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总第2246期(2004.04.26)专门散播各种受中共查禁的新闻和评论 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推动政治改革 突破新闻封锁 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VIP Reference(Dacankao) Defends Human Rights in PRC Since 19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达赖喇嘛访加:促慈悲为怀化解冲突 2. 刘晓波:“人质外交”源于独裁政治敌视民间异见的本质 3. 杨建利被捕两周年:美七十议员致函胡锦涛要求放人 4. 今日之所以会有台独思潮,全是中共一手造成的 5. 胡平:评中共当局的“和平崛起”........ 6. 深夜随笔:全民普选决定中共的“人民”使用权 7. 普选,是中共已患六十年之久的心病——国内人民声援香港2007年普选 8. 凌锋:果然是“港人自讲” 9. 香港政界对人大不许香港直选的反应 10. “一国两制”这具政治僵尸开始腐败所发出的第一股刺鼻恶臭 11. 专制的法制和民主的法治在香港过招 12. 世界日报:中国的「舆论监督」 13. 何家栋致焦国标教授的一封信:丁家班的中宣部 14. 谁给宣传部定的性?——《陆定一的历史遗产》读后 (于光远) 15. 喻华锋案──最富有想象力的判决书 16. 大陆农民成为各种商业欺诈的主要受害者 ~~~~~~~~~~~~~~~~~~~~~~~~~~~~~~~~               言─┼─论               |则┼兼|               ┼┼●┼┼               |明┼听|               由─┼─自   陈水扁指称,国亲联盟大选后的抗争行动像是一场流产政变,这种说 法引发强烈反弹,国亲联盟并就此提出法律告诉。 针对国亲联盟总统大选 后的抗争行动,台湾前总统李登辉日前批评是军事政变,与此同时,陈水 扁总统也形容像是一场流产政变,对此,国亲方面相当不满,国民党发言 人郭素春转述主席连战的话指出,这种说法是一派胡言、胡说八道,亲民 党主席宋楚瑜也表示,再怎么恶毒,也不能诬指政治对手在搞政变。 国民 党副主席,立法院长王金平也强调,这种指控非常严重、可怕,他说,国 亲内部会议从来都没有政变的想法。国民党另外一位副主席,台北市长马 英九认为,陈水扁总统应该向全国民众道歉。他说:“除非总统有非常充 分的证据,证明是有人在从事政变,因为政变在法律上就是内乱罪,如果 没有证据的话,我认为这是总统严重的失言,他应该收回这句话。 ”   一党专制需要替罪羊 “问责”成中国政治新亮点。“引咎辞职”和“ 官员问责”,成为2004年4月中国社会的关键词,并可能成为此后中国政治 生活中的两个重要的政治术语。去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井喷发生后,由于 他和他领导的中国石油一直未公开就事故表态,这位部级企业家成为众矢 之的,舆论责问:马富才为何不道歉? / 《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卫生部星期天报告北京发现四例萨斯病疑似病例新的萨斯病疑似 病例。在此之前,北京已经发现两例萨斯病确诊病例。与此同时,中国即 将迎来“五一”渡假黄金周。这些萨斯病病例使成百上千万人出门旅行的 “五一”黄金周蒙上了一层阴影。   香港《南华早报》说,平心而论,自去年正式宣布萨斯病大规模爆发 结束以来还是零星发生过几起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感染萨斯病的个别病例, 而这些个别感染可并非全部发生在中国。 但是,中国这次的爆发却曝露出 卫生系统仍然布满漏洞,因为在这起可能的指标性病例里,一名现年二十 六岁来自安徽的医学院宋姓女学生也许本身完全不知道自己接触到萨斯病 病毒。而事实上,对一名处在高危环境下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她应该定期 接受萨斯病检测,而更不应该被准许在北京和安徽首府合肥之间来回旅行 ,从而可能把病毒传播给更多的其他人。此外,更加糟糕的是,香港《南 华早报》说,中国当局仍然为了自己形像而延迟发布有关消息。上星期一 ,当宋姓女学生的母亲在安徽死于状似萨斯病的疾病后,安徽省卫生厅就 已经知道他们可能会爆发萨斯病,但是,这项消息却迟到上星期五下午才 公布。《南华早报》说,虽然这次没有像去年初对“神秘肺炎”在广东夺 走几百人生命的消息那般刻意压制、造成后来萨斯病蔓延到香港及全世界 ,但由这件事看来,中国对像萨斯病这样的传染病的预防及通报作法仍然 不够仔细、不够坦白,令人担忧。   中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证实,政府在两个月内关闭了8千6百家黑网吧 ,还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中国媒体还报道,中 国日前启动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在今年年 底,中国各地的网吧都将安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 统"。通过这套监管系统,文化行政部门将以高科技手段对网吧实行全程实 时监控。 据法新社报道,对网吧的整治和控制是中宣部自去年开始的教育 行动的一部分,旨在加强共产党对出版、电视和电子媒体的控制。   欧盟一位官员星期一表示,欧盟在近期内不会就是否取消对华军售禁 令做出决定。但是,这位官员否认推迟做出决定与美国施加的压力有关。 欧盟考虑取消对华军售禁令不仅受到美国的反对,也遭到俄罗斯的指责。 正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外长会议将讨论是否取消对中国实施了十五年之 久的军售禁令。欧盟一位官员在会议上表示,欧盟离做出决定还有很长的 一段时间。欧盟考虑取消对华军售禁令也遭到俄罗斯的反对。俄罗斯是中 国最大的军火供应国,每年向中国出售的有记录的武器出口额大约为二十 亿美元。国际安全事务专家布兰克在《亚洲时报》上发表文章说,对于俄 罗斯的国防和政治精英人物来说,一个能够生产出更好的产品而且能够提 供更好的售后服务的主要工业对手的出现自然令他们感到很苦恼。如果俄 罗斯的武器制造商失去了中国的武器市场,他们将受到致命的打击。中国 和印度各占俄罗斯武器出口收入的百分之四十。 更糟糕的是,中国在购买 军火的同时正在逐步购买更多的技术而不是武器,以便建造自己的武器系 统。欧盟现任轮值主席、爱尔兰外长卡文上星期对中国外长李肇星表示, 欧盟的禁令至少会持续到今年夏天。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北京办事处已於21日正式挂牌运作,并由 联邦调查局长穆勒亲自主持揭幕仪式。据香港媒体报导,穆勒在北京访问 两天後,於23日飞抵香港访问,他是在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举行的记者会 上,宣布了这项消息。   美国的《华盛顿时报》星期一报道说,两名中国驻美国洛杉矶领事馆 的外交官今年2月份曾驾驶租来的汽车,擅自进入临近美国拉斯阿拉摩斯国 家实验室的一处禁区,并高速驶过该实验室的一个岗哨。之后,美方安全 人员拦截住他们,并在简短搜查和询问后,护送他们离开禁地。美国国务 院的官员说,这两名外交官在离开限定活动范围前,并没有按照规定向美 方提出申请。《华盛顿时报》说,由于拉斯阿拉摩斯国家实验室属于敏感 禁地,并是曾轰动一时的"李文和案"的发生地,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官 员怀疑,这两名中国外交官有可能是在进行搜集情报的间谍活动。 ~~~~~~~~~~~~~~~~~~~~~~~~~~~~~~~~ 达赖喇嘛访加:促慈悲为怀化解冲突 (VOA许波报导)正在加拿大访问的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在多伦多发表 演讲,号召人们以慈悲为怀,化解世界各地的冲突和战争。   *以慈悲为中心议题*   这位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星期天的演讲自始至终以慈悲为中心议题。 他说,慈悲是一种内在的力量和真理,它是达到人生目的,实现幸福的有 力工具,也是更好地处理国际关系的关键所在。   达赖喇嘛说,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所有国家之间都存在各种各样的 联系,整个世界都变小了。在这种变化了的世界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毁灭你敌人的同时也毁灭了你自己。   达赖喇嘛强调,慈悲不仅仅要体现在你所爱的人身上,它更适用于你 的敌人。基于这种信念,达赖喇嘛呼吁世人把慈悲和宽容作为化解仇恨和 战争的重要途径。   达赖喇嘛对前来出席演讲的中西方僧俗听众表示,20世纪充满了血腥 和暴力,这种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他呼吁人们在新世纪里以对话取 代暴力,并使之成为解决世界各地冲突的唯一途径。   *强调对话和解*   他强调,21世纪应该是一个对话的世纪。达赖喇嘛一个多小时的讲演 涉及了许多国际问题,但慈悲与和平始终是演讲的主题,也是他在加拿大 各种场合发表公开言论的一个中心议题。   多伦多是达赖喇嘛加拿大之行的最后一站,他计划在多伦多逗留十天 。期间,他将主持一项藏传佛教最重要的宗教仪式,来自世界各地的佛教 徒已经抵达多伦多出席这一宗教仪式。 ~~~~~~~~~~~~~~~~~~~~~~~~~~~~~~~~ 刘晓波:“人质外交”源于独裁政治敌视民间异见的本质         ──为杨建利被捕两周年而作   杨建利博士被中共关进监狱,已经两年了,至今仍然看不到与家人团 聚的任何希望。这期间,建利与家人完全隔绝,他的亲人想来北京见他一 面的要求都属奢望。而且,据建利的妻子付湘说,建利在狱中受到虐待, 被单独监禁,还戴著手拷,不允许锻炼和读书,多次要求见律师皆被拒绝 ,   建利被捕之初,中共提供的理由是涉嫌伪造证件和偷越国境,半年之 后又说涉嫌间谍犯罪,并于2003年8月开庭,进行了三个小时的不公开审判 ,之后就再无音信。中共当局为了显示司法进步和人权改善,大肆宣传清 理超期羁押,中共司法机关自称:自2003年开始清理超期羁押以来,已经 清理了涉及两万五千人的超期羁押。然而,建利却不在清理之列,尽管对 他的羁押早已超期,但中共连一个象样的解释都没有。   两年来,美国和国际社会为争取杨建利的早日获释付出巨大的努力: 布什政府对中共的人权恶化很不满,美国国务院官员(新闻发言人、助理 国务卿等)和驻北京使馆(大使、人权官员等),也多次就杨建利案向中 共提出交涉。今年4月20日,美国国务院人权事务官员Lorne Craner表示, 杨建利的案子是美国优先考虑的人权案例,美国官员们将继续就杨建利所 受的待遇向中国政府表达抱怨。美国人权事务官员手头上有一系列的案例 经常向中国政府提及,这一做法在过去几年也获得几次成功,一些活动家 被释放,但是杨建利被监禁两年仍没有被释放。   美国的国会议员和州议员,也多次就杨建利案向布什政府和中共政权 同时施压,众议院全票通过199号议案,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全票通过S.Res184 议案,要求释放杨建利;麻州布鲁克兰市的全圣主教堂主教 M. Thomas Shaw 、哈佛大学校长及四十三位教授、以及多个海外民运组织和知名人士,也 持续为杨建利获释而呼吁。在国际方面,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等主要非政 府人权组织、南非大主教图图、联合国的人权事务专员等,皆要求释放杨 建利。甚至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属下的“任意拘留工作小组”,也罕见 地向北京提出释放杨建利的要求。 去年年底,有传闻说:中共的人质外交会再次出牌,杨建利案将再次开庭 ,很可能被作为温家宝首次访美的人权大礼,宣判后被以某种莫名其妙的 理由送回美国。人质外交固然下流,但建利能获自由,比什么都重要,所 以,关心建利的人都希望中共的人质外交再次出牌。   然而,中美高层互访已经有了几个来回,建利仍然在超期羁押之中。 看来,中共在处理杨建利案上的做法,没有按照以往处理此类个案的惯例 ,既没有象对多次闯关的王炳章那样处以重刑,威慑那些意欲闯关的海外 民运人士;也没有象对高瞻等人那样,作为外交人质在宣判后释放,或象 贝岭那样短暂关押后驱逐出境,而是毫无正当理由地长期羁押。   处于道义劣势中的中共政权,已经颇精于政治上的成本和收益的计算 ,它之所以不顾国际社会的呼吁和谴责而执意超期羁押杨建利,显然是经 过反复利害权衡后的决定。杨建利是德才兼备的海外民运的重要人物,他 的被捕也受到美国政府及国会的高度重视,正可以作为中美交易的重要筹 码。所以,中共既不会轻易判处,也不会轻易释放,非要等到中美关系的 某个关键时刻才肯出牌,以达成中共政权利益的最大化。   中共热衷于“人质外交”,源于独裁政治敌视民间异见的本质,它总 是把自发的民间异见当作敌人,不仅持续地制造出大量文字狱,还要把良 心犯当作人质与国际社会讨价还价。同时,国际政治本身在捍卫人权上的 正义匮乏和实力欠缺,也为“人质外交”提供了便利。   首先,在抗拒国际社会的人权压力上,独裁国家往往能结成坚定的同 盟,而自由国家在推广自由民主上,即便基本价值观完全一致,但基于各 自的利益计算,也无法结成足够坚定的反独裁同盟。某些自由国家的政客 会囿于权宜利益而向独裁者妥协、甚至讨好,所以,很难在国际上形成对 迫害人权的国家的有效压力,比如,法国总统希拉克居然用法国最著名的 象征性建筑来讨好中共党魁胡锦涛,从脚红到头的埃菲尔铁塔,映衬着希 拉克的谄媚笑容。   其次,由于联合国的既定规则所限,这一世界上最具权威的国际组织 却无力捍卫自己的道义原则:《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和保障 人权两大国际公约。于是,极少数自由强国坚持普世道义的仗义之举,也 屡屡受制于正义匮乏和支持不力的国际现实。在某种意义上,现在的联合 国人权大会,在变成迫害人权国家的避难所的同时,也变成了维护人权的 绊脚石。