「衣锦还乡,光宗耀 祖」,都去寻求中共的认同,在海外主动接受大使馆的领导,成立亲共的 这个会那个会。他们只顾自己的名利和所谓中国的声誉,而罔顾国内百姓 毫无自由和人权的状况,在海外做中共的帮闲和帮凶,在各种场合替中共 辩解,甚至组织人打击争取自由和人权的法轮功和民运人士。   这次由于中共的恶意隐瞒,使萨斯从中国扩散到世界三十几个国家, 萨斯所到之处,许多华人也随之受到牵连,尤其是中餐馆和各种中国人经 营的商店,顾客大为减少,个别地区损失严重。   原以为这次可能坏事变好事,那些只重生意不知道义的亲共「侨领」 ,即使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也该认清:大陆没有新闻自由,不实行民主政 治,不光国内老百姓受苦受难,海外的华人也会遭无妄之灾。他们应该向 中共表达海外华人的心愿,敦促中共以这次萨斯为戒,顺应世界潮流,逐 渐走向民主政治之路,使海内外所有华人都得到做人的应有尊严。   落空的期待   然而没有。和做小本买卖的华人不同,财大气粗的「侨领」们也许是 另一番盘算:萨斯毕竟是短暂的,「风物长宜放眼量」,在中共危机时和 他们保持一致,事后可能更加「钱」途无量。所以非典期间,没听到他们 发出批评中共的声音,相反,许多商会侨团侨领向中国政府奉上「同心协 力、和衷共济」等赠言,以示嘉勉。WHO将北京从疫区中排除后,作为祝贺 ,《人民日报》整版刊登此类条幅。   如今,惯于在自酿的人祸平息后再捞取政治资本的中共,又把死亡几 百人的萨斯悲剧变成表现伟大、光荣、正确的喜剧。患难见「真情」,通 过萨斯,中共将和海外亲共商贾侨领团结的更加牢不可破。 ~~~~~~~~~~~~~~~~~~~~~~~~~~~~~~~~ 从李自成的失败看奴性思维   从人数上看, 身为满族人的摄政王多尔衮和身为汉人的吴三桂达成协 议后,他们的联军只有十 二、三万人;而李自成的大军号称百万,实际作 战人员也有六十余万人,足足是 敌军的五至六倍。从作战技能和武器装备 、物资等方面看,双方水平相当,都是 身经百战,而李自成的火器营和骑 兵更是天下闻名,再加上横扫半个中国地“打 土豪”,其积累的物资不是 偏居东北的的满洲人可比,家在北京的吴三桂就更不 用说了(老底儿大概 都去了刘宗敏那里,还包括一个倾国倾城的陈圆圆),可见 李自成在这些 方面也占了上风。   关键是思想上的问题。凭猜测来看,当年一场接触战溃败下来,农民 军上上 下下肯定全都觉得大难临头。因为曾经身经百战、历经无数胜败的 他们乱了阵脚, 一场战役的失败让他们害怕将要失去已获得的一切。李自 成和将领们可能在想: 算了吧,不打了,反正手头还有几十万人,又抢了 朱家天下不少钱,躲到一边去 可能还可享享几天清福呢,说不定敌人不会 再来找我的麻烦呢。中下级将士们可 能在想:算了吧,不打了,带上打土 豪分田地得的财物回家种地娶老婆、生孩子, 说不定满洲老爷们不会打到 我的老家呢,打到了又怎么样呢,我做一个老老实实 的百姓不会招谁惹谁 吧?至于那大批的明朝留下来的、收容在农民军中的前大臣、 将军、太监 们,他们很可能在想:算了吧,还打个屁,打了我也捞不到好处。不 就换 个主子吗?我们都曾向李自成投降,,向多尔衮投降说不定待遇更好呢? 于 是乎,这些“说不定”造成了一时间的鸟兽散,百万大军不知怎么回事 就散得差 不多了,只余下高桂英、李过残部又拖了十几年。可以说,或者 是我觉得:李自 成军的失败,正是奴性思维造成的。   不要以为下跪磕头的才是奴才,我认为无论是想偏安一方而把大好河 山拱手 相让的,还是为保自身而放弃抵抗的,还是想直接投降的,全都是 满脑子的奴才 思想。如果说没有这么多的“说不定”的想法,而是重整旗 鼓,立定主意要拿天 下,以十万重兵镇守京几,以三十万军队抗拒来犯之 敌,消灭吴三桂并将满洲人 打得元气大伤且赶出关内并非难事,再肃清秦 岭、淮河以北,与张献忠、左良玉、 南明小朝廷对峙,那么历史将会有很 大的不同。   可是,奴性思维一直是明末农民起义军的致命伤,这绝不是瞎话   用现成 的话来说,李自成和他的穷哥儿们是由于阶级压迫而揭竿而起,历 经几起几落, 终于打出一个小天下。