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总第2324期(2004.07.13)专门散播各种受中共查禁的新闻和评论 面向高层内部传阅:推动政治改革 突破新闻封锁 新技术促进言论自由 VIP Reference(Dacankao) Defends Human Rights in PRC Since 19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水泊梁山后代争自由!山东省地下电视台屡禁不绝 2. 再论蒋彦永是不是民族英雄 3. 任不寐:蒋彦永案没有政治秘密 4. 维护上海帮 刘金宝案将避重就轻 5. 杜导斌:两点意见─二审法庭辩护和陈述 6. 专访李洪宽:请他们考虑给自己的子孙一个做普通老百姓的机会 7. 华尔街日报:香港日渐政治化 8. 暴雨中瘫痪的北京城:一座巨大的“豆腐渣工程” 9. 有关薄熙来的一个错误的看法 10. 默默推动着中国政改的独立知识份子―杨小凯先生二三事 11. 林保华: 怀念小凯 ~~~~~~~~~~~~~~~~~~~~~~~~~~~~~~~~               言─┼─论               |则┼兼|               ┼┼●┼┼               |明┼听|               由─┼─自   上海地区星期一晚遭受雷雨狂风袭击,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另 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国内大部分地区如河北、山东、黑龙江和广东,近 日也都持续遭遇大到暴雨天气。   最近,二位经济学家的研究发现,以金钱购买性爱的人远远没有正常 婚姻生活的人幸福。美国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的布兰驰福 劳尔(David Blanchflower)和英国华威克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 )的奥斯沃德(Andrew J. Oswald)日前在权威的美国国家经济研究署报 告上发表题为「钱、性和幸福:一项经验主义研究」的文章,将难以定义 的幸福首次通过严谨的经济计量学的分析,得出了金钱不能买到性的结论 。作者调查了16,000多位美国成人的家庭和经济状况,让他们把幸福的程 度以财富来计量,人们说每周至少一次性生活比每月一次让他们感到更幸 福,相当于获得五万美元的银行存款;持久的婚姻带来的幸福相当于每年 十万元的收入;而离婚带来的痛苦,至少需六十六万元的年收入才能弥补 。使经济学家惊奇的是,把钱付给妓女交换性关系的人远远没有正常婚姻 生活的人愉快。而在此之前大家普遍认为金钱是万能的。   共产党国家把世间的一草一木都变成了党的恩赐,昭示世人要感恩带 德。国内领导干部探望下岗后生活困难的职工,必定要有工人流泪感谢政 府感谢党的段子,可别忘了是谁让工作一辈子的老工人丢了饭碗和生活保 障的。平均寿命延长是科学进步,医学发达的后果,根本与谁当政领导就 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事情,这有什麽难于理解的?如果抗生素没发明,动不 动来个瘟疫大流行,人均能活过70岁?恐怕天王老子来领导也不灵吧?该 是什麽原因就是什麽原因,科学分析科学管理才是提高平均寿命的根本方 法,天天赞颂老共领导,向前导不出成功的真实原因,往后也无法找出再 提高的办法。这文革中政治挂帅的一套老把戏就别再搬出来显眼啦,如果 猪能听的懂人话,也会被三个代表烦的出了厌食症。共产党英明伟大--所 以让你寿命延长!还有比这更可笑的吗,您说?--骆驼夜话之六:共产党 领导和平均寿命与三个代表和养猪   16岁湖北少女在广州面带微笑跳楼(图/信息时报)   兰州市:地痞歹毒路人冷漠 16岁少年被活活掐死街头(图/兰州晨报)   长春市:法院查封开发商楼房 10余业主心急欲跳楼(图/东亚经贸新闻)   昨天,蒋彦永大夫用他的真话救了我们,今天该轮到我们伸出援手去 救他了!(签名信英文稿)   警方设计诬陷《中国改革》记者赵岩,赵岩老父被警方吓死!中国警 方逼迫维权农民代表吴中凯诬陷著名记者赵岩,帮助农民维权的赵岩老父 已被警方吓死,他还丢失工作现又面临构织入罪的险境。中国著名维护农 民权益的记者赵岩,因帮农民维护权益招致地方政府、警察部门恼恨,想 方设法对他加以迫害和构织罪名意图入罪。7月8日上午11时,远在福州市 闽侯县青口镇宏四村的维权农民代表吴中凯,打电话到北京告知社会学家 张耀杰,福州市公安警察勒令他揭发赵岩和法学博士李柏光,警察直截了 当地说赵岩和李柏光都是犯罪的人,吴中凯必须停止与他们的联系并揭发 他们。吴中凯严辞拒绝警察的逼供诱导,并在村民保护下逃到山上墓地露 宿过夜,吴中凯说尚不知道后果如何和逃往何处才有安全。中国一些地方 政府对赵岩的迫害此前已经连续发生,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州市公安局的警 察,在2004年6月9日闯入赵岩父亲于哈尔滨的家中,将正在养病的赵岩父 亲吓得从床上跌下,导致赵岩父亲病情骤变,没过几天便死于非命了。福 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的9名党委常委,2004年《中国改革》2月号出版 后,还每人自掏腰包出资3万元共凑集27万元,拿到北京走门路,要求将赵 岩从《中国改革》除名。果然3月号的《中国改革》赵岩已经榜上无名,并 成功地迫使赵岩在4月份向《中国改革》杂志社辞职。最近一段时间,福建 福州政府和河北唐山政府及当地公安部门,正在不惜一切手段追查赵岩和 李柏光,他们俩目前外出办事不在北京,但是他们的危险处境和后果难测 是不言而喻的。(中国人权12日新闻稿)   6月13日,中国青年报着名记者卢跃刚给该报顶头上司、共青团中央书 记处常务书记赵勇写了一封长达一万三千字的公开信,痛斥赵勇5月24日代 表团中央书记处到中青报名为“谈心”实为训话,“树立了一个小官僚一 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恶劣形象”,指出“剔除大话、套话和言不由衷 的话,充满教训、恐吓和无知”。《中国青年报》目前正处在“改制”变 革的过程之中。今年三月底,该报与北大青鸟集团共同出资创建“中青报 业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北大青鸟集团砸下了1亿元资金,打入这张在中国 有重大影响力的报纸,成为业界瞩目的一个重大标帜性事件。6月1日,出 版了改版第一份报纸。在《中国青年报》改制的关键时刻,共青团中央的 第二把手赵勇来到中青报社,其训话引起剧烈反弹。卢跃刚的公开信全面 披露的大量事实,令人深思。今年春天,北京学者焦国标发表《讨伐中宣 部》的长文,不胫而走,而后尽管有人为焦氏命运担心,但是他居然却安 然无恙;现在卢跃刚又发表如此尖锐的公开信,当局是闻过则喜还是大动 肝火,海内外人们拭目以待。   中国共产党在推翻中国国民党政权的手段之一就是大量印制假钞。中 共当时印制假钞的理由同彭明的中国联邦党一致,其理由为:革命。中国 共产党和中国联邦党都自称「革命党」,而且还以相同的理由印制假钞。 那么,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下的政府机构审理彭明假钞印制案,在法理上 就凸显不当了,因为两党是「同罪」。中共印制假钞在当时的中国国民党 统治期间违法,在当时的国际范围内也是违法。这和彭明现实的社会背景 环境并无差别。中共印制假钞的证据是出自中共严格把关和审稿的机关报 「人民日报」。季朝柱在五十年代的「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我们是怎 样搞垮国民党经济的」长文。该文大篇幅细致描述了中共是怎样印制和推 销假钞,并且数量之大使得百姓把钞票当草纸使用。季朝柱是叁十年代入 党的中共地下党。他在四十年代中、后期专职负责印制和推销假钞,以此 搞垮国民党政府的经济。季朝柱曾任中国贸易促进会会长。另外,中共的 「红旗飘飘」一书也有中共印制假钞的类似记录。中共政权是一个靠欺骗 得到的政权,是一个非法政权。欺骗的最大特征和证据就是中共一党专制 下的政府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时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 集团以推翻中国国民党一党专制为号召,提出要建立像西方国家一样的其 中一种民主体制,共和制,即多权分立的民主体制。共产党在推翻国民党 之前的宣传喉舌有大量的宣传文章,主要宣传的就是全民选举和美国式的 多党制衡的共和制。可是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统治了55年的中国,是假共 和体制。在这个假共和下,没有全民选举,没有多党制衡,没有多权分立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就是非法的。以中国民主革命的角度,因为 民主力量推动建立真共和,而中共要维护假共和,所以,在根本上,中共 政权无权审理任何主张中国民主革命的志士的案件。因为中共政权无权审 理彭明案件,鉴于彭明的国籍身份现状,此案交由联合国处理是便是理所 当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共统治的国家无权审理彭明案件,处理该案 件最恰当的国家是联合国。(蓝天翔 7-11-2004)   壹周刊遭大陆国安部扣押两记者获释。   易改撰文指控唐伯桥并揭海外民运“背后阴云”!中国宪政俱乐部筹 备负责人易改7月11日在网上发表文章,揭批某些海外的“老牌民运”出于 私利和小集团利益,无端指责自己为“中共特务”。易改在文章中说,中 国宪政俱乐部(筹)在纽约法拉盛喜莱登大酒店举办高光俊著作《如何推 翻中共》新书发布活动和中国民主运动的方向与出路研讨会,许多昔日民 运中主张革命和人民武装起义,推翻中共一党专政的老牌民运人士竟然不 见踪影。究其原因,发现一团背后的阴云。不少老牌民运人士在会前接到 电话,探讨本次会议的动机和参会的必要性以及参会的危险性。易改在文 章中质疑那些早已经暴露的老牌的“民运分子”如果参加一个这样的会议 究竟有什么安全之虑。易改在文章中透露,参加了这个会议的民运老将刘 国凯先生揭穿了阴云的谜底。会前,“6.4”学生领袖封从德给他打过电话 ,探讨参加此会的必要性,而且明确地告诉他,会议主办单位的负责人易 改是中共的特务。刘国凯鉴于自己早已经是一个名声在外的老牌反共分子 ,他觉得只要是反共的会议,只要自己有时间,他都会义不容辞地去参加 。易改在文章中认为,海外民运“背后阴云”的主使人是第一个把他说成 “中共特务”的、他当年在湖南师大的大学同学唐伯桥。易改在文章中说 ,他与唐伯桥反目之后,唐伯桥曾扬言要写信给联邦调查局揭发他是中共 特务,之后易改在美国受到长达将近半年的匿名电话的跟踪,受到美国联 邦调查局多次问话,其在美国的政治庇护申请也因为相关因素的困扰被搁 置达三年之多。这一系列事情对易改在美国从事民运活动的影响之大,据 当时《中国之春》的编辑胡安宁在文章中承认,甚至连当时的《中国之春 》采用易改撰写的稿子都碍于情面而不经易改本人同意随意使用一个笔名 发表。 (www.ccc-club.org) ~~~~~~~~~~~~~~~~~~~~~~~~~~~~~~~~ 水泊梁山后代争自由!山东省地下电视台屡禁不绝   外滩画报记者王洪伟报道,山东省梁山县黑虎庙乡陈垓村,离黄河西 岸500米左右、空旷的麦场东头,一座新建的四方院落在火辣辣的太阳炙烤 下,显得格外落寞。院落的西边田地里架设了一座输电变压器,线路引自 葛集村,是专为这座院落架设的。院子里高耸的电视发射塔,足有80多米 ,张扬而醒目。   这就是曾在当地风光一时的“河山电视台”──“河”是河南,“山 ”是山东,意即河南、山东两地联合办的电视台。6月初,附近黄河两岸的 梁山县黑虎庙乡、相邻的台前县马楼乡的农民家里的电视每逢打开,就可 以看见一家叫作“河山电视台”的在播放节目,信号很强,别的频道受干 扰,根本没法看。“河山”台的节目大都是农村广告、点播的戏曲,也转 播一些中央台的节目。   葛集村一位王姓村民告诉记者,“河山电视台”是山东郓城县、梁山 县和河南台前县的六七位“老板”建的,投资30多万元人民币。但“河山 电视台”并没有开播多久。6月10日左右的某一天上午,10多辆警车呼啸而 来,把开办电视台的院落包围得严严实实。闹腾了半个多小时后,来人悄 悄退了,但“河山电视台”再也没有播出过。   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办“河山电视台”的几个台前农民都是正经人 ,建电视台的钱大都是贷款的,每人投资从两三万到七八万不等。台前县 马楼乡葛集村的王广振,30岁出头,是方圆十里八乡有名的精明人,他原 本开设有一个齿轮厂,但近几年生意不景气,一直想找个好项目,大干一 场。王的好朋友赵庆立是马楼乡前赵村农民,40多岁光景,也是村上的“ 能人”,但家庭经济实力不及王广振家。两人都是“河山电视台”的“东 家”。   前赵村村支书赵怀银告诉记者:“赵庆立办电视台,是为了做买卖赚 钱,是私人的事,村委会不好过问。”在当地村民的眼里:办电视台“很 赚钱”。   梁山县广播电视局局长郭广建告诉记者,今年5月底6月初,县局接到 群众举报,称黑虎庙乡陈垓村鲁豫交界处发现一个“河山转播台”,以播 放戏曲、广告为主。县局调查发现,该电视台在黄河西岸,位于河南省台 前县马楼乡葛集村村东的防洪堤上。6月10日上午10时整,台前、梁山和广 电、公安联合现场查处“河山电视台”,但现场除了一个浑不知情的看门 人、发射塔和天线外,其他关键设备全部转移。   “查处前被人‘放水’,根本没见到办电视台的几个农民,台前和梁 山方面都很窝火。”台前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庆昌说。