比如,美国敦促中共改善人权的道义压力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大 都是在两国外交中完成的,而在由几十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人权大会上, 美国谴责中共人权记录的提案,只能“屡败屡战”。   再次,即便象美国这样强大的自由国家,在国际间捍卫人权和践踏人 权的斗争上,也表现出某种力所不逮的无奈,不得不接受“人质外交”的 敲诈。这种如同绑架人质的敲诈,从道义上讲是再明显不过的绑匪行为, 但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国际关系的潜规则,它是对抗《世界人权宣言》的普 世道义的外交利器,使自由强国不得不迁就现实而加入这种下流游戏。比 如,在某些情况下释放一两个著名良心犯,已经变成了中共向美国表达善 意与缓和中美关系的的外交惯例。   对于中国这样的迫害人权的大国,国际压力固然可贵可用,也确实能 产生某种正面作用,但这种作用只能是辅助性的。在根本上,中共不尊重 起码的人权标准的行为,首先是国人自己在犬儒化的生存中默认了,用出 卖道义换取既得利益。当国内的民间压力不足以迫使中共政权改善人权时 ,国际压力也就不可能那么纯粹和有效。正是我们自己的沉默和懦弱,才 是国际的道义压力难以取得实效的主要原因。   所以,逐步改善中国恶劣人权状态的最有效途径,是大陆的民间先要 挺直自己的道义脊梁,要主动争取和捍卫自己的人权,敢于对每天发生在 身边的人权灾难说“不”,才能对独裁者构成实质性压力,也才能争取到 足够的国际支持,使国际压力转化为国内动力。也就是说,国人的道义脊 梁挺直了,国际道义力量在对独裁政权施加压力时,才会更加理直气壮且 更有实效。   杨建利一向坚持非暴力反抗,为此不惜漂洋过海、以身试恶法,由自 由大地走向独裁黑牢。对于所有心向自由的国人来说,在杨建利被捕两周 年之际,向杨建利的勇气表达敬意的最朴实的方式,就是力所能及地关注 发生身边的人权迫害案件。 2004年4月24日于北京家中 ~~~~~~~~~~~~~~~~~~~~~~~~~~~~~~~~ 杨建利被捕两周年:美七十议员致函胡锦涛要求放人   按:致函胡锦涛是选错了收信人。须知,杨建利在云南出事的时刻, 正是小胡登基后访美的第一次亮相,突然冒出一个杨建利闯关事件,让他 怎么想?给这个专制政权的首脑制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小胡内心恨 死杨博士了。应该跟江主席、公安部、国安部、最高法院要人去。(智叟)   美国马萨诸塞州民主党籍众议员弗兰克表示,如果中国不释放杨建利 ,美国国会将在台湾和香港问题上对中国采取更强硬的立场。弗兰克谈到 ,美国可能会推进台湾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努力。 考克斯议员说: "他们 对杨建利实行关禁闭、戴手铐,致使他手腕瘀血。狱方还对杨建利以监号 称呼,并不准他读书看报和见律师。"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例行的记者会上表示,这是对中国司法制度 的干预,中国对此表示抗议。孔泉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对犯罪人进 行惩罚是完全正常的。孔泉称这封信是干涉中国内政。 (美国之音黎堡报导4/26/2004) 星期一是美国永久居民、中国民主人士杨 建利被中国当局拘押两周年。美国国会众议院几十名议员联名写信,要求 中国当局释放杨建利。 杨建利被控非法入境和为台湾从事间谍活动,在去 年8月份被中国法院审理,但是法院至今没有宣布审判结果。   *已被拘押两年*   1986年来美国读书的杨建利因为支持1989年六四学生民主运动被中国 政府列入拒绝入境的黑名单。在多次申请回国都被拒绝之后,杨建利2002 年4月持他人护照进入中国,到东北地区考察下岗工人的处境。4月26号, 他在昆明被中国当局拘押。从此,他在美国的家人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杨建利的妻子傅湘星期一在美国国会说:“没有一天我不想念他,没 有一天我们的孩子不盼望父亲的归来。我们非常想念他,我们非常想念他 。”   *狱中受到虐待*   杨建利在被正式逮捕一年多之后才在去年8月接受不公开审判,而且至 今仍然没有审判结果。最近,他又受到当局的虐待,包括被戴上手铐、单 独关押、不准阅读、不准跟律师见面。   *七十众议员致函胡锦涛表关注*   星期一,美国国会众议院将近七十名国会议员联名写信给中国国家主 席胡锦涛,对杨建利的处境表示严重关注,并且提醒中国领导人,中国人 大去年通过法案,禁止非法拖延对被告的关押。   国会议员们的这封信还说,中国当局对杨建利的待遇会使美国国会很 难把焦点放在美中两国关系中其它重要的议题上。   在这封信上署名的包括众议院民主党领袖波洛西、国际关系委员会主 席海德、以及资深的众议员考克斯。   来自加州的共和党籍众议员考克斯说:“杨建利博士关心中国的人权 和自由,是真正热爱中国的人。现在是释放杨建利和其它被关押的兄弟姐 妹们的时候了。”   *北京反台独有求于议员*   来自麻塞诸塞州的民主党籍众议员弗兰克说,中国政府曾经写信给美 国国会议员,要求他们不要鼓励台湾走台独路线,中国外交部官员最近还 到他的办公室希望取得美国国会议员在多方面的合作。   *北京无视呼吁莫指望美议员合作*   但是弗兰克说,如果中国当局一直对美国国会提出释放杨建利的要求 不予理睬,那么中国政府也不要指望美国国会议员的通力合作。   弗兰克众议员说:“那个政府既然不能、也不准备这样做,那么他们 也不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得不到满足而感到惊讶。”   *国会参众两院决议要求放人*   去年6月,国会众议员一致通过了第199号决议案,要求中国立即释放 杨建利。同年7月,参议院也通过了类似的决议案。此外,美国行政当局也 不断地要求中国政府对无限期关押杨建利做出解释,但都得不到满意的回 答。   同时,杨建利在美国的家人非常着急,但只能先往好处想。他的妻子 傅湘对本台说:“首先当然是让大家都抱希望,我的小孩都小。我就尽量 把他们的学习搞好。”   *子女想念父亲*   正在读六年级的女儿杨子湘说,过去给父亲寄去的许多信只收到两封 ,因此只能在心里、在纸上想念他了。她说:“我在一个小本子上,每天 没事的时候,我就在里面写,也不寄出去,就在里面写,等他回来再给他 看。   记者:“都写些什么呢?” 杨子湘:“像有的时候过节啊,写想要他 回来。”   (BBC)美国国会约67名议员星期一(4月26日)联名写信给中国国家主 席胡锦涛,对美国永久居民、中国民主人士杨建利的处境表示严重关注。 这一天是杨建立被中国当局拘押两周年。   国会议员们的这封信还说,中国当局对杨建利的待遇会使美国国会很 难把焦点放在美中两国关系中其它重要的议题上。   在这封信上署名的包括众议院民主党领袖波洛西、国际关系委员会主 席海德、以及资深的众议员考克斯。 共和党众议员考克斯引述美国副总统 切尼的话说,美国驻北京大使馆会同中国政府就杨建立案件进行直接谈话 。   考克斯说,国际奥委会和香港的民主领袖们都将支持释放杨建立的运 动。   杨建利在被正式逮捕一年多之后才在去年8月接受不公开审判,而且至 今仍然没有审判结果。最近,他又受到当局的虐待,包括被戴上手铐、单 独关押、不准阅读、不准跟律师见面。   国会议员们的这封信中说,"由此而对杨建立家庭造成的巨大痛苦和愤 怒使我们很难集中精力发展中美双边关系中的其它很多重要方面。"   关系台湾和香港问题   来自麻塞诸塞州的民主党众议员弗兰克星期一在国会山举行的纪念活 动上表示,中国政府曾经要求他们不要鼓励台湾走台独路线。但是如果北 京方面依然不释放杨建立,美国国会将在台湾和香港问题上采取报复性的 强硬立场。   弗兰克说,美国方面将会推动台湾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台湾准备在5月17 日日内瓦召开的世卫大会上以观察员的身份再次要求加入世卫。在此之前 ,台湾的曾七次试图加入,但均遭到中国方面的阻挠。   1986年就来到美国留学的杨建利因为支持1989年六四学生民主运动被 中国政府列入拒绝入境的黑名单。在多次申请回国都被拒绝之后,杨建利2002 年4月持他人护照进入中国,到东北地区考察下岗工人的处境。4月26号, 他在昆明被中国当局拘押。从此,他在美国的家人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收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报道 http://www.rfa.org/content/service/man/audio/040427my.mp3 ~~~~~~~~~~~~~~~~~~~~~~~~~~~~~~~~ 今日之所以会有台独思潮,全是中共一手造成的   今日之所以会有台独思潮,全是中共一手造成的。理由很简单,如果 中共能真正在中国实行民主,在对台问题上能本著真诚的和平对等的意愿 ,台湾没有理由不与大陆统一,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上看,都会是这样的 结论,台湾民众也一定会人心所向地与大陆统一。中共不愿意那么做的原 因无非是要独裁,而我们都知道独裁实质上是不能接受任何一个平等政治 实体的。   那么为什么台独思潮是中共希望的呢?这可以从中共的对内和对外目 标来分析。对内来说,存在台独思潮是其维持庞大军队的最好理由,而庞 大的军队其实是对付国内的,这就是中共最重要的职位一直是军委主席的 原因。中共实际上一直是枪指挥党,所谓党指挥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把戏 ,军人政治在现代历史上是臭不可闻的,所以它一定要避免这种形象,但 是看中共历史上的宫廷政变,无一不是对军队有最终控制权的人主导并胜 出的,实质是什么拿历史一照就非常清楚了。从对外或长远来看,中共是 绝对不愿意和任何政治实体或人民分享权力的,邓小平给香港的不过是50 年,实际上5年就已经出问题,连原来答应的7年普选也要食言,这些言论 和行动充分暴露了它的长远的独裁野心。那么中共要最终武力统一台湾, 只有台独才是唯一能被民众和国际所接受的借口。所以,真正需要台独的 是中共,当然其目的不是为了台湾民众的福祉,也决不会等著台湾宣布独 立了再动手,从它实际做的就看得很清楚,中共一方面要给台独存在的理 由(包括做反面角色让台湾人憎恨,如在国际上限制台湾,处处给台湾穿小 鞋等),另一方面也要给回归大陆创造理由,如搞什么一国两制以及一些经 济上的好处,这样才能达到分化台湾的目的。一个分化的台湾才能提供中 共发挥其浑水摸鱼专长的机会。中共刻意强化台湾两个阵营的情绪对立暴 露了它的企图。绿营看来首先识破了中共的计策,一直采取忍让,使得中 共难以下手,蓝营一度非常不理智,中共就不断地为蓝营制造攻击绿营的 流言蜚语,把动乱贴上民主的标签,把非理智的行为抹成神圣的战士。同 样是抗议,中共对六四和327的报道迥然不同。所幸的是,蓝营中的智识之 士终于在中共蠢蠢欲动之际识破其鬼计,使得327以和平告终。   大陆的中国人,包括本人在内,是不希望看到台独的,这是从本是一 家人的、历史渊源的角度来看的,但是如果大家能平心静气,从我们老百 姓的切身利益来看问题,应该是更加宽容。从历史上看,分分合合的事有 的是,何必在意台独还是不台独?要紧的是,我们老百姓不要做了政治家 们的牺牲品,两岸或台湾内部打起来,首当其冲倒霉的不是我们老百姓还 会是别人吗?那么为了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唯一可靠的只能是法制与 民主的和谐,用民主来制约党派,使其为民所用,用法制来维护一个和平 的说理的环境,这对大陆和台湾都是适用的。台独也好,不台独也好,台 湾有民主的制度就是台湾民众福祉所在,有了民主,即使独立了,中共也 未必真能吃得了台湾。而没有民主和法制,即使不独立,台湾早晚会动乱 ,也必沦落中共之手。台湾有民主也是大陆老百姓的灯塔,台湾和香港都 表明中国人是能够民主的,而不是中共所说的中国民主就等于动乱。以莫 须有的动乱为借口来压制民主一直是中共实行独裁的理由,而它也一定要 制造动乱来反抗民主并嫁祸于人,中共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无不成功, 这也是中共想输出动乱打击台湾民主的原因。(proe1234) ~~~~~~~~~~~~~~~~~~~~~~~~~~~~~~~~ 胡平:评中共当局的“和平崛起”........   近来,中共当局提出一个新口号——和平崛起。在这次全国人大会后 ,温家宝总理接受记者采访,其中有一段话专门谈到和平崛起的问题。   温家宝说:“中国和平崛起的要义在什么地方?第一,中国和平崛起 就是要充分利用世界和平的大好时机,努力发展和壮大自己。同时又用自 己的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第二,中国的崛起,基点主要放在自己的力量 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广阔的国内市场、充足的劳动 资源和雄厚的资金储备,以及改革带来的机制创新。第三,中国的崛起离 不开世界。中国必须坚持开放的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同世界一切 友好国家发展经贸往来。第四,中国的崛起需要很长的时间,恐怕要多少 代人的努力奋斗。第五,中国的崛起不会妨碍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 ,也不会牺牲任何人。中国现在不称霸,将来强大了也永远不会称霸。”   读者务必注意,温家宝这番话是说给外国人听的。所谓“和平崛起” 的“和平”,是指国际和平,世界和平。特别是第五条,“中国的崛起不 会妨碍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也不会牺牲任何人”,必须明白,这 里所说的“任何人”,都是指的外国人,决不包括中国人。温家宝实际上 是在说给外国人听:中国的崛起不会妨碍任何外国人,也不会威胁任何外 国人,也不会牺牲任何外国人。至于中国人自己,对不起,妨碍、威胁、 牺牲就是在所难免,理所当然的了。中国的崛起必然要、必须要妨碍、威 胁和牺牲一部分中国人。   温家宝在回答美联社记者问到蒋彦永上书要求为八九学生爱国运动正 名的时候,把这层意思说得很明白。