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总第2069期(2003.11.01)专门散播各种受中共查禁的新闻和评论 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推动政治改革 突破新闻封锁 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VIP Reference(Dacankao) Defends Human Rights in PRC Since 19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四君子上诉案周一开审,三证人翻供反证明无罪   附:正义党炮轰“中国人权”   《“中国人权”理事会-Shame On You!》 2. 孙文广:注意杜导斌的羁押期限  关注杜导斌之二 3. 东海一枭:为杜导斌向胡锦涛主席求救 4. 杜导斌被捕与一个左派的思考 5. 从郑恩宠传播国家秘密获罪看“内参”的解密期限 6. 刘晓波:再论公共发言中的道德底线 7. 胡少江:孙大午根本就没有罪! 8. 国内媒体报道:孙大午终于回家 表示“大午集团还要好好干” 9. 公安局福利最大赞助商:妓馆娼院 10. 户口制度弊端:原来夫妻不是一家人 11. 西安学生继续抗议,北京加强戒备 12. 螺杆:西大反日学潮之我见 13. 爱国切勿学拳匪!----就“日人辱华事件”致西安大学生 14. 神五成功下的广场自杀──“神州五号”升天与严惩“广场自杀” 15. 陈水扁过境纽约领取人权奖 向抗议人群喊话 16. 美国之音:北京利用计算机间谍病毒监视海外藏人 17. 加拿大国会议员指责中国交换引渡疑犯要求 ~~~~~~~~~~~~~~~~~~~~~~~~~~~~~~~~               言─┼─论               |则┼兼|               ┼┼●┼┼               |明┼听|               由─┼─自   广州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揭露,广州"百万行教育基金"连续三届筹得 总计2.3亿元的善款被挪用,至今无法收回。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在当地引 起强烈反响。   何祚庥最近呼吁全社会向艾滋病感染者伸出援手,摒弃歧视,为艾滋 病人提供一个宽松的治疗环境。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星期五在接受新华 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感染艾滋病并不等于道德败坏,将他们认定为道德败 坏者,是极其不公平的,也是对他们的人权侵犯。何祚庥说,目前大多数 中国人对性仍然持保守态度,对于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艾滋病更是 谈之色变,这在无形中给艾滋病患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何祚庥呼吁 全社会对艾滋病感染者抱以宽容的态度,给予他们帮助和关怀,只有这样 才能使艾滋病人有勇气面对社会,有勇气接受治疗。目前旅居美国的公共 卫生专业人士、关注中国艾滋病问题的万延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社 会目前对HIV感染者的歧视的确比较严重。(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报道)   中国人的种族歧视胜老外。"一白遮百丑",中国百姓辱骂非洲人为"黑 鬼"。招待所服务员拒吃"黑手"碰过的食物。不与黑人跳舞,英文学校只聘 "白老师"。惊奇中国人歧视自己同胞。内宾小便五角、大便一元;外宾小 便一元,大便二元。 "怎么嫁了个黑鬼?" 中国人的种族歧视态度十分明 显。但若你对中国人这样说,十个中国人里有九人坚决反对这种指责,会 激烈地反驳说白人才有种族歧视呢。果真如此吗?凡在中国生活过的老外 ,一提起中国百姓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肤色人的势利眼态度,每 个老外都能道出几则真实的段子来。一位中国姑娘对我提及种族歧视问题 时,发表了如下宏论:"我们中国不存在种族歧视,虽然我们看不惯黑人, 不过,谢天谢地中国没有黑人民族。"   现在,共产党的最新玩具是一只上过天的姓杨的猴子。   大参考十月合订本在此下载,欢迎各种形式的传播:   http://www.bignews.org/200310.zip (1.22 MB) ~~~~~~~~~~~~~~~~~~~~~~~~~~~~~~~~ 四君子上诉案周一开审,三证人翻供反证明无罪   RFA台消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下个星期一将审理北京四名知识分子所 谓"颠覆"罪的上诉案。与此同时,三名证人推翻原供词,转而证明四人无 罪。据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星期五发来的传真,北京中级人 民法院今年五月下旬将北京记者徐伟在内的四名知识分子以"颠覆国家政权" 罪,分别判处八年和十年有期徒刑。信息中心说,涉案被迫证明他们有罪 的三名证人在上诉期间全部推翻原来的供词,反而向律师证明四人无罪。 这四名知识分子分别是记者徐伟,网络工程师杨子立,大学毕业生靳海科 和张宏海。   中国法院允许记者旁听杨子立等4人的二审   纽约消息:据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星期六发布的新闻稿,北京高 级人民法院将允许媒体记者旁听11月3号对杨子立、徐伟、靳海科和张宏海 的二审,不过媒体要事先办理申请和登记手续。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允许媒 体记者旁听政治案件的审理。   据悉,辩护律师已经通知家属二审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家属也得知这 次二审允许媒体旁听。   据中国人权的消息,杨子立、徐伟等4人在互联网发表关心国事的文章 ,成立"新青年学会"组织,在今年4月21号由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 政权罪进行不公开审理,分别被判处10到12年徒刑。 附:正义党炮轰“中国人权”   按:海外的民运组织绝大多数要么饿死,要么被妖魔化,“中国人权 ”每年有四百万美元的活动经费,办公室设在纽约豪华的帝国大厦的高层 ,该组织的主席刘青工作方式最荒谬,举例说明:数月前,本刊《大参考 》刊登过一篇杨子立冤案的最新报道,结果,刘青居然打越洋电话到北京 ,把杨子立的太太臭骂一顿,恶狠狠地质问人家为什么把消息透露给大参 考。结果,闹得路坤一头雾水,躲在被里蒙着头大哭了一场。刘青如果还 有丝毫良心,请不要滥用中国人的苦难,向人家道个歉。(智叟)   《“中国人权”理事会-Shame On You!》   偶然浏到纽约的“中国人权”网站,注意到其中一个栏目,叫“良心 犯档案”,进去浏览,想到了“王炳章”。用搜索引擎输入“王炳章”查 ,发现没有“王炳章”的名字。   我觉得奇怪,但转而一想,该栏目可能只列出中国大陆被捕、判刑的 “良心犯档案”,王炳章属于海外的,所以不算。   刚想通了道理,转眼看见了“杨建利”的名字。这不对吗?杨建利不 也是海外回去的吗?杨建利和王炳章不都是美国的绿卡吗?那么王炳章为 什么没有列在“良心犯档案”呢?   于是,我试图站在“中国人权”的立场来想这个问题。我能想到的, 只有两种可能:   (1)“中国人权”认为“王炳章”不是良心犯。--王炳章不是良心 犯?那王炳章在“中国人权”的立场上是什么?是刑事犯吗?我不相信“ 中国人权”这个机构会这么离谱,这不等于说共产党绑架、判刑王炳章有 理吗?   (2)“中国人权”只是一个私人机构,或者只是关心一部分受中共迫 害的良心犯的人权。如果是这样,这个机构的名称就很混淆视听了,如果 这个机构叫作“私立中国人权”或者叫“中国人权党”,我就没有什么想 不明白的地方了。可是,这个机构却偏偏叫“中国人权”,让我想到哪一 天我到中国领海的什么地方漂一块烂木头,上面插杆旗,旗上写上“中华 王国”,我就是国王了,也就是“中国国王”。过瘾!   “中国人权”,究竟是个什么机构?真把我搞糊涂了。谁来开导我? 如果这是“中国人权”机构有意的疏忽,我要对以下名单上的“中国人权 ”理事会的每一个说:可耻! Shame On You! Robert Bernstein,Joseph Birman,柏杨 (Bo Yang),Greg Carr,郑心 元 (Hsin-Yuan Cheng),张湘湘(Cheung Xiangxiang),方励之 (Fang Lizhi) ,郭罗基 (Guo Luoji),Arthur Helton,Marie Holzman (侯藏明),Sharon Hom ,胡平 (Hu Ping),黄默 (Mab Huang),Robert James,关卓中 (Cheuk Kwan) ,Joel Lebowitz,李录 (Li Lu),李晓蓉 (Li Xiaorong),Perry Link ( 林培瑞),刘宾雁 (Liu Binyan),刘青 (Liu Qing),陆铿 (Lu Keng),Harold Hongju Koh,Paul Martin,Robin Munro (罗宾),Andrew Nathan (黎安 友),Nina Rosenwald,阮铭 (Ruan Ming),Orville Schell (夏伟),苏 晓康 (Su Xiaokang),丛苏 (Tsung Su),Anne Thurston (石文安),王丹 (Wang Dan),王瑜(Wang Yu),Al Waxman,Susan Whitfield,萧强(Xiao Qiang),于浩成(Yu Haocheng),张伟国(Zhang Weiguo)   康露 2003年10月31日 ~~~~~~~~~~~~~~~~~~~~~~~~~~~~~~~~ 孙文广:注意杜导斌的羁押期限  关注杜导斌之二   受人喜爱的网络作家杜导斌,在网上发表了大量政论文章之后,10月28 日被湖北孝感地区的公安拘捕。正式 “罪名”还没公布。   一般人的设想,这将又是一起因文字定“罪”的冤案。   三个月前,为了写《刘荻是否超期羁押》,我曾买了些有关刑法的书 。昨天又翻了一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109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的最高时限是34天。   要公安放人,34天是关键。在最近的一个月内,为了杜导斌尽早出狱 ,能写的人,可以写文章、写信呼吁放人,懂法律的人可以找法律依据, 争取热心的律师及时过问,有能力的人,希望他为大家提供一个签名的条 件,目的是营救杜导斌。   我们希望湖北孝感有关单位在34天之内放人。如果他们过了34天之后 还不放人,也不做逮捕处理,那就是超期羁押,那就是违法行为。到那时 ,杜导斌的家人,朋友、社会公众有权成为原告,有关的公安人员就要成 为被告,要请他们到法庭上去回答问题。 2003年11月1日于山东大学 ~~~~~~~~~~~~~~~~~~~~~~~~~~~~~~~~ 为杜导斌向胡锦涛主席求救   东海一枭   胡锦涛主席:   胡主席履任以来,与以往的领导人相比,在内政外交政策方面和工作 作风方面,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如在宪法颁行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发出"一 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要及时得到纠正"的号召,在新一届政治局第一次扩大 会议上作出"不能以专政手段来对待社会上的反对声音和反对活动"的指示 ,赢得了海内外广大有识有志之士包括民主人士的欢呼。老枭也曾由衷地 为 "胡温新政"喝彩,为胡主席温总理的亲民作风叫好。   然而,半年来,言论环境持续恶化,黄琦、徐伟、靳海科、杨子立、 张宏海等有志之士被重判,刘荻、李毅斌、蔡陆军、罗永忠等网路活跃人 士相继"出事"…,种种贼喊捉贼、以民(民众及民主思潮)为敌的倒行逆 施,令我深为忧心、痛心和失望。不论是您言行不一口蜜腹剑,还是下面 阳奉阴违,违抗"主席令",作为党的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你都是有责任的 。湖北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杜导斌的落网,更是让我产生了一种上当受骗之 感。想起当初对你的期待,我是多么幼稚多么书生气呀。   不敢再奢望您"抓住时机,顺应大势,以宽容的心态、自由民主精神对 待一切政见不同者,争取民族大和解,各方舍弃前嫌,共谋未来",不敢再 奢望您"内顺民心舆情、外顺应世界潮流,真正以'新三民主义'自勉,挽民 心于尽失、挽狂澜于既倒,为我千年古国开一永久太平的新局,成为我中 华华盛顿,开创我中华历史真正的新纪元",这些,我都不敢奢望了。 "望只望,您能放下身段向那些相对开明的古代君主学习,向汉文帝、唐太 宗、宋仁宗、清顺治等帝王看齐,稍稍宽容一些,有度量一些,不要动不 动就对异议人士、"反动分子"采取专政手段,因他们说了几句的真话实在 话写了几篇忧民忧国的文章就抓起来,治他们的罪,判他们的刑…。饶了 杜导斌们、饶了老枭吧----我虽然暂时平安,可心头栗栗,只怕祸已不远 ,谨在此向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先讨个饶了。"   刚完成的枭文《君主的宽容》,是给您当老师也是为杜导斌和自己向 您求情讨饶的。上面一段话乃该文的结尾,为了更显眼一些,我重抄于此 。时代的脚步已迈入到二十一世纪,而共产党又是以"为人民服务"和"以德 治国"、"三个代表"相标榜的大党,却时时害怕批评,处处压制异议,防民 如贼,其宽容度连奴隶、封建社会的君主犹不如。这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的呀。   杜导斌与老枭一样,都是一个自由派大侠。在传统的社会政治生活中 ,知识分子的存废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元气。当此道义沦丧、万马齐喑 之际,更需要杜导斌们的危言谠论和警世之音。有关部门却一再滥用"颠覆 国家政权罪",深文周纳,拘禁无辜,把忧民爱国的正义之士一个个抓捕关 押起来。   奇士不可辱,辱之成天神。有关部门以言治罪,不但违背宪法,执法 犯法,而且大伤我民族元气,让我党执政的合法性流失得更快,在道义上 更居下风,殃党祸国,莫此为甚。同时也无以服人心、无以堵天下悠悠之 口呀!败坏我党形象,破坏国家安全的,恰恰是这些当代卫巫和西厂、东 厂!   据说枭文是常有机会"轻烟散入五候家"的,恳望热心肠的"有心人"代 呈此函,俾得蒙"御览"。即使您大权未稳,您的指示和讲话精神得不到有 效的贯彻、落不到实处,救个把人的能力还是有的吧。据说我疾声"保卫" 的孙大午终于获释,就是因为有了您的口谕。   经过十年浩劫,灵魂的软骨和阳萎症,早在知识分子群体中泛滥,剩 那么几根尚未全软的脊梁和阳具,实在太值得珍惜了。老杜落网,老枭是 兔死狐悲呀。胡主席,求您过问一下,救救老杜,别让老枭们彻底绝望, 别把正人君子敢言之士都逼成敌人,别把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残留的骨气 和民气一点不剩地摧残掉!   