至于到底是哪些 人创办了电视台,最后处理结果如何,郭广建说:“不知道!我们也没必 要知道,那是在台前地头,人家的事我们不便多问。”   据台前马楼葛集村民反映,梁山电视台有工作人员参与了“河山电视 台”的创办,并承诺帮投资农民办理相关合法手续。葛集黄河渡桥的一位 老板向记者透露:“女播音员都是梁山电视台帮助物色的,但事发后梁山 人撒手不管了。”   郭广建对记者说,台前县广播电视局也曾反映“河山电视台”创办人 中有梁山电视台的人员参与,但一直不肯给出名单。郭广建说:“只要给 我名单,涉及到谁处理谁!不能给我们凭空安加罪名!”他坚称:“梁山 县范围没有一家乡镇转播电视台,也没有一家私人电视台。”   事实上,在河南山东交界的几个地区,私人创办的地下电视台并非什 么罕见的事物,在部分地区还有泛滥之势。7月1日,记者来到靠近河南省 边界的郓城县李集、黄集两乡。   李集乡政府大院里,位于乡文化广播站房顶的电视发射塔、接收器已 经锈迹斑斑。据该乡党政办公室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乡转播台 按照国家政策,已经停办五六年了。但县广播电视局又在30米外的耕地上 征地5公顷,新建了一个转播台,被称为“郓城二台”。在李集乡,只要“ 郓城二台”一播,其他什么频道都收不到。   他说,该台台长叫杨建民,是郓城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杨际俭的侄子。 “郓城二台”也办了五六年左右,什么广告都登,一年收入不下100万元人 民币。在树丛掩映的一块地头,两排砖房错落而建,没有院墙,外人随便 就可以走到“郓城二台”的“台长”杨建民办公室门口。   杨建民告诉记者,“郓城二台”是民间的称呼,准确的名字应该叫“ 李集转播台”,是经过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的。当年局里人员超编,为了 分流人员,由他牵头,局里给了一套设备,创建了李集转播台,覆盖方圆 10公里范围,主要转播山东新闻。   郓城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梁新宪印证说,李集乡就是一个转播台,因 为那里比较偏僻,收不到县台,乡属大部分地区也没有接上有线电视。   梁新宪告诉记者,郓城前两年还有三四个转播台,后来都停办了。但 一些乡镇转播台不死心,都转手给私人,有时会突然开播,县局一经发现 就打掉,现在全县只有李集一个转播台。梁新宪承认李集台台长杨建民与 县局局长杨际俭“有亲戚关系”。   但郓城县县委知情人士的说法,却与梁新宪、杨建民的说法大相径庭 。据称,“郓城二台”创办五六年了,当年由现任局长杨际俭的侄子杨建 民与当时郓城电视台一名叫孙召辉的记者联合投资创建。杨建民以县局收 缴上来的电视设备入股,孙召辉贷款20万元入股,两人合办,是纯粹的私 人电视台。电视台可以刊播广告,点播戏曲、歌曲,年收入100万元以上。   后来生意火爆,孙召辉被排挤出局。孙到县委、县政府到处举报,反 映“郓城二台”牵涉的腐败问题。记者了解到,当地纪委已经介入“郓城 二台”涉及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   郓城县文化系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高潮时期,郓城县各乡镇都设 办有转播性质的小型“电视台”,很多台并不履行其“转播中央、省、市 、县的新闻和节目”的功能,而是大肆播放各类广告,从中渔利。后来国 家政策撤消乡镇转播台,大量电视设备被一些私人低价反购,偷偷摸摸继 续播放广告创收。   县广播电视局一些主要领导对此听之任之,隔三差五地清查一次,那 些私人台主纷纷动用关系或用金钱融通,于是“播播查查,查查播播”, 郓城私人小电视台风起云涌。截至目前为止,郓城县的李集乡、黄集乡、 唐庙乡、玉皇庙镇、黄堆集乡、随官屯乡、南赵楼乡都存在私人转播电视 台。   鲁豫地下电视台暗流涌动,已非一日。按照记者采访的河南、山东广 电行业官员的说法,查处力度不可谓不强,但是地下电视台缘何愈禁愈盛 ?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在河南兰考县和山东东明县交界处,一家名 为“东兰影视台”的非法电视台,开播了将近10个月之久。这是记者了解 到的最早的私人电视台。   2001年2月,新华社内参报道了“东兰影视台”事件,引起时任中宣部 部长丁关根的震怒,责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严肃查处此案。国家广电总局 下派要员,召集山东、河南两省及有关市、县主管部门的官员坐镇东明, 现场协调指挥查处行动。   曾经亲自督办此案的开封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胡继明说,国家总局出 面协调后,山东方面受到责任追究。但从此以后,山东方面一直认为是河 南告了黑状,双方广电官方关系从此交恶,客观上导致后来鲁豫交界地下 电视台的猖獗蔓延。   台前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庆昌透露,沿黄河的郓城、东明、梁山一 带乡镇大都建有小型电视台,从原来的乡镇现在转手到一些私人手里,目 的只有一个:就是“赚钱”。山东省郓城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梁新宪也有 同感:“私人电视台的泛滥不仅在郓城存在,县外、省外甚至全国都很普 遍。”   有关广电专家指出,鲁豫地区地下电视台的蔓延,给我们的广电体制 改革敲响警钟:中国广播电视市场化的冲动不是来自广播电视本身的现代 化,而是来自中国农民最朴实、最简单的“发财致富”的创造性愿望,给 我们中国电视体制改革政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 再论蒋彦永是不是民族英雄 送交者: 启哲 2004年7月13日00:09:37   蒋彦永确实不该是民族英雄。他古不能比卫青霍去病驱除胡虏,不能比 岳飞袁崇焕抵御满金;近不能比杨靖宇张自忠抗击日寇,不能比叶挺彭德怀 打击军阀抗衡列强。   但,蒋彦永确实是英雄,是时代的英雄。张思德没有到前方去抗击日寇, 他仅仅是在后方为作战的军民烧炭,他死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他是个英雄, 毛泽东专门写了篇《纪念张思德》来纪念他;雷锋没有上前线打死一个敌人 ,他也死在了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但毛泽东要号召全国人民学习他,因为 他服从命令,忠于职守,精于业务,热爱同志,助人为乐,在平凡的岗位 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因此他是个英雄。彭德怀敢于在大跃进的热火朝 天的年代指出领导决策的错误,因此挨整挨批不得好死,因此他不仅是横 刀力马的英雄,也是和平年代敢于说真话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英雄。 林昭张志新敢于坚持真理,反对专制反对个人领袖崇拜,并为此付出了生 命,她们是时代的英雄。蒋彦永也就是这样的敢于说真话的平凡而朴实的 英雄。   我在美国的时候,才听说有那种来姆病洛基山热病西奈病等美国特有 的虫媒传染病,不及时治疗是要死人的。但为什么在中国发生了一个SARS 病非要成为一个秘密?我看是有些人脑子里有病吧!蒋彦永敢于捅破那种 一贯报喜不报忧的官僚恶习,不是英雄之举是什么?黄家驷裘法祖固然是 比蒋彦永名气大得多的名医,但谁能保证黄家驷裘法祖不会在那种情况揭 露官僚?如果他们知之而不言,倒是有失医生之职责的。   蒋彦永进一步向中央写信要求为“六四”正名,此举确实有些超出他 的业务范围。但马克思不是说过一个学者应该从实验室走向社会吗?爱因 斯坦不是也经常对(美国的)社会评头论足吗?可见一个自然学者关心社 会不属于不务正业。而蒋彦永亲身经历那个事件,由他而不是别人写这封 信也就不该是个意外。问题不在于蒋彦永的政治观点对不对,而在于共产 党高层对这件事的处理方式和艺术。如果把蒋的信往纸篓里一扔,不就什 么也没有了吗。如果外界知道了这件事,就说那老头子瞎说,或者说更本 没有这事,你当蒋彦永是什么政治局委员哪!共产党的领导偏不这么做, 小题大作,不是民运人士,而是共产党的领导硬是要将退休了的蒋彦永搬 上英雄的宝座。只是还不知道将来的蒋彦永是一个喜剧英雄呢还是一个彭 德怀张志新式的悲剧英雄。当今的中国共产党当真要同世界民主潮流对抗 吗?听到过孙中山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吗?共产 党一向标榜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宗旨的。没有民主和自由作基础,还会有 共产主义吗?   不管网络上的作者来自什么地方什么派别,不少人总是喜欢拿美国来 比。那就拿那个达比来说吧。如果是匿名给上司写的信,如何大家都知道 了达比?其实匿名是否不重要,而是政府对这件事的处理。先是媒体对丑 闻作了许多详细的报道,尔后是布什道了歉,美国政府还有什么做得不妥 贴的吗?如果达比不是向上司写信,而是首先告诉塔里班和基地,那又怎 样,现在本拉登的人不是都知道了吗,怎么没有见他们出来提些要求?是 不是再多杀掉炸死几个美国老百性就算英雄义举了?再说那个跑到阿富旱 帮塔里班作战的美国人,那是美国有法律规定,是那个人的行为触犯了法 律,犯了叛国罪,理应判刑。但美国的法律保护公民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 。如果那个人不是在行为上,而是在言论上在电视里批评布什政府,那他 就是合法的。蒋彦永不是因为向外界揭露SARS被拘捕,而是向上司写信被 拘捕。中国政府的处事方式能同美国政府相比吗?   但话又说回来,我从来不认为美国是民主完美了的社会,而是在不断 完善中,因此肯定也有做错的地方。但可贵的是美国经常能认错,因此能 不断进步。但从中国一百多年来的民主进程来看,难得看到领导人认错, 因此也难以有进步。依我看,中国近代的内战主要的不是什么主义之争, 而是在于中国人身上固有的偏狭封闭的思维。中国的领袖们不懂民主,领 导们不懂民主,民众们不懂民主,只有很少数的中国人懂民主。其实理解 民主并不难,那就是容纳异己。蒋介石亲美,但他不懂民主,据说他曾经 到苏联考察过,说是苏联连芝麻大的小工厂也要国家管理,整个国际经济 就那么几个人在那里搞。但他在抗日战争结束后,他就不能容纳做为异己 的共产党,硬是要消灭之,结果适得其反。如果蒋介石能够理解当时民众 急需的是休养生息,搞它一二十年经济,共产党不战自垮。毛泽东有过之 而无不及,拿了一套马克思的理论,硬是将它说成是真理,容不得不同意 见,结果自然是使中国人民蒙受苦难,后来才有了所谓的真理问题讨论, 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等等。   恩格思说,一个民族要站在世界前列,就一刻也不能没有先进的思维 。依我看,中国要进步要现代化,就一刻也不能没有宽容开明的思维。大 的如台海问题不说,小的如蒋彦永一事,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蒋彦永 确实不该是什么英雄,他只不过一个普通医生,讲出了自己想说的话。我 希望无论是网络的作者还是读者,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的老百姓,都能做 一个诚实说真话的中国人。尽管真话常常不好听,但都能容纳之,那么诚 实和说真话就变成了一个风气,再也没有蒋彦永这样的人来成为英雄了。   叹曰:不能算民族英雄,那就算民族的良心罢。 ~~~~~~~~~~~~~~~~~~~~~~~~~~~~~~~~ 任不寐:蒋彦永案没有政治秘密   我和蒋彦永先生仅有一面之缘,那是他「失踪」前几天,在一位朋友 家我们相识。一位神采飞扬的老医生,这是我的第一印象。他当时似乎并 没有「不祥」的预感,现在看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人」, 应该是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和打算尽可能说真话的人的第一生存法则。   感谢互联网,「塞博自由」推动下的援蒋风波是意料之中的。除了丁 子霖、张先玲等278名「援蒋义工」发起的「全球援救蒋彦永签名」运动之 外,值得注意的声援活动还包括:6月29日20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函中国 国家主席胡锦涛,要求释放蒋彦永;7月9日,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瑞典斯 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荣休教授马悦然、黎安友、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林 培瑞及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戴大为等23名国际知名学者,致信中国国家主席 胡锦涛要求公正对待蒋医生。此外,刚刚结束对中国访问的美国总统国家 安全事务助理赖斯在会见中国领导人的时候,敦促中国改善人权记录,并 特别表达了对已经被剥夺自由的蒋彦永医生的关注。   人们普遍提到蒋彦永先生两次壮举:第一、去年揭露中国萨斯疫情, 第二,今年2月致函人大、政协,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开呼吁当局重新 评价六四事件。蒋彦永事件的经过也广为人知:蒋彦永和夫人华仲尉6月1 号去美国驻华使馆申办赴美签证,在路上有关人员强行带走关押,至今仍 未获释回家(华仲尉于6月15日回家)。