温家宝分明知道“六四”屠杀的死难 者决不是什么“暴徒”、“罪犯”,但是他仍然要为“六四”屠杀辩护, 因为“六四”屠杀“成功地稳住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局,捍卫了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义事业”。这就是说,为了稳定,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 时难免是要开枪杀人的——当然,只杀中国人,不会杀外国人;所以,这 和中共标榜的“和平崛起”并不矛盾。   温家宝还说,十五年过去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取得这样重大的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 坚持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这就是说,在过去 这十五年,中共坚持一党专政,持续不断地镇压民主运动,监禁的监禁, 流放的流放;残酷迫害法轮功等不同信仰,不打白不打,打死不偿命;还 有,把前任总书记赵紫阳软禁在家,长达十五年都不肯松手;更不用说在 改革的旗号下化公为私,造成数千万工人农民下岗失业,流离失所,求告 无门,乃至逼死人命,如此等等,统统都是正确的,必要的,不如此就不 能维护“团结和稳定”。温家宝甚至公开宣布,这种建立在剥夺自由和公 正,严重地妨碍、威胁和牺牲一部分中国人之上的“稳定”和“团结”还 需要继续“二十年、五十年”!   显然,这样一种“中国的崛起”,对外国人而言可能确实是和平的, 但是对中国人而言却绝不和平。道理很简单,因为中共念念不忘坚持一党 专政,而所谓专政,就是超越法律地行使暴力,就是对内战争。一党专政 从不吃素,一党专政是吃人肉喝人血的。不吃人肉喝人血,一党专政就连 一天也活不下去。什么苏联解体,什么东欧剧变,无非就是那里的共产党 不好意思再杀人了而已。   至于说,一个靠着屠杀本国和平请愿民众而巩固维持的政权,它的崛 起会给世界带来和平吗?一个靠着不断地妨碍、威胁和牺牲一部分中国人 才能够稳定和发展的政权,当它崛起之后,还会不妨碍、不威胁和不牺牲 任何外国人吗?这等于是问,中国政府是只用暴力对付中国人呢,抑或是 有朝一日也会用暴力对付外国人?我真不知道,在这个问题面前,中国政 府究竟是回答“是”好还是回答“否”好。 ~~~~~~~~~~~~~~~~~~~~~~~~~~~~~~~~ 深夜随笔:全民普选决定中共的“人民”使用权   崩盘手   前几日惊闻全国“人大”里的遗老遗少们决定香港2007特首、2008年 立法会依旧采取中央钦点方式,今日又看到了四川资阳某区“人民”政府 不顾底层劳动民众的死活,执意收回其维系基本生活的三轮车的新闻,不 由得颇多思绪萦绕,深夜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中共号称“人民”的代表,当然这种称谓的根源在于50多年的那场所 谓的“解放”,于是中共自50多年前窃据“代表”一职为人民“操劳过度 ”直到今日,其实这种“代表”的名号到底是人民赐予的还是中共自封的 ,相信中共心里最清楚;随之而来的就是中共全权掌控的各级机构、政权 运作主体通通的加上了“人民”二字,大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   可中共终究是个红漆马桶外面光,挂着金字招牌挡不住里面的腐烂恶 臭;坐在各级机构的官僚老爷们又有几位真正来自基层百姓呢,如今就算 是封建社会的微服私访也是变得大张旗鼓的流于形式,上级官僚们在田间 地头、厂矿企业时,身后跟着一大帮子下属陪吃陪喝(人民的纳税买单的 饭菜最可口),甚至还有不少的余兴节目(这点可不是老崩的异想天开或 造谣惑众,广东省和上海市的某些领导夜生活的精彩靓照至今依旧在国内 某些网站里摆着呢),这些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们自然干不出什么对于 平民百姓有益的事儿出来,当然没有体会过百姓现实疾苦的中共官员们总 是会把制定出来的所谓利民政策装扮的格外眩目晃眼;金玉其外,败絮其 内,一批批的上访诉苦、上街游行的城市民众、失业工人、贫困农民又能 为这样的好政策加上什么样的注解呢。   “人民代表大会”,好正宗的一块老字号,这可能算得上是中共祖上 留给中共子孙后代最有价值的一样东西了;有利于中共的,通过人大造几 条“法律”肯定下来,不利于中共的,通过“人大”小动笔墨删除完事儿 (当然煞有介事慎重的门面工夫也要装装),如果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没 有关系,修改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对于人大来说也是小菜一碟, 也是家常便饭,毕竟人大这个橡皮图章本就是起这个作用的。不过奇怪的 是,人大人大,可里面上至“人大主任”,下至普通“人大代表”,怎么 翻过来倒过去的看,不是红顶商人就是中共官员,就是百姓在其中找不到 踪影,偶尔发现一两个,也是在进入人大前在衣食无忧的单位火线入了党 的。   公检法、税务工商城管等,当然这些单位名称上都有“人民”装潢着 ,不过至于对于人民如何,与所谓万恶的“解放前”有何区别那也只有他 们自己心里最清楚,不过每次上级领导一时兴起来检查、视察工作时,公 检法里的公务员们突然对民众表现的那种“亲切友好”确实让不少百姓直 起鸡皮疙瘩,甚至让某些百姓有种“换了人间”的错觉,不过还好,这种 短时间的颠倒黑白只是在上级领导来的时间里才会发作,不然的话,不少 的百姓还真会因为到大街小巷里敲锣打鼓的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了。   现在中共在国际压力下提倡了知识产权,老崩也很奇怪,“人民”这 一称谓被中共无偿使用了这么多年,是否也应该还给人民了,至于以后中 共能否再次启用“人民”二字来为自己的脸上贴金,那完全可以来一次全 国公民选举;在内地,选举只是一种形式,更不会有什么实质性质的东西 来让百姓选,当然留给百姓选的都是中共官僚们吃过的残羹剩饭而已;可 老崩觉得人民普选决定是否收回“人民”二字的使用权确实势在必行,中 共逢人便说为“人民”干实事谋幸福,可挂羊头卖狗肉让多少平民百姓在 “解放”数十年后依旧流离失所、痛不欲生、有冤无处诉;如果中共有信 心有胆量认为这几十年来都是真正为普通老百姓办事儿的话,大可以开展 这次普选,假如全国百姓超过半数同意中共继续使用“人民”的名义,那 以后中共不需要在国际上正气凛然的为自己糟糕的人权记录争的面红耳赤 了,只要把这次的选举结果告知那些提出动议的国家与国际组织就行了, 毕竟事实胜于雄辩嘛,到时候人民的信任一定会是一面最好的坚不可摧的 挡箭牌。   不过选举的结果恐怕此时此刻谁都清楚,对于这个烫手的山芋,中共 也只能可望而不可及,毕竟万一因为办这件事儿而连带出更多更深层次的 麻烦就不好了,中共不是向来都是以“安定团结”、“全民住口”“抛开 法律一切跟党走”为治国的第一要务的吗,呵呵。 ~~~~~~~~~~~~~~~~~~~~~~~~~~~~~~~~ 普选,是中共已患六十年之久的心病——国内人民声援香港2007年普选   晨海   今天国内媒体报道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2007年香港特首不能普 选”的决定,据说因为“普选条件并不具备”。《人民日报》就此发表评 论,这一个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必须切实贯彻执行”。   北京如此封杀香港的民主前途,激起了国内人民的愤慨。他们纷纷批 评中共扼杀香港人民民主前途的无耻行径——   例如有网友(zbt92)指出:“中共在野时要民主,当权后搞专制,是 一切封建集团的本来面目。”   这是因为有网友搬出了六十年前的证据:1944年2月2日,当时的中共 中央机关报《新华日报》,以《论选举权》为题发表社论:   “ 选举权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所必须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 治权利。民主国家,主权在民;人民是主人翁,官吏是公仆……如果人民 没有选举权,则这个国家决不是民主国家,决不是民治国家了。”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潮流所趋,很明显地,是不可阻遏地 走向普选制了。”“然而问题不是在理论上,而是在事实上。如果,事实 上人民不能够享有同等的选举权结果,还不是一句空话!”   请看,六十年前,尽管当时国内陷于抗日战争和国共两党内战之中、 社会更加动乱,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更加落后,中共并没有认为需要什么“ 普选条件”?而是认为普选是“人民所必须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 治权利”!   同一个“新华日报”,在1946年1月24日又以《中国需要真正的普选》 为题评论说:“人民文化水平低,就不能实行民选吗?这是一个老问题:中 国广大人民文化水准太低,致使有些人怀疑他们是否有运用选举权的能力 ;反对实行民主的人,更以此为借口,企图拖延民主的实行,还应当由他 们继续‘训政’下去。居心何在,不问可知。”   这段话似乎提早了六十年在批判温家宝?   温家宝去年接受美国记者采访,说大陆目前不能搞普选的原因,也是 “广大人民文化水平较低”等烂调。   看来,普选是中共已患了六十年之久的心病!至今无药可治!不可救 药!   很多网友对此给予激愤的回复:   “老鬼的小说《血色黄昏》里一个干部的话:跟姓共的碰没有好下场 ”   (白衣方振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专制政体下不会容忍一星 半点儿的民主火花。反正台湾也没指望了,也不用装得那么辛苦了,我是 流氓我怕谁?”   (Yulye):“前几天我看乔的架势好像还挺开明的 还跑到香/港/深/ 圳进行了咨询 原来一切只不过在演戏 哈哈!”   (老鱼):大陆不能搞民主 是因为民众素质差。香港不能搞民主 是 因为民众不爱国。 等将来台湾回归了,台湾不能搞民主 是因为民众想台 独。 等中国崛起了统治全世界了, 地球不能搞民主 是因为专政才是最民 主的民主 ”   (白衣方振眉):“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流氓也可以当皇帝,刘 邦、朱元璋都是流氓,可当了皇帝,一个叫汉高祖,一个叫明太祖,流氓 的子孙照样可以世世代代当皇帝。”   (Petesampras):“别的都好商量,千万不能让那600万贱人鼓捣什 么“权利”呀!” (反叛角色):“现代版的言而无信”   中共自己在六十年前已大声呼吁普选,而中共当权后,却长期完全剥 夺了大陆人民这种“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治权利”,不仅不让大陆人民 普选,现在还以法律威胁香港人民:不能普选的决定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 批准的、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   于是有网友Unclesam回复:“你太搞笑了,合法?你的所谓人大都是 非法组织!!!!!!!!!知道什么叫一切权利归人民吗?????? ????不是人民授权的人大都是伪人大,还恬不知耻地谈合法!!!! !!!!!!!!!!!你太好笑了!!!!!!!!!!!!!!!”   针对北京一再强调香港的“政制发展应该有循序渐进的过程”,有网 友反问:“为什么中央领导、中共官员坐官车不循序渐进地使用高级轿车 呢??????”   是呀,北京中共官员的物质享受,为什么就不用符合国内的贫穷实际 情况,不循序渐进地享受呢?为什么官员的享受可以一步登天,而人民的 起码的、最低限度的政治权利,反而要“循序渐进呢”?   网友(罗叶)指出:“事实说明,香港民主事业就是大陆的民主事业 。”人民期待着,香港先一步普选,国内大陆随后普选。这就是国内人民 的心声。所以,声援香港2007年普选,是滚滚向前的历史巨轮!谁也阻挡 不了!谁还妄想在中国当皇帝,就叫它复习一下六十年前中共中央机关报 《新华日报》的社论!   我要问:胡温的政治思想水平,总不会比六十年前的中共党员低么? 我要问:普选,中共已患了六十年之久的心病!至今无药可治吗?不可救 药吗?   (附注:我复制完中共42年新华日报社论后,来不及复制提供资料者 的名字,该帖子已被删了;谨此向资料提供者表示感谢!) ~~~~~~~~~~~~~~~~~~~~~~~~~~~~~~~~ 凌锋:果然是“港人自讲”   粤语中的「港人治港」与「港人自讲」同音,所以对中共承诺「港人 治港」没有信心的香港人,早在20年前就戏谑为「港人自讲」。因为那时 中共对香港人采取安抚政策,欺骗香港人说,中共收回后只换两样东西, 一换总督二换旗帜,香港的回归是「民主回归」。现在香港民主党的重要 人物当时是「民主回归派」,自信回归后有大展民主政治的空间;但是也 有人根本不相信中共的承诺,才有「港人自讲」之说。   现在中共的各项骗局正在一个个被揭穿,而最近以「释法」为名修改 基本法,以及公然由人大常委会出面不准2007年普选特首与2008年普选立 法会,更是明目张胆直接插手香港的内部事务。本来,北京在香港还钦点 一个傀儡特首体现「港人治港」,无奈江泽民有眼无珠,点了一个董建华 做特首,但是他连傀儡都做不好,迫使北京亲自出马「救亡」,以致「港 人治港」的假面具也最后被揭穿了。   根据香港的全国人大常委、冒牌领带大王曾宪梓透露,由董建华上报 给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制发展的「董九刀」报告书是香港与北京一起「 研究」出来的,所以人大常委会除了一票弃权,自是「一致通过」。本来 ,如果港人治港还要假下去,不妨让特区政府来宣布这个结果,再由特区 政府接受香港市民的责难。无奈北京对这个傀儡太没有信心,所以派人大 副秘书长乔晓阳亲自到香港来解释,由北京直接面对香港人。既然定了局 ,解释也是马后炮,有甚么用呢?因此民主党主席杨森宣读声明后集体立 场抗议。   香港的母语是粤语,学校的母语、华人的社交场合都用粤语,立法会 也是用粤语发言。