东海一枭顿首百拜2003、11、2 ~~~~~~~~~~~~~~~~~~~~~~~~~~~~~~~~ 杜导斌被捕与一个左派的思考   槟郎   杜导斌兄的被捕,给我的冲击力只有我自己知道。10月31日上午,有 朋友南航兄到我蜇居的网络社区说,杜导斌还是这里的顾问呢,人家无法 顾了,你也不问一下。他误解我了,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便去其它论 坛搜集有关材料,同时看到陆文兄已将有关杜兄的文章转贴来,是任不寐 和刘晓波的。我相信了,但我过去一直不愿相信的事终于发生了!   在我的网友之中,完全可以称得上深交的,便有杜导斌兄和东海一枭 兄二位,我们都互答过文章。今年下半年,我放弃了网络写作,只试办一 个网络社区,打发异国的客愁。通过国内的网友锡兵兄的代为汇款,社区 总算办起来了,我广邀过去的网友来社区捧场。我在网络上也曾一度被人 称为大虾,结交的网友众多,但我的停止写作使我与他们疏远了。我曾经 看作自由左派同仁的网友与我疏远了,许多对我有亲和感的自由派和中间 派网友也疏远我了,我在此显与隐的变化间看到了人情的冷暖。我独守着 门庭冷落鞍马稀的社区,在寂寞中开拓,愿从此与浮华时代的网友隔绝。 但这样的时候,不嫌弃我的,一直来社区光顾的,便有杜导斌兄和东海一 枭兄,唯此两个老网友,他们自愿签名作了社区的顾问。   六七月份回国探亲,没有在网上露面,回到韩国后便发现网上流传着 他的文章《想念槟郎》,我被他对我的深厚友情感动,他对我的写作成绩 的很高评价使我汗颜,而他此文的一个用意便是表白他的担心,他挂念着 我回国后的安全。在深深的感动中,我也写了一篇文章《感念祖国的黄鹤 楼主》,回顾了与他的交往,也对他的思想作了评价。我们在思想派别上 不一致,所谓我是自由左派或鲁迅左派,而他自称自由主义者,但不妨碍 我们做真挚的朋友。杜导斌兄看了我写他的文章,说你怎么把我写得这么 好呢,我笑笑,想起了那句老话:秀才人情半张纸。   在与杜导斌兄的交往中,我们都有他会被捕的预感。那次,他为不锈 钢老鼠发起维权签名运动,列我为发起人之一,我当时没想到严重性。很 快,便读到他一篇文章,他被绑架式出差,家里被搜查。我已为此事专门 写了一篇文章。以后,他便与我商定,在亦凡图书馆的网络空间的一个角 落,我们互相保持联系,如他常久未出现,他便被捕了,要我可帮他昭告 天下。后来,有一次,他真的几天没出现,我便想到他可能被捕了。正好 当时李健兄与我保持密切的联系,便委托他在国内打探情况,李健兄说他 打了王怡等人的电话,又打电话到杜导斌兄家里,得知他平安无事。果然 ,杜兄又上网了,他说暂还平安,我才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这次,他终 于被捕了。   有一次,杜导斌兄告诉我,有司强迫他写了协议书,他要么答应不在 国外发文章,要么立即被逮捕。他选择了前者,在给朋友的信中,在他的 一篇文章中,他为自己做了辩护。我们交谈的时候,我说我理解他并支持 他的选择。杜兄又说他不能到海外发文章后,他的收入大减,他又想在现 单位辞职,我感叹自己爱莫能助,便拉来好友泪眼看人兄,要他的刊物向 杜兄约稿,增加杜兄的收入。后来,他好像并没有执行那份协议,因为我 在海外又看到他的文章发表,或者是转贴的吧。后来看到刘晓波写的杜兄 被捕情况,没执行协议是一大罪状,但杜兄自由的选择,得到如此的被捕 结果,在我震惊于有司的专政铁拳的厉害,在杜兄,当是求仁得仁,求义 得义,早有思想准备了。   我是左派,与杜导斌兄在一些基本观点上并不一样,但他与我都能超 越思想派别之争。当网上有一个老金在线痛骂我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民族 主义者,而我反砸砖的时候,杜兄笑着对我说,你们两个都是我的朋友, 我只观看不帮谁。好友顾则徐兄撰了长文痛斥老金在线,杜兄也将此文转 贴到他任总编辑的“自由联邦”社区,对我说,他还是两不参与。因此, 在我眼里,他决不同于那些伪自由派和洋自由派,他和我同处在左和右两 极的中间,我在左,他在右,但我们的身子在分界线上靠在了一起。   我震惊于杜导斌兄的被捕,不同于自由主义和右派对此事件的看法, 我自有我的议论。我作为鲁迅左派,感到现在象三十年代的中国,而杜兄 便是宋庆龄和蔡元培的民权保障同盟会的人,我甚至冒出了拿他比似杨铨 的念头,想到了鲁迅的诗句“又为斯民哭健儿”,我的眼泪便下来了,我 的鲁迅左派宗师分明也是同盟的人,但自由主义的胡适一度是终然不是。 我又想到我身在的韩国,中国还分明没有走出朴正熙时代,这一点,那时 的韩国和现在的中国都是美国愿见如此的。   杜导斌兄为什么会被捕?他写了不少批评社会的文章,但都是一个批 评型的作家可以写的,从事网络写作的人没有人没这样写过,所以,他和 之前有关的逮捕,在网友中引起强烈的冲击就是顺其自然的了。他在海外 发表文章?这可能与他的罪状有关,我只能说自己不能理解了,但总感到 这理由太勉强。他加入了什么非法组织?可我听他说过,他没有加入任何 非法政治组织……   杜导斌兄终于被捕了。我因为上次的担心没有成真而麻痹了,他好几 天没来社区也没往这方面想,当我31日得知他被捕消息,他已经被捕两 天了,网上也早已传开了。我能为他做什么事呢?我必须为好友作点事。 于是,我发了一起杜导斌事件的电子报专刊,重贴出旧作《感念祖国的黄 喝楼主》……,又写起这篇文章。   我不了解我的朋友杜导斌先生犯了什么罪,我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强烈 关注他!暂在海外的我希望自己的政府以大公之心对待自己的子民! ~~~~~~~~~~~~~~~~~~~~~~~~~~~~~~~~ 从郑恩宠传播国家秘密获罪看“内参”的解密期限   昝爱宗 10月29日上海《新闻晨报》消息,上海原律师郑恩宠因向境外人员提供国 家秘密触犯刑律,上海二中院认定其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 审判刑三年。该报发表长篇通讯披露了郑恩宠的犯罪经过,“经上海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5月28日,郑恩宠在住处将新华社内参 刊物中一篇稿件的复印件传真给‘中国人权’组织,并在复印件上亲笔注 明:新华社内参稿,望引用。经上海市国家保密局鉴定,这一内参稿件属 于秘密级国家秘密。”至此,这位被境外一些媒体和组织别有用心地戴上 “动迁维权斗士”、“反腐败英雄”、“著名大律师”等“桂冠”的郑恩 宠,却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并非法为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而付出代价。   一审法院有了判决结果,说明案情已经水落石出。法院判案,认定的 是事实部分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还有关键一条就是能否经得起历史 的检验。报道说,“法庭上,郑恩宠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于 他所谓的举报官员腐败、调查“周正毅金融诈骗案”等内容,则是“子虚 乌有、纯属虚构”。   上海原律师郑恩宠被判处三年徒刑,与十年前新华社原记者吴士琛被 判处无期徒刑相比,可以相提并论的是,二人皆是因为向境外机构或媒体 提供国家秘密;不能相提并论的是,新华社的吴士琛于1992年中国共产党 十四大召开前一天向香港记者公开了十四大报告内容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而郑恩宠所泄密的内容是什幺,法院没有公开审理,媒体也没有披露,只 知道是“新华社内参”。从法院量刑上看,郑轻吴重,一目了然。   话不说不明,人人神秘的“内参”到底是怎幺一回事,“内参”为什 幺要设秘密级别,“内参”的解密期限,谁可以享有对“内参”内容的知 情权?通过“内参”曝光算不算一种化除人民内部矛盾的舆论监督方式呢 ?其实,这里面是很有学问的。在中国,“内参”是中国特色的“内参” ,很多国家级的新闻机构,除了面向全社会公开传播新闻外,还编印专供 高级领导机关参阅的“内参”,也就是内部参考。“内参”内容可以是记 者采写的不宜公开发表的报道、报告,也可以是群众来信来访申诉内容的 摘编。“内参”的发行是按照不同领导的阅读而分为不同的秘密级别,如 绝密、机密、秘密。目前,秘密级的新闻机构“内参”已经深入到了广大 基层干部手中。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主办的《改革内参》杂志,具 有标明合法出版物编码的“国内统一刊号CN11-3353/F”,经批准可以直接 发行到乡镇、街道。为了便于基层干部、党员群众订阅,《改革内参》还 把“秘密期限”定为6个月。规定“内参”出版6个月后即不再是国家秘密 ,谁都可以公开阅读、收藏与转让。   “内参”定期解密,其实是对广大公民知情权的保护。通常说,新闻 界坚持公众有权知道,而政府则在某些敏感问题上用公众“需要”知道代 替公众“有权知道”,并随时以“国家利益”作为拒绝媒体暴露真相的挡 箭牌。“内参”定期解密,事关公民的自由与安全。自由与安全,不仅哪 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而是两者都重要的问题。但是在中国,对于事关一个 国家自由与安全的“国家秘密”,应该怎样定义,目前的法律法规还相当 模糊,所以就很有可能导致传阅“内参”的人员因为有意或无意引用和传 播上面的信息,而被视为泄露国家机密,并付出沉重的代价。   因此,笔者认为,作为新闻机构的新华社和各级党报党刊等大众传媒 ,如果无限期对其采写、出版的“内参”新闻和信息设定密级,本身就不 利于公民维护其出版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设定密级,人人恐惧。一旦有 人泄密,不但要追究直接泄密者的责任,而且为泄密者直接提供秘密刊物 的新闻机构记者也要相应付出代价。所以说,对于郑恩宠一案的判决,根 据目前新闻公开披露的信息,一审判决并没有“另案处理”间接泄密者, 这个问题事关整个案件终审后的“真相大白”,同样是不容忽略的,应当 引起高层的注意。 ~~~~~~~~~~~~~~~~~~~~~~~~~~~~~~~~ 刘晓波:再论公共发言中的道德底线   北大的钱理群教授曾提出知识人说话的三条底线:1、做人应说真话。 2、想说真话而不能时应该保持沉默。3、如果外在环境之暴虐使沉默也难 以做到时,我们不得不被迫说假话,至少应该不加害于人。我曾对钱教授 的《说话的底线》一文做出批评:知识份子在公共发言中说谎是不道德的 ,为说谎公开辩护是难以原谅的。由此引起公开争论,也有朋友私下里提 出各种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反思之后,我愿意将对这个问题的细化 思考发表出来,求教于为钱教授作辩护的同行。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张和价值观的日益多元化, 使「权力在官府而道义在民间」的二元化格局愈发明晰,官方价值的贬值 和民间价值的升值也日渐明显,「民间社会」、「民间言说」、「民间议 政」、「民间反抗」、「公民不服从」、「民间非暴力」等词汇,越来越 成为公共发言中的常用词汇,知识界中声言坚守民间立场的人越来越多, 似乎「民间立场」本身就是与官方的「政治正确」分庭抗礼,就标志著「 道义、诚信、正确」。甚至,标榜民间立场已经成为知识界的时尚,正如 钟健夫在《谁是「民间知识份子」?》一文中所言:「今天,『民间』一 词具有意识形态倾向,以乎只要是民间的,就是公众的、下层的、非主流 的、非政府的,同时也是公平的、正确的、正义的。因此,知识份子为表 示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总喜欢以民间的立场发言,……」(引自「关天茶 舍论坛」) 然而,事实上,决不能低估后极权时代已然小康的知识界的犬 儒化程度。首先,五十多年的文字狱恐怖在知识份子心中造成阴影之浓重 ,即便在今天的环境下仍然阴魂不散。其次,也不能低估专门鼓励谎言和 贬低真话的制度,其本末倒置的的奖惩对知识份子的诱惑。中国知识份子 ,先是与全体国人一起经历了毛时代的物质匮乏,之后又在八十年代遭遇 「脑体倒挂」的生活窘迫和斯文扫地,所以,六四后,一旦官方将收买精 英阶层作为稳定策略的重要组成部份,知识份子就很难抗拒种种特惠式的 利益诱惑。而这种利诱与暴虐威慑一起,成为公共发言中的谎言及其辩护 的深层因素。   一、明确争论的前提   鉴于此前的争论中,知识份子的称谓带来歧义,私生活中的谎言(如 因私事而对亲人、朋友说谎)也成为辩护者的论据,所以我有必要事前申 明:   (一)我所针对的主要是知识份子的公共发言而非私下耳语,特别是 针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知识份子公共人物。我愿再次重申自己对知识 份子的理解。无论理论界对知识份子的定义多么纷繁,但在以下各点上还 是大致有共识的:   1、知识份子不同于专业人士,他们不仅具有专业知识,且具有鲜明的 价值立场,始终保持著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并把公共发言作为其职业的一 部份。   2、知识份子是不属于任何利益集团的独立群体,他们具有恪守知识和 思想、承担社会责任和普世道义的自觉意识。既不屈从于权势集团,也不 跟随大众趣味,特别要坚守对强权及其主流话语的警惕和批判。所以,知 识份子通过公开言论来参与公共事务,理应坚守自身的独立性。   3、知识份子也不同于大众,因为他们具有大众所缺乏的知识资源和对 公共事务发言的便利,特别是在知识份子成为社会名流或公众人物之后, 甚至就具有了公共发言的权威。   4、在此意义上,知识份子应是具有社会良知之士,而非随波逐流之辈 ;知识份子的发言也并非窃窃私语或饭局上的闲聊,而是具有公共性的言 论,足以影响社会舆论、大众信念甚至政府决策,具有引领时代潮流的前 瞻性。社会变革的重要转折总是以思想观念的变化为先导,今天的异端变 成明天的信条,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历史的常态。正因为人是观念的动物 ,故而观念改变著历史。比如,凯恩斯主义之于国家干预和福利制度在西 方普及化,哈耶克观念之于英美经济政策的再次自由化,仅是影响二十世 纪历史进程的两个个案。甚至有历史学家断言:思想的力量,不但能够改 变观念,且能够改变历史本身。当知识份子的发言超出本专业而涉足于公 共领域之时,依凭独立的社会良知、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敏锐的理性洞察, 向社会、特别是向强权说真话,即便不是知识份子的公共发言的全部意义 ,起码也是主要意义。   (二)在我看来,生活在中国的知识份子,向强权说真话和向知识界 说真话,二者是密切相关的。中国的谎言制度,固然建立在独裁强权的暴 力威慑和意识形态劝诱之上,但是,如果没有知识份子的合作(无论是基 于怎样的动机和情境),没有知识份子言说为之包装和辩护,也很难维持 下去。知识精英为官方谎言和为自身说谎所作的辩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起著互为表里的作用。而且,在当下中国,对于大多数辩护者而言,已 经不是在「不得已情景下的不得已言说」,而更多是基于既得利益的主动 献媚,钱教授为第三条底线作辩护的「超常暴虐」,已经大大降低。   (三)在对知识份子的公开发言进行学理辩驳和价值判断时,应该尽 力避免「泛道德主义」的陷阱,比如,不应该笼统地把「路径之分」统统 归结为「道德高下」。