按中国政府发言人解释:「蒋彦永 作为一个军人,近一个时期,违反了军队的有关纪律。军队根据有关规定 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然而,上述一系列事件中包含著一个矛盾:所有的公开信的收信人却 不是中国政府发言人所指称的责任主体。进一步说,按中国政府发言人的 说法,应该是有关军事部门的负责人对蒋彦永事件「负责」;但我们看到 :「援蒋义工」的公开信是写给胡锦涛先生和温家宝先生的,而美国国会 议员和马悦然等学者的信是写给胡锦涛先生的──没有人给蒋彦永先生的 「工作单位」的「最高领导」写信。这或者是一个秘密,或者没有任何秘 密。因此对「蒋彦永失踪案」的任何猜测似乎就显得没有必要了,原因变 得如此昭然若揭:他的两次壮举两次触犯了「人治」的敏感神经,因此最 后被「两罪并罚」。没有甚么「摧毁公信力」之类的政治盘算,这是一次 赤裸裸的政治报复。在一个政治报复主宰政治正义的条件下,因此可以说 ,「蒋彦永失踪案」没有政治秘密。   我坚持我的一个观点,我不同意「蒋彦永先生一个人对抗整个国家」 这种判断,尽管我对蒋先生的两次壮举身怀敬意。事实上无论是在SARS国 难中还是在六四问题上,蒋彦永先生都是众多坚定的抗争者之一,当然, 蒋彦永先生的坚守是最杰出的个案之一。蒋彦永先生的公开信披露的内容 在近几年也几乎是公开的秘密(特别是《六四真相》出版以后)。据我所 知,至少在六四问题上,民间连续不断的抗议不说,即使在党内,像李锐 、胡绩伟等高级知识份子多年来一直在为「平反」而呼吁。然而问题也许 就在这个地方:为甚么偏偏蒋彦永失踪了?蒋先生的军人身份未必是他成 为「敏感人物」的第一原因,毋宁说这是「欲加其罪」之后想出的补救理 由。   首先必须说明,「失踪」的人不仅仅是蒋彦永先生一个人。其次,蒋 彦永先生恰恰是最「不该」失踪的人──中国政治的机会主义特征表明: 一般说来,巨大的声望和失踪的可能性成反比──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 「蒋彦永失踪案」成为了一个令人疑惑的问题。显然,「不该失踪」是有 底线的:第一条底线,直接触犯了个体利益;第二条底线,被触犯的个体 利益处于或自认为处于危机之中。后面这一点需要解释一下:我们看到, 李锐、胡绩伟等党内高知上书的时候是在中共十六大以前,严格来说那时 候的政治环境更不好,但由于「控制自信」反而使他们并没有「失踪」。 那么结论是显而易见的:蒋彦永先生的公开信(包括揭露SARS的邮件)直 接冲撞了失去「控制自信」的控制者。蒋彦永先生失踪在一种情绪性的反 应之中,这种情绪由于历史性恐惧而不断被现实人事危机所强化。但问题 更糟糕的是:蒋彦永先生在触犯个人利益的同时并没有「直接讨好」另外 一些个人利益,他的拚命三郎式的做法也许恰恰可以被另外的个人利益视 为一种钳制情势的组成部份,这可能意味著蒋彦永先生的未来命运更处于 悬而不决的状态中:最高当局可能出于各自的利益默认延迟蒋案的彻底解 决。   中国政治案件微弱的变量或参数于是被归结为民间舆论的压力特别是 美国的人权外交努力,但这些努力的效用要视具体案件而定。人们必须清 楚,蒋案和「不锈钢老鼠案」不同。但上述悲观的分析并不导致放弃呼吁 的荒诞结论。事实判断不能取代价值判断。在目前中国,包括在历史上的 中国,事实判断颠覆价值判断是中国政治结构性悲剧之一。正是在这种意 义上,人们必须为价值判断的胜利持续不断地进行努力,直到它彻底颠覆 事实判断的绝对专制为止。   这是一个漫长的道路。我们的逻辑仍然是:「因为难,所以做」。为 蒋彦永先生的自由而努力,这应该成为一个不定期的、坚持不懈的事业, 因为蒋彦永案没有政治秘密。或者说这个政治秘密蕴藏在那种政治情绪中 ,它使人无法判断未来情势,这也使政治关怀应以「不管如何」为自己永 恒的逻辑前提。 2004年7月12日星期一 ~~~~~~~~~~~~~~~~~~~~~~~~~~~~~~~~ 维护上海帮 刘金宝案将避重就轻   (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记者方媛7月12日报导)在去年年中被双轨的中国 银行香港分行前总裁刘金宝,因爲涉嫌利用职权发放违规贷款,谋取私利 以及贪污受贿被查处。香港有评论认爲,爲了维护上海帮的利益,该案件 很有可能像周正毅案一样,最终以大事化小而结案。   中共香港文汇报于11日发出报导,接著香港星岛日报及文汇报引述中 国监察部一名负责人说,中央纪委监察部在03年对刘金宝案进行调查,并 于04年1月将该案送到检察机关之案侦查。同时另五名涉嫌犯罪的中国银行 上海分行中高层人员中,有四名被逮捕一名续保后审。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宣传部门人员表示:这事我们总行规定,全部由我 们总行宣传部对外解释,所以我们分行没有权力对外解释。并说,该案进 入监察机关后,我们分行就不了解事情的相关情况了。   据了解,刘金宝被双规至今已经一年有余,去年香港各大报章就不断 的报导有关他涉嫌的经济问题。香港星岛日报引述消息人士说,刘金宝所 涉及的案件包括94年到97年出任上海分行行长期间,当时规模最大的证券 公司管金生提供三十亿元人民币的违规贷款,以及在港出任中银香港总裁 期间,向上海富商周正毅提供多笔违规贷款。除此之外,报导还说,刘金 宝案还与已被判刑的原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案有关联。还涉及替远华走私 案主脑赖昌星洗黑钱活动。   尽管如此,香港前哨杂志总编刘达文表示,由于刘金宝案与周正毅案 一样,背后涉及一大批上海帮,因此当局为他定的罪名也会像周正毅的罪 名一样,避重就轻。   刘达文说,因为刘金宝与上海帮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判不好,判也不 好,所以就避重就轻。如果能够抓到一两个与上海帮无关的罪名,可能就 是判那两个罪名。就像周正毅被判违规炒作股票,那算什么罪名,最大的 问题根本都没有讲出来。   因此刘达文认为刘金宝可能轻判,他说,肯定是不会重判的,至于轻 判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他们只是做做样子,要是重判的话,那不就得 把内幕全都倒出来。   现年51岁的刘金宝毕业于北京经贸大学,78年被派往中国银行伦敦分 行工作,89年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后任行长。92年更被评为第 三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有消息人士形容他做事一向强悍,从不顾及后果。据了解,去年中国 银行金融大案不断,原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因为在中国银行任内贪污被判 刑13年,目前他已提出上诉。此外,中银香港第一副总裁梁小庭因受贿罪 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中国银行前副行长赵安歌在今年4月因受贿及挪用公款 5579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 杜导斌:两点意见─二审法庭辩护和陈述 尊敬的二审法官:   上诉状没有充分表达出我对本案的全部意见,现根据法定程序作出两 点补充:   一、二审辩护意见:坚决要求在合法的司法解释基础上裁决本案。   一审判决书建立在两个错误的司法解释上。这两个解释分别是:“刑 法105条第二款可以直接适用,条文非常清晰,用不著法律解释。”和“我 们只执行现行刑法,宪法、国际法没有用。”这一个关于刑法一个关于宪 法的解释是一审法官亲口告诉我的。这两条成为主导一审法庭的基本原则 ,这一点,从判决书上很容易看出。   我对这两个解释是根本不接受的。对第一个关于刑法105条第二款的解 释,我的反对意见是:刑法105条第二款条文表述非常笼统,无法直接适用 。1、对“造谣、诽谤等不实之词”缺乏清晰界定,在一审法庭上所作的辩 护和随后的《上诉状》中我对此已经作过论证;2、对“煽动”、“颠覆” 、“国家政权”等用语均缺乏清晰表述。具体适用到本案中就遇到不可逾 越的障碍:主张采取和平的方式、以直接民主(实为代议民主)这一并不 违宪的办法实现政府有序轮替,算不算“颠覆”?如果直接使用该法条, 是得不出答案的。另外,我批评的对象执政党是否属于国家政权?直接适 用该法条,对这些问题在逻辑上均得不出必然结论。   对第二条关于宪法的解释,我也不同意。我认为,撇开宪法而司法的 结果,极有可能使法庭背离正义。一审法庭完全不考虑宪法,不考虑保障 人权代表著进步的方向,也不理睬已经我国政府签署同意的国际法,是很 难让人接受的。不仅我个人难以接受,众多关注本案的国际友人、国际组 织,特别是国内许多法律界专家,对此都提出质疑或明确表示反对。一审 判决出来后,在国际国内引起一片嘘声,有人在国内权威学术论坛上直接 指为“冤案”。一审严重违宪的有罪判决给国家声誉造成了损害,给我国 的司法界造成不好影响,由于这种判决有损宪法权威,给人们对人权宪法 的热切预期带来伤害,可以说,已经损害到社会的国家的利益。   尊敬的二审法官:在此我要特别指出,法院和刑法的合法性来源于宪 法,一审法官否认宪法在本案庭审中应发挥作用,也就否决了刑法和一审 法庭自身的合法性。一个其合法性值得怀疑的法庭所作的判决是无效的, 应予撤销。   同时还要特别强调指出,二审法庭如果仍然无视宪法,那么,这个法 庭及其作出的一切判决,完全有道理视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为了有助于说明对我的逮捕和一审判决是建立在混乱的法律解释的基 础之上,我再列举出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给我的三个与法院完全不同的解 释。   1、检察官告诉我:“在墙上贴一条‘打倒共产党’的标语,立即被水 淋了,没有人看过,第二天早上你就揭下去撕掉,你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 刑法105条第二款。”   我回答:105条第二款如果要按这样执行,那么,全国的每一面墙上都 得安装一架摄像机,由于口喊‘打倒共产党’的性质是一样的,所以,为 了维护法制,得给每个人身上戴一个窃听器。做不到这一步,便应追究执 法部门的失职责任。这种“法律解释”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2、检察官告诉我:“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个权利必 须受到宪法第51条、刑法相关条款和民法相关条款的制约。言论自由不是 无限的自由。”   我认为:(1)、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不是宪法赋予的,而是与生俱来 的,宪法只是列举出来以示国家机器对此给予重点保护。(2)、宪法关于 言论自由范围的解释权,既不属于检察院,也不属于法院。宪法所规定的 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其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在全国人大没有作出解释前,任 何机关和个人的解释都只能视为一种理解,不具备法律效力。(3)、宪法 条款不应当受刑法、民法的约束。上位法不受下位法约束是常识。如果真 的出现这种约束,说明刑法、民法相关条款违宪失效,而不能证明行使宪 法权利者违法。言论自由也不受宪法第51条规制。道理很简单,本届人大 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加入宪法,是1998年签署《公民和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的后续举措,是对对国际所作承诺的践履。新修订宪法中 的“人权”概念与国际人权公约中的“人权”概念无论在内涵上还是在外 延上都应是同一的。在国际人权公约中,言论自由不受什么其它限制,公 约也不认可言论自由会损害国家的或社会的利益。由此可以合乎逻辑地推 出,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与《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具 有内在的逻辑上的一致性。在人权入宪后,如果继续对言论自由作狭隘化 解释,实质上是在反对新宪法。(4)、检察官对言论自由界限的理解也不 正确。言论就是自由的范围,在言论的范围之内一切言论都是自由的,在 言论的范围之外,就没有言论自由。如果在言论的范围之内,还要为言论 自由划定范围,无论这个范围是宽是窄,都是损害言论自由,导致言论不 自由。(5)、言论自由主要是保护说错话的自由,如果讲的话都是对的, 还要什么宪法条文来提供保护?“讲意见是每个人的利权,国家和社会不 得剥夺;要求讲意见对国家和社会有利,这就变成了义务。主张限制言论 自由的人,总是错把利权当义务;如果承认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利权,则 无论如何不得加以限制。”苏联、东欧变革以前,世界上28个一党专权( 包括共产党和非共产党)的国家中,大部分的宪法都写上了有关言论自由 、出版自由等等的漂亮词句。伊拉克复兴社会党制定的宪法与美国的宪法 在这方面居然是一致的。但他们从来不准备实行之。不实行的言论自由条 款,也就等于宪法里没有这个条款,也就等于没有言论自由。   3、检察官告诉我:“刑法105条第二款是行为罪,不论口头、书面或 采取其它方式捏造、借题发挥、故意歪曲,只要言论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的故意或间接故意,不需要产生后果,对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同样可以 认为是犯了罪。