有志于拍北京马屁,或要到大陆赚钱的,都在勤学「普 通话」,然而北京拒绝同民主派的政治人物沟通,所以民主派人士就缺乏 学习普通话的迫切感,他们的普通话很差。所以杨森的发言也用粤语,翻 译不敢翻给乔老爷听。结果到民主党议员拉队离开,乔老爷还是一片茫然 ,不知道发生甚么事情。民主党的抗议行动就成了「港人自讲」。   那个曾宪梓说,反对2007与2008普选的不是香港的主流意见。这话没 有错,因为香港人再怎么说,北京都充耳不闻,怎么会成为「主流」呢? 香港人唯有用手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意见。然而北京下令,不但2007年特首 选举不能普选,即使2008年立法会选举,民选议员仍然只能是半数的30席 ,民选出来的民主派议员永远低于半数,就永远形成不了「主流」,就永 远只能「港人自讲」了。 ~~~~~~~~~~~~~~~~~~~~~~~~~~~~~~~~ 香港政界对人大不许香港直选的反应 (VOA 高锋 香港报导)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对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许香 港举行直接选举的决定表示欢迎,并且呼吁各界理性冷静面对政府制度的 改革。另一方面,民主党派的立法会议员对人大的决定表示强烈不满。   *董建华:政制发展可以很快*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表示,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下个月会向中国中央提 交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他希望,各界人士可以冷静和理性地讨论选举办 法应该怎样修改。   他说:“最终可以走的多快,应该如何走。过去三个月,中央已经提 了六项原则。专责小组也听取了香港各方的意见,提了九项因素。如果香 港在这些原则和因素上具备条件,如果社会有了共识,政制发展可以走得 很快。”   *曾荫权:别把时间耗在敌对争论上*   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也表示,香港各界寻求共识很重要。他说:“我了 解到社会上有各种不同反应。但是我要强调, 如果要向前迈进,各方各派 的人士和组织都要坐下来对话,互相尊重和了解彼此的忧虑和关注,不应 该把时间消耗在硬碰,敌对或者争论。通过理性的讨论,寻求共识,是政 制发展取得成功的唯一途径。   曾荫权说, 尽管人大常委会否决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由普 选产生,但是他相信, 选举办法仍然有修订的空间。他说:“关于立法会 的组成方法,关于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方法。 在人数、组别这些方 面,还有如何使立法会更具代表性, 都有考虑修改的空间。人大的决定对 这些方面并没有限制。”   *杨森怒责京人治港* 立法会的民主派议员在获悉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后,召开了紧急会议。 主席 杨森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示愤怒。他说:“人大竟然在立法会还没有就 政改方案进行讨论, 就有了决定,根本上完全破坏了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 ,充份显示了京人治港的作风,我们完全无法接受。”   *马力:仍有政改讨论空间*   不过, 亲北京政党[民建联]的主席马力说,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就修改 选举办法提出方案,这样做为政改的实质讨论提供了空间。 ~~~~~~~~~~~~~~~~~~~~~~~~~~~~~~~~ “一国两制”这具政治僵尸开始腐败所发出的第一股刺鼻恶臭 送交者: 安魂曲 于 April 26, 2004 23:36:40   前一段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突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修改07年 行政长官和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政制报告”,本人还真地猛然欣慰了 一下,以为虽然人大刚刚通过基本法“释法”,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 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的大权重新收归中央。。。但毕竟大陆还是不 得不向港人要求修改07年行政长官和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广泛民意稍作 让步,很可能在通过“释法”,给香港选举制度的变更加上又一层“启动 保险”之后,反而会出于安抚香港民心的需要,在07年行政长官和08年立 法会产生办法方面多少顺应一下民意的要求----也就是说,虽然还是不同 意立即普选,但有可能会允许07行政长官的选举过程更民主一些,允许08 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也多少有一些向基本法规定的“全面直选”最终目标 明显更接近的安排,比如增加直选议席比例。。。等等。   但今天人大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 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居然又给我这个天真地还对香港“一国 两制”前景抱有最后一线希望的“爱港大陆人”当头浇了一瓢冰水!---- 我相信不仅是我,就连香港那些最激进、最不信任大陆的民主派议员、市 民们,恐怕也不会相信:搞了半天,原来所谓“中央允许香港修改07年行 政长官和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顺应民心”“善意”,到头来却居然 属于一个比二十天前人大“释法”甚至还要糟糕得多、保守得多、蛮横得 多、恶心得多的政治大倒退!!   请看:“会议决定,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 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200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的选举, 不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 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 这一段里面的“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本属世人广泛意料之中 (虽然我下面还要提到:人大这样作出否定普选的决定,本身也是违反基 本法甚至人大近期释法的)。。。但我相信很少人会料到:人大常委会居 然会在这里专门规定:“200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功 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   稍微了解一些香港政治的人都会明白:如果立法会“功能团体和分区 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那么就相当于2008年立法会 的直选议席比例比起前一届来说根本不会有任何的增加。。。这样不仅离 基本法规定、港人普遍期盼的“最终达至。。。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 生的目标”仍然遥遥无期,甚至,还属于在这一目标之前的原地踏步、不 进则退。 ----要知道:九七回归后香港两次立法会选举,分区直选的议席比例已经 从40%增长到50%。。。一般预期,这以后直选议席比例应有一个明确的增 长趋势,这样才可能在看得见的将来,实现基本法规定的上述“全部议员 由普选产生”之目标。。。我们不妨作个简单的计算:假定直选议席比例 维持每四年+10%的增长速度,那么从2004年的50%开始也至少需要二十年, 直到2024年,也就是香港回归27年、“五十年不变过去大半”后才能达至 基本法规定的最终目标!----如果直选议席比例的这一增长趋势在2008年 被中断,那么,基本法明确规定、港人普遍期待的“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 选产生的目标”之实现就更是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所以,人大这次通过的“香港行政长官立法会产生办法”,根本不仅 没有顺应香港的半点民意,反而直接给基本法规定之香港政制的“循序渐 进”民主发展踩了一大脚刹车,使得“渐进”过程也突然中断----要说“ 中央”对香港民意的罔顾甚至蔑视,要说大陆在“一国”招牌下的凶恶蛮 横、要说中共对民主政治的本能恐惧。。。看看人大的这次表现谁都会一 清二楚。   值得注意的是,在硬性规定“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 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从而中 断了香港立法会选举制度的民主发展过程之外,人大却假惺惺地提出什么 “在不违反上述前提下,。。。200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的具 体产生办法,可。。。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请问, 如果直选议席比例不能有任何的增加,那么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任何“适当 修改”,对香港的民主发展,究竟还可能剩下什么实际意义?怕是仅仅为 了给在立法会中可能逐渐占据多数的香港民主派设下一个大的陷阱,利用 这“适当修改”来给他们穿小鞋的吧! ----从更高的高度来看,人大这次通过香港行政长官立法会产生办法,不 仅悍然地给基本法规定的香港民主“渐进”过程踩了刹车,顽固拒绝了港 人广泛要求的香港政制改革。。。而且,人大作出这一“决定”本身,就 明明白白等于亲手撕毁了自己二十天前的“释法”!----也就是说:人大 这次的行为,不仅本身是一次对基本法的公然违反,而且,甚至连“释法 ”这样的遮羞布也觉得多余了。   在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的解释”中,对 于“政改(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启动程序”所作的特别规定 如下----   “是否需要进行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根据香港 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 立法会产生办法及立法会法案、议案表决程序的法案及其修正案,应由香 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 ---请注意,在这段据说和基本法具备同样法律效力的“释法”文字里,我 们看不到任何今天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 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法理依据----人大常会在这个程序阶段,仅 有的相关职权不过是“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确定”,换句话说就是:人大常委会在行政长官提出修改报 告后,仅能对“是否需要作出修改”这个选择题本身做出决定,而具体“ 怎么修改”,则属于下面一句“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 及立法会法案、议案表决程序的法案及其修正案,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 府向立法会提出。”规定的范畴----显然在这里,并不存在任何人大可以 直接介入,对“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立法会法案、 议案表决程序的法案及其修正案”提前作出限制性“规定”的任何程序空 间!   在没有基本法明确授权,二十天人大自己“释法”也对此没有任何说 明,仅专门解释人大具有“确定”“是否需要修改”这一“政改启动批准 权”的情况下,人大常委会在香港政改刚刚启动、行政长官还没有向立法 会提交具体法案的情况下,本来是无权、也绝对不应该越俎代庖,用通过 所谓“决定”的方式,去硬性给尚未提交、讨论的香港行政长官产生办法 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具体修改方案强行设禁区、划框框的。----人大的这一 “决定”行为本身,无疑是对由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所明确保障之香港 行政特区“高度自治”权利的公然侵犯,因为如果人大(其实是背后的中 央政府)这次可以提前主动介入,强行为香港政改提案设限的话,那么, 下一次它就完全可能在基本法无授权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类似的手段,干 涉基本法明确授权给香港特区的其他内部事务。   如果说,二十天前人大的“释法”虽然无理狡辩,但毕竟还在乎着“ 基本法”的脸面,总希望通过“释法”来给自己的本来无理行为图上一层 “合法”外衣的话。。。