也就是说,主张走体制内改革路径的人,未必就是 道德懦夫,也不应该仅仅依据某人主张体制内路径而对之进行道德讨伐和 人格批判;而高倡体制外改革的人,也决不能将体制外立场作为道义制高 点,更不能自奉为道德勇士而对他人施以苛求。以往的教训告诉我们,道 德狂妄如同理性狂妄一样有害,自以为绝对真理在握、至善非我莫属,则 离权力狂妄只有一步之遥。无论是知识狂妄还是道德狂妄,一旦拥有了左 右现实的政治权力,必然出现惟我独尊的强制性霸权。反过来,大凡政客 的权力狂妄,无不以道德狂妄和知识狂妄作为人性基础。这样的实例就在 我们眼前:中共政权是不道德的,但它自以为集真、善、美于一身,永远 以伟光正的救主狂妄行使意识形态霸权,不允许任何异见的存在,并在道 德上肆无忌惮地贬损受害者,比如,御任党魁对法轮功施以「反人类反社 会反科学」的指控,以及对李洪志人格的种种贬损,首先就是道德上的妖 魔化。所以,在公共问题的争论中,自以为「有道德」 的人,往往极容易 对异见实施「不道德」的人身攻击。   (四)对公共发言中的不同意见,固然要在尊重对手的前提下展开讨 论,持有不同价值观的、也包括体制内外的知识份子,也应该彼此尊重各 自的信念坚持和角色选择,且不可轻易地把争论回溯到对手的动机,做出 脱离观点争论的诛心之伐。但是,角色、观点的不同只关乎多元价值的自 由竞争,而与真话和说谎之争无关,无论角色、观点多么不同,也不应该 言不由衷,更不能作为替说假话作辩护的藉口。坚守「公共发言中说真话 」的底线,不仅是知识份子应该具有的道德自律,而且知识份子的公共角 色本身,就内在地包含著「说真话」的职业要求。对于知识份子来说,面 对强权说假话并为之辩护,无论怎样辩解也脱不了出卖良知之嫌,因为假 话与观点无关、与争论无关,而只与某种利益计算相关。主动说假话和被 动说假话、心安理得地说假话和良心不安地说假话,都是在说假话,不同 也只在于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面对「不撒谎」道德约束,任何为「谎言」 的辩护都是机会主义的。在这点上,角色的分工和观点的歧义皆不存在, 而存在的仅仅是一视同仁的常识性标准。   二、回到「明哲保身」的道德   在《向强权说真话》一文中,我说:钱教授提出的三条做人底线,从 说真话的立场一退再退,最后退到为说假话辩护。而我以为,做人的底线 只有说真话一条,面对暴政压迫时的沉默和说假话,即便出于不得已,即 便怀有良知未泯的不安,也决不是做人的底线,而是对做人底线的出卖和 践踏。   我承认,尽管「做人的底线只有说真话一条」,是公认的公共道德准 则,但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仍然免不了有「道德高调」或「道德要挟」 之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权宜性的应对实乃大多数人所为。有朋友建议 说:将底线再降低一点,不同的处境之下会有不同的利益计算,应该进行 更为细致的分层次讨论,效果可能会更好些。那么,让我把儒家传统的道 德底线作为讨论这个问题的出发点。   传统的「穷则独善其身」、「邦无道则隐」、「盛世则显而乱世则隐 」、「遇明主则入而逢昏君则退」等表述,标示的就是读书人在不同的制 度环境或社会境况中的自保策略。尽管,这样的「明哲保身」,绝非大智 能,而仅是世故化的小聪明;更不能等同于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或「 低调道德」,而只是中国的传统与现实的产物,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 知识份子品格。但在某种意义上(暴虐环境下),以沉默自保大都不会伤 害他人,我以为可以相当于钱教授的第二道底线。如果钱文的「说话底线 」仅止于此,尽管我个人不会如此做,但我能理解保持沉默的人,大概也 不会著文反驳钱教授。因为,中共统治的暴虐程度,想保持不说假话的沉 默也绝非易事,特别在某些特定时期或个案中,能够做到不说假话的沉默 ,尽管颇有些难言的无奈,但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坚持了。比如,在批判胡 风、反右、文革、六四后的清查等特定时刻,不说假话的沉默就已经是难 能可贵的良心表白,这种不与暴政合作的姿态,尽管消极却是非暴力抵抗 。甚至我还想说,越是在独裁统治非要逼迫人们说假话的时候,沉默就越 有力量。此刻的沉默,不但表明了不与暴政、邪恶合作的态度,也可能蕴 涵著对暴政的极大蔑视-对于毫无理性和德性可言的政权,我无话可讲。   然而,再退到第三道底线:不得已可以说一些不害人的假话,就与保 持沉默有实质区别了。这条底线并非钱教授的凭空发明,而是中国知识份 子一直在行动中践行的策略,也就是在统治的超常暴虐下所发明的自保对 策。经历过毛泽东时代的知识份子,特别是经历过「反右」和「文革」的 知识份子,对此大都有亲身体验,而且是切肤锥心之痛的体验。即便如此 ,公开为说假话辩护并将之作为在道德上可以接受的行为底线之一,大概 是钱教授的独家发明了。在此之前,就我的阅读和亲历的范围而言,我还 从未见过有谁如此明确地为说假话辩护。   再退一步,如果中共统治仍然处在类似毛泽东时代,连梦都不敢做错 ,连沉默都不允许,那么为保命保家人而说谎,还是可以原谅的。问题的 关键在于,现在的国内外局势,已经发生了特别不利于暴政统治的巨大变 化,后极权时代标志著极权暴虐统治已经进入了最后黄昏。现在的世界, 共产独裁制度陷于了大崩溃后的苟延残喘,仍然坚守独裁统治的政权,其 制度的劝诱力越来越边缘化,不可能再指望冷战时期的那种阵营性支持, 而只能进行各自为战的孤独挣扎,并且还要用主流文明的政治话语来装潢 门面。现在的中国,一方面,中共统治的内在虚弱,已经逼迫现政权为了 修补残缺的合法性而不断地偏离正统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民间的言论空 间,也从无到有并继续自发地拓展著,不断地蚕食著官方的垄断性统治基 础。也就是说,超常暴虐的统治时代──如「反右」和「文革」──毕竟 已经过去了,如今的暴虐,失去了昔日的那种席卷一切的力量,而民间对 强权命令的阳奉阴违也越来越成为常态,官方也不得不在刚性镇压之外, 对精英们采取柔性收买的政策,很少有人会因说真话而遭遇林昭等人所曾 经付出的割喉、毙命之惨烈代价。此时此刻,再公开提出这种自保对策、 进而为之辩护,就有过度退让之嫌。更何况,即便是超常暴虐时代,在毛 泽东主持的党代会上,也有人在表决的时候装睡,不赞成开除刘少奇,也 没有甚么大不了的。超常暴虐下,尚且有人如此作为,如今为甚么还要谈 论这道界限?   儒道互补所形成的「明哲保身」,最初也许只是极端暴虐之下的只做 不说的自保策略,是具体情景下的个人化行为,仍然,一旦它变成被公开 提倡的行为标准之后,它就不再是自保策略,而是在官场上牟取利益最大 化的手段,主要被用于臣子与皇权之间的权谋,除了慑于恐怖的自保之外 ,还是一种谋求更大功名的待价而沽,是臣子与君王进行讨价还价的惯用 方式。退隐者大都是「以退为进」和「以隐为显」,而决非真的看破滚滚 红尘、弃绝滔滔名利。无论是主动献媚还是赌气隐退,颇类似儿童在大人 面前玩弄的撒娇把戏,而戳破这种儿童式的奴才撒娇把戏的利剑,恰恰是 那些「闲云野鹤」般的隐士的处世悖论:中国历史上的隐士,非但没有隐 而不彰,反而几乎是个个声名卓著。由此,才能理解,为甚么结庐隐居的 诸葛亮,非要刘备的三顾茅庐?为甚么「三顾茅庐」成为中国读书人回味 无穷的历史典故。也就是说,「明哲保身」的策略,已经很有机会主义之 嫌了,何况钱教授发明的第三条底线,在此机会主义立场上又退了一步, 就是再典型不过的道德机会主义了。   如果我们都认同「不得说谎」和「不得偷窃」是道德底线,那么,为 迫于利益受损而说谎进行正当性辩护,就如同说「一个人因饥寒交迫而抢 劫或偷窃」,并没有触犯「不得偷窃或抢劫」的公共道德。即,凡是迫于 具体困境的不道德行为,皆属于没有践踏做人底线之列。依次类推,任何 公共道德标准都可以随具体情景而改变,而具体情景之间的差异几乎是无 限的,甚至大都是随行为人的主观认定而变化的,即便是同样的客观情境 ,不同人的不同主观决断,也会导致非常不同的行为。在这种绝对的道德 相对主义中,只要行为人主观认定自己处于不得已的情景之中,人们就有 充足的理由把自己的不道德行辩护为道德行为。于是,小偷小摸小谎都不 必在意,作假证也不必负法律责任,公共言说中的谎言更不必自责。最终 ,当公共道德标准可以随无限的具体情境而无限地变化之时,规范人们行 为的公共道德的普遍标准,也就变得毫无意义,进而道德和不道德之分也 就成为多余。在道德上无论怎样做,每个人都能落个心安理得,有道德的 行为不必奖励,不道德的行为不必谴责。   其实,为了自保而害人,绝非不可理解的行为,善待人性的制度(如 欧美国家)不会要求自己的间谍宁死不屈,也不会要求自己的军人被俘之 后死抗到底。据说,在欧美国家,间谍被捕后,只要坚持了24小时或48小 时,留出了本方人员逃避撤离的时间,就可以合法合德地招认和出卖。海 湾战争中被俘的美国大兵,在伊拉克的电视上谴责自己的国家,回国后照 样获得英雄般的欢迎,更说明自由社会对人性的善待。在这里,若干小时 本身就是一种量化了的界限,可以遵守和衡量的界限;为了避免长期关押 或刑讯虐待或私下处死,俘虏按照别人的意愿而说谎,也是可以原谅的。   当然,由于具体情景的差异和多变几乎是无限的,所以最难以量化的 是当事人所处环境的暴虐程度,比如施压者的威胁应该如何衡量?被迫害 者的承受力极限应该如何确定?首先,迫害方式的不同会造成威胁程度的 差异:公开的批斗、示众、游街、辱骂、殴打,是一种威胁;秘密审讯的 轮番轰炸,不让睡觉,刑讯逼供,非人拷打,关押环境的极端恶劣和看守 的极端虐待,是另一种的威胁;领导谈话、组织帮助、同事疏远和亲人冷 淡,又是一种威胁。其次,当事人对未来命运的不同预期,也会产生不同 的内在恐惧:枪毙、长期关押、短期徒刑,是程度不同的暴虐威胁;开除 公职、丢乌纱帽、降级、少拿金钱,又是另一种威胁;担心亲人和朋友可 能会受到牵连,也是必须考虑的压力之一。不同程度的外在威胁的最终生 效,要视内在恐惧的不同程度,没有内在恐惧的配合,再严酷的外在威胁 也无法奏效。在毛时代,往往是各种威胁手段的多管齐下,受迫害者的人 格羞辱和内在恐惧皆达致最大化,经过多次自我羞辱而仍然难以过关的人 ,因不堪承受而选择自杀者比比皆是。而在邓江时代,威胁手段有所减少 、力度有所下降,群众大会和游街示众的公开羞辱基本不再,更多是秘密 警察式的迫害和威慑,受迫害者的内在恐惧在广度上和强度上,自然也随 之有所下降。   这些不同的具体情境和未来预期,对于受迫害者而言是有很大差别的 ,在做出道德判断时必须予以考虑。为了不被枪毙而说谎是一种分寸,为 了不坐牢而说谎又是一种分寸,为了不影响官运而说谎又是一种分寸,为 了保住公职而说谎又是一种分寸,为了减少物质损失而说谎又是一种分寸 ……而且,在这些为了自保而说谎所造成的不同程度的危害中,对他人对 社会危害到甚么程度又是一种分寸。这分寸掌握到甚么程度才算可以原谅 、才算平常心和不可原谅或过分苛求?掌握到甚么程度就可以称为圣贤或 烈士及其反面?   三、自由主义的道德底线的两极   (一)经验的功利主义价值观   这种价值观一般被称之为自由主义的低调道德:人性本身的不完美就 注定了「人人皆可尧舜」之人性假设的破产。因为,人的肉体需要温饱, 自爱自利乃为人天生的生存取向。所以,绝不能要求、也不该提倡人们必 须见义忘利或宁死不屈,在极端暴虐的情境下就更不该对人施以苛求。杀 身成仁的道德要求,成贤成圣或成烈士的人生目标,只能是极少数人所为 ,而绝大多数人难为;且只能出于个人自愿,而不能施以任何强制;即便 是出于自愿,也不易在平常的环境下高调提倡,更不能由政府通过强制的 方式来倡导。或者说,对人施以道德苛责,从来不是自由主义价值观所为 ,而是那些反自由主义价值观的道德利剑:从小就对所有人树起道德高标 ,教以「人人皆可尧舜」的崇高人生目标,要求甚至逼迫孩子们只读圣贤 书,只与君子交往,只奔著成圣成贤、成贞女烈妇、成岸然君子、成不屈 烈士……的道德高峰一路登攀。   如此高调,大都来自反自由主义的不宽容价值观,比如共产主义、民 族主义、原教旨主义等,这种价值观的主要特征是:   1、道德目标主要被定为在敌视个人自由的群体利益之上,并群体利益 为藉口要求个体奉献的绝对义务,而从不顾忌个人的自主权利。将群体至 上和无私奉献结合起来,强制灌输「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历 史教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道德要求,「为祖国为人民为革命而献 身」的理想激励。   2、越是提倡「圣贤或烈士」的道德激励,就越是以「敌人意识」为前 提。崇尚自我牺牲的苛责自律,必然要求「对敌人决不留情」、「一个也 不宽恕」的冷血他律。   3、最终是高调的道德激励与仇恨意识、敌人意识相结合,制造出「如 果的敌人不投降就消灭它」、「大义灭亲」、「痛打落水狗」的斗争哲学 。这种价值观,贯穿于原教旨圣战的鼓噪中、极端民族主义的狂热中、共 产主义的意识形态灌输中,鲁迅所言的「礼教吃人」,此之谓也。   在中国,毛泽东再造共产新人的革命化道德,也与中国古代的圣贤人 格──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具有内在的相通之处。 然而,正因为这样的高调道德离人性常态太远,甚至在根子上就是反人性 的,所以,一方面它难以持之久远,很快就会由高峰堕入低谷;另一方面 在它很容易造就犬儒化的双重人格,即满口正人君子而满腹男盗女娼。从 大圣孔子到中圣韩愈、朱熹、王阳明,皆是双重人格的代表;从革命烈士 许云峰到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即便真的英勇过、无私过,其行迹本身与 意识形态楷模之间,也有极大的区别。而毛泽东本人的公众形象与其黑箱 中的实际言行之间的背离,可以视为这种双重人格的最高代表。国人连最 基本的私生活都被纳入强制性的组织化纪律化之中,而毛本人的私生活却 也如其权力行使一样,决不接受党组织和革命纪律的任何约束,进入「和 尚打伞,无法无天」之化境。   而自由主义道德的形成,来自对人性的自爱自利之本能的公开化,来 自对个人私域和社会公域的清晰划分。诚实地面对人性的弱点、甚至人性 之恶,为个人私域提供不受国家强制的制度保护,在此前提下又宽容地对 待多元化的价值观及其争论,尊重每个人的自主选择和为某种价值辩护的 权利,然后才有可能自发形成鼓励诚信的公共道德底线。而反自由主义道 德的形成,来自对人性弱点的掩盖,来自国家对个人的吞没,统治者可以 用国家利益之名随意践踏个人私域。它不能诚实地面对人性常识,不宽容 异己的价值观,并通过权力的强制来维护权势者所提倡的高调道德,最后 只能形成某种别无选择下的虚幻道德标准。换言之,只要是专横自负的强 制,无论这强制来自何方,皆为人性之敌和道德之敌,更是自由的头号敌 人。   自由主义的低调道德,也是基于一种符合普通人性的相对平衡的利益 计算,譬如,在暴虐的环境下,为了不被枪毙而说谎且出卖别人,是可以 原谅的;为了不坐牢而说谎且害人丢了乌纱帽、工作或降职,也是可以宽 容的。然而,如果反过来,仅仅为了仕途升迁、保住公职和福利待遇,或 仅仅为不被扣除千元奖金而说谎、而害人坐牢、让人丢工作,那就不可原 谅了,所以,古人最痛恨的道德败坏就是「用人血染红顶子」。丢了性命 、人身自由或害了亲人,还可以勉强称之为「不得已的困境」;而丢了可 能到手的红顶子、体制内身份或物质福利等既得利益,难道也能构成一种 「不得已」的困境吗?仅仅为既得利益的害人与在公共发言中说谎具有相 似的性质,与其说是出于「不得已」的困境,不如说是出于极端的自私、 懦弱和贪婪,大都是主动的自愿的说谎、害人和害社会。   自由主义的低调道德,还来自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和谦卑,从苏格拉 底到休漠、康德再到哈耶克、波普尔,都反对万能主义的狂妄,而强调人 的有限性和界限意识。