与扳道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性质一样。”   我对此解释的意见是:言论根本不能与扳道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相 类比,言论受到国际法和我国宪法的保护,扳道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是 否受到什么保护?言论的效用是或然的。你的言论很可能根本没有人听( 看)见,听见的未必同意,同意的未必按你所说的付诸行动。   对这种解释中所包含的以“行为罪”适法的反对意见,在《上诉状》 中我已经作了表述,在此不重复。   综上所述可见,一审过程中出现的上述5种宪法和法律解释,没有一个 能够成立,第一,都缺乏合法的来源,第二,在法理上、以至于在常识上 都很难说得过去,第三,违背了党和国家尊重宪法权威的大政方针。由上 述五种彼此矛盾的解释不难看出,公诉人和一审法官对如何适用刑法105条 第二款和是否适用宪法两个问题上意见分歧,各自的解释均无逻辑性可言 ,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在适用刑法105条第二款问题上,将我送上法庭的 公诉人所依据的乃是两个错误的源于1979年刑法“反革命宣传罪”的解释 ,经我轻轻一驳即无法自圆其说,一审法庭未采纳公诉人的核心司法凭据 ,等于否决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合法性。在是否适用宪法上,检察院援引 了宪法条文─虽然是错误地将宪法条款作了狭隘化阐释,法院则视宪法于 无物。检察院与一审法院的意见相互对立,说明一审判决是在紊乱无章的 状态下作出的,是先有了非惩罚不可的意志,然后再寻找惩罚赖以成立的 依据,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像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一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也是从西方进口 的。但是,这个法条在引进97刑法后,其合乎法理逻辑的适用依据却被暂 时遗忘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具体操作时的定罪量刑办法没有同 步进入我国司法体制,造成了一个模糊地带,给了执法和司法部门以巨大 的发挥想像的空间。于是,在具体执法时,就出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 ,执法部门异常奇怪地将79年刑法中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司法解释 给塞进了新刑法。从而形成一个与宪法格格不入的怪胎。   为了有助于论证一审判决书“直接适用刑法105条第二款”的“司法解 释”在法理上站不住脚,请允许我征引法治国家审理煽动案件的原则和有 关专家意见。   1919 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在审理煽动暴力内乱和非 法行为的案件时,确立了‘明显而即刻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原则。这一原则可作如下阐释:如果以煽动他人从事暴力非法行为论罪 ,必须举证证明:第一,表意人本人具有从事暴力非法行为的“明显的” 故意,并形成目的;第二,表意人的作为可以推动别人产生“即刻的”暴 力非法行为;第三,表意人作为的结果,在客观环境中确有引发暴力非法 行为的可能或竟成为事实。根据这一原则,法律只能禁止煽动具体的暴力 行为,不能禁止宣传抽象的暴力革命的思想。如果不是具有“明显而即刻 危险”,言论的有害与无害不能由政府来判断,应交社会公众讨论。即使 有害言论,虽然是“明显”的,如果不是具有“即刻危险”,还是不能轻 易禁止发表;因为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运用更多的言论来预防或救 济由它可能或已经产生的害处。⑴由于珍视言论自由的价值,美国对煽动 犯罪的限定极为严格,而对所谓“有害言论”的态度却极为宽容。对“有 害言论”的宽容,不是欣赏和鼓励“有害言论”,而是避免因鉴别不清侵 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当前,国际刑法的主流是废止以言治罪,如美国等,虽然也有保留有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但在司法时则依照“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原则, 规定“煽动”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五个要件:   1、煽动者主观方面具有可以证明的“颠覆国家政权”的动机,成为犯 罪的故意。无心之错不可能成为煽动。   2、煽动者不是表达自己的思想,而是向别人发出行为的信息,不是谈 论一般的看法,而是明示或暗示具体的做法,推动别人采取行为。表达思 想是属于言论自由,讲出做法,怂恿别人去做,才是煽动。   3、煽动者必须面对具体的被煽动的对象,向谁煽动?谁受了煽动?否 则,煽动者的独白怎么能构成煽动?没有被煽动者,煽动者即使有“颠覆 国家政权”的意图,只能叫做犯意表示,煽动不成其为事实。   4、在客观方面,被煽动者的“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与煽动者的犯罪 意图具有直接联系。煽动者的言论不是证据,煽而不动,至多只能说明思 想影响;或者,被煽动者拒绝合作,煽动也不成其为事实。被煽动者有所 动才能证明煽动者的煽动。被煽动者的行为与煽动者的意图没有直接联系 ,也不能由煽动者负责。比如,煽动者的意图是杀张三,结果被煽动者自 作主张杀了李四,这就超出了煽动的范围。   5、被煽动者的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从而构成犯罪,才能证明煽 动者的煽动为有罪。煽动犯罪类似于教唆犯罪,教唆者的罪行和程度,取 决于被教唆者的罪行和程度。刑法105条第二款是其第一款的扩展,即“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扩张“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罚范围,都是为了防 范国家政权出现非正常倾覆。因此,厘清第一款有助于说明第二款的适用 范围。专家认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有三:   1、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只能是暴力的行为。国家政权本身是暴力的 机关,如果不是采取暴力的行为,无从颠覆。和平的游行、示威、请愿、 集会,不论规模多么浩大、口号多么激烈,只要不使用暴力,不可能犯“ 颠覆罪”。   2、以暴力“颠覆国家政权”只能是集团的行为,不可能是个人的行为 。个人可以因采取暴力行为而犯罪,但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因此“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主体不是个人,而是有组织的集团。如果某人被 判为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他(她)一定是犯罪集团的成员。与煽动 相关,煽动者可以是个人,作为被煽动者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必须是集 团的暴力行为。煽动者与被煽动者是共同犯罪,因而煽动者个人也是构成 犯罪集团的一部分。   3、有组织的集团以暴力“颠覆国家政权”只能是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 完整的行为。“颠覆”的对象是国家,不是政府。依据“颠覆国家政权罪 ”的犯罪客体,必须以事实证明犯罪的动机和后果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 整。与煽动相关,至少煽动者必须具有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动机, 而被煽动者的行为作出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后果,或具有危害国家 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现实可能性。   缺乏以上三个要件,或三者缺其一,“覆国家政权罪”就不能成立。 我的所有文章中从无主张暴力的内容,我本人也只是独自写作,不存在集 团行为。综上可见,一审判决书所依据的“司法解释”是非常片面的,由 此不难推出下面结论:对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在道理上和逻辑 根本不能成立。   由于刑法105第二款目前没有一个合法的立法或司法解释,那么,在适 用时,到底是违反潮流向过去79年刑法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方向靠 ,采取无限扩张的理解方式用以打击一切可能对执政党带来和存在潜在威 胁的言论?还是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向国际刑法主流方向靠,即只 惩罚造成颠覆性后果的煽动?这是本案焦点所在。我提起上诉的根本原因 ,正在如何适用105条第二款上,循此深究一步,则是期盼宪法第 33第三 款和第35条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追根溯源,本案联系著宪法权威。宪 法到底是一张纸,还是一部真正具有保障人民权利的效能的根本大法,直 接关系到我的荣辱和利益,同时也为举世所瞩目。一审法庭抛开宪法的判 决其合法性很值得怀疑。由于二审法庭目前不可能据有渊源别出的宪法和 法律解释,为了使本案得到公正合理的裁决,为了使二审的裁决能经受历 史和良心的考验,我坚决要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 对刑法第105条第二款作出明确的有司法效力的解释。在此解释基础上的判 决,我将无疑义地服从。   二、二审法庭陈述:请求启动宪法司法化   尊敬的二审法官:   请允许我就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向法庭陈述自己的意见:   (一)、我为什么要上诉?   在二审之前,围绕本案,有关方面再三再四阻挠我上诉。他们为了让 我撤诉,可称得上是“威逼利诱”各种手段用足了。对我,对我妻子、我 姨妹、姨妹夫“都做了很多工作”,所做工作的中心目的都是想让我撤诉 。不止一个有官方身份的人,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告诉我们:上诉的最好结 果是维持原判。借助于这句话他们发出了有威胁性的暗示信息(也可理解 为关心我):弄不好就会改判实刑。我反问这些关心我的人们,法庭是凭 证据讲道理的地方,二审法官连证据还没接触到,你们怎么就那么准确地 知道了庭审结果呢?未审先判吗?还是有一个什么权力已经给司法派定了 任务?我告诉他们,我的案子,说到底就是讲了几句直话,没有必要搞得 那么神乎其神的。当年彭德怀不也曾因言得疚吗?后来如何呢?后来证明 他讲得对!我是顶住很大压力坚持上诉的。我的择善而固执得到了亲属和 周围的人们的支持,他们说,如果判决是有道理的,为什么要阻挡你上诉 呢?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怕二审时给暴露了?我的坚持最后也得 到了地方政法部门的理解,那些开始反对我的人后来还是认可了我的上诉 ,他们对我妻子说:也许他是对的。感谢他们的理解!我为什么这么执著 ?因为我对这个法庭抱有信心!因为我对这个国家和这个年代存有信心! 因为我觉得这一回,道义和真理在自己一边。我向二审法庭提出判我无罪 的诉求,从小处讲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从大处讲是出于维护人权的目的, 同时也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可以这么讲,我的上诉,不仅仅是为自己寻找 一个机会,而且是为这个国家、为执政党创造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仅 仅是为自己寻求公道,更是为这个国家、为每一个公民寻求正义。   真理和道义在我一边的信心在羁押期间就已经萌生了。警官,检察官 和一审法官对我是相当理解的,有的明确表示同情,有的用行动让我感受 到应有的尊重。7个半月中,我有4次出狱的机会,都因为不肯低头认罪直 接拒绝或间接错过了。为什么要拒绝或竟会错过呢?因为我对本案有一个 志愿:在与刑法105条第二款狭路相逢时,能够通过自己的孙志刚般的受难 ,通过自己和律师的努力,通过全社会对本案的关注,最终促使该条款得 到废除,或至少受到限制,使其不再涂毒国民,进而促使中国从此永绝“ 文字狱”。