那么这次,人大常委会在事先未经“释法”授权 的情况下,悍然出击,就分明是“连脸(基本法)都不要”之赤裸裸图穷 匕见了----俗话说“狗急了才会跳墙”,这“人大”,居然在有“政改启 动确定权”和“政改方案最后批准(备案)权”这“双保险”的情况下, 还这么猴急猴急地赤膊上阵、当一回亲手撕毁基本法、撕毁自己“释法” 的跳梁小丑,当真是“老天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了不成?!   不管怎样,相信如今看到人大这份“决定”的所有海内外真正“爱国 爱港”人士,都再也不可能对香港所谓“一国两制”下的“高度自治”, 或者是对大陆中央尊重港人民意、促进香港民主发展的诚意,保有哪怕半 点的信心了----因为人大的这份“决定”,不仅是对香港“高度自治”权 利的直接侵犯、对香港民主政治发展“渐进”过程的强行中断。。。甚至 ,其本身的出台也直接违反了同一个人大常委会于二十天前自己刚刚对基 本法所作出的有关“释法”(当然更不符合基本法本身)!----在这里, 中共统治集团的极端反动、惊人保守,以及大陆国家政权的出尔反尔、毫 无信誉、卑劣无耻,再次被鲁迅先生那句“我总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 测。。。”警世恒言所验证了。   请世人再次记住这个日子:2004年4月26日,在那个臭名昭著的“四. 二六”社论发表十五周年后,人大常委又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 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并 非宣告“一国两制”的死亡,因为“一国两制”早已经被中共在香港问题 上的种种倒行逆施,弄成了一具政治僵尸。。。这一“四.二六决定”,不 过是在中共已经不觉得有为它涂脂抹粉需要之后,“一国两制”这具僵尸 开始腐败所发出的第一股刺鼻恶臭罢了! 人大通过香港07年行政长官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 2004年04月26日 新华网 ~~~~~~~~~~~~~~~~~~~~~~~~~~~~~~~~ 专制的法制和民主的法治在香港过招   张三一言   人大主动释法、董建华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一00七年行攻长官 和一00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主旨是在香港实现一 党专权。目的是在一党专权下置香港民主势力于边缘化、把香港人民排拒 于参政门外,由一党圈定的小圈子围内垄断权力。这个目的已经初步达到 。   一方面是香港人要求进一步提高自由民主人权的质和增加其量;权力 的一方面莫视和蔑视人民的要求,还进一步削减人民的权利,置人民于边 缘化。但权力方面又无法消灭人民的力量,在压力下反抗力量迅速累积和 奋起反抗。港人的参与权力日益被剥夺,体制外抗争也正比例地日增。参 政途径被截断,街头政治当兴,还日趋激烈和偏激。但权力方面又不会因 人民反对的声音而改变,反而会因反对声音而更偏激和强硬(这次董的奏 折报告不但不给民主派参与,连立法会都被摈诸门外)。恶性循环累积总 体暴炸力量。香港的前景 极可能会面临一场覆灭性的大动乱图像,这一切 都是由专政党对争夺权力寸步不让寸土必争的恶果。这就是当前香港的政 治局势。   本来香港是存在良性互动的良好条件的,人们也曾如是期待;但是从 最近专政党的作为看来,他们没有这个意愿也缺乏这方面的能力。因而, 最大可能的就是暴炸性前景。当然还可能有另一种前景,专政党用专政力 量柔性消减香港的反对力量。只是这种结果难度颇大。但是有一点大家要 注意:香港只有一个战场,大陆则极可能后院民主起火出现大陆港台三个 战场。   面对这种局面,中共本性不改,思路不变,但手段有变。手段之变可 从人大释法观之。人大释法的实质就是以法制压民主和法治。专制的法制 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用大陆的法制去压制香港的民主与法治,就是用党 的意志去消灭香港的自由民主和治。   香港缘于其宗祖国是民主的英国而导致一个有法治的殖民地香港。法 治内在逻辑,特别是当受到侵害时,会要求促进民主,寻求民主的保护; 所以香港的民主发展是不可避免的。现在香港的民主与法治同时受到以一 党私利为意志的中共法制的压制,所以香港民间反抗的特点是民主与法治 结合的反抗。   专制的法制和民主的法治在香港过招,中共能否得逞?   中共在过往没有用过这种手段。这种斗争形势,值得探讨。   中共对三个地方作过高度自治的承诺。一个是西藏,以和平十七条约 承诺高度自治。一般来说,中共对外承诺信用是比较好的,对内承诺则是 信者上当。对西 的承诺,当然不算数。找个借口压根儿不用摸石头就由 高度自治的此岸跨到高度专政的此岸。在西藏用的是全暴力手段,法制派 不上场,西藏也没有甚么民主与法治的资源可用,所以,回天乏力。   一个是台湾,在台湾也还没有到用法制和法治的时候,中共享的是政 治高压和武吓,台湾以军备和民主政治回应。中共也给它承诺的高度自治 比西藏和港更优厚:近乎绝对自治,连军队都可保留。可是台湾不信不上 当,令中共连摸河石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不上当,所以保存了自已的政治 权利和经济成果;而且正是因为中共高压这个因,造成台湾独立这个果。   一个是香港,它的情况恰好介乎西藏和台湾之间:香港的情况是中共 摸着了石头,但步步深渊,过河维艰。也是唯有在香港,中共祭起了法制 这一法宝行事。在法制压民主与法治的香港战场,中共虽占优势,但并没 有占压倒性优势。香港在步步迎击,中共寸进维艰。这是一场自由民主与 专制独裁的战场。但这场战争的胜负不在香港而在大陆。   要在香港实现政治上的一个两制是不可能的。香港要实行一个两制离 开大陆实现民主与法治,那是极端幼稚的幻想。香港民主与法治的成败决 定于大陆能否民主与法治。香港必须关心和支持大陆的民主进程才是正道 ,想只管打扫香港门前雪不管大陆瓦上霜是一条绝路。   有人提倡,反对现时推行民主,只要在大陆实行法制或法治就可以了 ,有了法治自然就有民主了。   这是一条绝对错误的思路和政治路线。   先法治的道路必要的条件是统治者同意。你要统治者同意就犯了如下 错误。   一错在违反人性。而法治的精神是,在正义平等为最高指导原则之下 ,民主立法,独立司法;立法目的是限制权力和保护人民。统治者也是人 ,请问,天下竟有愿意把自己既有的立法司法权力分出来,成为与自己平 起平坐的权力?有谁愿意从自由自在变成为受别人制约?   二错在违反权力逻辑。权力逻辑就是权力要求自身无限扩张。现在要 求权力反其本性,不但不求自我扩充,反而要求自我削弱,是天方夜谭。   世界上没有先法治后民主的事实与历史。香港是先有民主宗祖国后有 法治,英国本身是经过民主与专制的战争和把皇帝送上断头 的权力外压 力取的的。先民主的特点是,民主不是求统治者愿意而是压统治者愿意。 迫统治者在两害取其轻以求存的局势下放权、接受监督;这符合人性也符 合权力自身发展的逻辑,所以可行。民主在一个专制社会里是不请自来的 幽灵,它不管你有没有法治,都必然会发生。民主能释放政治动力,推动 社会进步,民主后能逐步建立法治。   不论是香港或台湾都是先有民主后导出法治。台湾现在是先有民主后 有法治,而且是民主又基本上由法治制约之下运作。从这次奇特的大选结 果,连宋用民主压力迫水莲,但最后都在法治的制约下行事;现在台湾并 没有发生政变,陈大总统现在和下一任也没被推翻。所以台湾的民主是在 法治制约下正常而健康地发展。香港若没有专制高压,必然会发展成为一 个比台湾更加完善的法治与民主的地方,可惜,现在被专制压制着。   民主与法治是既有其内在的融合性也有其内在张力。当张力成为恶性 互动时,民主失败;很多亚菲拉发展中国家给出了实例。这也是专制用来 攻击民主的常用炮弹。当张力成为良性互动时,民主成功,台湾和很多新 进完成民主过度的国家都是如此。   中国大陆民主必然到来,因为有台湾和香港可作借鉴,我们期待和相 信,中国民主前途和进程会比较稳健和顺利。   香港的前途寄望于大陆! 2004/4/16 ~~~~~~~~~~~~~~~~~~~~~~~~~~~~~~~~ 世界日报:中国的「舆论监督」   一向视传媒为「喉舌」的中国共产党,最近再次祭起「舆论监督」的 大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日前庆祝该节目播出十周年,负责 中共「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常委李长春前往祝贺。据大陆传媒 报导,李长春对「焦点访谈」节目组人员致词时,强调「要充分认识新的 历史条件下,加强舆论监督的重要」,要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舆论监 督」。   李长春曾经说过,传媒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最近 举行的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他又提出新「三贴近:「贴近中国 发展实际,贴近国外受众对中国信息的需求,贴近国外受众的思维习惯。 」   李长春的两个「三贴近」以及他最近再次强调「舆论监督」,表明目 前中共的宣传政策,的确在寻求变化。此外,从中共十三大至十六大,在 党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都提出过「舆论监督」。   但是,中共的「舆论监督」是有前提的,恰如李长春在「焦点访谈」 节目组所说:「舆论监督」必须坚持邓小平的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和李长春「舆论监督」之说形成「南北呼应」的,是发生在广州的「 南方都市报」事件:该报总经理喻华峰和总编辑程益中,最近分别因贪污 罪被捕并判刑。此举引起大陆传媒界以及各大学新闻系师生的反响,许多 人认为,因为「南方都市报」去年报导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被打死, 以及披露广州第一例 SARS 病例等,影响到某些「肉食者」的官位,而遭 到秋後算账。   中共建政半个多世纪以来,十分重视舆论传媒,其秉承的,一向是中 共鼻祖之一列宁的「喉舌论」,即舆论和报纸应该是党的喉舌。列宁说过 :「如果报纸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新闻媒体是党的重要 工具,必须由最忠实的共产党人来掌握。」   正因为中共深深体认到「舆论导向」的重要性,所以,1949 年前全大 陆各地的民营报纸,1949 年後全部消失,所有传媒全部由政府独家经营。 毛泽东发动政治斗争时,甚至亲自为报纸撰写社论。   有趣的是,「喉舌」之一中新社最近的一篇文章说:「2003 年被中国 媒体赋予各种颇具历史意义的命名」,其中命名之一是「新闻透明年」。 正是在为「新闻透明」而自鸣得意之时,大陆的传媒却奉令刻意删减美国 副总统钱尼在上海演说的重要内容。   要真正在中国大陆达到「舆论监督」,关键是要有民间的、独立的新 闻传媒,遗憾的是,现在目光所能看到的地平线尽头,还没有露出这样一 线曙光。(金山论坛)   短信大赛   近日手机上收到连载短信,内容是「新四大」,比如「四大黑:公检 法,国地税,坐台小姐黑社会」,说的是公安、检察院、法院,收国税和 地税的税务局,色情业女性和黑道。   接下来还有很多「四大」,比如「四大闲:大款的老婆,领导的钱, 下岗职工,调研员」。要解释的是领导的钱多闲而不用,调研员则是机构 人事改革新病,无正式编制者改为「调研员」,上面可到部级,下面可到 股级,只是拿钱可不干事则闲。   「四大虚」是第一次听到,说的是「老板的肾,领导的稿,小姐的眼 泪,统计局的表。老板肾虚是夜夜笙歌闹的,领导的讲话稿虚了几十年, 三陪小姐的眼泪本质上就得虚,统计局的报表连国务院都怀疑,百姓当然 也力指其虚。   类似的短信,在中国大陆各个城市,你只要打开手机,就一定会收到 ,有时更会铺天盖地,叫你烦得够呛,有的妙趣横生,有的色味兼具,也 不知从哪里发来,也不知何人创作。   随著手机的拥有量,在中国大陆以亿计,手机短信也巳成了人们生活 中的一部分,被称为对人们生活的「全方位渗透」。去年全中国大陆手机 短信发送量,达到2200亿条,今年相信可以增加一千亿条左右。   手机短信,除了前面的「新四大」之类针砭时弊的创作,还成为传递 信息的最方便快捷的载体,比如SARS的信息,最早传出的就是短信。此外 ,当然还有娱乐功能、交友功能、教育功能等等。   手机短信成为一种新潮流,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最近决定,操办首届 「全国短信文化大赛」。这个基金会是中国文联的直属单位,会长是曾任 文化部副部长的高占祥,法定代表人是文联书记处书记胡珍。基金会去年 曾参加主办「首届中国数字艺术奖」,吃了甜头,今年再选新锐领域著手 组办活动。   短信大赛5月1日将正式开始,分成短信创作、短信智力、短信输入、 短信交友、短信应用和传播论坛五部分,由专家评选加网上投票方式进行 比赛,相信会有一番热闹。(云上风) ~~~~~~~~~~~~~~~~~~~~~~~~~~~~~~~~ 何家栋致焦国标教授的一封信:丁家班的中宣部   国标同志:   一个热心人将你的网文《讨伐中宣部》下载寄给我,读后除震惊之外 ,且深有感触。想不到在一个天天讲提倡文明讲究法制的现代中国,作为 中共中央的宣传部竟然能如此独断专权、遮天蔽日。文化大革命中,伟大 领袖毛泽东发出“打倒阎王,解放小鬼”的号召,曾砸烂过中宣部。但纵 观前中宣部之所为,比起现今的这个后中宣部来看,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当年陆定一、周扬们并没有生杀之权,对文学艺术界、思想理论界的历 次整肃,都是伟大领袖亲自领导和发动的,其中包括被人津津乐道的周扬 、丁玲之间的个人恩怨,如果没有“最高指示”的话,周扬也是不会得逞 的。所以,说他们是“小鬼”尚可,说是“阎王”,则高抬了他们的身价 ,因为他们并未掌握知识分子的生死簿,就连他们自己生死簿,也是攥在 别人的手里的,顶多也就是利用“大气候”,在某个问题上捣点小鬼、泄 点私愤罢了。   这后中宣部的钳制舆论和无法无天,恐怕应从丁关根、徐惟诚的源头 算起,当年正是他们把新闻出版界整治的奄奄一息,人鬼两难,再也不敢 奢谈什么民主自由了。其规模之大,较过去历次文祸毫不逊色;其时间之 久,从得意之时绵延至今。你所讨伐的中宣部,在今天看来,其实仍旧是 这个丁家班,不过换了一个新记老板而已。丁关根和徐惟诚都来自上海滩 ,一个是民国遗少,一个是文革遗少,可谓黄金搭档,老少咸宜。