「启蒙运动」在高扬人的理性、个体性和主体性的 同时,也要破除人对自身的盲目迷信,也就是破除人的狂妄。这种由敬畏 上帝演化而来的自由主义谦卑在于:尽管,人具有自觉的主体性,可以为 自然立法、为道德立法、为审美立法,然而,人也要对人自身的界限有著 清醒的意识,对自然对上帝保持必要的敬畏,对他人保持平等的尊重,而 决不能自我膨胀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自负之徒。正如康德在《纯粹理性 批判》的序言中所说:奇异的命运落在人类理想的头上,一些问题困扰著 理性,而理性则无法避开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理性自己的本性强迫 理性接受的,理性必须回答;但是,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它不能回答这 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超出了理性力所能及的范围。理性不是由于自身的 过错而陷于此种困境的,而是由于理性的界限。   康德哲学是基督教的敬畏意识的哲学化表达,他为理性划出界限却为 信仰留出地盘,其更深的用心,不仅在于为政教分离、真理与启示的各自 独立提供哲学上的支持,而且在于告诫人类:对上帝的信仰实为医治人之 狂妄顽疾的良药。正是由基督教所提供的这种界限意识,才会令人心怀敬 畏感,使之谦卑地运用理性知识,谦卑地对待不同价值观的歧义,特别是 谦卑地行使权力。   高调道德固不可取,因为,它违背人性和敌视自由,它咬牙切齿、血 光四溅,它心口不一、言行相悖,使不择手段的厚黑策略合法化,让犬儒 化生存毫无顾忌地招摇过市,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互为狼性、互为狗 性和互为骗子。社会风气因此荒芜,人性因此沉沦,除了「玩小心眼儿」 的机会主义聪明之外,再无其它生存智能。然而,我们不指望「人人皆可 尧舜」的道德高标,并不说明我们不可以指望低调的平常心,指望有同情 心有爱意的人性,指望遵纪守法的公民,指望有诚信有良心的社会风气, 也可以指望大多数人对卖身求荣和见风使舵的投机分子的鄙视,即,可以 指望遵守起码做人底线的公民道德。   换言之,不能强制要求「人人见义勇为」或「时时事事说真话」,并 不能推出「人人见义不为」或「随机应变地说假话」是道德的。   (二)先验的形式主义价值观   自由主义的道德传统中,除了经验的功利主义伦理之外,还有另一先 验的形式主义伦理,也就是最著名的康德传统。这一传统所针对的就是道 德的相对主义和机会主义。它将社会公德视为先验地来自人的良心的绝对 命令:个人凭内在良知(对公正的自觉)做出的道德决断,正好与人人必 须遵守的社会公德相一致,即,它要求每个人都遵守那些根据自身的公正 判断或大家共同得出的判断而形成的规则。如果说,只有经验的功利主义 道德标准,很容易演变为人言人殊、随具体情景的千变万化而不断变脸的 机会主义,那么,先验的形式主义道德的绝对性只在于,为社会提供一种 不被多样化的功利欲求和经验情景所左右的普遍原则。比如:经过漫长的 演化和淘汰,能够被人类的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不同群体所认同的道德戒律 (不得偷窃、说谎、杀人,相互尊重、宽容、平等,人是目的而非手段) ,在现当代的人类生活中生成为社会公德,进而由道德习惯演变为普遍法 律。「不得说谎」的道德要求,在社会公德领域变成个人行为的内在自律 和舆论监督的标准,在普遍法律领域演变为「不得作伪证」的强制性约束 。尽管,道德没有法律那种通过经济惩罚和人身约束来实施的外在强制力 ,但它直指人的灵魂,具有良心自律的约束力。而良心的自我约束,在某 些杰出人物的身上(如苏格拉底等人)和在某些重大的历史时期(如公民 的非暴力不服从运动所遵循的行为准则:诉诸于良知的自愿违法),甚至 比法律强制还有效。   人,作为肉体与精神共在的生物,与其它动物的最大区别之一,就在 于人的属灵特性。功利主义道德意在肯定人的世俗欲望的合理性,形式主 义道德意在肯定人的属灵特性,二者的结合才能赋予人以道德上的完整性 。如果只有前者而无后者,就等于人类自废自身的属灵特性,退回到其它 动物的生存水平,只有物欲而没有精神,肉体变成灵魂的监狱,也就是俗 话所言的「行尸走肉」,其社会后果就是人与人是狼的相互厮杀、人与人 是狐狸的相互算计和无政府主义的混乱。如果只有后者而无前者,就等于 人类用禁欲主义的反人性生存,阉割了自身的世俗幸福,心灵变成肉体的 监狱,其社会后果就是极权主义的灾难和千口一腔的活尸。   故而,如何协调经验价值和先验价值、具体情境与普遍准则之间的关 系,寻找到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乃为人类的大课题。就目前而言,在 人类试验过的所有价值观及其制度安排中,自由主义价值观及其制度,即 便不是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最佳平衡,起码也是最不坏的安排。无论是 社会公德和普遍法律,必须在维护个体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证明自身的合 法性。因此,现代文明价值观的核心是:拥有和捍卫自由才是合法合德的 ,因为自由价值乃为价值多元化得以存续的前提。   再进一步,自由主义道德认为:主动说谎是道德上没有自主能力的表 现,是朦昧时代的产物,也就是康德在论述「启蒙」时所言的「未成年状 态」。「未成年」就是人类在主观意愿上屈从于理性无能的状态,自愿屈 从于他人居高临下的引导,即不经他人引导便无力运用自己的理智能力的 生存状态。而摆脱未成年状态,就是人类向囿于被动状态的朦昧进行主动 挑战,正如康德所号召的那样:「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 蒙运动的口号。」对康德式启蒙,当代思想家福科解释道:启「未成年」 之蒙的要义「是由意愿、权威、理性之使用这三者的原有关系的变化所确 定的。」「『未成年』是指我们所意愿的某种状态,这种状态使我们接受 某个他人的权威,以使我们可以走向使用理性的领域。」(见福科《启蒙 何谓?》,何怀宏译)也就是说,「未成年」就是人们不敢运用自己的天 赋理性而乞求于权威的意愿,而「成年人状态」就是摆脱对权威的依赖而 敢于独立运用自己的天赋理性的意愿,使人从被动状态变成主动状态的意 愿。因为,每个人原本具有理性光源,朦昧仅仅是理性之光源的自我遮蔽 、自我蒙尘而已。启蒙便意味著对「未成年状态」的自我克服,是自我去 蔽除尘。   换言之,人类之所以陷于需要启蒙的「未成年」的状态,不在于缺乏 理智的英明而只能依赖权威,而在于没有摆脱权威、进行独立思考的意愿 ;也不在于外在权威的强制,而在于人们本身的懦弱所导致的自我压抑, 也就是没有实现自主意愿的道德勇气。「未成年」的朦昧状态,实质上是 人们自己加于自己的自我束缚,启蒙之于朦昧迷信的人类而言,关键不在 于人与人之间存在著理智的有无、智能的多寡之差异,而在于是否具有突 破束缚的道德勇气──向既定权威说「不」的勇气。   与之相关,康德在道德上强调「自律」和「个人对责任的担当」,而 摒弃「他律」和「推卸个人责任」。启蒙之于人类的最大恩惠,在于唤醒 了人们敢于运用理智的勇气,而摒弃屈从于权威的懦弱。在康德看来,屈 从于他律就是不负责任,不负责任就是道德上的懦弱,道德懦弱就是朦昧 主义盛行的前提。而自主的自律则是敢于承担个人责任,就是道德上的勇 敢,道德上的勇敢是启蒙得以普及的前提。   在这里,以启蒙之光的「点亮」朦昧之黑暗是一种自我觉悟,是自己 照亮自己,自己打扫灵魂的房间,是自己选择生活之路和自主生活,而不 是依赖于外在权威的引导。启蒙,首先不是智力的开化和提升,而是做出 自主思考决断的道德勇气。它是作为个体之人对自主能力和个人责任的自 我发现,要求人们大胆地独立地思考、判断、选择和行动。启蒙落实到社 会层面,就是个人自治和民间自治。一句话,启蒙是为了让每一个体成为 自己的主人,在理智上自我思考,在道德上自我决断,在行动上自我选择 ,在后果上自我负责。发现你自己、把握你自己,为你自己选择的后果─ ─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承担责任,所谓自我负责,就是为与你相关的 一切承担责任。正如以赛亚 伯林在《反启蒙运动》一文中对康德式启蒙 的解释:「因为只有那些是其个人行动的真正主人的人,只有在做与不做 之间享有自由的人,才能因他们的行为受到褒贬。既然责任必须伴之以选 择的权利,因此,从道德上说,无法自由选择的人,不比木棍或石头承担 更大的责任。在此意义上,西方近现代的思想启蒙,早就孕育于古希腊的 箴言之内:『不经思考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   康德式启蒙所强调的道德勇气和个人责任,并非中国式的独善其身或 明哲保身,而是具有鲜明的公共性的个体参与。因为,每个人既是独立的 个体也是人类的一员,个人所作的公共发言是否具有个体责任的担当,不 仅直接关系个人良心的安顿与否,也关系到他人的幸福与否,关系到公共 道德的好坏和社会秩序的良莠,也就是关系到公共舆论倾向的形成。「个 人责任没有替代品」,此之谓也。如若个人责任可以替代,那么最终的结 果只能是社会责任的真空。正如私有产权的不可替代一样:一旦私产权被 公有制所替代,对财产的责任也同时被替代掉。   在此意义上,如果说,被动地接受谎言还勉强可以视为一种知识朦昧 ,是对个人责任的无意识逃避的话,那么,主动说谎和为谎言辩护就是一 种典型的道德朦昧,是有意逃避个人责任。明明知道是谎言却还要说出并 为之辩护,这样的言行所屈从的对象,绝非思想权威而是政治权力,无关 乎思想的说服力而只关乎既得利益。因为说谎者知道真话和假话之别,也 知道说真话是道德的而说假话是不道德的,但他不相信真话比谎言更有力 ,也就是不相信道德比不道德更值得践行,因为他的内心计算完全服从于 利益至上和机会主义的生存策略。   故而,靠谎言生活就是缺乏自主性和责任感的奴隶性生存。   四、在当下中国坚守向强权说真话的意义在制度性谎言泛滥的中国社 会中,提出公共发言的标准是重要的。坚持说真话是第一道防线,不得已 的沉默是第二道防线,也应该是最后防线。但是,在极为暴虐的即刻威胁 下,考虑到人性本身的承受力,也可以将防线再向后移,也就是钱教授的 第三道防线──说不危害具体人的假话。然而,说了假话应该心有不安, 而绝不能心安理得并公开辩护,声称说假话无害。事实上,只要是公共发 言中的假话,皆会造成危害,即便没有具体的某人受害,也是对社会的伤 害。所以,第三道防线应该有严格的情境性,比如,不说假话面临枪毙或 坐牢的即刻威胁。社会公德之所以要求「不得撒谎」的做人底线,就在于 :1、如若没有这样的底线,现实中的不道德行为就将通行无阻,社会的基 本诚信便无从建立,而无诚信的社会只能强制的恶性秩序,而没有自发的 良性秩序。2、考虑到现实本身的复杂性和人性的脆弱,强迫人们说假话的 制度压力和利益诱惑是逐级传递的,只有「取法乎上」的普遍公德标准, 才可能有「仅得其中」的现实结果。   (一)三条说话底线之间的损益关系   在中国,坚持说真话这第一道防线的人所受压力一定最大,压力的强 弱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既取决于施压者对危险的主观认定,也取决于说真 话者所受到的民间支持的多寡。在勇敢者的示范之下,说真话的人逐渐多 起来,既是对敢于说真话者的最佳支持,也是对谎言制度的最有力的拒绝 。这可以减轻第二道防线的压力,使大多数人即便不敢说真话,起码能够 做到不落井下石或保持沉默。而且,说真话的持之以恒和逐渐扩大范围, 将会成为逐步瓦解谎言制度的基础性力量。换言之,如果敢于承担风险而 坚守住第一道防线的人越来越多,就可以为第二道防线提供了越来越坚实 的屏障,使坚守第二道防线的风险大大降低,第二道就会逐渐变成大多数 人都能够守住的底线,那么,钱教授所言的第三道防线也就没有必要。而 当大多数人能够坚守住第二道之后,也等于减低坚守第一道的风险压力, 使说真话的人获得道义激励,说真话的才会逐渐最多。二者之间有著相互 支持且递进扩张的关系。所以,提倡在公共发言中说真话,从社会意义上 讲,既是为了尽到知识份子的社会职责,也能够使坚守第一道防线的代价 逐渐降低,以至于,最终使之变成收益大于风险的道德底线,也就是对说 真话的制度性激励和社会性奖赏变成可欲可为的现实。   坚持不害人不说假话而又没有勇气公开说真话、即坚守了「沉默」这 第二道防线的人,在不同的境况中也会遭遇不同的压力,但在制度的极端 暴虐性降低之后,在敢于向强权说真话的知识份子逐渐增加之时,如果说 坚守第一道防线还需要付出程度不同的个人代价的话,那么坚守第二道防 线并不会付出多大的代价,至多是让权势者不满意、或使沉默者失去某种 既得利益而已。六四后,在人人过关的大清查中,尽管拒绝说谎的人数与 屈从强权的人数相比,可能只是极少数,然而,这极少数与毛时代的人人 过关相比(如反右时期),肯定是一个极大的数字,他们以沉默拒绝与暴 政合作所付出的代价,没有惨重到必须坐牢的地步,至多是开除公职或得 不到升迁。就在我的朋友中,拒绝说谎的人就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当时已 经身居高位的人。九十年代以来,公开坚持说真话的年轻知识份子不断增 加,一些年轻的记者也甘冒既得利益的损失而坚持说真话,不仅坚持在撰 写新闻报导时说真话,而且在自己的新闻报导受到顶头上司的阉割之时, 敢于用公开辞职的决断向新闻审查制度及其具体执行人说「不」。   比如,在中国当下的言论环境中,《南方周末》之所以著名,其编辑 记者之所以屡遭整肃而坚持说真话的职业道德,最近,资深记者翟明磊和 北京记者站记者林楚方之所以公开挑战现任报社总编张东明,就在于他们 认为:在《南方周末》遭受严厉整肃和换了总编辑之后,昔日的办报宗旨 已经名存实亡。所以,两位记者这样表达自己提出抗议的理由:《南方周 末》作为中国新闻媒体另类的地位不能改变,编辑方向不能改变,办报底 线不能动摇:1、有可以不说的真话,但绝不能说假话,不做歌功颂德的伪 劣报导。2、做民间百姓的代言人和自由派知识份子的家园,高度警惕权力 和市场。3、记者们可以忍受沉默,但不能忍受说假话。正如两位记者所言 :「我厌恶在这种框架内的假新闻。」「我相信包括张老师在内的周末同 事都会在教育自己孩子的时候告诉他,不要撒谎,但是如果我们自己都不 能保障不撒谎,我们怎么能在孩子面前,告诉他做个诚实的人?」4、他们 的抗议,除了捍卫记者权利和南方周末的新闻信誉之外,也具有个人的自 觉担当。翟明磊说:「我锺爱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位,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 责。但我无法在名誉受到如此污辱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林楚方说:「也 许有些人觉得记者就应该说假话,但是我不能接受这样的要求,我坚决不 说假话,我要对自己报导负责。」   所以,随著统治的暴虐程度的降低,人们不必具有准备坐牢的牺牲精 神,而只要有做人的平常心就能够坚持第二道防线。也就是说,以沉默的 方式拒绝谎言已经变得风险很低之时,不说假话也就成为可欲可为之事。 如果坚守第二道防线逐渐普及化,那么迫使人退到第三道防线的压力就大 大降低,以至于,除非采取惟利是图的极端机会主义态度,否则的话,第 三道防线已经成为多余。   反过来,如果大多数人都退到第三道,那么这第三道也就代替了第二 道而变成了直接面对谎言制度的前线,第一道就有可能变成短兵相接的肉 搏,也就等于自我取消了第二道和第一道,就会使我们所处的环境变成了 谎言的大海。在这种谎言遍地的环境中,一方面,不要说能坚守第一道防 线的人理应成为圣贤,就是能够坚守第二道防线的人也会被奉为圣贤。