对这个案子,我自己对自己提出了四个努力目标:1、通过自己 的受难激起公众大辩论,通过辩论的簸扬效应,让社会进一步认清“文字 狱”的丑恶;2、特别要让尽可能多的公检法人员认清这一点,在消除“文 字狱”这一点上,体制内外能达成尽可能广泛的共识是非常必要的;3、我 能够早日出狱回家,能早日回到让我牵肠挂肚的孩子身边,使得对我自己 和家人的伤害最小化;4、促使刑法 105条第二款得到人大释法而被废止, 最好能促成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问世,使“煽动罪”这一以言治罪的 恶法能像《收容遣送条例》那样因一个人的受难而得以终结。迄今为止, 第一个、第三个目标是相当好地实现了,本案在许多高校里激起了激烈的 大辩论,第二个目标相信也一定程度地达到了。现在我的人身已在牢狱之 外。就放我出来与家人团聚这一点来讲,我要感谢一审法庭的柔性化处理 方式中包含的善意!当然,我也异常痛苦地作出了某种妥协。但是,感谢 并非就说明我愿意放弃自己的人权,并非就说明我已经丧失维护自己基本 人权的勇气和信心。当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滥用已经到了举世 震惊的地步。我的上诉,便是在向实现最后一个目标作出努力,如果这个 目标在二审后还不能实现,今后我还将为此付出努力的。在终止“文字狱 ”方面,我将绝不轻言放弃!   树立第四个目标是在入狱后不久,我冷静地思考了一些问题,认识到 本案在中国人权发展初期可能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我把自己在此案中的 “贺拉斯之金”定位在争取宪法司法化第一案,为法治建设开先河。其它 的一切,包括个人一时之间的荣辱得失,则可用“区区外部性”来指称。 如果此案能达到孙志刚案同等的效果,导致恶法被废除,则我的入狱便是 拯救。这个目标一直激励著我,虽然在临近开庭前一个时段内因顾虑孩子 ,因对自己能力和耐心持有怀疑而有所后退,但现在我又重新站到了自己 当站的位置上,为了既定的目标在努力。我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像窦娥感动 天地一样,能像杨乃武小白菜感动老佛爷一样,能感动二审法官,能得到 法官们的理解和尊重!能得到省政法委、省委,乃至更上层组织的理解、 尊重和合作。   (二)、我为什么主张自己无罪?   1,一审判决从法理上经不起分析。   这个问题在上诉状中和辩护词中已经作了论证。   2、一审判决不得人心。   出狱后不久,我在[锐思评论]和[宪政论衡]两个知名网站上各发了一 个答谢的帖子,为了表示对法律应该持有的尊重,七个半月牢狱磨难攒下 的千言万语一句也没吐露,帖子只一句话:感谢关心、声援和帮助过我和 我家人的朋友们!一个被“判三缓四”的“罪犯”,照理说,该是众人唾 弃的对象,然而,网友们对我的回应是热烈的,友好的,关切的,令我感 动的,虽然,就为这一句话,我受到了一审法官的严厉指摘和威胁。此刻 ,我想借这个机会提醒曾经严厉批评过我的法官,请您冷静思考一下,如 果你们的工作是代表正义的,为什么被你们处罚了的人却受到公众的欢迎 ?   感动我的远远不止这一点。从我被捕到回家后的这段时间里,我和我 的家人在应城受到了许多善良的人们的问候、关心和帮助。他们有的从精 神上安慰我的妻儿,有的送钱送物到我家中,有的将我妻儿接到家里吃年 饭,有的在我出狱后不避嫌疑主动找来叙谈,说同意我的观点和作为,还 有人直呼我为“英雄”,更有不少人为我“接风洗尘”。表示理解和支持 我的人中,有市级干部,有一级单位的“一把手”、“二把手”,有公务 员,工程师,医师,记者。如果一审是得人心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在 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呢?特别是,其中部分人士还是在受到过国安部门的 警告性谈话或者党委传达贯彻过对我的处罚决定之后。   感动我的远远不止这一点。我回到家中后,妻子拿出厚厚一扎信件, 述说国内国外的人们声援我和捐助我家庭的一个又一个故事,我的朋友, 师长,不认识的人们;国内外的知名学者,法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 ,诗人,作家,律师,下岗工人,学生,军人,企业老板,白领,诺贝尔 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奖委员,北大校长,南大校长……(见签名附件) 他们有的签名以示声援,有的著专文为我辩护,有的捐款,有的写信,有 的不远数千公里亲自送衣送被到我家里。听妻子讲述这些故事,心中无法 不感动。我真心感谢他们!感动之余,一个问题也不自觉地浮上脑海:为 什么这么多人要关心我?为什么要帮助我?我,一个小城市的小公务员, 真的值得人们那么尊重,那么赏识吗?   我认为这些人其实是另有打算!他们不仅仅是为了帮助我。他们非常 清楚,援助我,其实是在援助他们自己,是在援助每一个中国公民,包括 参与此案的律师和国安官员、检察院官员、法官,无不间接从这种援助中 受益。那些与中国看起来并不相干的人们,他们援助我则是出于一个人的 良知和正义感,援助他们的同类!言论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利权,是人之 所以为人、而非禽兽或奴隶的区分标志!我这个案件之所以那么引人注目 ,直接原因是我作为一个知名的和平的网络撰稿人所蒙受的冤屈格外引人 注目,最深刻的原因则在于,这是人权入宪后的第一场人权官司。它的结 果,不论谁胜谁负,都将具有标志性意义:如果我被判有罪,以言治罪将 破坏公众的安全感和对宪法的预期,说明我国侵犯人权的纪录不可能因人 权写进宪法得到根本改善;如果我胜出,则说明,中国保障人权已迈出实 质性步伐,说明中国的宪法不再是一张纸,而是国民切切实实的靠山!   出狱后,我留意到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新华社似乎对我的痛苦很是 幸灾乐祸。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的有罪定性它播发了,一审判决在孝 感市甫一公布,远在北京的这个中国头一号的通讯社就立即发消息,好象 我被判有罪是他们期待已久的。这些可怜又可悲的人们,为什么就没有想 想,今天可以让我因言获罪,谁能保证明天同样的下场不会落到这些整天 与文字打交道的人们身上?虽然今天的时与势同1950年年、 1960年代大不 相同了,总体来讲进步了,政治开明了,但只要文字狱存在一天,谁能保 证胡风、吴□、彭德怀、林昭的事故不会重演?我的因言致罪并非我一己 的灾难,而是言论自由权在蒙难。   我被捕后人们对我寄予同情、为我鸣冤叫屈,当我的一审判决结论公 开后,社会上没有出现那种大快人心的反馈意见,对批评的声音也没有起 到震慑效应,只激起一片反批评之声,这些都说明,对我的惩罚不得人心 。常识告诉我们,一种法律,一种法律执行后的结果,必须是正义的,然 后才能得到人们的拥护,才能起到加强法律所维系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 的作用。一旦法律被公众视为不正义,并且执行这条法律的结果与人们最 起码的善恶观念相冲突,强行执行的结果便不仅无助于既定秩序,而且起 到耗损现有权威的反作用。它不可能引导人们服从法律,只会引发更大范 围、更深层次的反抗。“文字狱”在中国经历几千年,在我们的文化中, 传统中,民情中,对以言治罪有一种天然的反感。“防民之口,胜于防川 ”这个格言流传千古,再好不过地表达了民间社会对压制言论的抵制态度 。   3、有罪判决违反宪法和法治。   法治的根本在宪法。宪法的根本在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但长期 来,我国的宪法要么流于形式,要么被用于相反的目的─用来扩张国家权 力。这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国策是不能兼容的。法治意味著:(1)、法律必 须出自有立法资格的人们之手,即只有人民直接授权的代表才有权创制法 律;(2)、立法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即所谓的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 ;(3)、所立之法是善法。什么是善法?在法治语境下,善法意指正当行 为规则,指正义之法,善法就是在国家权力与人权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 限。在人的权利的界限这边,“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权杖不能进”。 但是,在我们面临的现实中,国家权力进入任何地方好象都是理所当然的 。善法通常还有个特征,即不得与立宪的精神相反。宪法是保障一个社会 规范有序的根本契约,与宪法违背就意味著法律不为社会所容纳。像刑法 105条第二款这种条款,严重侵犯人权,与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完全相反, 是无法称作善法的。   当代政治文明的主流观念否定了“国家理由”的神圣地位,否定了脱 离个人利害的“国家利益”、“普遍利益”的存在价值。我国在宪法中首 次肯定人权,正是向当代主流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人权观念的核心是每 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然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是任何国家或 社会利益都不可逾越的。由正义保障的权利不受制于政治交易或社会利益 的权衡。个人权利与自由相对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来说,是更 为优先的善。现代对正义的理解,否认为了使大多数人享受到某些福利而 剥夺少数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一审结果让人们失望,人们评价一审的有罪 判决不代表正义,真正原因就在于在某些官方人士原地不动的情形下,民 间社会的正义观念已经进行了更新。中国主流社会对宪法应当是什么的观 念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在这样的语境下,本应是宪法守护神的法院仍然 抱持过去的观点。这是非常可笑的。人权入宪后,现在是时候了,我们的 许多陈腐观念确实需要改变!   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实体法不得违反宪法,几乎是人人皆知的法 理常识。刑法105条第二款限制公民言论自由,违反了宪法第33条第三款和 第35条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立宪精神,刑法 105条第二款显著违宪,已经 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明知违宪的法律仍然执行,作为国民,这是有意违宪 ,是比触犯刑法更重的罪行,作为党员,这是与十六大的精神对著干。我 认为这种不正常现象在二审中能够得到改正。   (三)、有罪判决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最深刻的方面理解,我认为,一审判决我有罪,并非一审法庭真的 是主持了正义,惩罚了邪恶,而是映射出目前某些人对民主的某种畸形畏 惧心态。   有评论说,一审结果是“惩善扬恶”,这个评价是否准确,在此我不 作评论。有一句话我认为却是必须对二审法庭言明的:一审判决是为了惩 罚而惩罚,反映出施罚者的某种惶恐心态。这种心态准确说来就是对民主 化后果的先入为主的恐惧。上世纪苏东剧变后,以新华社为首的我国传媒 界为了警醒当权者,刻意炒作苏东前共产党高官沦落街头的传闻,似乎民 主进程便是共产党的末日。现在如何呢?10余年过去了,那里的共产党员 们是不是又过上牛马不如的生活了呢?是不是连皮带骨全被资本主义给吞 进肚子里了呢?不是的。有报道,苏联现在的人均收入是我们的3倍,东德 、捷克、波兰等前共产党国家(地区)正在迈向中等发达国家的坦途上, 那里再也没有传出前共产党精英一夜间变成看门人的悲惨故事。民主化并 不是民主党得胜共产党损失惨重的“零和游戏”,而是多方共赢,全民共 赢。民主的结果不是国家分裂社会动荡不定。它所带来的正是国家持续稳 定社会长期繁荣。但这种共赢的现状却在我国公众的视野中被遮蔽了。   一审判决还折射出孝感市政治界在法的观念上见解陈腐落后,没有与 时俱进。在这里我讲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在看守所里,有四、五次,警官 、检察官、我的李律师分别“开导”我,“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当 他们炒这种馊饭时,大概没想到听众我对这种陈词滥调会感到好笑。我对 他们说,你们打开所有号子看看,关在这里面的人中,有几个不是来自无 产阶级或农民?以我而论,进来之前是无产阶级,在里面无产,出去后还 是离中产阶级差一截。我不正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吗?我怎么没感到105条 第二款就是代表我的意志呢?从这件事我看出,孝感市政法系统的工作人 员的观念是多么落伍!多么急需更新!   有必要在此略作阐述的是,将法律视作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观念,是 意志之治的产物,是人治范畴的观念,与法治的精神是完全相反的。法治 社会的根基是与“意志之治”完全对立的“宪法之治”。宪法之治意味著 法律不是哪一个阶级的意志,而是全体国民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法治社 会的基础是法受到国民认同,进而内化为每个人的内在警察,从而成为维 系法治秩序的根本力量。