但当初最先起义的近二十路农民军, 除了李自成与张献忠 外已先后烟消云散,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接受了“招安 ”,投靠了明统治者。因为 那些领头人物们打了一阵子后,发现自己手头 有钱了,手头有兵了,老子也不怕 你们这些地方上的小官小将了,干脆投 降崇祯皇帝得了,大家一起给皇上当奴才, 皇上还能赏个官做呢,人活着 不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吗?继续东打西杀把 命丢了真不值。你说什 么?救民于水火,那跟我不挨边儿,我自个儿刚能救我自 个儿呢。。他们 手下的农民兵们一旦有机会吃了“皇粮”,顿时也自觉身价百倍 :俺也是 “官军”了,听到了没?官  军!俺八辈贫农,这回可抖起来了,只 要 不闹腾着去革他朱家的命,俺就是官面上的人物,俺就是官  军!。天 下的 穷哥儿们,对不起你们了,慢慢挨吧,这就是命。   其实,好象也怪不了李自成那一代人,这种奴性思维是有遗传的,又 象寄生 虫那样会选择人去寄生。还记得花蕊夫人那首诗吧  “大王城上 树降旗,妾在 深宫哪得知。四十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想当年 ,数十万人缴械举手 投降,君成了降国之君,臣成了降国之臣,民成了降 国之民。这种情况还算是好 的,就怕已经投降甘愿做奴才了,新主子还要 你死,面临死亡还不懂得反抗,希 望新主子大发慈悲放一条生路;甚至几 十万人就要被集体屠杀了也不知道反抗!   人们啊,别以为我在耸人听闻,也不要拒绝回忆,因为事实正是如此   公 元前两百六十年的长平之战应该可以唤醒两千年沉睡的记忆吧:胜 方秦军的统帅 白起,下令将战败方赵国军队的俘虏四十五万人杀死。想想 看,整整四十五万人, 几乎绝大多数人都在希冀着自己不会被杀死,甚至 仅仅希冀着晚一点死,他们只 能无助地嚎哭,却没有想到联合起来反抗并 冲杀出去,逃生出去的人绝对不在很 少数。说来说去,就是奴性思维在作 怪。更可怕的是,这种奴性思维仍然一如既 往地遗传下来:想一想三十多 年前开始的那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如果绝大多数 人都想一想这种疯狂、 残酷、竭斯底里的行为到底是在建设还是在破坏,是在建 功立业还是在刻 着耻辱柱,可能历史会很不同;但张志新式的烈士太少(这是不 争的事实 ),绝大多数人只能顺从疯狂、顺从残酷、顺从竭斯底里。 全文: http://www.mlcool.com/html/ns000744.htm ~~~~~~~~~~~~~~~~~~~~~~~~~~~~~~~~ 为什么中华民国是新中国----王希哲答辛明先生   辛明先生,近几个月来,一直在思考和计划写一篇关于“国民党专制 ”和“共产党专制”的文章。前段读了先生的文章《辛灏年为何陷入四面 楚歌?》,考虑了一下,因为要回答先生的内容与我计划中的文章内容颇 重合,故先简答先生如下:   一、新中国?还是旧中国?还是貌新实旧的中国?不是看这个“中国 ”在她从旧社会脱胎后的漫长发展中曾发生过,存在过怎样的可以争辩的 各种问题,而是看这个“国”的立国根本理论和基础。中华民国,从她立 国的第一天起,在推翻了数千年家天下的皇权后,就把她的立国根本理论 和基础建立在天下为公,主权在民(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形态之下;无 论宋教仁约法,曹锟宪法,孙科宪草,直到政治协商会议(包括中共)提 出,国大通过,延续至今的《中华民国宪法》,这个主权在民(全体国民 )的立国的法律基础和原则,从来没有动摇过!因此,对千年专制的旧中 国,她是新中国。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它的立国根本理论和基础,一开始就建立在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即为了建设一个乌托邦的共产主义社 会,国家必须建立在阶级压迫,阶级消灭的基础之上。因此,这个国家的 主权不能是全民的,只能是“革命阶级”的和领导“革命阶级”的共产党 的,实质是这个党的政治局寡头甚至是党主席一个人的。