比 如,毛泽东时代坚持说真话的顾准先生和坚守「沉默」的陈寅恪先生,江 泽民时代坚持说真话的李慎之先生,便在不同的意义上成为知识界的人格 榜样。另一方面,坚持说真话的人,非但不会得到制度的激励和社会的奖 励,而且很容易被普遍的懦弱和犬儒所淹没,消失在暴政的秘密逮捕和言 论管制的双重封杀之下,而且消失得无声无息。   曾有多少良知者,消失于谎言制度和麻木冷漠的合谋!最典型案例要 算最近由香港高文出版社出版的《王申酉文集》的主人。王申酉不愧为中 共极权下罕见的先知先觉者,他1963年就批评道:「在我们国家里,还存 在著『革命』功臣与广大平民的不平等」;1964年他就批评只允许一种声 音的「思想独裁」;1965年他直率地指出:「三面红旗一出,三年困苦降 临到六亿人头上」;1966年他抨击说:「在六万万人民中空前地培植起同 封建时代类似的个人迷信、个人崇拜」;1967年他指出:「毛在十年前划 了三十万右派份子,他们绝大多数是无权无势的耿真志士」;在1976年11 月18日到23日写于监狱的「供词」里,他更是全面地反思了1949年以来一 系列极左思想的恶果,提出了尊重价值规律,打破闭关锁国,实行对外开 放等系统的改革主张。   然而,这样一位先知先觉者和思想勇士,却在文革结束的1977年4月27 日被秘密枪毙。之后,更为令人痛心的是,王申酉这个名字从中国知识界 和大众中消失了。正如编辑过遇罗克文集和王申酉文集的丁东先生在《纪 念王申酉》一文中所感叹的那样:「问我遇罗克是谁的,是年轻的朋友。 问我王申酉是谁的,却是成年的朋友,而且是知识界的朋友。的确,在12 亿中国人当中,知道王申酉这个名字的人,太少太少了。」   王申酉,作为当代中国自由思想史上的失踪者,既是暴政的受害者, 也是谎言的牺牲者。我相信,这样的失踪者还有很多,他们死于暴政而失 踪于谎言。   中国问题的严重在于:首先,不要说林昭、遇罗克、王申酉、张志新 这样的思想勇士极为罕见,就是梁漱溟先生、顾准先生、陈寅恪先生和李 慎之先生这样的人格,也属于知识界的稀有之人。而这样的人格典范越稀 有越珍贵,所凸现的制度现实就越暴虐、社会公德就越荒芜。其次,只要 对撒谎的制度性激励和社会性奖赏不变,尽管在制度暴虐和公德荒芜之间 有著「同进」的因果关系(制度越暴虐公德越荒芜),但二者之间未必就 有「共退」的因果关系,制度暴虐性的降低,未必就会带来社会诚信的提 升。中国改革以来的社会现实就是如此,钱教授为第三条底线作辩护,就 是此种道德现状的反应。   当逼迫人们说假话的外在压力主要由制度暴虐转化为制度收买之时, 也就是当统治者不要求真心拥戴而只要求违心认同之时,外在强制内化为 个人自戕的方式,也由慑于暴虐的内在恐惧变成屈从于既得利益的内在贪 婪,由避免人身风险的被动说谎变成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主动献媚。中国现 状的最可悲之处在于,当说真话所要承担的人身风险大大降低之后,与之 同步变化的,不是说真话的收益大提高,而是说假话的收益大跃进。人们 在做出说真话还是说假话的行为决断时,所面对的种种既得利益的诱惑, 大都是只向说谎者微笑,而向说真话者愁眉。自然,人们进行内心交易的 结果,也随著既得利益的有无多寡而翻云覆雨。而人们一旦把说假话作为 牟利工具,又是在群体性地强化著谎言制度的延续。   在毛泽东时代,衡量一切的标准是「对领袖的忠诚度和革命的积极性 」,相应地,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是通过「伪装忠诚和革命」来 牟取政治上的进步;而在邓、江时代,衡量一切的标准变成「权力的大小 和金钱的多少」,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是通过「违心的效忠和认 同」来牟取政治上的权力和经济上的暴利。有了「经济人理性」的合法性 之后,有了权钱交易的伪市场化之后,政治权力也罢,社会荣誉也好,正 人君子的面孔也罢,赤裸裸的厚黑也好,一切皆可以转化为可以量化计算 的金钱利益。大官的生财之道的宽广和灵活,自然不同于小官;名流的荣 誉、知识、头衔等资源转化为金钱的能力,也自然大大高于平头百姓;而 两种稀缺资源──权力与知识的狼狈为奸,是为了更多的牟取另一种稀缺 资源──金钱,为了使牟取金钱的能力成几何级的扩张,较之独立投资的 效益不知要提高多少倍。所以,在当下大陆,普遍的腐败才会由权钱交易 发展为权力、知识、金钱的三位一体,知识人攀权附贵,官员们不择手段 地牟取高学历,富豪们也雇佣知识人来附庸风雅。   当下的大陆民众、特别是以公共发言为职业的知识份子,在三条说话 底线的抉择中,理应争取第一道,坚守第二道,摒弃第三道。如果基于具 体情境而退让到第三道,那就不能心安理得,更不能为自己辩护,而要忏 悔,要道歉,要加倍补偿。因为你自己不愿意被骗却骗人,不愿意承担既 得利益的损失却让别人或社会承担损失,无论怎么说也不该理直气壮。为 了保命而不得不然,可以谅解,却不能安心:如果你的走运是以他人的倒 霉和社会公德的败坏为前提的,你又如何可以安心?如此为不诚实的态度 辩护,又如何指望自由制度的早日降临?正如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 所引柏克的箴言:「人们享有公民自由的资格,与他们对自己的禀性施以 道德约束的愿望成正比,与他们把热爱正义置于个人贪婪之上成正比。」   (二)道德决断时的内心交易底线:善待自己的良知   其实,所有的关于第三道底线的辩护性论证,说到底都可以看作一种 包装,一种为了心安而将不道德合理化的说辞。在真实而具体的说假话的 情境中,实际进行和最终完成的,只是一种得失分明的内心交易。我说了 假话,免去了一死,是一种交易;我说了假话,免除了一年的牢狱之灾, 又是一种交易;我说了假话,保住了处长的位置或从处长提升为局长,也 是一种交易;我说了假话,长了一级工资或多得一份奖金,还是一种交易 。至于说假话的危害如何──是伤害了具体的个人还是某一群体,是败坏 了自己的声誉还是社会的公德,以及伤害程度的深浅,也会是内心交易中 必须考虑的因素。   然而,有一点是确定的,在一个谎言制度下,无论哪一种情境和收益 预期,说假话皆有丰厚的利润。即便假定说假话没有直接加害于具体的某 人,但仍然是一种伤害,是对整个公德或公共话语的败坏,背后也存在一 份既得利益;即便抛开可见的既得利益不谈,也仍然有所收益,起码可以 通过假话而避免了心惊肉跳的恐惧和担忧,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心理收益吗 ?无内心恐惧的生活总比提心吊胆要好。   无论如何,说假话的人已经成为假话既得利益的追求者,特别是在一 个激励导向是鼓励撒谎的制度下,在道德上也同样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的逆淘汰效应。说假话就是最通行的人格劣币,普遍地使用这种人格劣 币,就将造成良知的大幅度贬值,劣币驱逐良币的社会效应就会无所不在 。尽管说假话者仍然可以自称是「不得已」,但说假话的人心里最清楚: 不说假话就有预期利益方面的惨重损失。   在这种真实的内心交易发生时,各种包装和说辞已经不再重要。重要 的是:问心有愧与否?是否有起码的担当?既然知识份子大都自视为有良 知,希望自己的公众形象变得更正面,也希望这个社会变得比现在更美好 ,就应该多一点个人担当,在内心交易的过程中要善待良心,让良心受益 ,而不是虐待良心,让良心亏损。因为,即便抛开基本的道义底线,也抛 开谎言对社会公益和他人利益的危害,仅就说谎者看重的利益而言,从长 远预期看,说谎的收益和成本的计算,也是亏本的内心交易。假话所产生 的既得利益是暂时的,甚至是以更大的代价换来的。说谎者在避免了由强 权威慑造成的内心恐惧的同时,却同步加深著害怕假话被戳穿、被人戳脊 梁骨的恐惧。而要想把一个谎说圆且永不被揭穿,就需要几乎是无尽头的 圆谎的谎言,即便说谎者把秘密带进坟墓,也不能保证谎言不被揭穿。而 一旦被揭穿,说谎者在生前为千古流芳所作的一切圆谎努力,都将变成使 之遗臭万年的证据。   进一步以人类道义的标准来衡量,说谎和为谎言辩护,对于握有政治 权力的人来说,可能会暂时加强其统治,但无论如何会削弱其统治的道义 基础,并使权势者自陷于草木皆兵的权力恐惧之中;而对于没有政治权力 的公共知识份子来说,不仅会削弱其公共发言的权威性,贬低发言者的人 格,而且使之永远无法摆脱内在恐惧的折磨,其惶惶不可终日之状,犹如 丧家之犬。习惯于说谎是灵魂癌症,说谎者无以安顿自己的良心,因为他 已经毁掉了自己的心灵家园,自我放逐于良知的伊甸园。正如西谚所云: 真话加强说真话者,谎言消弱撒谎者。   是的,圣贤和烈士大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有人格,而绝大多数人都 是有缺陷的普通人,没有建大功立伟业的鸿鹄之志,只渴望自由、安全、 富裕的世俗幸福,现当代社会的世俗化取向,也使制度和道德的演进,越 来越远离古典式的救主意识和英雄主义,越来越强调个人自主和平常心对 生活幸福的重要意义,越来越走向善待人性的平凡化标准,在宽容人性弱 点和肯定世俗利益的同时,提倡一种日积月累的细节化的诚实、爱心和奉 献,比如「信守契约」、「关爱弱势者」、「同情失败者」、「作社区义 工」和「献小额捐款」,等等。所以,我们不需要大智大勇和唱道德高调 ,不需要多无私多高尚,更不提倡去坐牢、绝食、自焚,而仅仅需要以平 常心来面对外来的威逼利诱,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上拒绝谎言,不把谎言当 作基本的生存策略。特别是仍然生活在谎言制度下的人们,只要坚持不做 昧良心的交易,不在这个交易中主动追求利润,进而愿意在交易中承担一 些可以付得起的既得利益损失,也就不会在日常言行中做背信弃义的交易 ,就可以构筑起一道善待良知的民间道德底线。   在公共发言中说真话,最要紧的意义,还不是针对外在的制度现实, 而是直指个人的灵魂,恢复被谎言制度所败坏的人性,使个人的内心变得 相对乾净,不说假话时就内心坦然,想说假话时就会陷于灵魂挣扎,偶尔 说了假话就将遭到内在羞耻感的自我惩罚,每一次为拒绝谎言所付出的暂 时的利益损失,皆可以增加善待人性的长远收益。保持一种言行一致的平 常心:不求轰轰烈烈的大业,只求活得没有内心阴影和道义愧疚,在坟墓 的入口处回顾一生时,没有凡人良知的亏欠感。正是在此意义上,前苏联 的持不同政见者索尔忍尼琴才发出「不靠谎言生存」的呼吁,捷克的良知 哈维尔才写下「生活在真实中」的名篇,二者都是从最基础的人性和文化 的层面,来改良极权制度得以存在的谎言土壤──正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 屈从于谎言制度,人性才受到自戕式虐待,暴政才得以畅通无阻。如果每 个人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坚守诚实做人的道德底线,每个知识份子能够在公 共发言中坚守说真话的公共道德,那么每一个体在捍卫了人的起码权利和 履行了做人的基本责任的同时,也以不合作的行动为反抗暴政做出了贡献 ,甚至就是对靠谎言维持的暴政的致命颠覆。自然地,你也就捍卫了人的 尊严和表现了人性的高贵。特别是在遭遇重大公共事件之时,每人一句真 话,点滴积累的拒绝说谎,将汇成非暴力反抗暴政的民间洪流,足以抗衡 强制和瓦解利诱,再暴虐的制度也将失效。   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伟大的政治家伯里克利说:「幸福是自由的果实 ,而自由则是勇气的果实」。知识份子向强权说真话,并不是为了证明自 己在知识上多么渊博,自己的观点多么正确,更不是为了一言兴邦或取得 话语霸权,仅仅是为了反抗强权和戳穿谎言,为了维护做人的尊严和争取 言论自由,为了消除社会歧视、为了阻止强势者对弱势者的为所欲为,为 了促成社会公正和道德品质的提升,为了多元化观点的平等竞争,为了带 动全社会的拒绝谎言……而这一切,无不有益于「善待个人的良知」,使 人性回归属灵的家园,使灵魂得到没有亏欠感的安顿。 2003年10月12日 ~~~~~~~~~~~~~~~~~~~~~~~~~~~~~~~~ 胡少江:孙大午根本就没有罪!   昨天,河北省徐水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处河北大午 集团原董事长孙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个人罚金十万元,对 大午集团判处罚金三十万元。孙大午五月初被抓,七月底正式被逮捕。自 那时以来,对孙大午案件的审理一直引人注目。此次判罪和处罚,虽然比 外间预料的要轻许多,但是仍然引起各地民众的极大不满。自发聚集在法 庭外面对孙大午表示支持的当地农民多达一千多人。   孙大午何许人也?首先,他是一个成功的农民企业家。一九八五年, 他和妻子承包了家乡河北保定徐水县的一块荒地,靠养殖一千只鸡、五十 头猪起家,最后发展成一个集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工业、教育业为 一体的大型集团,固定资产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大午集团最辉煌的时候, 曾名列全国私营企业五百强,位居第三百四十四位。   孙大午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不仅仅是建立一个强大的企业 集团,他还梦想在自己的家乡建立一座民风淳朴、人际祥和的世外桃源。 不仅如此,他还要坚持用理想主义的途径去实现这个理想。北京理工大学 的一位教授在谈到他时说:"他不愿贿赂,不给回扣,痛斥权钱交易,不屑 于红顶商人胡雪岩之流。"在一所大学演讲时,他曾被问及有没有做违背自 己良心的事,他竟敢坦荡地回答,一点都没有。在充满铜臭味的中国官、 商场上,他绝对是一个异数。   当他被捕时,罪名大得吓人。官方的新华通讯社指责他和大午集团的 其它高层管理人员"指使财务人员,采取伪造对外账簿、多列支出、少列收 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不仅如此,报道还称公安人员在搜查 这家公司时"搜出手榴弹、子弹、雷管等一些违禁品"。显然,当初抓他的 时候,有些人是想把他往死里整的。这就是为什么虽然人们普遍认为他无 罪,但是当听到缓刑判决时仍然感到判决轻得出乎预料之外的原因。   孙大午一案再次凸显了中国经济秩序和法律制度的不合理。安在他头 上的最终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实是,中国各级政府控制的银 行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全垄断了中国的金融业。由于国家的贷款政策 长期倾向于效益低下的国有企业,许多民间企业或者因此窒息而死,或者 被迫用向政府官员和银行有关人员行贿的方式得到所需资金。正是在这种 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筹措资金的情况下,大午公司采取了中国民间最原始的 筹集资金的方式:向公司员工及其亲朋好友借钱。由于大午公司的信用状 况远比政府控制的信用社好,借款利息也比国有银行和信用社高,所以周 围的群众自愿借钱给大午公司。大午向借钱的民众出具了借条。所借款项 既没有被挥霍浪费,也没有转贷他人牟利,而是悉数用于正当的生产经营 和兴办教育。大午的做法是一个身处逆境的民间企业对中国不合理经济秩 序的合法抗争。   不幸的是,中国的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的本质不是保护人民和正派私 营企业家的权利,而是处处保护共产党和各级官员在国家事务中的特权以 及国有企业在经济事务中的特权。在现有的立法程序和政治构架下,改变 这种不合理的法律几无可能。