咱们河 南出了吉炳轩这么大的官,虽说一口气能发二十五个禁令,但充其量不过 是丁家小伙计罢了,踩着人家脚印走,也没什么原创性,把那句民间酷评 改为“防火防盗防丁家班”,才算实事求是。   前后两个中宣部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在于:前者是革命家,是知识分 子;后者是官僚政客,是一帮党棍。执掌前中宣部的都是意识形态权威, 开口原则,闭口主义,碰到问题还要想一想为什么,怎么样,瞻前顾后, 考虑影响和后果,他们又都是文人,耍过笔杆,也怕物伤其类,执行时不 免打些折扣,也许这就是伟大领袖最不满意的地方。丁家班的官僚们则没 有这些清规戒律,他们书没读过几本,字没写过几个,可谓“自郐以下” ,一蟹不如一蟹, 只知道“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无知无畏,胆大包 天,昏天黑地,一派肃杀,更不论什么主义,只要看着不顺眼的,听着不 顺耳的,就主动出击,越是不该说的话越爱说,越是不能做的事越要做, “说出手时就出手”。古人云“盗亦有道”,可他们却是百无禁忌,任意 胡来的,还美其名曰“依法治国”。马克思说没有出版法,也就不会违犯 出版法。或许他们也制定了一些内部规定,但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虽然 它们都有法律的形式,但永远不能成为法律。因此他们的实际角色就是在 充当秘密员警。   现在,人们都反对文革时期的“大批判”蛮不讲理,但它还有胆子公 开讲它的歪理,无论是“评《武训传》”、“评《红楼梦研究》”还是“ 评《海瑞罢官》”、“评《清宫秘史》”,无论是姚文元、戚本禹还是梁 效、洪广思,总要给你列出几条罪状,公示于众,有头脑的人也不难从中 做出自己的判断。丁家班可好,就像一伙蒙面人,暗中下手。说他是恐怖 分子,又无人出面宣布“对此负责”,向公众说明封杀的理由。鲁迅说, “成功的帝王”是不秘密杀人的,因为他自信还有力量,他只秘密一件事 :和他那些妻妾的调笑,到得就要失败了,又增加一件秘密:他的财产的 数目和安放的处所;再下去,才是但丁《神曲》地狱篇也没想出来的惨苦 到谁也看不见的“暗暗地死”。但现在正是中国“和平崛起”、又是中国 “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候”,怎么还把“失败的帝王”宫中的药渣当仙丹 ,凡涉及封杀舆论的事情,都是暗暗的来!   据说中宣部并未设书报检查局,只是丁关根把过去国民党的暗探制度 搬过来了,由一批离退休老总搭了一个草台班子,付些零碎银两,来对媒 体进行“实时跟踪”,像防贼一样地防着。这些人本来就垂垂老矣,有些 心态失衡,总觉得今不如昔,一代不如一代,他们都是以“九斤老太”的 眼光,来挑剔六斤、七斤的。所以,他们不是想从鸡蛋里挑出骨头,就是 要从火星上钓出鱼来,以证明自己政治水准的高深。真正自尊自爱的人, 是不屑于这种营生的。果有真才实学,他早就去做专栏作家,让别人来“ 跟踪”他了。有人开玩笑,把丁关根写成“盯跟关”,即“全场紧盯,实 时跟踪,叫你关门”。这样的怪现状,可以说它的组成和运作都是非法的 。究竟是由着那伙老布尔什维克继续发挥余威,还是该让中宣部自身清理 门户,最好在新闻出版界来一次全体公决才好。   在某些问题上,我们的看法可能有差异,但不是根本性分歧,比方说 ,我觉得中国新保守派的思维模式几乎和美国新保守派如出一辙,都是真 正的右派,而中宣部就像美国的五角大楼,自恃有力量,总要到处搜索打 击对象。不过,美国的保守势力是向外扩张,中宣部则是对内扩张,搞的 是统一思想,就是马克思说的“把一切既有的无稽之谈变为某种别的胡说 八道。”四个阶级联盟变成三个精英联盟,国体都改了,不知国旗改不改 ?五角大楼是对外扩张,单边主义,气焰熏天。反恐战争之初,布什把它 说成是新的十字军东征,虽然随即改口,但也许这正是他的真心话。我和 王思睿曾力辩这不是文明的冲突。美军现在遭到了逊尼派和什叶派穆斯林 的合力抵抗,五角大楼如不善用武力,一场反恐战争确有可能发展为一场 宗教战争,中国新保守派也未尝不希望把伊拉克变成美国的“第二个越南 ”。想想看,美国新保守派的国外政策,不正是中国新保守派在国内推行 的政策么?都是以实力为后盾,企图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他们不了 解一个简单的道理:无论你多么强大,都不能强大得永远做主人。这种行 为方式,都来源于同一个思维定势:看到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却又企图一 劳永逸地消灭矛盾。毛泽东为此折腾了一辈子,消灭一个矛盾,又产生一 个矛盾,直到郁郁而终,才承认自己一生只干过两件事,还是留下一个充 满矛盾的世界。   他的后继者也许只有胡耀邦、赵紫阳认识到矛盾是消灭不了的,如果 能掌握矛盾发展的方向就很了不起。他们被打下去,矛盾就激化起来,变 成你死我活。中宣部和五角大楼都是激化矛盾的高手,没有矛盾也要制造 矛盾(毛泽东称之为“树立对立面”),直到弄得遍地都是敌人。事实上 ,你当作朋友的,未必天生是朋友,那是你代表了他的利益和要求的结果 ,没有共同利益就没有共同的目的,没有双边主义也就没有朋友。如果迷 信单边主义,你看谁像敌人它肯定就是你的敌人,只要能打倒它,无须手 软就行。所谓领导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照顾被领导者的利益,你不代表 、不保护它的利益,你就领导不了它,领导权的获得是以利益共享为前提 的。矛盾是永恒的,但又是可以控制的,根据共同的利益,或发展,或中 止,或缓和,或激化。矛盾的解决是要铲除产生矛盾的条件,在存在非正 义条件的地方,用非正义的手段实现正义目的的希望是渺茫的,消灭一种 非正义,立刻就产生另一种非正义。越想彻底解决问题,激起的矛盾就越 多,就像文化大革命,连老人家自己也收不了场。要叫中国新保守派懂得 这些常识尤其困难,因为在他们思想深处,跟美国新保守派一样,也是奉 行单边主义的,相信有权就有一切。在他们有力量的时候,他们就要生杀 予夺,支配一切,让你登啥就登啥,让你关门就关门,容不得半点妥协退 让,等到他们力不从心的时候,也只好挺着挨打了。   你为“讨伐”申述的十四个理由,也是十四条建议,有理有据,但我 认为只看消极方面,就把一些跳梁小丑估计太高了,这不只是个人品质问 题,还有个体制问题。你提出解散中宣部,看来也不是意气用事。但共产 党是靠宣传起家的,毛泽东主席就特别看重宣传工作。“凡是推翻一个政 权,总要先制造舆论,总要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 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可见它是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玉”,是不可 或缺的。因此我稍作变更,建议撤销宣传部,改设宣传委员会。但是不是 用这个名称,还可以从长计议。因为宣传就是做广告的意思,共产党言而 无信的政治实践,说一套做一套,使人认为宣传就是说假话大话空话,先 前老百姓把搞宣传的说成“卖膏药的”,大跃进以后,又把宣传干部称为 “风马牛干部”,只以刮风拍马吹牛为能事。就在中宣部这个风马牛部之 下,还有风马牛报,风马牛电视台,以满足官僚政客们的“第一需要”。 不如改个名称,叫“思想动员委员会”更好。另外,组织部也以撤销为好 ,改设“组织委员会”。成员均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中央纪律检 查委员会形成鼎足之局,胡锦涛总书记宣导党内民主,宣传、组织部门的 改革就是它的配套工程。既防止个人专断,又防止官员擅权。现在只提“ 和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就是和“核心”保持一致。“核心”又和谁保 持一致呢?只能和全党保持一致!不如此,就是私相授受,是孤家寡人, 没人会和他保持一致的。   设立三个委员会,虽不能完全保证体现全党意志(因为选举还可以做 手脚,如“圈定”),但它至少为党内民主打下一个基础,可使宣传、组 织部门不变成猎头公司和侦探机构。在过渡阶段,则应实行“公告制”。 现在火灾、矿难、车祸、疫情都发布公告,隐瞒不报者,或受纪律处分, 或被判刑。像以前秘密运作,对图书报刊实行恐怖主义暗杀政策的“宣传 ”,不仅人民的知情权被剥夺了,中宣部也成了唯一不受社会监督的特权 阶层,成了谁也摸不得的老虎屁股。过去不敢摸,是看到“不争论”这道 禁牌,让人胆寒。后来发现,所谓不争论,就是一言堂,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邓大人是实用主义者,对抽象思维没有多少兴趣,凡是有 用的又能行的通的,就是好东西。所以在理论问题上,如姓社姓资,他只 能挂免战牌,只要一争论,他准输。但毕竟他还网开一面,并不禁止某些 人发言,《中流》、《当代思潮》、《真理的追求》还能允许出版。后生 小子没有前辈的政治经验,听到一点不同声音就犹如风声鹤唳,异端邪说 ;但又不自量力,没事找事。这说明世界上不怕公共舆论谴责的人很少, 老虎也怕鸣鼓而攻之。何况还有一部宪法保护我们。就连视宪法、党章如 废纸的伟大领袖,在他因发言被打断而气急败坏的时候,也要向宪法求助 ,手持宪法、党章去问罪。而一个丁家班的小伙计,不知有何德何能,就 敢凌驾于宪法之上,睥睨一切,肆意封杀,是可忍孰不可忍?中央一再声 明“尊重宪法”,他的行动偏要践踏宪法,到底是和谁保持一致?宪法不 被尊重,完全是因为没有人站出来捍卫它!今天讨伐丁家班,其实就是一 场护法之战,虽有点“秋后算帐”的意味,但更具 “以儆效尤”的意义。 因为丁关根虽退,但遗风犹存,而且越演越烈!还要叫他们知道,“善有 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人民的眼睛盯着你呢!做一件 好事,给你记个红点,做一件恶事,给你打个黑点,秋后盘点,你就等着 吧,红点多给你光荣,黑点多就叫你臭名远扬,像伟大领袖说的,变成不 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一家出版社仅因题材不合口味,一次就被查禁图书几十种,一份报纸 仅因刊载一篇格调不高的网文就被查封,受害者忍气吞声,也不敢到法院 打官司,当惯了奴隶,逆来顺受,只能采取不抵抗主义。这是计划经济时 代“大锅饭”养成的奴性。所有这些处罚都出于长官意志,瞎指挥,不经 过司法程序,根本就没有一个对错与不错的认定过程,自然也就没有什么 公正性可言。一边要像甩包袱似的将出版物推向市场,一边又以绳捆索绑 实行钳制恶管,而且只改别人不改自己,中宣部永远是口含天宪、天纵英 明,这和铲掉青苗叫农民改种他物是一个性质,早晚也要害得一些新闻出 版业关门大吉。到那时上访者就要到中宣部门口拦汽车,讨饭吃。看来只 有公开化、透明化一途,才能改善中宣部的形象。如果所有“文字事故” 都明示天下,都经由司法机关公开审理,有目共睹,有理共评,调查取证 ,一丝不苟,方可制止这种肆无忌惮地乱砍乱杀,建立起公正的出版秩序 。马克思老人家说,在一切不透明的国家,人民都是从道听涂说、流言蜚 语中了解真相的。所以每次禁令,都奔走相告,越传越黑,都骂中宣部是 恃强凌弱的“文化杀手”。   我不明白的现象还有,这些主管意识形态的文化官员为什么有那么多 优越感,不能像胡耀邦那样,和知识分子平等相处,而总要在知识分子面 前摆出“奴隶总管”的架势。我也不理解为什么不许写文革,不许写反右 ?不许写上山下乡,也不许谈论《忏悔,还是不忏悔》?为什么写了就是 给共产党脸上抹黑?是不是哪个漏网的文革余党还想翻案?我更不理解为 什么要禁《历史的先声》,那是中共大佬和民主人士要求国民党结束一党 专政、还政于民的声音,碍他什么事了?可都是在共产党机关报《新华日 报》发表的呀!难道说真的应了毛泽东的那句名言,“事物往往走到自己 反面”?想来想去,不免要揣摩哪个地方触动了他们的“恋母情结”。还 担心今天禁《历史的先声》,明天是不是要禁《毛泽东选集》?后天是不 是还要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马克思可是明目张胆地主张新闻出版自 由,反对书报检查制度的呀!我想这都是不透明的过,你搞神秘化,地下 作业,人们就要怀疑“这是为什么”?你是不是“和中央保持一致”?是 不是学我们过去搞“地下工作”那一套来对付我们?你在这边补窟窿,他 就在那边捅漏子,你要收拾民心,他就干犯众怒;你想重建合法性基础, 他就使劲拆台。好象专门与新班子对着干似的,不知他们到底要听谁的? 莫非真的还另有一个地下司令部不成?   即便是中宣部该管的事,它也不好好去管。现在“内参”泛滥成灾, 说是“内参”,它却不作为“档”下发,而是明码标价,公开发行,还注 明“秘密”字样。这算什么“内参”?如果是“秘密”,它就是公开出卖 情报!凡是进入市场的,都是一般商品,凡是我花钱买来的东西,都属于 我的财产,我想怎么处置它就怎么处置它。如果非要追究责任不可,那也 只能追究出版者,不能追到我头上,因为我不是“密源”。这一原则不确 定,我要处置个人所有的私产,把它当废品卖了,你想找我的麻烦,就告 我“泄密”,而造密卖密的反而逍遥法外,岂不荒唐?但这样的事竟在上 海发生了!人民律师郑恩宠就因为一份鸟内参被判刑两年!这明明是一件 错案!他怎么就没有权利处理自己私人的物品?法律不保护消费者的正当 权益,却强制消费者替生产者去保“密”,把问题的主次完全颠倒了。中 宣部要想管事,就给“内参”定个标准,凡列入保密范畴的产品均不得作 为商品上市,否则就以出卖情报论处,从源头上杜绝“泄密”。作为消费 者,没有义务要替任何商品“保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积弊既久,要改也难。丁家班才是名符 其实的阎王殿,已经弄得天怒人怨,道路以目。新班子上台,人们曾抱很 高的期望,但很快就发现:习惯势力是如此顽强,丁关根的根是如此根深 蒂固,盘根错节。人们看到对《往事并非如烟》和《中国农民调查》两书 的淡化处理,也曾表示谅解。但不知是否奉了“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接着就来了一场失去常态的大反扑。不过我并不悲观,丁家班终究是要垮 台的,也许这就是“猖狂的最后一跳”。特别是看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三月十八日开会进一步研究制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措施,主管意识形 态的官员也一再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发出的信号都是光明的,中 国宪政民主的前途还是大有希望的。