如果国民的人权得不到保障,国家机器可以随意 逾越界限侵犯人权,国民就不可能对这种秩序予以认同,法治就无从建立 ,社会就只有依靠外在警察勉为其难地维持一个警察国家的专制秩序。   从我的角度理解,一审判决还说明一审法庭缺乏独立性。在一审过程 中,警官、检察官、法官一再要求我或暗示我,思想上要转化,检察官、 法官热衷于关心政治思想,我感到非常滑稽!看守所的负责人一再警醒我 ,这个案子是孝感市政法委书记亲自抓的要案。这些事情不能不使人联想 到,一审法庭只是孝感市政法委实现政治目的的一个下属工作机构,不可 能在一个政治性案件(实为人权案件、涉宪案件)中在“国家”与“个人 ”之间主持公道。我在此并不是指责一审法官,反而是设身处地地体谅他 们的难处。政法一体,政法委的政治意志左右了司法判决。正是基于这些 考量,我觉得在一审中适当地后退,给他们一个“下台阶”是必要的。如 果今后有人因此指责我拿原则与利益作交易,是不无道理的,但需要说明 的是,我这是拿自己的原则与自己的利益作交易,在原则与利益的置换过 程中,无论得失,都无损于他人。   一审结果出来后,很多人认为此案是先有判,后有审。人们普遍认为 ,在政治性案件中,中国的法庭是不独立的,法官们是立场在先的。这些 认识反映出社会对司法权威的不信任。我希望这种状况在湖北省高级人民 法院的工作中能够得到更正。   (四)、对我不是非惩罚不可。   法治国家的国民享有充分人权而社会稳定、国家社会繁荣发达的事实 证明了,公民行使言论自由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公民持不同政 治见解,对时政持批评态度,并非国家社会的消极力量,而是建设性力量 。不应把主张人权视作国家的敌对力量。   无论从政治立场还是从政治观念讲,我都从未想到要和共产党决裂。 我曾在被有关部门视为“敌对势力”的海外网站上公开声明:不以共产党 为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底层知识者,既无政治资本,也没有军事实力颠 覆国家政权,不可能对执政党取而代之。我确实流露过对现状不满,对执 政党的某些方面、某些政策、某些机构和人物持批评态度。我不隐瞒这些 。我与检察官们就讲过以下观点:我们虽有争吵,但说到底,大家同为一 个国家的国民,不论如何争吵,最终还是要和平共处,要彼此宽容,意见 分歧不得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我主张,6800万共产党员有权利执政,任何 团体都有通过正当途径执政的权利,但无论谁上台执政,其权力都应当受 到制约,无论谁执政,都要承认,公众有定期收回执政权和重新授予的最 终主权。这些主张是符合宪法关于国家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的。   我曾写过的26篇文章可以定性为政治错误,但绝对不是犯罪,不是危 害国家和社会。警官们在审讯阶段,多次问我为什么要写下那些抨击时政 的文字。我的回答是,为了精忠报国,先天下之忧而忧,为了尽匹夫之责 ,也是效仿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我是一个接受全套传统教育的当代知 识人,各位法官通过语文历史课堂所受的爱国教育,我也同样被教育过, 并且准备踩著先贤们的足迹让知行合一。我的言论中也许有某些错误,我 愿意接受批评,愿意为这些过错表达歉意,但我从不认为自己的写作是犯 罪,不认为自己为底层利益代言是犯法,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这样认 为。   在此,有必要对一审期间我的两位律师分别所作的“无罪”、“轻罪 ”辩护作些澄清。这两种看似矛盾的辩护是出于我的尊重事实的考虑而出 现的。我之所以赞同李宗毅律师所作的“轻罪辩护”,原因是,我需要他 代我讲出某些事实,这些事实在“即使判我有罪”的情况下,即在我对一 审法庭主持公道存有怀疑的情况下,可能有助于我早日与家人团聚。我要 感谢李律师在我陷于危难之际给予我的法律援助!他做了大量工作。但从 根本上讲,我更倾向莫少平律师所作的“无罪辩护”。事实上,我在法庭 上除了最后陈述阶段作了一句话的妥协,即“我深知,坚持不认罪便会继 续关押,承认有罪则可能早点出去,为了孩子,为了学业,我选择认罪” ,其它所有的话都是主张无罪的,一审判决书上清楚记载我在法庭上认为 自己“没有采取造谣、诽谤等不实之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关于我的写作动机,在此有必要再强调一下。我不是敌人,个人也不 是政治人物,我与执政党在某些政治见解上有分歧,这完全可以通过反批 评来调整,不是非惩罚不可的理由。我这一次的上诉,也不是为谋求共产 党的江山而诉,对此案我没有政治野心,我的上诉只有非常有限的目标, 仅仅是为了让中国永远告别“文字狱”这一中国法制上的污点在奋斗。   (五)、请求宪法司法化,终止文字狱   现在是2004年7月,几千年的文字狱历史到了应当终止的时候了!开创 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机会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我知道,我自己只是一个 小人物。我们都是小人物。我们不是为创造历史而活著。但是,当我们有 幸或不幸被卷入一起注定要写进历史的事件中时,为什么不担当起自己的 责任?为什么要怯懦地任凭摆布?就我和我的律师而言,我们正在做该做 的事情。我们做了自己认为当做的事情,下面轮到法官们成为主角了。你 们的表现关系到我的荣辱,也关系到你们自身的荣誉,同时,还牵连中国 宪法的权威,牵动著无数双热切关注的眼睛。我热切地期盼你们作出公道 的裁决,期盼你们凭靠正义、良知的指引,而不是受政治的、或是自身利 益的计算等与法律不相干的动机的驱使。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根本保障,宪 法权威体现在个案之中。如果你们尊重宪法和法治,我会感谢你们的!无 数的国人会感谢你们的!历史也会记住你们!   请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瞻远瞩,适时启动宪法司法化机制,终止 “文字狱”!   杜导斌2004年7月12日 ~~~~~~~~~~~~~~~~~~~~~~~~~~~~~~~~ 李洪宽:请他们考虑给自己的子孙一个做普通老百姓的机会 专访《大参考》主编李洪宽先生 谈“踩江”现象、南非枪击案、中共的崩溃   时间:2004年7月04日 地点:纽约   《看中国》记者安琪:李洪宽先生,你好,我想问一下,你怎么看“ 全民踩江活动”?   李: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特别是在海外华人聚集的地方,把中共实 际上的最高领导人的肖像放在地上大家踩,用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 达民愿。   记者:你也注意到没有,在今年香港七一大游行中,也有人举行“踩 江”活动?   李:是啊。自香港回归后,中共一直想给香港这匹自由的骏马套上缰 绳,采取了很多明的、暗的、卑鄙无耻的手段,想阻止香港人民的言论自 由,包括最近一段时间,好几个有名的节目主持人纷纷辞职,中共并收买 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出来劝人们不要跟中共对抗。他们总是把民间的一些 真实声音的诉求,解释成是与中共对抗,甚至是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现 在看来,共产党的这些作法正在受到香港大众的抵制。在香港出现“踩江 ”现象,这倒挺有趣的。   记者:香港是一个沟通东、西方的桥梁,地理位置特殊,不管中共采 取何种软硬兼施的方法,香港的民主精神他们是挡不住的。   李:从大处看是这样的。不过,眼下,这个结论现在还很难说。香港 的自由正在萎缩。因为中共毕竟控制了这么大的一个经济实体,西方许多 大资本家的利益在里面,这些资本家在西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香港人 民的民主诉求虽然很明确,而且受到全球广大华人的声援和支持,但要实 行真正的普选,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必定面临中共及他们利益共同体的阻 挠和破坏。但80%-90%的香港人民对民主的认识还是很清楚的,希望能有一 个普选的特首,不愿意接受一个中共钦定的傀儡。   记者:香港人民敢于在巨大的压力面前,用民主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 益,这对全球华人应该是个鼓舞。   李:的确是个很大的鼓舞。香港不仅是个国际窗口,对大陆更是一个 了解真相的窗口,很多到香港旅游的大陆人,都能接受到民主的信息、相 对自由的出版物、电视节目等,这对影响中国未来的变局是不可低估的。 据我们私下了解,许许多多的大陆知识分子对香港大游行内心是认同的, 甚至是非常支持的,从这一点上看,这也是中国民主的希望,希望香港民 主迈的步子再大些,对大陆的影响更直接一些。   记者:“七一”大游行的第二日,我看到法国一些华人举行声援香港 大游行的活动,提出的口号是“踩死江泽民,法办曾庆红”,你是否注意 到这个消息?   李:我看到了,不仅是法国,多伦多,华盛顿,纽约都有类似的活动 ,对香港人民的抗争进行声援和支持,就象当初香港人民对大陆“六四” 学运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都是有目共睹的。   记者: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讨厌江泽民?   李:因为江泽民是中共独裁体制的最高领导人,他名义上是军委主席 ,但实质上是太上皇,总书记胡锦涛的一些权力要受江的制约,中共政权 在过去50年来对他的反对者们进行了残酷的打压,包括不同政见者、不同 信仰者和广大法轮功学员,到现在还有成千上万的政治良心犯在他们的监 狱中。这些民间的、健康的力量都受到共产党的打击、迫害,人民的怨恨 集中在江泽民的身上。不过,如果他能带一个好头,主动推动中国的政改 ,让中国走上一个和平、稳定的发展轨道上,我国人民会免受很多的灾难 。现在以江XX为首领的领导层顽固拒绝政改,打压人民对民主的诉求,疯 狂地迫害宗教信仰和法轮功,不仅使中国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使社会 矛盾日益激化,将来总有一天会出现不可收拾的社会局面,那一天一旦到 来,中共各级官员他们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他们的子女能否做个老百 姓都成了问题。   记者:我听说“踩江”不仅被一般的中国老百姓所接受,有些高官也 把此作为一种健身活动,不知这是不是一个笑话?   李:这有可能是个政治笑话,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能具有一定的真实 性,因为中共高层的权力斗争非常激烈,涉及到很多的利益集团,比如, 承包奥运会的工程,三峡工程等,这里面有很大的利益分赃,有江系人马 、有李鹏的人马、有胡、温的人马,他们内心彼此的憎恨是超出人们想象 的,“踩江”对非江系人马来说乐死了,当然这并不表明他们是好人,他 们也都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尤其是尊严上、人权上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 ,他们都是人民的敌人。   记者:对于全民“踩江”运动的兴起,你认为它的意义何在?   李:这是人心所向。如果人民都能旗帜鲜明的站出来到大街上或到天 安门广场上去“踩江”,就表明人民不喜欢他,希望他滚开,让他向人民 谢罪。   记者:“全球审江大联盟”提出江泽民的十大罪状:卖国、独裁、谎 言、封锁网路、败坏道德、压制信仰、镇压六四、践踏人权、群体灭绝、 强立恶法,引起海内外华人的共愤,他还经常在媒体上丢中国人的脸,戏 子一样吹拉弹唱无所不为,让这样一个人来代表中国,真是中国人的耻辱 和不幸。   李:江泽民代表不了中国人民,恰恰相反,他是人民的敌人。中国人 民的利益都被这些贪赃枉法的利益集团给盗空了,老百姓的银行存款都被 他们这些人及其子女们通过恶性投资转为他们的私有财产,他们是国贼, “三个代表”是无耻的谎言,江泽民绝不止这十大罪状,他的罪行磬竹难 书。   记者:你怎么看江泽民和大内总管曾庆红的关系?   李:曾庆红是江泽民的大脑。江能有今天,曾庆红立下汗马功劳,尤 其是89年邓小平撤了赵紫阳,换上江泽民,那么个危局,小丑一般的江泽 民能够存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   记者:这次曾庆红访问南非,发生买凶枪击法轮功学员案,你认为是 曾受命于江泽民还是曾自己的意思?   李:实际上江泽民的意思就是曾庆红的意思,曾庆红的意思也就是江 泽民的意思。这次曾庆红访问南非,法轮功学员和其他一些抗议团体都做 了精心准备,想让他听到人民的声音。为了阻止这些抗议者,他的手下很 可能命令中国驻南非使馆指,调动当地亲共侨团去和黑社会暴力团体联系 ,目的是威胁这些抗议者,结果造成恶劣影响。他是脱不了干系的,侦破 案件,寻找证据只是个时间问题。   记者:你怎么看待中国的国家恐怖主义在海外的延伸?   李:最近由于社会矛盾日益加剧,中共政权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中 国政府的作为,给外界的印象是已经有点最后的疯狂了,比如扣押蒋医生 这事,他们可能是觉得不采取一些狠招、阴招、损招以及旧上海滩黑社会 的手段,不足以威慑民众。