孙大午之类民间企业家们只能小心翼翼地委 曲求全,明知这个法律制度不合理,但还是处处留意不去触动这个不合理 的法律。可是,一不小心触动各级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利益的现 象在所难免。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即便你的行为仍然在这个不合理法律所 容许的范围之内。但是那些被得罪的官员们仍然不会放过你。他们不仅有 立法权,还有司法权,于是可以随时处置你。可以预见,只要中国的政治 制度不变,孙大午之类的事件仍将反复出现。(RFA) ~~~~~~~~~~~~~~~~~~~~~~~~~~~~~~~~ 国内媒体报道:孙大午终于回家 表示“大午集团还要好好干”   10月3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以“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昨天,这位在河北徐水县群 众中有良好口碑的董事长在经过100多天的关押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本报记者闻讯立即赶往河北徐水,采访了走出看守所的孙大午。   -现场孙大午回家第一天   昨天中午12点半,孙大午走出看守所,许多村里的乡亲已经早早地在 门口候着,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和熟悉的乡亲争相上去与他握手。   中午1点左右,孙大午赶回家中与80多岁的父亲吃饭。并不善言谈的老 人看到自己的儿子回来,禁不住老泪纵横。而当时在场的人告诉记者,孙 大午回家与老人吃的第一顿饭相当简单:大午集团自己生产的“大午烤鸡 ”一盘,炖肘子一盘,还有三四个素菜。   下午2点到4点半,孙大午的身影出现在大午集团下属的几个企业里。 他依次到集团办公室、财务处、饲料厂、大午庄园、大午医院等机构,与 职工一一握手。集团代理总经理刘平告诉记者:“董事长只是向员工表示 感谢,并没有太多的话,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董事长是来给大伙儿打气 的。”   下午5点多,孙大午出现在岳母家中。昨天对孙大午的确是个重要的日 子,因为恰巧昨天(农历十月初八)是岳母85岁的生日。5个多月都没有见到 女婿的老人拉着孙大午的手不放。而记者看到,这位资产上亿的董事长的 岳母家中陈设非常朴实,沙发已经相当旧,电视是一台14英寸的,寿宴也 相当简单,也就是自家做的七八个家常菜,肉菜仍是大午集团的“一只烤 鸡”。   晚上8点,孙大午又出现在“大午中学”的校园里,与全体职工座谈。 而与全体职工交谈的目的,孙大午说得非常简单:“就是跟老师们‘交交 心’,这学校还得好好办。”   -回放   亿万富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孙大午,曾用名孙大悟、孙振华,男,1954年7月8日生于徐水县高林 村镇郎伍庄村,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3年5月29日被徐水 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经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徐水县 公安局执行逮捕。   2003年10月30日徐水县人民法院对孙大午案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河北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被告人孙大午决策, 招收代办人员,设立代办点,于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间,以高于银行同 期存款利率,承诺不交利益税的方式,出具名为“借款凭证”或“借据” ,实为存单的制式凭证,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1627单,共计13083161 元,涉及611人。   被告单位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储的款项资金用于企业经 营,尚未造成被吸储款项损失的后果,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孙大午认 罪,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对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的清退责任,有悔罪表示 ,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76条第72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 处罚金30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清)   二、被告人孙大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 年,罚金10万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 10日内缴清)   -手记   从我们驶出京石高速“徐水”出口,车进郎伍庄,就一路感受到大午 集团的存在。打听大午集团的地点太容易了,任何一个村民都会告诉你详 细线路,最后还会附带一句:“这条从县里到村里几公里的柏油路,就是 孙大午花了100多万元给大伙儿修的,路的尽头就是他的企业。”   穿过大片的庄稼地来到大午集团,一个企业,竟然还盖了医院、公园 、游泳池、中学等“看似不相干”的建筑。大午集团的民办学校,竟然有 2000多名学生,许多周边区县、甚至北京的孩子来这里上学。学生一年的 学费和生活费加起来1800元,老师平均拿到1500元左右,学校高三学生达 到专科以上分数线的达到80%以上。村里不断有人告诉我们:前几年学校一 直都是赔钱,老师的工资、盖楼的费用都是大午集团掏的。   这一切的背后正是大午集团的董事长———一个只上到初中,靠养牛 起家,却一直梦想建造一个理想“大午城”的孙大午。   说孙大午“富”,一点也不为过。大午集团曾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500 强中的第344位,孙大午的资产总规模达到上亿元。但是在徐水,记者却不 止一次看到了孙大午的“穷”,看上去没有一点大款的衣着和派头,坐着 一辆旧面包往返(据大午集团的一个员工介绍,大午集团最豪华的一辆车是 桑塔纳2000,并非孙大午专车,是谁有大事谁才用),家里的摆设连一般的 富裕家庭都比不上。   对于这样一位村里的企业家的境遇,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说:“过 去的一些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适应的法律亟待修正甚至是废止。孙大午错 就错在干了一件‘违法’的‘好’事。”   -访谈大午集团还要好好干   刚出看守所的孙大午,并不想说太多的“豪言壮语”,面对记者的提 问,他只是一再强调:“有些东西我们以前不懂,这让我们吃了亏,现在 真得留下一段时间好好想想。”   据记者了解,在孙大午今年5月被警方拘留、7月被依法逮捕后,大午 集团也陷入困境。由于没有流动资金,大午集团不得不将300多人的建筑队 解散,并削减了集团的200名左右的员工。正在建设中的饲料厂办公楼、大 午中学图书馆也被迫停工,剩下盖了“半拉子”的工程。大午中学的一位 老师说,本来有2000多名学生的学校,今年9月份最差的一个年级仅招了6 个学生。今年初,大午集团与加拿大的一所大学要联合兴办一所“民办高 校”,加拿大的一位外籍专家还在大午集团“驻扎”了一个多月,亲自为 孩子们上课,而出事后,这位专家也不得不提前回国。   “这些没有干完的事情,您还会继续干下去吗?”孙大午的回答仍非 常简单:“我们跟村里人承诺的事儿,我们还要接着干。不过,以后要让 学历高的年轻人挑大梁了。经过这一年的变化,留给我要考虑的事情实在 是太多了。”   孙大午还向记者表示,前一段最困难的时候企业都挺过来了,以后集 团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目前,大午集团的董事长由孙大午的儿子孙萌来 担任,而大学毕业的孙萌显然有更大的信心。“大午集团一定会慢慢好起 来的。如果有可能,当时无奈辞退的500多名职工,我们希望他们有一天能 回来。大午集团还要建造自己的大学,村里一定能有自己培养出来的大学 生。”   据了解,由于目前大午集团的副董事长、孙大午的两个弟弟孙二午和 孙志华以及集团的财务等人员仍被押在看守所内,虽然检察机关对他们的 起诉已经在数日前撤销,律师认为“孙二午、孙志华的案子会在短时间内 了结”。但是可以肯定,目前孙家一直牵挂着仍然在押的家人和集团员工 ,而集团内的许多事情估计也将等他们出来后再规划。   据了解,徐水县政府曾以借款给大午集团的形式,通过财政下拨了700万 元,对5000元以下的储户全额兑付了存款,5000元以上的储户则先兑付其中 的15%,剩余部分将在今年年底前及2004年年底前分两次付清。据记者了解, 目前大午集团对于偿还储户存款尚无具体计划。   -观点   张星水(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这是个不错的结果   从法律本身的角度看,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的具 体内容模棱两可给法官出了道难题———孙大午的行为究竟属于民间借贷 ,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从另一方面讲,国务院第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取缔办法》是在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后制定的,这条法规体现了政府的管 制之强,将一些民间借贷活动规定为违法活动。但事实上现在金融危机早 已过去多时,这个法规已不适合现在的农村企业。   就孙大午一案的判决结果来说,在现有的体制下,在现行的金融体制 下,这是一个比较不错的结果。   许志勇(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讲师):应该开放直接融资渠道   应该开放直接融资渠道。孙大午案反映了一个民营企业融资之难,现 实情况就是,作为一个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款。从某种程度上说, 在中国,金融行为还不完全是一个市场行为。   中国的金融体制应该重新划分层次,国家应该开放直接融资渠道。   文/本报徐水特派记者王旭 ~~~~~~~~~~~~~~~~~~~~~~~~~~~~~~~~ 公安局福利最大赞助商:妓馆娼院   马明阳   现在中国大陆从南到北、自东向西无论城市大小、甚至小镇上娼馆妓 院比比皆是。不同时期打著不同的招牌,先是桑拿浴、洗头房、按摩房, 经媒体曝光後又改为康足馆、洗脚房。桑拿浴则一直延用,因为开桑拿浴 的老板都是大有来头、经得起风雨长兴不倒的。无论叫什么名字,其经营 的项目只有一个──性服务。   中国大陆为了严禁卖淫、嫖娼,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 他人卖淫的犯罪份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1991年9月4 日,主席下令把刑法中德有关规定作如下的补充、修改: (一)组织他人卖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1    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    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1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刑,并处1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以    下罚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1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中国,法律只是给老百姓订的。由於中国的法律是「权力主导型」 的,只要懂得严惩的内涵、明白权钱的交流,那么一切就OK了。那些卖淫 场所的老板或「妈咪」,为了不被无产阶级专政,都与公检法机关的实权 人物挂钩,或者乾脆就是公检法机关实权人物的代理人。   这些卖淫场所每月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缴纳「治安费」,一般每处场 所有卖淫女3人以下的需要每月上交500~1,000元不等,而桑拿浴则需要交 2,000元以上。如是公检法人员间接开设的场所或是高官、黑实力所「罩著 」的场所,就免交「治安费」了。既然交了费,公检法机关对其卖淫行为 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举官不究了。可是,公安局并不满足於那些 卖淫场所按期交纳的「治安费」,在不定期的时间搞搞扫黄行动,一但抓 获「现行」卖淫行为的场所,就对他们进行罚款处理,对嫖客进行重罚而 决不判刑,因为,公安的主要目的在於要钱。这时,卖淫场所的老板或是 「妈咪」,便找他们公检法的「靠山」上下疏通打点。这时,为他们办事 的公检法实权人物,就可以中饱私囊、为同事找财、为当事人「化事」、 又为单位创收,真是做了一举四得的「大好事」。   那么,卖淫场所每年为警局提供多少资金呢?   这从一些报导中即可看出来。据《网易.焦点新闻》报导:「泉州警 方此次专项治理中,仅丰泽区公安分局在2天的行动中,就取缔244家非法 经营的发廊,并当场抓获多名从事色情流氓活动的‘发廊女’和男客。」 仅仅一个区就有244家卖淫场所,按每家每年上交10,000元治安费计算,公 安一年仅治安费收入244万元。据《辽沈晚报》2003.4.14的报导:「卖淫 、色情陪侍样样都有,包房设置严重违规。上周六夜,沈阳市铁西警方对 群众反应强烈的三家洗浴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两对正在包间内卖淫嫖娼的 男女被现行抓获、一对色情陪侍的男女被警察撞了个正著,对严重违规的 嵘旭花园浴都开出了10万元的高额罚款单。在新天府足疗被抓获的卖淫嫖 娼的男女分别罚款3,000元 和5,000元。」而这些罚款和「治安费」多数进 入公安局的灰色金库,用於警局警员福利的特别经费了。一年下来,卖淫 场所为警局提供的特别经费是相当可观的。   正是因为如此,我不得不说:卖淫场所是大陆公安局最大的赞助商。 (2003.8.11) ~~~~~~~~~~~~~~~~~~~~~~~~~~~~~~~~ 户口制度弊端:原来夫妻不是一家人   昝爱宗   10月30日《现代快报》报道,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明山10 月29日指出,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十到十五年后才能迁户口,这种做法 确实不够人道,将取消这样的限制,现在正在研制过程中。   