我特意又把马克思有关著作翻了一下 ,并且整理出两篇笔记,都是未经篡改、修正、“发展”的原汁原味。现 在抄一份给你,即做为我对你的建议的补充。如果真心实意按马克思说的 话去办,中宣部不仅不是阎王,简直就是天使了。   另外,我还以为在中宣部中应不乏明智之士的,他们对你的“讨伐状 ”应该感谢才是,因为以前人们出于恐惧,对丁家班的倒行逆施只能“腹 诽”,大不了暗中骂几句娘,背后嘀咕几声,谁也不敢大声说出自己看法 。现在你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让他们看到这个丁家班如此遭人痛恨,倘若 能使他们觉得脸上无光,心中有愧,然后幡然悔悟,洗心革面的话,那就 国家有福了,人民有福了,坏事也就变成好事了。 祝 工作顺利!   何家栋   2004 4 4   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笔记两篇:   1、需要未必是事实   2、最好把真理比做燧石 ~~~~~~~~~~~~~~~~~~~~~~~~~~~~~~~~ 谁给宣传部定的性?——《陆定一的历史遗产》读后   于光远   收到《同舟共进》2003年12月号后,看到上面有一篇清华大学新闻与 传播学院刘建明教授写的《陆定一的历史遗产》。由于我对陆定一研究的 关心,就拿起这篇先看。从1948年到1966年的18年中,我一直在陆定一领 导下工作,并熟悉中宣部的情况。在陆定一获得自由后,我经常拜望他, 他同我谈得很多,再考虑到一个历史见证人应负的社会责任,我就动手“ 写”起这篇文章来了。   刘建明对陆定一一是下了一番功夫研究的。他的观点基本上也是正确 的。但是他毕竟没有同陆定一接触的经历,同时到目前为止,关于陆定一 的文章发表出来的很少,对刘教授遇到的困难,我是完全谅解的。   刘建明这篇文章直接和间接引用了《陆定一文集》、《陆定一传》和 《文化大革命中名人之狱》三本书。前两本书我看过也使用过,后一本我 没有见过。   两年前我写过几篇回忆陆定一的文章。有一篇的题目就用《在陆定一 领导下工作》。这篇文章成稿后一直没有拿出去发表,而且我现在还不想 发表,因为有几件事,写不写,我还要考虑。但是刘建明教授如果愿意向 我调查,我欢迎。   在纪念陆定一逝世一周年时,我写了一篇《陆定一和百家争鸣方针在 遗传学中的贯彻》;秦川、于光远、童大林、陈清泉、宋广渭共同署名写 了一篇题为《宣传思想战线卓越领导人》的纪念文章。这两篇纪念文章是 公开发表了的,不知道刘教授看到了没有?   现在我只想说一些作为见证人不得不说的话。凡是刘教授文章中讲的 没有问题的地方,我就不写,而只想指出其中某些与事实不那么符合的地 方。   我想说的第一件事是,陆定一出狱后不愿回家,他并没有必须住院的 病,然而一直住在北京医院。一次我去医院拜望他时,他对我说:“光远 ,我们那时的宣传部,不就是整了一个人,再整一个人吗!”他说的的确 是事实。在陆定一担任“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十人小组”组长时,他的确 非常积极,十分起劲。在听陆定一讲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想:说这样高度 概括、彻底痛快的话,是完全符合陆定一的。这是陆定一的性格。对他的 这种性格,我从来是喜欢的,也非常钦佩。同样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了大 彻大悟的周扬,他的做法是向受他整过的人赔礼道歉。而胡乔木对参加整 人的事,一句不说,一字不怪。   我想说的第二件事是,1952、1953两年中,中央宣传部在组织上有一 个人们难以相信的现象:陆定一名义上还是正部长,但是党中央派胡乔木 以副部长兼秘书长的名义主持中宣部工作。正部长陆定一每次都出席胡乔 木主持的“部长办公会”,陆定一在部内的工作由胡乔木分配。这时候, 胡乔木主张学习苏联经验,发展“宣传员”,在全国宣传部系统中建立宣 传网,而且布置到下面去执行。到1954年,陆之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宣部 正部长之后,他对胡乔木的这种做法进行了尖锐、严厉的批评,说这是搞 “宣传党”。同时正面主张中央宣传部不要发号施令,而是要“抓政治, 抓思想,当哨兵,当参谋”,为党中央服务。苏联和胡乔木并没有提出“ 当哨兵”的主张,这是陆定一提出的。在中宣部没有发生过关于“国情问 题”的争论。   我想说的第三件事是,在学术批判和百家争鸣中,陆定一有很重要的 作为。可是刘文在称颂陆定一为学术自由仗义执言时,漏写了1956年5月26 日陆定一在中南海怀仁堂作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告这件事。 这个报告是党的很重要的文献。在这个报告中也可以看到陆定一当时的认 识和主张。他强调“我们所主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倡在文学 艺术工作中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 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的自由,有坚持自己的意见的自由”。他还强 调“不管是宣传唯物主义或者是宣传唯心主义,都是有自由的。两者之间 的辩论也是自由的”。同时他还指出“自然科学……是没有阶级性的…… 在生物学或其他自然科学学说上贴上什么“封建”“资本主义”“社会主 义”“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阶级标签……就是错误的”。   但是陆定一又把胡适和胡风称之为“反革命分子”,说“我们学术界 的主要锋芒,集中在胡适和胡风两个反革命分子身上,他们不仅思想上是 唯心主义,而且政治上是反革命分子。”   我这篇文章,就补充这些。2003年12月30日   ( 原载《同舟共进》2004年第2期) ~~~~~~~~~~~~~~~~~~~~~~~~~~~~~~~~ 喻华锋案──最富有想象力的判决书   杨支柱   根据判决书,喻华锋贪污了职工的10万元奖金,却从自己口袋里拿了 80万元向李民英行贿为职工谋取“提前领取奖金”的不正当利益。两相抵 消,他赔本70万元,并得到12年徒刑。这样一个人,居然成为中国最优秀 的报刊经营人之一。这到底是发生在现实的中国,还是《镜花缘》中的“ 某某国”? 2004年3月19日,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对于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锋案贪 污、受贿案宣布刑事判决如下:   被告人喻华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000 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 没收财产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   而喻华锋的主要罪状,是伙同南方都市报其他8名编委“私分”奖金58 万元。这意味着南方都市报领导集团的全军覆灭,其他编委的牢狱之灾只 是个时间问题。事实上就在判决宣布的当天,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已经 被刑事拘留。   此判决一出,互联网上舆论哗然,很多人都联想到2003年南方都市报 的一系列报道:萨斯疫情、孙志刚案、孙大午案等,认为东山区人民法院 对喻华锋的重判是地方当局的打击报复。因为这个缘故,我格外关注这一 案件。我认为对喻华锋案仅仅从判决书上看就存在严重问题,不能排除广 东地方当局或它的个别领导人干扰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以法律的名义对说 真话的媒体进行打击报复的可能。   出于对司法独立的信仰,尽管我怀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独立、 公正地审判喻华锋案,我还是不希望造成强大的舆论以免影响法官独立审 判。我本来想耐心地等待二审判决。然而又担心被某些人不幸而言中,二 审维持原判,将进一步增加纠错的难度。我不想冒干预法院独立审判之大 不韪,但是路见不平闭目塞听对于我来说是多么困难!。   我注意到,一审判决不仅承认了被告人喻华锋与其他8名编委“私分” 的58万元是从南方日报集团提取的各种员工奖金的一部分,而且还在判决 书中承认了南方都市报领导集团自主分配这些奖金的权力。 尽管判决书列举了一大堆证明喻华锋“私分”了10万元奖金的证据,但法 院认定喻华锋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理由仅仅在于:   对于喻华锋喻华峰及其辩护人提出在发放580000元给9名编委前是经南 方都市报编委会讨论决定的,不是私分的辩解、辩护意见,本院认为,奖 金的发放应当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表现为分发奖金的决议具有合法的根 据和形式,领受奖金的人员和金额特定、领取奖金的签收手续有据可查, 财务账目记载明晰,分发奖金公开等特点。本案中,喻华锋喻华峰等人违 反财务管理的规定,将虚报他人名义计提的奖金进行私分,采取不入账的 方法隐瞒奖金领取的真实情况,其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瞒性,符合贪污罪 的客观构成要件,故喻华锋喻华峰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依据不足 ,不予采纳。   我认为这一判决理由再明显不过地暴露了该判决对于刑法第三百八十 二条的滥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 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如果比较一下与贪污行为相似的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构成条件可以 看得更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 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可见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为了保护单位的利益免遭经营者、管理 者的侵犯。而贪污罪明显刑期较重,则是为了加强对公产尤其是国有资产 的保护。刑法第二百七十一第二款的规定,则是为了特别保护非国有单位 (如股份公司或基金会)的公产。   单位的利益,在社团法人为社员(单一出资人或股东)的利益,在财 团法人(如基金会)为受益人的利益。员工并非社团法人(无论是赢利性 社团法人还是公益性社团法人)的社员。仅仅侵犯员工财产的行为既不能 定贪污罪也不能定职务侵占罪。侵占员工应得的奖金,只要单位摆脱了再 次支付的义务,在性质上就属于侵犯债权,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并 未规定为一种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得定罪判刑。   为什么刑法要特别保护单位出资人的利益尤其是国家的利益呢?这并 不如某些人所说的是为了保护资本歧视劳工,或保护公产歧视私产。用刑 法手段强化对出资人而非对员工的保护,理由至少有三条:一是在破产清 算中劳工的工资和保险是优先受偿的,然后是税收和普通债权,剩下的财 产才能由出资人分割;因此,单位的财产受到侵犯时,出资人的利益首先 受到侵犯,相比较而言劳工的利益最不容易受到侵犯。二是出资人如果不 同时作为经营者、管理者,是不到单位来上班的,因此他们的利益较易受 到侵犯而较迟发现。三是出资人或单位跟经营者、管理者之间是委任(委 托)合同关系,而单位跟员工之间是雇佣(劳动)合同关系,委任合同较 雇佣合同含有更多的信任因素,因此经营者、管理者侵犯单位或出资人利 益背信的道德过错更大。而侵犯公产之所以专门规定为处罚更重的贪污罪 ,是因为公产的所有人非个人,不得不又另委托另一些个人来代表公产所 有人对公产的经营者、管理者进行监督,而这些监督者相对于个人出资人 不但监督的动机较弱而且有被收买的可能;因此公产更容易受到侵犯而难 以及时发觉,国家不得不加大对侵犯公产的惩治力度。   当判决书说“奖金在未经过合法程序和取得合法根据之前,仍然属于 公共财产”时,它偷换了公共财产和个人共有财产的概念。公有财产在法 律上有它特定的含义,就是一定地域范围之内所有人共同受益但又不享有 股份、而不得不由政府或民间自治组织(公社)直接或间接管理的财产。 股份公司的财产不是公有财产,个人合伙的财产不是公有财产,夫妻共同 财产(离婚时各自应分得的分额也是不确定的,否则就没法解释没有过错 的一方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方应当多分)也不是公有财产,为什么已经从 南方日报集团财务处提取的属于南方都市报员工来尚未分配的奖金就是公 有财产?属于全体或部分员工的奖金与南方都市报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是 一回事吗?   但是仅就这一点而言并不足以否定喻华锋犯有贪污罪,因为刑法第九 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 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为什么刑法要做这样的规定呢?因为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受到侵犯,公家是要 负赔偿责任的,直接侵犯这些私有财产损害的仍然是公家的利益。   所以是否构成贪污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未分配的奖金是公产还是员工 的共同财产,而在于喻华锋等 “私分”奖金后,那些认为自己应当多分奖 金的人有没有法律依据找南方都市报或南方日报集团索赔。只有员工可以 依法索赔的情况下,喻华锋等 “私分”奖金的行为才会真正侵犯南方都市 报或南方日报集团的财产,构成贪污罪。   根据判决书,喻华锋与其他南方都市报编委“私分”的58万元是从南 方日报集团财务处提取的奖金的一部分。