不然他们就存活不下去了。农民的土地被掠夺 是老问题了,现在轮到抢夺城市居民的房地产,把他们的房屋廉价收购, 暴力拆迁,公开抢劫,这些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而且日积月累,很多人 被逼上天安门广场去抗议、游行,去北京上访。虽然中共动用了大量的警 力去拦截、遣返,但毕竟中国受迫害的人太多,中共现在有点罩不住了, 有很多人冲破重重封锁到达天安门、信访办。中共高层对此感到震怒,最 近对异议人士的迫害都是采取栽赃陷害这种卑鄙无耻的手段。从这个政治 背景来分析,南非的买凶枪击案有点闹大了,因为南非毕竟不是中国,侦 破工作中共不能一手包办,而且消息也没能控制住,现在全世界的各大媒 体、网站都在议论这事,曾庆红成了最大的嫌疑人,他本来想控制住局面 ,结果反而弄得自己声名狼藉,这件事很可能会演变成一场中共国家恐怖 主义的大丑闻。   记者:其实中共的恐怖活动在国内一直是这么干的,是黑社会性质的 ,但因为他们掌控着全部的媒体和专政工具,要掩盖他们的罪恶是非常容 易的,在国际社会他们就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中共到现在已是天 怒人怨了,他们的政权确实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挑战,你怎么判断中共崩溃 的时间?   李:具体崩溃的时间很难准确预言,但大家基本上公认中共的灭亡时 间不会太长了,也许 3-5年,也许某个突发事件就引起中共政权的崩溃。 干柴烈火越积越多,民怨沸腾,又没有公正解决的渠道,中共面临的巨大 挑战是历史从未有过的。表面的经济繁荣都是弄假帐做出来的,目前中国 正在发生一场以抢夺房地产为特征的世纪大掠夺,当官的都明白,能捞最 后一把赶快捞,捞了之后到国外投资、洗钱,然后撤出中国,他们都在给 自己准备后路。   记者:可能中国的高官都知道,中共这条破船驶不了多久了,所以纷 纷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国外,再把自己的钱转移出来,国家的财产就这样被 他们掏空了。   李:从南非的枪击案,还可以看出中共的指挥系统有点失灵了,这一 点,一般人也许没注意到。中共镇压政治反对派,向来是穷凶极恶的,但 是,眼下王朝末落,执行命令的人都想给自己留条后路,上面交代下来, 也只能应付了事,最后花钱买通黑社会,恐吓抗议人士。黑帮分子就是为 了钱,不会特买命。但这对中共来说就是触目惊心的大问题了,一旦中共 的指挥失灵,镇压工具指挥不动,就会关系到中共政权的存亡。看看前苏 联,东欧前共产党国家的垮台就知道了。他们都是在大规模的群众抗议的 情况下采取镇压行动,只不过中国的六四镇压,用他们的话讲是“平息了 反革命暴乱”,而苏联军队则掉转炮口,直接导致了苏联的垮台,罗马尼 亚军人则干脆枪毙了总统,一句话,这最后一根稻草是专政机器不听话, 拒绝镇压人民,导致了这些共产党政权的垮台。这次的南非枪击案的发生 ,这样的局面,当然不会是曾庆红的初衷,是手下人不会办事,造成灾难 性的后果,他的政治前途都有可能受到巨大的冲击。当年,台湾作家江南 在美国加州被刺杀,也是蒋经国先生的手下不会办事,雇用黑社会干的, 影响十分恶劣,惹怒了美国当局,压力很大,最后酝酿成蒋经国放手民主 改革的四大动力之一。   记者:你能给《看中国》的读者说几句话吗?   李:从世界大格局来看,中国正面临一个空前好的机会,但由于政治 制度的落后,一个专制的国家,在国际上处处碰壁,地位卑微,形象萎缩 ,由于最高领导人拒绝让老百姓行使基本人权,中国政府的形象越来越糟 。我个人当然也希望中国领导人能吸取这些教训,逐步停止对人权的打压 ,解除新闻封锁,给自己和后代留一条后路,给自己的后代留一个做普通 中国老百姓的机会,否则做恶太多,他们连做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权利恐怕 都没有了,这对他们自己是非常不利的。至于捞了多少钱,又有多大意义 呢?活在一个与全中国人为敌的环境中,这该有多可怕。我劝他们悬崖勒 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能积极推动中国的政改,最关键的是让中国的 反对派与他们和平竞争,其实中国老百姓对中共最大的不满是中共的腐败 、治理不好国家,人民想帮他们一起来监督,治理这个国家,把腐败降到 最小,愿望都是好的。   记者:你觉得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机会有多大?   李:可能微乎其微,但我们要从善良的愿望出发,也不能放弃这个希 望。当然我们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一些有良知,有责任感的海外华人,包 括法轮功学员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投入了很多的心血,财力,人力去讲 真相,这是真正、切实的改善中国人权的具体做法,推动中国的自由运动 。我们只能反复规劝中国的领导人要认清形势,不要继续与人民为敌。   记者:非常感谢您,我们都希望中国大陆的维权运动有更多的人响应 ,这样才能推动中国向更光明、自由的方向发展,让中国人民有一个美好 的未来。 ~~~~~~~~~~~~~~~~~~~~~~~~~~~~~~~~ 华尔街日报:香港日渐政治化   长期以来,香港一直被视为不关心政治的经济动物。但随着经济发展 受阻,香港正越来越被政治化。去年七一和今年七一的两次大游行便是明 证。   华尔街日报言论版主笔麦古恩(WILLIAM MCGURN)7月12日撰文指出,本 月初,53万香港人在罗马天主教主教和民主派的领导下,上街游行示威, 争取普选权利。非常不幸,关于这次大游行的消息因伊拉克的主权移交而 被掩盖,但它进一步暴露了北京1997年以来逐步陷入的一个困境:越压制 香港公众对民主政治、对普选特首的情绪,香港就越被政治化。   香港社会日益政治化的迹象很多。上周,当局通过法律,打算控制教 会学校。很多香港人在教会学校接受教育。早些时候,香港的全国人大代 表李鹏飞迫于可能的人身威胁宣布辞职。   文章说,这不是北京90年代承诺的香港回归之后应有的样子。当时的 一种看法是,香港在没有民主的情况下繁荣了一个世纪,为何要急着引入 政治?北京挑选航运业大亨董建华出人特首,便反映了香港人的事就是做 生意的看法。   但董建华既为给香港带来繁荣也未带来稳定。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因 急剧增加福利开支备受批评,但穷人毕竟受益了,董建华却宁愿把好处给 公司。董建华任内,香港的失业率是彭定康时期的两倍多。   但董建华办的最糟糕的事情是,促使香港的几乎方方面面政治化。七 一游行的参加者是失去希望的体面人,是中产阶级。北京越偏离港人治港 的承诺,就越可能促成一个最担心的事实的发生:香港成为一个反华活动 基地。   文章警告说,如果北京继续给那些只想北京遵守让香港自治承诺的人 们贴上“不爱国”或者“叛国贼”的标签,合乎逻辑的推论就是,港人的 唯一希望在于政权更迭。 ~~~~~~~~~~~~~~~~~~~~~~~~~~~~~~~~ 暴雨中瘫痪的北京城:一座巨大的“豆腐渣工程”   陈劲松   7月10日,一场暴雨袭击北京,两小时之内,这座巨大的中国首都,就 陷入全面瘫痪:长安街、二环路、三环路、以及至少8处立交桥,交通中断 ,大量民众不得不涉深水摸索回家;47条10万千伏电线发生故障,造成许 多地区断电,43处信号灯坏死,无数电话机断线;城区严重积水,最深达 1.5至2米,立交桥下积水甚至淹没公交车车顶;部分地铁站进水,工作人 员临时以沙袋堵住站口,乘客无法进出;多处地面塌陷,形成深坑,在展 览路西侧商业银行门口,10几人接二连三地掉入一个20米长、半米深的坑 道;门头沟戒台寺附近甚至发生山体滑坡……   此时此刻,人们发现:市政排水能力严重不足;地下设施形同虚设; 交通布局混乱而不科学;电线电缆弱不禁风……面对异常气候,该市气象 服务、防灾系统、应变能力、交通疏导等,一律低能低效,令市民大失所 望。   这场暴雨,仅仅还是“五年一遇”的中等暴雨,尚不是“二十年一遇 ”或“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联想到3年前的一场大雪,北京全市也是一 幅崩溃景象。人们不禁疑问:仅仅因为一场暴雨或着大雪,北京就瘫痪, 形象便破产,又如何能保证几年后的奥运会顺利举行?到时候,表面光鲜 的中国首都,恐怕就要大出“洋相”了;华而不实的中国假面具,大概就 要“穿帮”了。以7月10日当晚,男子篮球中国队与巴西队在首都体育馆的 一场比赛为例。比赛比原定时间推迟了半小时,原因是装载中国队的大巴 士被堵在半路。其“洋教练”、号称“银狐”的哈里斯更倒霉,原本45分 钟的路程,折腾了3个多小时。当他赶到时,比赛已经进入下半场……   一些御用专家,以“事后诸葛亮”的智商,开始反思:北京的市政布 局出了问题,以天安门为中心,不断地向四周辐射的环形布局,违背了“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基本原理;一层覆一层的环线,成为北京交通的“ 紧箍咒”,加大了交通成本和交通堵塞;新建道路未充分考虑排水功能; 地面建筑追求亮丽、甚至奢华,其地下设施却无人重视,反正“领导看不 见”。副市长牛有成承认:心里确实没底。总理温家宝也忧心忡忡地说: 北京城市建设须反思。   然而,一切“反思”都显得太晚,而且不足为信。三年前的那场大雪 ,促成的,不过是由公安、交管、市政、环卫、气象等多部门组成的北京 “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如今,一场暴雨,可能又要成立什么 “雨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为更多官僚提供饭票、肥缺而已。   正如一些清醒的中外观察家所言:北京的问题,其实就是中国的问题 。因急于看到“现代化”,邓小平成为“橱窗”建设的始作俑者,集巨资 建了一个“特区”深圳,犹如一百多年前慈禧太后迫不及待要看到的“十 里洋场”上海;“六四”后,忙于收买城市、牺牲农村的江泽民,更是倾 举国资源于大城市,尤其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对外“橱窗”,制造 中国经济的表面繁荣。于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马屎表面 光,中间一包糠。”豆腐渣工程比比皆是。仅举首都北京为例,其新客站 、天安门广场地面工程、蛋形国家剧场,等等,都是不折不扣的“豆腐渣 ”工程,实际上,一幅“现代化”模样的整个北京市,就是一个巨大的豆 腐渣工程。更不用说,硬件(物质建设)上去了,软件(人的观念素质)上不 去;更不用说,萨斯瘟疫一再肆虐,爱滋病急剧泛滥……   北京露了馅,也就是整个中国露了馅:表面华丽,虚假繁荣,病态倾 斜,畸形发展。当有朝一日,中国步入真正的民主与法制,融入国际主流 文明的时候,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中国人民必将反思和清理今天的一切 。仅遍及全国的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城市,其积重难返,就足够中国人清 点清理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 (自由亚洲电台) ~~~~~~~~~~~~~~~~~~~~~~~~~~~~~~~~ 有关薄熙来的一个错误的看法   有很多海外报道,把薄熙来和江泽民绑在一起。听上去,薄熙来是得 到江重用的红人,薄熙来当部长也是江泽民一手扶植起来的。稍了解中国 现实政治,了解江的为人和薄的特点,便知这根本不是事实。 一、江泽民给了薄熙来什么?   江泽民从1989年成为中国最大的政治暴发户,从上海搬进中南海。1993 年邓小平退休后,他才正式确立了至高无上的中国老大地位,开始着手经 营自己的人事体系。当时,薄熙来已是大连市市长。 江泽民快马加鞭经营了整十年,这十年,江泽民顶着众怨,大胆把他 自己的人都被破格提拔起来,一蹦两三级的不在少数。本来,对民意甚高 的薄熙来,他只要顺其自然,在干满一届市长后,很自然就可以升为省长 或调京当部长。直到薄熙来领先全国在市中心竖起江泽民像,而他江泽民 对薄熙来做了什么?他让薄熙来在市长的冷板凳上坐了八年,这在中共组 织部用人政策上,也是不常见的。 两千年快到了,薄熙来到底当市长太久了,江泽民还是不让他出大连 市,只把薄熙来转成了市委书记。相比之下,所有薄熙来这个年龄段会做 官的人,这时候都至少是省委书记、在党系中任重要职务。 二、谁用薄熙来? 直到辽宁省出了大乱,天怒人怨的时候,在朱容基的力主下,薄熙来 才被任命为省长,但江泽民把持的中央委员会也没薄让进,直到十六大, 江系人马都进了政治局,薄才随着大流当了中央委员。 圈内人看得清楚,薄熙来年龄已经不小,如果像在市政府一样,在省 政府的位置上,再多干一届,也就到点退休了。但是胡锦涛到底是懂得顺 应人心的,多次让中组部考虑使用薄熙来的问题,直到胡主政后,十多年 来被传言包围的薄熙来,调北京当部长的传言十年来才终于变成事实。网 友们评论薄熙来调任商务部长消息时,不少竟喊出“胡锦涛英明”、“胡 锦涛万岁。”可见,江泽民重用薄熙来纯属无稽之谈。 三、薄熙来的个性决定其政治生命在此终结 如果薄熙来立志做大官,中南海出身的他并不缺少相应的活动能力。 但是从他在辽宁一坐二十年的做法看,他的志向似乎不在于此。薄熙来这 种人从小就不缺乏权力的光环,普通人向往的部长,副总理,对他未必有 吸引力。他醉心的是企业家式的成就感,一个中南海人,在大连一呆十七 年,这已经充分表明他不是走向上爬的路。有人说他不过是个理想主义的 疯子,是用他自己创造的政绩来毁坏自己仕途的人。仔细研究一下他从政 的历程,此言极是。薄熙来在当今的中国政治制度中,只能是一个悲剧性 的人物。