夫妻本是一家人,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户口制度的限制,夫 妻之间则变成了两家人。即使两人实际生活在一起,户口簿上还是清清楚 楚,两地分居,彼此缺席。其中难免出现这样的怪现状:户口簿上只有妻 子与孩子的姓名,而却成为没有爸爸的家庭——因为爸爸的户籍在外地。 历史上的政策是子女户口必须随母,直到今年才得以全面更改为随父随母 自愿。   在我国,中国特色的户口管理模式是这样的,主管户口的管理机关不 是主管结婚离婚和生老病死的民政部门,而是主管治安的公安部门,此举 强调的是社会的稳定。这次,由公安部高层领导首次承认夫妻分居十到十 五年才能迁移户口的做法“确实不够人道”,实际承认了如今时代在发展 ,社会在进步,以及中央提倡的政治文明越来越接近老百姓了。   制度建设不能一步到位,最常见的就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目前, 我国仍然存在着农村进入城市的门槛太高、小城市进入大城市的门槛太高 的现象,户口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突出问题越来越多,这不仅仅是回归 “人道”的问题,而且是制度重新“洗牌”的时候,该废止的废止,该修 正的休整,总之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阻碍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刻意的法律比不过人性的力量。夫妻户口不在一起,但制度却无法阻 碍他们事实上生活在一起。公安部领导孙明山在接受媒体访问的时候也承 认这一事实,他说,“夫妻分居的绝大部分人,事实上都已经生活在一起 ,不再是两地分居,取消了限制以后,也不会过多增加城市的负担。”   夫妻共同生活,是一种永远挡不住的力量。如果我们国家不放开对庞 大的流动人口的限制,人为地、刻意地各自为政,设置障碍,对于市场经 济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而且还会给公安、民政 等管理部门增加负担,甚至无法承受。说严重了,阻碍人口自由迁移,自 由流动必然会破坏社会安定秩序,并有可能导致整个国家的地区经济差距 鸿沟越来越大,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越来越缓慢。   夫妻随迁自由和迁徙自由一样,属于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目前急 切需要制度上给予明确。前不久,十六届三中全会公开发表的《中共中央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户籍制度改革有这样 的表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 稳有序转移。笔者认为,既然问题已经摆在桌面上,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 ,户口导致的夫妻分居现象将成为历史笑谈。 ~~~~~~~~~~~~~~~~~~~~~~~~~~~~~~~~ 西安学生继续抗议,北京加强戒备   北京警方星期六在日本驻华使馆外加强警戒,防止西安的抗议蔓延到 北京。西安市各大学的数千名大学生星期五晚继续在西北大学校门外举行 抗议,抗议日本留学生的表演。   据中央社报道,10月30号示威行动出现后,中国学生曾经闯入学生宿 舍,打伤两名并没有参加演出的日本留学生。西北大学包括1名老师在内的43 名日本留学生和30多名外国留学生被转移到西安市内的饭店以防意外。   日本师生因演出不雅被中国校方开除   北京消息,西安的陕西西北大学学生星期四爆发反日示威活动后,三 名日本留学生和一名日本教师已被校方开除。据中国官方传媒星期五报道 ,10月29号晚上,西北大学外语学院举办文艺晚会,三名日籍学生表演日 本舞蹈,其服装低级下流。校方认为,日本学生的表演在学生中造成了恶 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校方决定,根据校规,开除三名日本留学生的学籍。 西北大学的中国学生对这一事件反应强烈,有报道说,数千名中国学生星 期四在校内举行了反日示威。   西北大学日本外教和留学生的道歉书   在10月29日西北大学礼堂举行的第三届外语文化节演出会上,我们演 出的节目给西北大学的学生、教工、观众及中国友人带来非常严重的不愉 快。对此事我们表示深刻的反省,并真诚的表示道歉。   我们演出该节目的本意仅仅是想博观众一笑,绝对没有轻视或侮辱贵 国和贵国人民的意思。但是我们的行为是因为缺乏对中国的思想、民族性 、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的了解而导致的。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在表演之前对 相关知识缺乏了解而表示深刻的反省和道歉。   河合充 冈田笃则 野田直树 中岛宇太   2003年11月1日 ~~~~~~~~~~~~~~~~~~~~~~~~~~~~~~~~ 西大反日学潮之我见   螺杆   民族主义,对统治阶级来说是把双刃剑,此话不假。这把双刃剑若利 用得恰到好处,能使内忧外患之中的国民高度凝聚起来一致对外,从而缓 解国内的阶级矛盾,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用得不好,控制不住,则会 引火烧身,轻则令一个政府垮台一个政权丧失,重则是整个民族的衰落甚 至灭绝。以百年前的庚子之乱为例,我认为这把双刃剑给中华民族带来的 灾难,较德日两国人民尤为惨烈。关于义和团,中外很多专家学者都有研 究和著述,旅美学者北明先生在《博讯文坛》的文集中也有专门评论义和 团的文章,对中国历史的,当代的民族主义都进行了客观真实的评价。   读过北明先生的文章后,我在此还要追加一点的是:中国的民族主义 与当年德日两国的民族主义不尽相同,中国的民族主义,主要是以农民意 识为基础的,除了愚昧之外,更多的思想根源是出于平均主义的仇富心理 ,出于社会分配不公和相对贫困所导致的噪动情绪,与其说是排外,不如 说是仇内,比如义和团最初的口号是反清灭洋,后来才变为灭洋扶清,这 次的“西大”学潮愈演愈烈,以至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大量介入,几乎酿 成骚乱,也初见了“反清灭洋”这个猊端。勿庸置言,当今中国民间发动 的任何民族主义运动,都不可能有什么明确的政治目标,它不具备科学性 进步性,也不具备革命性和彻底性。这样的民族主义运动,常常是一哄而 起之后,很快就一哄而散了。   “西大”的反日学潮,表面上看似乎是爱国的,是在维护民族尊严。 不过,人们至今也没有看到当天那几个日本人表演丑化中国人的,能在法 律上成立的一件证据,比如照片,录象,录音等。再则,日本人敢于在大 厅广众之下,特别是在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高涨的中国高等学府中公开侮 辱中国人吗?这是有勃于常理的。   日本人辩解道:那天他们表演时身上只有红心+日本、中国的图案和字 样,没有什么猪头图案,他们说自己的表演只是为了供大家开心而已。但 是,以义和团和文革红卫兵式的思维,把红心与猪头联系起来倒是很有可能 的,以“见到白臂膊就联想到全裸体”的低级思维方式,猪头的耳朵和嘴巴 还可以想象成睾丸和阴茎。所以,这几个可怜的日本人,不过是中国特色 的爱国思维下的牺牲品。   一百年前的庚子之乱时,义和团愤青们曾指洋教堂中的壁画为诲淫诲 盗,于是有爱国大臣对慈禧奏曰:洋人将女人的月经秽物涂于使馆和教堂 的墙壁上,又将女人的生殖器排列在阵地上,所以才令我勇猛的大清军民 攻打不入。这类联想,演化到后来的文革时,就生出了指鞋底为反动标语 这类荒唐,再到八十年代邓总设计师的清理精神污染时,出于中共元老们 的阴暗心理,干脆就诽谤人民跳交际舞是跳“光屁股舞”,演出了一幕幕 的与时并进的无聊闹剧,制造出了一桩桩的冤假错案,而且这些闹剧和冤 案都是“群众运动”中完成的,都是中国民众在极度疯狂和心理变态下, 集体参与的犯罪。由于是集体犯罪,它可以不对受害者承担包括诽谤罪在 内的任何法律责任,也轻松地开脱了中共及其把持下政府的责任。   中国民众今天这种低级的民族主义情绪,对美国人,对日本人,对一 切“外国反华势力”和“汉奸”们点燃了仇恨的烈火,应该说是中共五十 多年来愚民教育和长期刻意煽动教唆的结果。中共愚民教育的特点是“一 切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对历史进行简单化,绝对化,唯心史观的修饰 ,如义和团运动,历来就是中共教科书中百分之百肯定的爱国主义。文革 是中华民族史无前例的浩劫,其间伴生的“支援世界人民解放斗争”的共 产主义运动,它给缅甸、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人民造成的灾难,也是相当 沉重的,但中共巧妙地利用了民族主义这件法宝,不仅开脱了罪魁毛泽东 ,也卸掉了所有积极参与集体犯罪者的心理负担。   此前不久的九月中旬,东北工业城市抚顺,一埸大规模工潮险些暴发 ,起因是一名下岗失业工人张XX因上访“闹事”被公安活活打死,为逃脱 罪责,当局制造了自杀现场,此事激起了全国范围的抗议和声援运动,也 使辽宁省的中共大小官员们惶然失措。胡锦涛亲自指示:“一定要处理好 ”。众所周知,对于民怨和造反,中共及中国历代专制统治者的惯例都是 先安抚后镇压,所谓的“处理好”,就是无条件的收买受害者家属,分化 瓦解群众组织,结果是受害者家属在政府赔偿五十万人民币,一栋别墅, 子女出国公费留学和安排铁饭碗的条件下妥协了,中共仅用了两天时间, 就化解了一埸致命的政治风暴。   面对这起继孙志刚惨案以来的重大人权事件,我们的莘莘学子们,爱 国愤青们在哪里呢?我们的新闻精英们又在哪里呢?我们对自己人权的被 践踏无动于衷,对养育了自己的贫苦工农群众不关心不过问,反而对联欢 会上几个外国人的搞笑表演格外关注百般挑剔。我不明白:当一个女人正 在被强暴时,对施暴者不反抗不斗争,却对旁观者破口大骂吐口水,这究 竟能解决什么问题?   为了政治需要,为了政权巩固,为了转移日益炽烈的阶级矛盾,中共 利用其掌控下的舆论工具,不惜煽动一起又一起的仇外民间骚乱,从泼粪 事件到罗刚事件,到今天的西大学潮,国际社会和一切有良知的,一切爱 好和平的人们看到的是什么呢?只是中华民族自毁形象的耻辱而已。   西大反日学潮也说明社会上存在怨气,一有机会就借题发挥了。   所以不宜全面否定,不妨可看作是一种与中共的斗争策略。正如法轮 功借争取修炼权利挑战中共的管治权威一样。如学生公开打出反共、争取 人权自由等旗号,中共就有理由抓人了。   目击者:我保留了一张传单,内容如下:    国耻 -----是中国人就看    10月29日晚,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举办迎新晚会,当进行至十三个节 目时,原应由日本教师及留学生表演日本舞节目。只见由日本籍教师冈田 带领三个日本籍留学生上身戴胸罩,腰间系一假生殖器,身上挂一牌子, 上写着“看 这就是中国人”。他们在台上表演了近5分钟,主办方才将大 幕拉上。尔后晚会继续进行。    以上材料经多次向数名外国语学院学生证明,真实可靠。 我们希望 ,是中国人的都支持我们,参与我们,能够带动自己身边的人,表达我们 的愤怒!为我们自己,我们的子孙,我们的祖先争得应有的尊严! ~~~~~~~~~~~~~~~~~~~~~~~~~~~~~~~~ 爱国切勿学拳匪!----就“日人辱华事件”致西安大学生   胡温胜   就“日人辱华事件”致西安大学生:   因为你们是聚起来的大学生,你们就代表了爱国、正义、和民族?   因为六四是聚起来的大学生,全国支援他们,至今爱怜他们,你们就 和六四一样,应得到全国的支持爱怜?   因为你们坚持认为那几个日本师生是在侮辱华人,他们就是在侮辱华 人?他们就该受到围攻、辱骂、 打、开除?   那几个日本师生是在侮辱华人,还是在埋汰自己、哗众取宠、博人一 笑?我想你们自己都没搞懂,也不想搞懂,以为,只要坚持下去,就是胜 利了。   你们以为新一届领导一定会支持聚起来的大学生?不管有理没理?   你们希望新一届领导是每逢聚起来的大学生就必爱必护必保的,还是 洞察秋毫赏罚分明的?   你们以为日寇对华所犯的血海深仇靠你们聚起来几次,开除几个日本 来华的大学生就报成了?   就目前网上所见的报道而言,我看,那几个日本师生是在埋汰自己、 哗众取宠、博华人一笑。   他们可能是不妥的、蠢的,但无罪,更不能把他们的行为上纲到侮辱 华人。   中国人对日寇的恨,不能轻率地加于和平的日本老百姓、不能作为华 人不当处理两国平民日常关系的借口。   就目前网上所见的报道而言,我认为,西安大学生应站出来,讲清事 实。回忆日人当天身上的文字、确认日人当天口述的语言。如果那几个日 本师生的确只是在哗众取宠、博华人一笑,西安大学生应该向被围攻、辱 骂、 打、开除者赔礼道歉,主动要求校方收回错误的开除令。   太史公司马迁的老乡们应有此理、应有此义、应有此胆、应有此识。   中华民族应当是一个爱憎有因、动辄有理、有过必改、是非分明的民 族。   我认为有些人该恨的不去恨,不该恨的却恨得死去活来;有些人把外国 人一概以帝国主义者疑之恨之,却把曾经打压自己仍在不断打压自己的封建 专制者爱得要命,说是要“扶清灭洋”咯!此何人者?义和团拳匪也!   爱国切勿学拳匪! ~~~~~~~~~~~~~~~~~~~~~~~~~~~~~~~~ 神五成功下的广场自杀──“神州五号”升天与严惩“广场自杀”   杨支柱   刚过了两天,10月17日,北京警方宣布依法逮捕两名在天安门广场地 区制造事端者(其中包括10月1日从金水桥跳水自杀未遂的叶国强),同时 拘留16名在天安门广场实施不法行为者。从10月1日到10月16日,天安门地 区连续发生多起自杀、自焚未遂事件。警方发言人说,天安门广场已是国 家举行重大政治活动和国事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全国人民和国外来京人士 观光游览的胜地,也是中华民族的象徵,不是发泄私愤之地,违者必受法 律严惩。   这则消息一出,连刚刚宣布“没有人想用神舟五号的发射来掩盖国内 改革中突出出来的矛盾,也没有人忘记那些贫困的弱势群体”的新左派网 友“晓德”也憋不住了,写了个题为《百姓自焚与政府作为》的帖子,对 北京市公安局予以谴责。晓德说:“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可是当生 命都已经到了可以自残的时候,矛盾的火焰已经是一触即发。在这样的时 候,政府单纯地做出规定‘禁止在某地自焚’实在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我问晓德有什么办法叫这些在天安门自焚、跳水的人为“神州五号”的成 功而欢呼,晓德说是两码事。   怎么是两码事呢?不但政府用来开发“神州五号”的钱和精力可以用 於解决这些绝望的人的生活或冤屈问题,而且“神州五号”升天与严惩“ 广场自杀”的目标也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光耀或不损坏党国的形像。虽 然警方严惩广场自杀行为还有另一个理由──公共安全──,但除了一个 张理积企图用载有两桶汽油和两箱鞭炮的汽车自焚可能破坏公共安全需要 惩治外,其他被拘捕的17人的行为都只可能害死他们自己。   晓德文章的主旨虽然在谴责北京市公安局,但里面有句话是我坚决不 能赞同的。