这就在立国根本 理论和基础上,貌新实旧地复活了专制社会的全部特征。因此,“中华人 民共和国”本质是旧中国。   二、辛明先生把中华民国=国民党(“国民党的中华民国”)。这就 错了。不错,中国国民党的前身革命的同盟会为中华民国的诞生作出过巨 大牺牲;中国国民党领袖孙中山先生是中华民国的奠基人;中国国民党也 漫长地领导了中华民国,甚至在她以党治国的训政期间,确曾把中华民国 视为“党国”。但是如上所述,中华民国的天下为公,主权在全民(当然 也就不在任何一个党)的立国根本理论和基础,从来没有动摇过,因此在 根本的法律意识形态上,中华民国从来不等同于国民党,也不能等同于国 民党。事实上,当孙中山根据临时参议院的决议把临时大总统的位置让给 袁世凯时,他是诚心诚意希望袁氏能够领导好新生的中华民国的,他决没 有一丝想到过中华民国=国民党(虽然那时还没有正式的国民党)。从此 ,国民党在野了十八年。又过了六七十年,辛明先生说得好:“如果我们 一定要为中国人民找到一个新中国的话,笔者认为目前台湾的多党制的中 华民国可以算得上。”但是,辛明先生难道真不了解,这个被辛明先生“ 算得上”新中国的“目前台湾的多党制的中华民国”,她依据的宪法,她 的法统不仍然是1911年(或1929年)的那个中华民国吗?   辛明先生说:“现在的国民党人已经今非昔比了。他们接受了多党政 治、民主选举等进步观念,已经脱胎换骨了。”这是缺乏历史知识的说法 。无论要经过多少历史曲折和与守旧势力的斗争,在经过必须的一段以党 治国的训政时期后,必须实行宪政“还政于民”(多党政治、民主选举) ,这是天崩地裂不可疑义的国民党“总理遗教”。它体现在中华民国宪法 中。民进党能在21世纪到来的第一年,在毫不改变中华民国宪法体制的情 况下,顺利实现政党轮替,难道不正好证明了中华民国从来不等于国民党 ;难道不正好证明了当年国民党领导制定的宪法(客观说有孙科开明派的 功劳也有共产党的功劳),在它的一开始就准备好了国民党在实行宪政后 的可能的选举中下台的合法性了吗?   我们看看共产党的“宪法”。它开宗明义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由 共产党领导。这是不可挑战的“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一原则。它从没有“ 还政于民”一说。民就是它,它就是民。谁挑战它谁就不是民,谁就是“ 反动阶级”,“反动势力”或“颠覆势力”。中国的反对派反对党哪怕经 过百年奋斗,能够在不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前宪法体制下,实现政 党轮替吗?作梦!   三、辛灏年教授的《谁是新中国》,不是要人们回到训政时期的中华 民国去。这个历史时期。1947年已经结束。我认为它结束的太早,为共产 党所趁。这个可以讨论。辛教授要翻的案,不过是共产党几十年来把它的 以左的形态专制复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在中华民国面前称之为“新 中国”欺骗、毒害青年这个事实。翻了这个案,弄清了大是大非,伸张了 历史正义,这就彻底剥去了共产党为自己统治辩护的一切历史合法性,有 利于鼓励青年门起来继承民主先辈理想,为真正建设起新中国奋斗。   四、“民族英雄”的定义是什么?辛明先生似乎没有搞清楚。“民族 英雄”不是三代表。辛明为“民族英雄”赋予了他很多理想主义的民主主 义色彩。这里不辩论了。至于辛明先生问:“苏联的大独裁者斯大林也可 以称为民族英雄”么?希哲回答:当然! (2003年8月20日) --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  editor@bigNews.org The Best Chinese e-Magazine │则兼│  http://bigNews.org i SUPPORT FREEDOM OF SPEECH │明听│ 国际统一刊号ISSN:1097-2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