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政治研究中心) ~~~~~~~~~~~~~~~~~~~~~~~~~~~~~~~~ 默默推动着中国政改的独立知识份子―杨小凯先生二三事   草庵居士   杨小凯先生离我们远去了,一个孤寂的心灵升入了天堂。世事烟飞, 记忆尚存,唯在天之灵仰视方解世人之惑。   本不想在众人悼念杨小凯先生之际再说什么,但几位朋友反复来电话 及信件希望我能写一点小凯先生的事情。特别是在明年,中国即将重新启 动停滞了十几年的政治改革之前,更应该将小凯先生默默推动的中国政治 改革之事写出来,让世人了解小凯先生是如何展现其独立知识份子神圣的 一面。   圣经云:“你们务要敬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做大丈夫,要刚强, 凡你们所作的都要凭爱心而作。”   我与小凯先生只见过一面。那是在数年前,当时,美国兴起了投资中 国热,很多美商对中国跃跃欲试,我所熟悉的汤姆斯教授在学校暑期请我 客串到他那里给一些企业家讲一次课,主要内容是如何与中国商人及政府 谈判。如何鉴别谎言及规避各种各样的法规限制。就在这次两天的客串之 际有幸结识了小凯先生并与小凯先生畅谈了近四个小时(见附图,自右起 :杨小凯,汤姆斯,草庵居士)。   在与小凯先生交谈中,我们自然而然地谈到了中国问题,小凯先生特 别表达了他的两个观点:一,中国政改必须要从经济和宪政开始,二,知 识份子一定要保持独立的声音。或许是因为小凯先生的这两个观点和本人 的观点非常一致,致使本来对来自大陆,特别是经历过中共文革时期的五 十年代出生的人一直保持不信任感的本人有了一个观念上非常重大的转变 。   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中文互联网发展了起来,我开始写些评论 中国经济与政治的文章。小凯先生看后曾与我联系说:我们留美经济学会 的人都以为你是个花花公子,大家都羡慕你有如此众多的艳遇。怎么转眼 之间,你一下就成了经济学家,你在那里读的经济学?自此,本来联系不 多的友情日益热洛起来。   在本世纪初,杨小凯先生和林毅夫先生关于“后发优势”还是“后发 劣势”之争在中国兴起,本人也在中国经济学者聚集的“经济人俱乐部” 发贴驳斥林毅夫先生的“后发优势”。以本人观点,这个看似经济问题实 质是政治问题的观点之争关系到了未来中国发展走向,特别是林毅夫先生 的特殊地位已经在影响到了当时的江、朱政府决策(本人曾在林毅夫先生 访美并在UCLA举办学术会议时,与林毅夫先生激辩两小时,但此为后 话,留待另侃)。所以,我数次联络小凯先生,希望小凯能与林毅夫先生 公开辩论。但当时小凯先生已经被确诊身患绝症,数次婉拒,直到我反复 游说,才答应可以写一篇文章反驳。小凯先生当时说:你去下战书,我猜 不会有回应。如果他回应,我就马上写你的命题文章。   我在得到了小凯先生的答复后,马上就写了一个战书贴到了“经济人 俱乐部”。两天之后,果然得到了答复,不过不是林毅夫先生的答复,而 是他的弟子,在国内担任官员的赵晓博士的回帖,大意是:林毅夫与杨小 凯先生是熟悉的朋友,会相互交流,不需要在此论战。   坦率地讲,当我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我非常失望,但小凯先生却安慰 我:你的命题文章会完成,给我一点时间。。。。。。   2002年底,胡锦涛先生即将接手中国,海内外都期盼着这位新贵 能改变中国,启动停滞多年的政治改革。在我与在美国担任大学副校长的 洪朝辉先生面谈时,我们萌发了一个想法,这就是召集中美的经济学者和 部分官员召开一个中美关系展望演讲会,通过民间的交流相互了解和沟通 来影响未来的中美双方政府,以期减少摩擦,增强合作。   当我将这个初步的想法转告给几位学者和中美官员后,马上就得到了 他们的大力支持。小凯先生尽管身体并未康复,不但积极支持,而且还给 出了大量的建设性建议。小凯先生认为;尽管这个会议可能不会达到影响 中美政府决策的想法,但这个会议一定会取得成功,这是中美之间首次纯 民间举办的交流会议,是海内外独立知识份子首次有实质性意义的行动。 小凯先生同时表示:不管身体如何,他都将前往赴会。   到了2003年初,我们募集了近七十万美元的会议费用,美国赌城 拉斯维家斯的一家赌场兼酒店也愿意免费提供房间及会议场所。一家美国 航空公司也提出了机票免费升等,大幅度折扣等。身在北京的中国经济学 家ZW教授负责联系的学者也都筹备完毕,美国著名经济学教授田国强先 生也联系了美国,香港,英国,澳洲等地的知名经济学者,身居高位的国 内政府官员L先生也联系了数位中国部长级官员,而本人则也得到主管中 国事务的美国官员莫健先生及两任财长等人到会发言的承诺。会议的主题 也确定为:《胡温执政后的中国经济与政治走向展望》。聪明的读者仅仅 从这个会议主题,就完全可以看出这此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目的是什么。而 我们想达到的也就是希望能通过这个会议,在胡温政府执政前进行中美沟 通与交流,相互了解,促进合作。   依照原来的会议计划,我们只召开数日的交流会议。但小凯先生在得 知我们有了充足的会议经费,甚至可能会募集到更多的时候,就给我们提 出了一个建议:在全美,甚至有条件的情况下在欧洲及澳洲几个主要城市 进行巡回演讲,让独立知识份子的声音发挥的更多,能影响更多的人。让 世界更了解中国,也让中国更了解世界。让会议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有如 此,才能更多的影响中国政府,推动中国的政治改革,让经济发展更通畅 。   我很奇怪,在中国历史上总有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而这些事情往 往就扭转了中国历史发展进程。就在我们确定了会议日期,万事具备的时 候,中国发生了SARS风暴,会议被延期。而在中国这次SARS风波 中,政治平衡被破坏,首先出现的是原来邀请的在位中国政府高层官员不 愿意讲一些敏感话题。就这样,一个由民间促成的首次的,胡、温政府在 执政前的政策宣示活动就在SARS风暴中流产了。而想利用专业知识影 响中美交往,促进中国政治改革的努力也流产了。   到十一月,中断并被推迟了数年的,经中国对外友好协会主办的中美 第二轨道会议在美国德州召开了。在此情况下,我们再举办这样的会议显 然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小凯先生后来对我说:中国的政治平衡往往在一瞬间,任何一点外力 都会改变中国,这是中国现实造成的。中国的文革已经将这点显现得非常 清楚,这也就是宪政国家与集权国家的重大不同。在与小凯先生谈到独立 知识份子的作用时,小凯先生说:独立知识份子的重要性并不输于一个独 立政党,特别是在中国无法容忍反对党的时候,独立知识份子的作用就往 往能起到更大的作用。保持清醒,保持独立就可以改变中国。在谈到中国 政治改革的时候,小凯先生说:中国的政治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经济必 将影响法制上的变化,而这个变化也必将引发中国的政治改革。   今天,小凯生蒙主召唤了。中国的政治改革会如何呢?我不知道中国 的未来会如何,但我欣喜地看到中国终于即将开启停滞了十多年的政治改 革,尽管这种改革依然会风风雨雨,甚至经历政治风暴,但至少我看到了 从根本上约束政府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中国 审计署已经从司法程序上开始了“审计风暴“,而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 华今天在全国政协十届六次常委会上自问自答:推进经济方式转变时,应 将体制转变作为重要前提。在政协会上给政治体制改革吹风。而更重要的 是,《人民日报》7月12日在首页发表署名文章:《再干一个二十年!── 论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开为明年即将开始的政治改革吹风。   小凯先生远去了,或许我们无法亲口告诉他未来中国的改变,但我相 信他在天之灵一定会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就如同他默默地,无时无刻推 动中国政治与经济改革一样。   感谢主,愿主保佑小凯先生的独立精神永生。   2004年7月12日于草庵书屋 ~~~~~~~~~~~~~~~~~~~~~~~~~~~~~~~~ 林保华: 怀念小凯 在外游途中得知小凯病逝的消息,因为上网不便,没有立刻写一篇悼 念文章。回家後也没有时间上网,《北京之春》有关香港问题的文章又紧 追着要,赶到凌晨才写完。第二天上网已经7月13日,才知道14日要给他开 追悼会,因此翻寻旧资料,匆匆写出此文,以志哀思。 同小凯认识较早。那时一下认识不少国内出来的朋友,脑子里装不到 那样多的东西,因为我太“反动”,也不便写出来以免害了这些朋友,而 从1960年大学毕业把日记本全烧光以後,也发誓此生不再写日记,因此很 多珍贵的史料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淡忘。因此同小凯的认识过程已经记不太 清楚了,大概是1986或1987年,那时他从美国到香港,拜访《争鸣》杂志 ,由总编温辉介绍我认识。提及文革湖南“湘江风雷”和“省无联”的往 事,我怎麽会不知道这位当年鼎鼎大名的杨曦光?他到香港,似乎也想认 识香港大学经济系系主任的张五常教授,因为非常崇拜他的经济学理论。 那时我刚刚开始协助他从事中国经济改革的研究。 其後他怎麽同张五常教授接上头,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不久于大海在 他介绍之下,从美国回中国路经香港时也拜访了张五常。当时同张教授接 触的,还有路经香港回国的中国思想界着名人物金观涛、刘青峰夫妇,好 像也同小凯的介绍有关。後来小凯从美国对张五常做长篇访问,对谈中国 的经济问题,刊登在杜念中主编的《知识分子》杂志上。 张五常非常欣赏小凯的才华与学术观点,也感叹小凯的坎坷遭遇,激 发他对中国有为青年的同情心,写了多篇有关文章。1990年12月,张教授 邀请小凯到香港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就住在柏德基学院的港大招待所。记 得他一见到我,就说晚上睡不好,因为距离中国近了,晚上做恶梦,梦到 当年的往事。那年的平安夜,我邀请他到我家里过。我在香港《经济日报 》提到这件事时,就收到一封来信,一位陈先生(忘记了大名,因为他从 事中国贸易,所以後来我在文章中也不敢提到他的名字)说是小凯的难友 ,在狱中同他同睡一个被窝里。我告诉小凯时,他说,在监狱里同他睡在 一个被窝里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因为他被关了十年。还好後来我安排他们 见面时,他还是认出来了,只是大家互说“胖了”。 据我所知,张五常本来要安排小凯做“接班人”,後来不知道是怎麽 样的误会,此议泡汤,改从中文大学挖来王于渐教授。九七後王于渐做董 建华的智囊,深得董的信任,最近出任香港大学常务副校长。 1993年1月,小凯从澳洲莫那什大学应聘到香港中文大学任教,春节前 夕,他在家里举办一个“派对”,邀请了当时在香港的大陆学者,并且进 行了小型的讨论,他们中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常清、国家计委的王建 、荀大志、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孙潭镇等,还有台北中华经济研究院 的高长。其中的王建,因为提出“国际大循环”名噪一时。 在香港期间,他也忙着出版记录他十年牢狱生涯的《牛鬼蛇神录》, 中间出现一些挫折,但是最终还是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後人留下一 个记录。小凯不会自我宣传,这本书的出版也寂静无闻,希望他这次逝世 ,有关出版机构能够“炒热”这本书,使後来被欺骗的一代,能够重温文 革历史而认识中共的真面目。 从刚认识小凯不久,他就一直要我学用电脑,无奈我在这方面愚劣无 比,一直没有接受他的意见,到九七年到美国後才“逼上梁山”,但还是 困难重重。在美国,又同小凯重逢,那是他从波士顿来纽约开会的时候。 他和全家人都到过我们家里畅谈。他曾劝我们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再投资 房产,然而我无心这些。他回澳洲後就很少联系了,只能在网上知道彼此 情况。 小凯有崇高的学术地位,“正行”是经济,他不但关心中国的经济改 革和发展,也对对中国的民主政治相当关心,有时还会用中文在香港政论 杂志写一些稿,非常的难得。在评论到中国政治时,他一直保持着一个学 人的良心,没有在权贵与经济利益面前点头哈腰。 听到他得癌症的消息,非常吃惊,真是“天妒英才”,厄运降临到这 位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中国学者。後来看到他仍然没有停止对 中国经济的研究和期望,也佩服他的毅力,也希望能出现奇迹。可惜,最 後小凯还是走了。 文革“老叁届”这一代最明亮的一颗星消失了,希望他的才华和良心 不会跟着走,现时的中国特别需要这样一颗良心和“良星”。 痛悼小凯: 魂系故土, 心照百姓, 异彩绽放, 良知永恒。 哲人其萎痛悲泣, 一生挺拔像白杨, 崛起学界如晨曦, 耗尽自己热和光。 林保华 杨月清 纽约 2004年7月14日 --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  editor@bigNews.org The Best Chinese e-Magazine │则兼│  http://bigNews.org i SUPPORT FREEDOM OF SPEECH │明听│ 国际统一刊号ISSN:1097-2625 ──────────────└──┘──────────────