晓德说:   “毫无疑问,他们选择的方式既危害自己,也危害社会,此後接   连的效仿自焚事件就是明证。”   我想问问晓德,你为什么不效仿人家去自焚呢?把後来的广场自杀者 的行为归咎於效仿,与你前面所说的“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不矛盾 吗?既然“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却仅仅因为有别人自焚而轻易效 仿,这不是弱智吗?连疼痛都不知道,简直就是白痴、甚至连白痴都不如 的木头人。难道弱势群体在你们新左派的心中就是这 一个形像吗?就算 後来的自杀者并非迫不得已而真的属於“效仿”,“有人效仿”能证明一 种行为是危害社会的吗?如果那样的话,拥有人数众多的“追星族”的“ 星”们岂非都罪大恶极?   虽然我自己没有勇气因为自己的权利或社会公正受到无法补救的侵害 而自杀,从而也没资格要求别人这 做。但是我对於那些宁愿站著死不愿 跪著生的人们内心充满了敬意。为追求正义的广场自杀行为是非暴力反抗 的最高形式,最大限度地昭示了人的尊严。这些广场自杀者以自己的生命 为代价,唤起政府和社会对於民间疾苦与冤屈的高度注意,可能极大地促 进某个或某些社会问题的解决,避免更多同类悲剧的发生。因此广场自杀 行为是为社会利益牺牲自己生命的行为,这些人应该被追认为烈士。当然 ,我并不反对政府在了解、研究、解决问题以前阻止广场自杀行为的发生 。但是,只要广场自杀者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决不能对这种和平 示威加以惩罚,并且应当尽快消除他们自杀的原因。否则就很难说是为了 救人,而只是逼人在自己家里自杀。   对於走投无路或告状无门而准备牺牲自己生命以唤起政府注意的人, 我不知道政府用什么样的方法严惩能够阻止他们到天安门广场自杀。有期 徒刑吗?对於连当场开枪击毙都正中下怀的人,有期徒刑能阻止他们刑满 释放後继续到天安门广场自杀吗?我看除了终身监禁没有别的办法,但是 就算把寻 滋事罪扩大解释到包括广场自杀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期 也没到无期徒刑呀!看来中国政府又要修改刑法了。然而,用如此严厉的 手段对付自杀者,果真能改善中国政府的形象吗?恐怕只能把党国的形像 进一步妖魔化吧?(2003年10月20日) ~~~~~~~~~~~~~~~~~~~~~~~~~~~~~~~~ 陈水扁过境纽约领取人权奖 向抗议人群喊话   过境美国的台湾领导人陈水扁日前在纽约,在纽约市华尔道夫饭店接 受非官方组织国际人权联盟颁发的人权奖并展开了二天的过境访问。   抵纽约即往宋美龄生前寓所致祭   据联合报报导,陈水扁抵纽约后随即驱车到宋美龄生前寓所致祭,他 在宋美龄寓所只停留了十分钟,先向宋美龄遗像致敬,再亲自颁发褒扬令 和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给遗属代表蒋孝刚。据报道,陈水扁原定按例由陪同 的侍长陈再福致赠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及褒扬令。但陈水扁后来又认为,既 然人到了,就应亲自颁发褒扬令以表慎重。   场外有支持有反对 陈水扁脱稿向反对者喊话   据萍果日报报导,颁奖在纽约市华尔道夫饭店举行,大饭店外面,数 百名中国大陆留学生和华人手持中国国旗举行反对台湾独立的示威,在另 一方面,同时也有一些支持陈水扁的人士进行反示威。双方一度出现争执 。   而在会场里面的陈水扁则照著原先准备的稿子念完之后,突然脱离讲 稿,对在会场外示威的亲北京人士说:「你们走错地方,而且找错对象, 阿扁能在此受奖,你们也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他认为,在外面抗议的那 些人应该说:「台湾能,为甚么我们不能」。陈水扁认为,人权是普世价 值,人权之路是一条正确的路,是一条不归路,他愿意与两千三百万人邀 请外面的抗议者,分享得到人权奖的喜悦与骄傲。   过境美国三次 一次待遇比一次好   据联合报报导,陈水扁总统于台北时间11月2日上午搭乘纽约精神号游 轮,与侨胞们侨宴,作东的是驻美代表程建人,媒体记者也登船采访。报 导说,陈水扁致词时表示,他就任以来过境美国三次,一次待遇比一次好 ,   报导说,陈水扁第一次过境洛杉矶时,会面的人数设了限制,而且不 能有公开活动,国会议员来访都得从厨房进入;第二次过境纽约,会面的 人数可以增加,但和媒体仍不能见面;本次过境纽约,除了接受国际人权 联盟颁奖,以及乘坐「纽约精神号」游河外,还安排接见了20位美国国会 议员,两天来陈总统一共接见了美国国会议员、以及前纽约市长朱良尼。 卅五分钟演说。平面、电视、与广播媒体的文字与摄影记者均能进场采访 。包括CNN、NHK、美联社、纽约时报等十多家国际媒体记者也都在现场报 导。   陈水扁谈人权:台湾能为什么中国不能?   陈水扁日前在纽约接受非官方组织国际人权联盟颁发的人权奖。在颁 奖的饭店外,数百名中国大陆留学生和华人举行反对台湾独立的示威,同 时也有一些支持陈水扁的人士进行反示威。(RFA)   (中央社记者张声肇纽约三十一日讯)陈水扁今晚获颁国际人权奖, 场外有中国团体的抗议,他在致词时表示,这些人走错了地方找错了对象 ,他们应对他(陈水扁)的受奖感到高兴才是,因为人权是普世价值。陈 总统指出,台湾人权的成熟,绝对可以发挥灯塔效应,这些人应该自问, 台湾能,为什么中国不能?   陈总统今天下午一时抵达纽约,晚间并接受国际人权联盟颁赠国际人 权奖。陈总统获奖后发表了近四十分钟的演说,强调人权理念及价值。   致词终了前,陈总统回应会场外抗议的中国大陆留学生时,作了上述 表示。   陈水扁强调,人权是一条不归路,也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台湾的人权 成就绝可以发挥灯塔效应,那些抗议的群众应该自问:台湾能,为什么中 国不能?   陈水扁并诚挚地邀请抗议人士能够分享台湾两千三百万人民所享受到 人权的喜悦与骄傲。   陈水扁纽约接受人权奖 (方冰 纽约报导) 10月31日抵达纽约的台湾总统陈水扁当天晚上获颁国际 人权联盟的年度人权奖。陈水扁在致词时指出,催生台湾新宪法攸关台湾 民主化能否成功,全民投票的实施代表台湾的人权能否进一步深化,他呼 吁国际社会倾听台湾人民追求民主的声音   *安排临时生变解读不同*   在临出访前的最后一刻,美方传出原主持当晚「人权奖颁奖典礼」三 位主持人之一的美国前国防部长柯恩,因为重感冒无法出席的消息,原来 安排的由台湾友邦冈比亚等国大使举行的欢迎酒会也告取消了,有报导解 读这是美方对陈水扁过境规格的降级。不过也有报导说,原先规定陈水扁 在晚宴上的发言时间只有3分钟,经过争取已经增加到20分钟。   *军火商大老板出席宴会引猜疑*   另一件引起争议的事情是,有报导说人权颁奖晚宴的赞助人之一是军 火商生意美国联合防卫公司。该公司董事长拉鲍特是晚宴的三位主持人之 一,在国际人权奖的晚宴上,将与陈水扁一同在首桌用餐。联合防卫公司 是军火商,是台湾军方对美军事采购主要窗口。拉鲍特可能当面与陈水扁 洽谈联合防卫公司军火产品。   对此,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黄志芳三十日表示,此餐宴在美国是很 正常社交活动,身为客人的陈总统无法过问主办单位邀请哪为宾客,也希 望外界作泛政治化的负面解读。黄志芳表示,美国总统也常出席各式公开 晚宴,美国总统不就一天到晚都被质疑。他表示,晚宴主题是人权,陈水 扁代表国人受奖,是莫大的光荣,希望各界持平常心看待人权晚宴。 ~~~~~~~~~~~~~~~~~~~~~~~~~~~~~~~~ 美国之音:北京利用计算机间谍病毒监视海外藏人   位于华盛顿的“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组织以及加拿大西藏委员会人士 向美国之音透露,可能有人设计了特殊的计算机系统监视程序,专门用来 秘密监视西藏流亡政府以及海外支援西藏团体的网络通讯和网络信息。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主任布琼次仁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的时候说, 自从今年10月中旬在布拉格召开第四届国际支援西藏组织大会以来,海外 的西藏团体陆续收到了一些看似普通的电子邮件,信件标题伪装成和国际 支援西藏组织大会有关,但是这些电子邮件的附件里面含有一种特洛伊木 马病毒,一旦开启,就可以让发件人获悉这些西藏团体的电脑通讯内容。   据电脑专家介绍,所谓“特洛伊木马病毒”是一种计算机程序,这种 病毒藏有可以控制用户也就是收件人电脑系统的功能,可以造成用户资料 的泄漏、破坏甚至整个系统的崩溃。而且,既然被称为“特洛伊木马”, 自然就不容易让人看出破绽,因此有人干脆称这种木马病毒为“计算机间 谍病毒”。   *间谍邮件从中国发出*   布琼次仁说,他所在的“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近 来收到了一些这类电子邮件:“这些带有木马间谍病毒的电子邮件发送地 址,可以追踪到位于北京的一些因特网公司,也可以追踪到北京以外中国 其它地区的因特网公司,电子邮件是以西藏团体官员的名义寄给西藏团体 成员的。”   加拿大西藏委员会的尼玛多杰通过电话对记者表示,自从10月25号以 来,他本人也收到了5封这种含有木马病毒的电子邮件。尼玛多杰说:“大 部份邮件的IP 网址都是通过北京的中国电讯公司的域名注册的,但是发送 邮件的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所在位置却不见得在北京,有的甚至远在新疆, 这显示发送者可以通过中国境内不同地点的因特网系统,作为中转站,把 这种带木马病毒的邮件发送出去。”   尼玛多杰和布琼次仁都表示,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一种特制的电脑 程序,而发送来源位于中国境内,发送对象好像只局限于和西藏运动有关 的团体。加拿大西藏委员会的尼玛多杰强调,这比一般电脑用户经常收到 的所谓“恶作剧”病毒危害更大。他说:“大多数病毒属于‘荒诞型病毒 ’,无非是想捣捣乱,可是西藏团体收到的这类含有木马病毒的电子邮件 ,却可以窃取内部系统开启密码和内部信息。”   *中国表示反对非法侵入他人电脑*   位于华盛顿的“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组织透露,早在2002年9月,印度 达兰萨拉的西藏流亡政府计算机信息中心就曾经指称,中国境内的某些组 织试图打入西藏流亡政府的网络系统,并表示他们的电脑屡次收到带病毒 信件,病毒的功能之一就是窃取网络信息。美联社去年9月25号的有关报道 说,对于有关指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经表示中国政府向来都反对非法 侵入他人电脑的行为。   近年来,北京和西藏流亡政府的关系有趋于缓和的迹象,双方都表示 愿意通过对话解决分歧。“国际声援西藏运动”主任布琼次仁说,现在还 缺乏进一步证据,无法证明这种电脑间谍病毒究竟是出自中国境内对西藏 活动感兴趣的私人用户,还是确有北京政府在背后间接控制。布琼次仁说 :“如果确实是中国政府有意对西藏团体进行秘密监视,那就意味着在建 立信任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为这就显示中国政府还不能肯定他们可 以和西藏流亡政府及其支持者进行面对面的对话,说明中国政府对彼此开 诚布公地交流信息还缺乏信任,相反却要诉诸其它技术手段窃取信息。” (VOA) ~~~~~~~~~~~~~~~~~~~~~~~~~~~~~~~~ 加拿大国会议员指责中国交换引渡疑犯要求 (VOA 严明 多伦多报道) 加拿大国会议员指责中国视法律为儿戏,用遣返 远华案首要嫌疑犯赖昌星作条件,来同加拿大交换引渡一名涉嫌在加拿大 杀人后逃回中国的嫌疑犯。   *罗宾逊指责中国视法律为儿戏*   加拿大反对党“新民主党”的国会议员罗宾逊,星期五致函给加拿大 外交部长格雷厄姆,要求加拿大对中国采取强硬立场,迫使中国立即遣返 涉嫌在加拿大杀人后逃回中国的嫌疑犯李昂。去年十月,21岁的北京女留 学生赵巍在加拿大温哥华被人杀害,尸体被弃置在一处湖边。今年五月, 加拿大警方经反复调查取证,正式以一级谋杀罪,指控赵巍的同居男友19 岁的中国留学生李昂涉嫌杀害了赵巍。但李昂已在去年逃回了中国。加拿 大皇家骑警要求中国把李昂引渡回加拿大受审。中国警方先是以中国对这 一事件有司法管辖权为由,表示将自己审理这一案件;随后,又指责加拿 大方面没有提供确凿证据,因而拒绝拘捕李昂。   加拿大国会议员罗宾逊表示,他从皇家骑警得到的消息说,中国正在 试图与加拿大达成一笔交易:以引渡李昂到加拿大受审,来换取加拿大遣 返中国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他指责中国官方在这一问题上视法律为 儿戏;他也同时批评加拿大政府态度软弱。罗宾逊说:“这意味着到目前 为止,加拿大政府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去强烈要求把李昂引渡回加拿大 绳之以法。”   *赖昌星难民申请案仍在审理中*   不久前,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在访问中国时,中国总理温家宝曾再次 正式要求克雷蒂安把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受审;在此之前,中国国家主席胡 锦涛在泰国会晤克雷蒂安时,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克雷蒂安的回答是, 目前赖昌星难民申请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加拿大政府还不能遣返他。 赖昌星目前正在温哥华的家中,等候加拿大联邦法院就他的难民申请上诉 案作出裁决。   较早前,加拿大难民法庭拒绝接受赖昌星一家为难民,赖昌星就此向 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了上诉。联邦法院于今年7月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聆讯; 随后,法官表示将在今年九月底之前作出裁决。赖昌星的律师之一安斯利 认为,这一案件十分复杂,法官至今没有作出裁决是可以理解的。安斯利 说:“上诉庭的法官很了解这个案子的根本。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案子,有 很多文件要看。希望这个案子可以有一个很好的结果。”   他并表示,无论法官作出什么样的裁决,败诉的一方肯定还会上诉。 安斯利说:“我想,不论是我们赢,还是加拿大政府赢,一定还有上诉。 ”   他预计,赖昌星难民申请案的官司还会持续几年。赖昌星于99年8月和 家人一起逃到加拿大。2000年6月,以受到中国当局的政治迫害为由,向加 拿大提出难民申请。中国官方指控赖昌星和他的远华公司,涉嫌走私逃税 达八百多亿元人民币。 --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  editor@bigNews.org The Best Chinese e-Magazine │则兼│  http://bigNews.org i SUPPORT FREEDOM OF SPEECH │明听│ 国际统一刊号ISSN:1097-2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