这些奖金,包括副总经理超额完 成广告利润奖、广告销售成本节余奖、广告提成奖、上门广告奖等等,都 是在员工工资和广告人员相当于计件工资的提成之外发放的,并非工资、 劳保或工资性奖金。如果南方日报集团不发这些奖金,员工也不能找报社 硬要。所以喻华锋等“私分”了这些奖金,员工也不能找报社索赔。因此 喻华锋等人就是把605万奖金全都“私分”了,员工们依法也只能找他们个 人索要,报社所损失的也只有员工干活的积极性,并没有可以清楚地计算 出来的财产损失。而贪污罪的立法目的,却是保护公有财产。贪污行为所 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应该是可以计算的。   上述关于侵犯员工利益的分析还是建立在编委们无权自主分配奖金的 假设上的。而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却是“南方都市报报业集团同意南方都 市报对提取的奖金总额自主进行分配,自主制定对内部各类人员的奖励, 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分配”(见判决书中贪污罪证据第24条) 。   既然编委们有权自主分配奖金,自然可以对不同贡献的人区别对待, 而分三批发放奖金无非是区别对待的一种方式。也许区别对待的幅度过大 ,也许对某个或某些人的贡献认识不够,但这些只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 否适当的问题,连到底侵犯了谁的多少利益都很难说清楚,跟贪污就更是 不沾边了。   又由于2000年度广告部副总经理广告超额完成任务奖一项就达82万多 元,远远高于被编委们“私分”的58万元,而几位副总经理都曾同意放弃 自己根据从南方日报集团提款的记录应得的奖金,因此并没有任何员工的 利益受到损害。喻华锋与其他编委“私分”58万元奖金的“罪行”暴露后 ,不但没有员工因为自己应得的奖金被他们“私分”而要求索赔,相反倒 有大量的南方都市报员工匿名为他打抱不平,这不是很说明问题吗?世界 上有这种没有受害人(包括法人)甚至被法院认定的“受害人”为喻华锋 鸣不平的贪污罪吗?   实际上判决书认定喻华锋贪污的理由也不是他“私分”10万元太多了 ,侵吞了国家或其他员工应得的款项,而是“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将虚 报他人名义计提的奖金进行私分,采取不入账的方法隐瞒奖金领取的真实 情况,其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瞒性”。   这可能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查处的违规行为,也可能另外掩盖了偷 税的罪行,但是这能叫贪污吗?讲贪污,首先得拿了自己不该拿的钱财, 其次是这些钱财是公家的,再次才是用什么手段据为己有的问题。   根据这种贪污逻辑,假如一个国营事业单位的名演员业余时间在国家 剧场开演唱会应得报酬10万元,为了逃避个人所得税而用150个假名字将这 笔钱取出来,她所犯的罪行不是偷税3万元(约数)而是贪污10万元!   然而法院在判决书中却只字未提喻华锋是否偷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 也同样只字未提偷税,看来找喻华锋的罪行实在不大容易。我没办法跟喻 华锋联系,问了几个南方都市报的编辑、记者,他们都说领取的奖金是扣 了税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喻华锋参与 “私分”奖金的行为侵犯的是国有资产 ,而且是编委们无权处分的国有资产——尽管这都不是事实,喻华锋的行 为也只能是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而不应该是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根据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喻华锋等“私分 ”奖金的行为并不仅仅只有参与“私分”的9名编委知道,仅仅判决书所列 举的贪污证据中,就还有另外8人或多或少地知道他们“私分”奖金的事。 这说明他们的“私分”行为并不怎么隐蔽,比较容易发现,其危害性较贪 污小得多。更何况,法院在判决书中一再用“私分”这个词描述喻华锋等 人分配58万元奖金的行为,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描述贪污行为用的词是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   但给喻华锋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不但同样无法回避已提取的奖金是否属 于国有资产和编委有无自主分配奖金的权力等问题,而且还会产生另一个 问题:对于第二次参与奖金分配的并非编委的南方都市报全体管理人员是 否打算治罪?这样做冤屈面是否太大了?看来只要不伪造证据,要找借口 将一个没有犯罪的人入罪确实是件很麻烦的事。   如果喻华锋被判决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尽管也还是冤屈,但刑期要 低得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 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不但把这样一个其“私分”行为没有受害 人的喻华锋判决为贪污犯,而且量刑出奇地重,好象不重重地判他不解恨 似的。与王雪冰受贿案的判决比较一下,对喻华锋“贪污”案的重判显得 格外触目惊心。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罪的量刑,依照刑法第三百八 十三条对贪污罪量刑的标准处罚,索贿从重处罚。王雪冰受贿115.14万元 ,在受贿金额以外给国家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 处王雪冰有期徒刑十二年。喻华锋“贪污”10万元,除“贪污”金额外没 有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所谓喻华锋行贿罪也很离奇。法院不采纳喻华锋关于给李民英送钱是 根据李对南方都市报的贡献违规给李民英代领奖金的辩解,而认定喻华锋 送钱是个人贿赂上司的行为。判决书说:   本院认为,喻华锋喻华峰在侦查阶段对南方都市报每年都有将预收款 项计入当年广告收入,以虚增业绩提前领取奖金的事实一直供认在案,这 与李民英供述其知道此事且予以默许的事实也是相一致的。可见,南方都 市报上述违规、违法的做法,得到了李民英的默许和关照,也证明了喻华 锋喻华峰在客观上确实谋取了不正当利益。至于喻华锋喻华峰有无提出具 体的请托事项,或者实际取得多少利益,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构成。   尽管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确实只简单地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 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但是我知道,按照正常人的理 性,行贿通常有两个特点:第一,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价值,至少是预 期价值,比行贿的金额大;第二,有拿自己的钱财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的,有拿集体的钱财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拿集体的钱财为集体谋 取不正当利益的,通常没有以自己的钱财为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根据 判决书,这个喻华锋行贿案则与众不同,是拿自己的80万元(起诉书说是 97万元)为南方都市报员工们谋取“提前领取奖金”的蝇头小利。根据前 面提到的“贪污”金额,喻华锋行贿的奖金(不包括工资和广告提成)每 年算他20万够了吧,假设南方都市报全体员工享受“提前领取奖金”的好 处连续2年(起诉书说的是4次行贿,但法院只认定了2次),喻华锋个人得 到的也不过是40万元一年的利息,在如今这样一个微利时代,40万元一年 的利息值得花80万元个人财产去行贿?就算是南方都市报全部员工所拿到 的奖金提前2年支取的利息收益,也不到80万元呀。这意味着喻华锋这样一 个创造了经营神话的媒体精英在行贿问题上是个白痴,这也意味着喻华锋 这个“贪污犯”可以为了员工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同样的甚至更大的利益。   如果把喻华锋的两项犯罪行为联系起来看,结果更耐人寻味。喻华锋 贪污了职工的10万元奖金,却从自己口袋里拿了80万元向李民英行贿为职 工谋取“提前领取奖金”的不正当利益。两相抵消,他赔本70万元,并得 到12年徒刑。这样一个人,居然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报刊经营人之一。这到 底是发生在现实的中国,还是《镜花缘》中的“某某国”?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对喻华锋案的判决书创造了“聪明的白痴”和 “高尚的贪污犯”这两种新生事物。依我看,是很有希望载入中国新闻史 和中国司法史的。 ~~~~~~~~~~~~~~~~~~~~~~~~~~~~~~~~ 大陆农民成为各种商业欺诈的主要受害者   梁京   近日,大陆媒体普遍关注的一个事件,就是发生在安徽阜阳的所谓"毒 奶粉"事件。去年夏天以来,阜阳地区的医院接收了越来越多营养极度不良 的婴儿,一百多名婴儿中十三名已无法救治,更多婴儿的发育和成长将受 到难以挽回的损害。阜阳政府最终发现,导致伤害婴儿的是大量充斥于当 地市场的劣质婴儿奶粉。但是,在发现问题数月之后,阜阳政府才于今年 初开始整治当地的奶粉市场,而且收效甚微。直到四月中旬,继续有受害 婴儿到医院求治。此事终于为大陆最高当局所知。温家宝作了批示,各地 政府纷纷行动起来,清查本地的奶粉市场,并追踪制造伪劣奶粉的厂商。 于是大小媒体对此进行了大量跟踪报导。   根据大陆中央电视台的报导,劣质婴儿奶粉的制造商大都在发达城市 ,其中一个重要的厂家就在北京市。现在,由于温家宝对这一事件的重视 ,连北京市的最高领导也直接关注追查"毒奶粉"之源的努力。看来,一些 制造劣质奶粉的厂商,难逃一劫。   不过,很少有人相信将不会有新的"毒奶粉"受害者,因为大家都知道" 毒奶粉"的真正源头,并不是这些见利忘义的黑心商人,而是大陆极不公正 的社会现实。   这次"毒奶粉"的受害者,无一例外,都是农民的孩子。对此,没有任 何人感到意外。那些"毒奶粉"的厂商就是瞄准农民,尤其是那些打工在外 ,把初生的婴儿留给老人喂养的农民。受害者遭遇之悲惨是难以言状的, 有些农民不仅失去了自己的婴儿,而且失去了全部的积蓄。而那些因此至 残的孩子和家长可能更加不幸,因为伴随他们的将是漫长的苦难岁月。 "毒奶粉"的制造厂商为什么要瞄准农民呢?因为他们非常清楚地知道,在 这个极不公正的社会里,农民不仅最容易上当,而且,他们也最没有能力 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即使问题被农民发现,伪劣商品的厂商也最容易 逃脱责任。正因为如此,就在阜阳地方政府"大力整治伪劣奶粉市场"的同 时,劣质婴儿奶粉继续改头换面,出现在货架上。要不是温家宝亲自干预 ,可以想象,这个捉迷藏的游戏会无休止地玩下去。   当然,在目前这样的形势下,多数生产伪劣奶粉的厂商们,都不会愚 蠢到"顶风作案"的程度。但问题是,把农民作为主要坑害对象的,岂止是 奶粉厂商。事实上,几乎所有难以识别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行业,都在大量 提供针对农民的伪劣商品和服务,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从化肥农药,食 品服装,乃至治病救命的药品和医疗。有媒体透露,不符安全标准的啤酒 瓶爆炸,每年都伤害了大批农民,一些人因此而失明。其实,更加骇人听 闻,因而大陆当局不敢暴露的,是各种伪劣医药和医疗服务对农民的坑害 。与之相比,"毒奶粉"的伤害完全是小巫见大巫。有人估算,每年至少有 几十万农民和他们的子女,死于各种坑农的医药和医生。   最近几年,大陆当局一直在加强对食品和卫生安全的控制,制定了许 多相关的标准和法规,投入了大量资源来强化政府监管的能力。但为什么 还是出了这样严重的"毒奶粉"事件呢?除了客观因素之外,在主观上,大 陆当局并没有把保护农民的权益放在心上。农民的生命不值钱,对许多大 陆官僚来说是心照不宣,不言而喻的。因此,大陆当局对保障食品和药品 安全的努力,往往止于城市居民的范围。正是这样一种态度,姑息着各种 坑害农民的行为。此次"毒奶粉"事件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劣质婴儿奶粉 对农民的坑害不仅非常集中,而且极其明显。而其它坑害农民的事件,尤 其是医疗系统坑害农民的事件,则比较分散,农民更是难知内情,因而继 续被遮盖着,继续在发生着。   当然,大陆农民成为各种商业欺诈的主要受害者,另一个深刻的根源 是他们长期生活在缺乏公正的社会中,积弱太深。大陆农民不仅没有足够 的知识和信息来识别各种商业欺诈,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意识, 更谈不上有能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FA) --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  editor@bigNews.org The Best Chinese e-Magazine │则兼│  http://bigNews.org i SUPPORT FREEDOM OF SPEECH │明听│ 国际统一刊号ISSN:1097-2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